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职业学校选修课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浙江省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 “以生为本,以质立校”的办学理念,构建“口径宽,基础实,重实践,强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特色课程体系建设,拓宽知识视野,强化个性发展,满足兴趣爱好,从而达到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为扩大学生选课的自由度,学校决定采取优惠措施,加大选修课的建设力度,鼓励有专业特长的教师开设高质量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个性发展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类型
按照《金乡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课程设置要求,我校选修课分为专业及文化课的限定选修和全校性公共自由选修两大类,其中公共自由选修课又分为以下五类:1. 知识与文化 2.实务与技能 3.体育与运动 4.艺术与审美 5.生活与休闲。
二、开课要求及条件
1. 开课教师应有一定的专业特长,以保证课程的质量。
2. 所开课程须经教师所在教研组同意,学校课改工作小组审核批准。
3. 课程一般应开足一个学期,例如周学时为3,计3学分。
4. 我校50岁以下教师应积极上报选修课程,没有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少于1门选修课程;50岁以上教师不作统一要求。
5.县市各类优秀人才、高级教师应起带头引领作用,这方面作为优秀人才、高级教师学校考核评估依据之一。
三、待遇及考核
1. 选修课计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课时酬金按实际课时数由学校统一支付。
2. 优课优酬,对学生报名踊跃、学习积极性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在基本课时酬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酬金,按照学生评教前50%一个学期一次性奖励300元。
3. 年度考核中,积极上报选修课程在其他项中得2分,千分制加30分;上报的选修课程可以开班此项得3分,千分制加35分;学生报名踊跃、学习积极性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按照学生评教前50%,此项得4分,千分制加40分。
4.50岁以上教师如无上报选修课程,此项得2分。
四、教学要求
1、所有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在讲授时可以打破书本内容的编排体例、规律和内容顺序,讲授的内容要精炼实用,不能唯书本,只讲授课本知识。要结合自己的经历、阅历、社会经验以及自己研究或擅长的专业和领域进行讲授,要广泛涉猎社会知识、社会经验,注重学生课外知识积累、基本素质培养、兴趣爱好培养,要注重学生专业技能、基本生活技能、工作能力和就业能力培养。
2、教学内容重在启发思想、掌握方法,而非灌输知识的细节,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的细节或事情的详细经过应当尽量让学生通过自主的学习去掌握。
3、课堂组织是教师讲课的重要环节。教师应重视课堂组织,既要严格学生上课纪律,加强考勤,又要善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即不能只管自己讲授,也不能不管学生听与不听;既要讲究讲课的艺术、方法和手段,也要能充分地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和配合课堂教学,最终共同达到开设选修课和学生学习的目的。
五、教学管理
选修课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与必修课要求相同。
1、每个选修班指定1~2名学生为临时负责人,协助教师搞好教学管理工作,及时反馈学生的教学意见和建议,密切师生间联系。
2、任课教师须认真进行考勤,统计学生缺勤情况。
3、学生确因教学计划安排外出实习或其他教学活动无法回校参加上课者,应提前向任课教师办理请假手续,返校后可继续上课。
4、已批准参加选修的学生,由于特殊原因需要中断修习者,应及时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手续(不能改修其他课程) 。不办理手续而中断修习者作无故缺课论。
5、为稳定教学秩序,课程进度和教学安排不得随意变动,任课教师因公事或私事确需调课者,应办理相关手续,并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
6、严肃纪律。学校各处室一起加强对选修课开设、上课、教师考勤、学生考勤、作业布置、考查情况、成绩评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故不上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给予严肃处理;对上课纪律要求不严、只顾自己讲课、到课率低、讲授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教务处要进行约谈,之后如无改善,将取消该教师开课资格。
六、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1、学生最终成绩的评定应由考勤、作业、考试等多种检测方法来决定。考试内容应能检测学生读书和自主学习的情况。选修课课程的成绩考核按考查课规定执行,成绩纳入学生学分统计范围中。
2、选修课的成绩以及格或不及格记录。及格者即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不及格的学生(或旷考者) ,一般不安排补考,也不能取得学分,但可以重新选修或选修其他课程。选修课的成绩如实记入本人成绩档案,旷考者该门课程考试档案记录“缺考”字样。
3、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能取得课程的合格成绩:
(1)未办理选课手续;(2)擅自更改已选修课程;(3)缺课达1/3以上学时;(4)选课后未参加考试;(5)考试作弊者。
4、任课教师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按学校要求上交学生成绩。
七、教师选课教材说明
各教师根据课改要求申报课程题目,进行课程描述,确定选课人数、上课地点。上课教材可以是教师讲义、也可以是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资料或教材。若课程受到学生喜欢,选课学生多,开出次数多,学校可以组织出版,形成校本特色课程。
八、学生选课
学校将开出自由选修课教师的基本情况、课程名称、课程介绍在宣传栏中张贴公布,同时将信息录入到浙江省中职课改选课系统中,将教师开出的课程列入选择内容,供学生选择。
九、其他事项和要求
1. 鼓励开课教师采用多种形式和教学手段授课,提倡使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
2. 选修课需用实训室、操场等场地进行实践环节授课,相关处室应按照全校教学资源共享的要求大力支持。
3. 凡申报选修课的教师,先填写好选修课申报表。
4. 请各教研组集中将申报表电子版一起于2015年12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
金乡职业学校
2015年11月
附表1:
2015-2016年公共选修课课程分类表(供参考)
金乡职业学校选修课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浙江省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 “以生为本,以质立校”的办学理念,构建“口径宽,基础实,重实践,强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特色课程体系建设,拓宽知识视野,强化个性发展,满足兴趣爱好,从而达到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为扩大学生选课的自由度,学校决定采取优惠措施,加大选修课的建设力度,鼓励有专业特长的教师开设高质量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个性发展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类型
按照《金乡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课程设置要求,我校选修课分为专业及文化课的限定选修和全校性公共自由选修两大类,其中公共自由选修课又分为以下五类:1. 知识与文化 2.实务与技能 3.体育与运动 4.艺术与审美 5.生活与休闲。
二、开课要求及条件
1. 开课教师应有一定的专业特长,以保证课程的质量。
2. 所开课程须经教师所在教研组同意,学校课改工作小组审核批准。
3. 课程一般应开足一个学期,例如周学时为3,计3学分。
4. 我校50岁以下教师应积极上报选修课程,没有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少于1门选修课程;50岁以上教师不作统一要求。
5.县市各类优秀人才、高级教师应起带头引领作用,这方面作为优秀人才、高级教师学校考核评估依据之一。
三、待遇及考核
1. 选修课计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课时酬金按实际课时数由学校统一支付。
2. 优课优酬,对学生报名踊跃、学习积极性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在基本课时酬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酬金,按照学生评教前50%一个学期一次性奖励300元。
3. 年度考核中,积极上报选修课程在其他项中得2分,千分制加30分;上报的选修课程可以开班此项得3分,千分制加35分;学生报名踊跃、学习积极性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按照学生评教前50%,此项得4分,千分制加40分。
4.50岁以上教师如无上报选修课程,此项得2分。
四、教学要求
1、所有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在讲授时可以打破书本内容的编排体例、规律和内容顺序,讲授的内容要精炼实用,不能唯书本,只讲授课本知识。要结合自己的经历、阅历、社会经验以及自己研究或擅长的专业和领域进行讲授,要广泛涉猎社会知识、社会经验,注重学生课外知识积累、基本素质培养、兴趣爱好培养,要注重学生专业技能、基本生活技能、工作能力和就业能力培养。
2、教学内容重在启发思想、掌握方法,而非灌输知识的细节,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的细节或事情的详细经过应当尽量让学生通过自主的学习去掌握。
3、课堂组织是教师讲课的重要环节。教师应重视课堂组织,既要严格学生上课纪律,加强考勤,又要善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即不能只管自己讲授,也不能不管学生听与不听;既要讲究讲课的艺术、方法和手段,也要能充分地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和配合课堂教学,最终共同达到开设选修课和学生学习的目的。
五、教学管理
选修课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与必修课要求相同。
1、每个选修班指定1~2名学生为临时负责人,协助教师搞好教学管理工作,及时反馈学生的教学意见和建议,密切师生间联系。
2、任课教师须认真进行考勤,统计学生缺勤情况。
3、学生确因教学计划安排外出实习或其他教学活动无法回校参加上课者,应提前向任课教师办理请假手续,返校后可继续上课。
4、已批准参加选修的学生,由于特殊原因需要中断修习者,应及时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手续(不能改修其他课程) 。不办理手续而中断修习者作无故缺课论。
5、为稳定教学秩序,课程进度和教学安排不得随意变动,任课教师因公事或私事确需调课者,应办理相关手续,并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
6、严肃纪律。学校各处室一起加强对选修课开设、上课、教师考勤、学生考勤、作业布置、考查情况、成绩评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故不上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给予严肃处理;对上课纪律要求不严、只顾自己讲课、到课率低、讲授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教务处要进行约谈,之后如无改善,将取消该教师开课资格。
六、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1、学生最终成绩的评定应由考勤、作业、考试等多种检测方法来决定。考试内容应能检测学生读书和自主学习的情况。选修课课程的成绩考核按考查课规定执行,成绩纳入学生学分统计范围中。
2、选修课的成绩以及格或不及格记录。及格者即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不及格的学生(或旷考者) ,一般不安排补考,也不能取得学分,但可以重新选修或选修其他课程。选修课的成绩如实记入本人成绩档案,旷考者该门课程考试档案记录“缺考”字样。
3、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能取得课程的合格成绩:
(1)未办理选课手续;(2)擅自更改已选修课程;(3)缺课达1/3以上学时;(4)选课后未参加考试;(5)考试作弊者。
4、任课教师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按学校要求上交学生成绩。
七、教师选课教材说明
各教师根据课改要求申报课程题目,进行课程描述,确定选课人数、上课地点。上课教材可以是教师讲义、也可以是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资料或教材。若课程受到学生喜欢,选课学生多,开出次数多,学校可以组织出版,形成校本特色课程。
八、学生选课
学校将开出自由选修课教师的基本情况、课程名称、课程介绍在宣传栏中张贴公布,同时将信息录入到浙江省中职课改选课系统中,将教师开出的课程列入选择内容,供学生选择。
九、其他事项和要求
1. 鼓励开课教师采用多种形式和教学手段授课,提倡使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
2. 选修课需用实训室、操场等场地进行实践环节授课,相关处室应按照全校教学资源共享的要求大力支持。
3. 凡申报选修课的教师,先填写好选修课申报表。
4. 请各教研组集中将申报表电子版一起于2015年12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
金乡职业学校
2015年11月
附表1:
2015-2016年公共选修课课程分类表(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