山西大唐运城电厂
电梯救援应急预案
批准:王 英
审核:乔红勇
编写:设备工程部
二00九年三月
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公司
目 录
1 总则
2 概况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3 应急预案的启动
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5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电梯救援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电梯伤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电梯伤害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公司各部门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危急事件管理规定》,提高公司应对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是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电梯伤害人身伤亡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指南。开展救援工作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 概况
2.1 电梯发生钢丝绳断裂、电机抱闸失灵,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2 电梯因电气或机械故障将人员关在内部造成人员身心健康受到损害。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机械伤害危险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 组 长:总工程师
常务副组长:安监部部长
成 员:设备部长 发电部长 安监部长 物供部长 、
总经部长 财务部长 人资部长 燃料部长 项目部主任
龙盛公司经理
日常管理机构;安监部
3.1.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1.2.1领导小组对突发电梯伤害危险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应急救援系统统筹协调;进行现场指挥,组织现场抢救,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抢救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突发危险事故分析研究,组织制定纠正预防与改进措施。
3.1.2.2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生产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伤害)应急处理规定。
3.1.2.3建立和完善电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警机制,审批公司电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责任,监督定期组织演练。
3.1.2.4督促公司所属各单位制定电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1.2.5指导各部门做好电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向政府和上级报告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
3.1.2.6部署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的职工队伍稳定,事故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3.1.2.7指导公司各部门做好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宣传和教育培训。
3.1.2.8完成政府和上级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3.1.2.9宣布预案启动和终止;
3.1.2.10公司对外新闻发言人提供事故及救援信息。
3.1.3机械伤害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组 长:安监部部长
副组长:设备部长 发电部长 安监部长 物供部长
总经部长 财务部长 人资部长 燃运部长
项目部经理 龙盛公司经理 设备副部长 发电副部长
成 员:安监部专工 发电安全专工 设备安全专工
当值值长 外委项目安全专工 设备锅炉主管
设备汽机主管 设备电气主管 设备热控班班长
设备燃除主管 设备土建主管 外委项目锅炉主管
外委项目汽机主管
3.1.4电梯伤害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
3.1.4.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落实各项措施。对应急救援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修订。组织成员学习,监督成员的责任落实。
3.1.4.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全体职工进行机械伤害和机械伤害急救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机械伤害安全技能和机械伤害急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1.4.3落实生产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伤害)预防必须的物资、资金、救援队伍,落实责任,定期组织演练。
3.1.4.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3.1.4.5自觉地参与应急救援系统的各项培训,并对应急预案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在救援行动中积极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3.1.4.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安全生产,全面保证和促进安全稳定。
3.1.5日常管理机构职责
对应急救援系统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修订。组织成员学习,监督成员的责任落实。自觉地参与应急救援系统的各项培训,并对应急预案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在救援行动中积极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3.2电梯伤害危险事故的预防
3.2.1电梯维护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安装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使用及维护。
3.2.2电梯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名牌规定。
3.2.3电梯的技术检查至少一年一次。
3.2.4电梯的安装、使用以及检查、试验等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2.5电梯在使用前需进行各部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3电梯伤害危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启动应急预案
3.4.1电梯伤害不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应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按各自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3.4.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迅速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立即开展应急救援。
3.4.3当事故控制后,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成安监、发电、设备部、工会、人资部及发生事故部门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实施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3.4.4负责做好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3.4.5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口径,如实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人员伤亡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3.5电梯伤害危险事故结束
3.5.1现场指挥部确认危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
3.5.2电梯伤害危险事件结束后应当在2周内向上级部门提交危险事故处置情况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概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处置情况、引发事件的原因初步分析、善后处理情况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山西大唐运城电厂
电梯救援应急预案
批准:王 英
审核:乔红勇
编写:设备工程部
二00九年三月
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公司
目 录
1 总则
2 概况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3 应急预案的启动
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5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电梯救援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电梯伤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电梯伤害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公司各部门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危急事件管理规定》,提高公司应对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是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电梯伤害人身伤亡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指南。开展救援工作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 概况
2.1 电梯发生钢丝绳断裂、电机抱闸失灵,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2 电梯因电气或机械故障将人员关在内部造成人员身心健康受到损害。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机械伤害危险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 组 长:总工程师
常务副组长:安监部部长
成 员:设备部长 发电部长 安监部长 物供部长 、
总经部长 财务部长 人资部长 燃料部长 项目部主任
龙盛公司经理
日常管理机构;安监部
3.1.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1.2.1领导小组对突发电梯伤害危险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应急救援系统统筹协调;进行现场指挥,组织现场抢救,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抢救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突发危险事故分析研究,组织制定纠正预防与改进措施。
3.1.2.2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生产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伤害)应急处理规定。
3.1.2.3建立和完善电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警机制,审批公司电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责任,监督定期组织演练。
3.1.2.4督促公司所属各单位制定电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1.2.5指导各部门做好电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向政府和上级报告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
3.1.2.6部署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的职工队伍稳定,事故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3.1.2.7指导公司各部门做好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宣传和教育培训。
3.1.2.8完成政府和上级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3.1.2.9宣布预案启动和终止;
3.1.2.10公司对外新闻发言人提供事故及救援信息。
3.1.3机械伤害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组 长:安监部部长
副组长:设备部长 发电部长 安监部长 物供部长
总经部长 财务部长 人资部长 燃运部长
项目部经理 龙盛公司经理 设备副部长 发电副部长
成 员:安监部专工 发电安全专工 设备安全专工
当值值长 外委项目安全专工 设备锅炉主管
设备汽机主管 设备电气主管 设备热控班班长
设备燃除主管 设备土建主管 外委项目锅炉主管
外委项目汽机主管
3.1.4电梯伤害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
3.1.4.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落实各项措施。对应急救援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修订。组织成员学习,监督成员的责任落实。
3.1.4.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全体职工进行机械伤害和机械伤害急救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机械伤害安全技能和机械伤害急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1.4.3落实生产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伤害)预防必须的物资、资金、救援队伍,落实责任,定期组织演练。
3.1.4.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3.1.4.5自觉地参与应急救援系统的各项培训,并对应急预案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在救援行动中积极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3.1.4.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安全生产,全面保证和促进安全稳定。
3.1.5日常管理机构职责
对应急救援系统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修订。组织成员学习,监督成员的责任落实。自觉地参与应急救援系统的各项培训,并对应急预案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在救援行动中积极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3.2电梯伤害危险事故的预防
3.2.1电梯维护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安装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使用及维护。
3.2.2电梯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名牌规定。
3.2.3电梯的技术检查至少一年一次。
3.2.4电梯的安装、使用以及检查、试验等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2.5电梯在使用前需进行各部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3电梯伤害危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启动应急预案
3.4.1电梯伤害不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应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按各自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3.4.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迅速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立即开展应急救援。
3.4.3当事故控制后,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成安监、发电、设备部、工会、人资部及发生事故部门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实施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3.4.4负责做好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3.4.5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口径,如实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人员伤亡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3.5电梯伤害危险事故结束
3.5.1现场指挥部确认危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
3.5.2电梯伤害危险事件结束后应当在2周内向上级部门提交危险事故处置情况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概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处置情况、引发事件的原因初步分析、善后处理情况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