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职级评选办法(试行稿)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广大教师,特别是优秀骨干教师能积极、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满足需要的班主任队伍,体现绩效挂钩,优质优酬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精神和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 班主任选聘
1.班主任人选一般经本人申请或学生处(年级部)提名产生。
2.综合考虑师资配备、年级特点、学生现状等因素,校长室讨论确定并聘任班主任。聘期一般不少于一年。
3.年龄不超过57周年的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2周年的女教师都有担任班主任的义务。符合班主任任职条件者,应自觉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担任班主任。
第二条 评定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的教师都有资格申报评定班主任职级。原则上现职班主任方可申报职级评定,不是现职班主任一般不予评定。
第三条 评定等级
班主任职级分为试用级班主任、初级班主任、中级班主任和高级班主任四个职级。
第四条 各级班主任合格标准
(一)试用级班主任
1.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能与同事团结协作。
2.热爱班主任工作。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3.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自觉履行班主任职责,初步掌握班务工作的基本方法,班级管理规范、有条理。
4.班主任工作总体评价良好。学生及家长较满意。
(二)初级班主任
1.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能与同事团结协作。
2.规范履行班主任职责。热爱班主任工作,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3.具有较高的班级管理水平。所任职的班级管理机制较全,管理规范,运行有效。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和班干部培养,能较好的解决学困生转化、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
4.班主任工作总体评价好。学生及家长满意度高。
(三)中级班主任
1.具有良好师德修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能与同事团结协作。
2.示范履行班主任职责。热爱班主任工作,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3.具有高超的班级管理水平。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所任职的班级管理机制健全,管
理规范,运行有效。能深入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班级文化建设和班干部培养方面有好的做法,在学困生转化、解决疑难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有一定经验。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成绩好,初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班主任工作风格。
4.班主任工作成绩优秀。是学校普遍认可的、信得过的优秀班主任。学生及家长评价高。班务工作在年级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高级班主任
1.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思想作风好。
2.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热爱班主任工作,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具有精湛的班级管理艺术。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所任职的班级管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有特色,在班级文化建设和班干部培养方面有特色做法,在学困生转化、解决疑难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经验丰富。所带班级班风优良、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成绩优异。注重工作创新,讲究工作艺术,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班主任工作风格。
4.班主任工作成绩优异。是学校公认的、社会知名度较高的优秀班主任。学生及家长评价高。班务工作在全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条 各级班主任申报评定的基本条件
(一)试用级班主任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定试用级班主任
1.参加校级(含)以上班主任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被校长室聘为班主任,任期不少于1年(连续)。
3.参加工作后首次任班主任或调入我校担任班主任不满2年(含),首次在我校任班主任评定为试用级班主任。
(二)初级班主任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定初级班主任
1.任试用级班主任满一年或担任班主任累计满3年(含)以上。
2.参加校级(含)以上班主任培训满16学时(含)以上。
3.任试用级班主任考核良好等级以上或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曾获得1次(含)以上校级文明班级。
4.面向校内外开设主题班会课1节(含)以上并获好评。
(三)中级班主任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晋升中级班主任
1.任初级班主任满5年或担任班主任累计满8年(含)以上(其中在我校任班主任满3年以上)。
2.至少担任过1届毕业班班主任,且所带班级各方面发展良好。
3.近5年参加校级(含)以上班主任培训满32学时(含)以上。
4.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或担任初级班主任期间有3次被评为校级(含)以上优秀班主任(校级单项先进班集体每次计0.5次,其中优秀班主任不少于2次)。
5.近5年承担过市级(含)以上德育主题教育活动,产生较大影响获得好评;或面向
校内外开设主题班会课2节(含)以上并获好评;或所带班集体(集体或个人)参加校级(含)以上重大活动获3次(含)以上表彰。
6.近5年参与或主持市级(含)以上德育课题研究;或累计有3篇(含)德育论文在校级以上交流或获奖或发表(市级评比一等奖及以上或市级公开发表1篇折算2篇,省级(含)以上公开发表1篇折算3篇)。
7.承担班主任青蓝工程导师任务,指导过1名(含)以上青年班主任,被指导的班主任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有材料)。
担任班主任累计12年(其中在我校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教师申报中级班主任满足上述条件中的6条即可(其中1至4条必须符合)。
担任班主任累计15年(其中在我校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教师申报中级班主任满足上述条件中的5条即可(其中1至4条必须符合)。
(四)高级班主任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晋升高级班主任
1.任中级班主任满6年或担任班主任累计满15年(含)以上(其中在我校任班主任满3年以上)。
2.至少担任过3届毕业班班主任,且所带班级高考成绩在同类班级中领先或进步明显。
3.近6年参加校级(含)以上班主任培训满32学时(含)以上。
4.近6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两次为优秀;或担任中级班主任期间有5次被评为校级(含)以上优秀班主任(校级单项先进班集体每次计0.5次,其中优秀班主任不少于2次)。。
5.近6年承担过市级(含)以上德育主题教育活动,产生较大影响获得好评;或面向校内外开设主题班会课2节(含)以上并获好评;或班级活动(或活动方案)获得市级(含)以上教育行政、共青团等部门表彰。
6.近6年出版过德育专著;或主持市级(含)以上或参与省级德育课题研究;或累计有4篇(含)德育论文在校级以上交流或获奖或发表(市级评比一等奖及以上或市级公开发表1篇折算2篇,省级(含)以上公开发表1篇折算3篇)。
7.关心青年班主任培养工作,承担班主任青蓝工程导师任务,指导过2名(含)以上青年班主任,被指导的班主任工作出色(有材料)。
担任班主任累计18年(其中在我校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教师申报高级班主任满足上述条件中的6条即可(其中1至4条必须符合)。
担任班主任累计20年(其中在我校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教师申报高级班主任满足上述条件中的5条即可(其中1至4条必须符合)。
第六条 破格申报条件
除首次评定外,班主任职级一般须逐级评定。符合第五条各级班主任申报晋升的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破格申报晋升,但破格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1.本人被评为市级(含)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相关综合表彰或所带班级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2.主要设计策划的德育主题教育活动或课题研究在省级(含)以上产生较大影响,受到市级(含)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或在较大范围内宣传推广。
3.有5届(含)以上的毕业班班主任经历,且所带班级各方面表现突出,高考成绩优异。
第七条 评定程序及办法
班主任职级申报、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申请人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对照条件提交履行职责情况的各类材料原件或证明。
2.民主测评:学生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展示,然后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有30%(含)以上不同意的不予评审。
3.评审定级:学校成立班主任职级评审委员会负责班主任职级评定工作。评审委员会由校长室、中层职能部门有关领导、年级主任、班主任代表等组成。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4.结果公示:评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
5.颁发证书:评定结束后学校颁发《班主任职级证书》。
第八条 班主任职级待遇
1.为充分调动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实行优绩优酬,班主任职级与班主任绩效工资挂钩,各级班主任每月基础津贴适当拉开距离,常规管理考核级差不变。基础津贴具体标准为:高级班主任650元/月、中级班主任550元/月、初级班主任500元/月、试用级班主任450元/月。
2.班主任职级管理实行评聘分开原则,未参与班主任职级评定的不得聘为班主任(特殊情况可先聘后评),未被学校聘为班主任的不享受班主任职级待遇。
3.若取得某一班主任职级后连续5年未担任班主任,则重任班主任时,原评定职级须重新认定,认定办法与正常评定相同。若不申请评定则按原评定职级以下一级认定。
4.班主任任职期间,由于工作疏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班级发生重大事故,或无故不服从学校班主任工作安排的,可以予以降级、缓评或不予评定班主任职级等处理。
第九条 有关政策要求
1.班主任职级申报、评定工作每年8—9月份进行。
2.以上各条中各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评审当年的7月31日。
3.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到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再进行班主任职级评定。
4.评定过程中,凡出现材料弄虚作假等现象,经核实后不予评定,已评定的取消评定结果并予以批评教育。
5.以上各条中所列班主任年限是指实际正式担任班主任年限,不含副班主任、年级主任、学科教研室主任、中层干部等职称评定中可以折算班主任的任职年限。
第十条 其它
1.本《办法》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学校班主任职级评定委员会。
2.本《办法》自2011年9月起实施。
2011年4月
班主任职级评选办法(试行稿)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广大教师,特别是优秀骨干教师能积极、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满足需要的班主任队伍,体现绩效挂钩,优质优酬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精神和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 班主任选聘
1.班主任人选一般经本人申请或学生处(年级部)提名产生。
2.综合考虑师资配备、年级特点、学生现状等因素,校长室讨论确定并聘任班主任。聘期一般不少于一年。
3.年龄不超过57周年的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2周年的女教师都有担任班主任的义务。符合班主任任职条件者,应自觉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担任班主任。
第二条 评定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的教师都有资格申报评定班主任职级。原则上现职班主任方可申报职级评定,不是现职班主任一般不予评定。
第三条 评定等级
班主任职级分为试用级班主任、初级班主任、中级班主任和高级班主任四个职级。
第四条 各级班主任合格标准
(一)试用级班主任
1.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能与同事团结协作。
2.热爱班主任工作。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3.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自觉履行班主任职责,初步掌握班务工作的基本方法,班级管理规范、有条理。
4.班主任工作总体评价良好。学生及家长较满意。
(二)初级班主任
1.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能与同事团结协作。
2.规范履行班主任职责。热爱班主任工作,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3.具有较高的班级管理水平。所任职的班级管理机制较全,管理规范,运行有效。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和班干部培养,能较好的解决学困生转化、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
4.班主任工作总体评价好。学生及家长满意度高。
(三)中级班主任
1.具有良好师德修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能与同事团结协作。
2.示范履行班主任职责。热爱班主任工作,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3.具有高超的班级管理水平。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所任职的班级管理机制健全,管
理规范,运行有效。能深入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班级文化建设和班干部培养方面有好的做法,在学困生转化、解决疑难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有一定经验。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成绩好,初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班主任工作风格。
4.班主任工作成绩优秀。是学校普遍认可的、信得过的优秀班主任。学生及家长评价高。班务工作在年级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高级班主任
1.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思想作风好。
2.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热爱班主任工作,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具有精湛的班级管理艺术。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所任职的班级管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有特色,在班级文化建设和班干部培养方面有特色做法,在学困生转化、解决疑难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经验丰富。所带班级班风优良、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成绩优异。注重工作创新,讲究工作艺术,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班主任工作风格。
4.班主任工作成绩优异。是学校公认的、社会知名度较高的优秀班主任。学生及家长评价高。班务工作在全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条 各级班主任申报评定的基本条件
(一)试用级班主任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定试用级班主任
1.参加校级(含)以上班主任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被校长室聘为班主任,任期不少于1年(连续)。
3.参加工作后首次任班主任或调入我校担任班主任不满2年(含),首次在我校任班主任评定为试用级班主任。
(二)初级班主任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定初级班主任
1.任试用级班主任满一年或担任班主任累计满3年(含)以上。
2.参加校级(含)以上班主任培训满16学时(含)以上。
3.任试用级班主任考核良好等级以上或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曾获得1次(含)以上校级文明班级。
4.面向校内外开设主题班会课1节(含)以上并获好评。
(三)中级班主任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晋升中级班主任
1.任初级班主任满5年或担任班主任累计满8年(含)以上(其中在我校任班主任满3年以上)。
2.至少担任过1届毕业班班主任,且所带班级各方面发展良好。
3.近5年参加校级(含)以上班主任培训满32学时(含)以上。
4.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或担任初级班主任期间有3次被评为校级(含)以上优秀班主任(校级单项先进班集体每次计0.5次,其中优秀班主任不少于2次)。
5.近5年承担过市级(含)以上德育主题教育活动,产生较大影响获得好评;或面向
校内外开设主题班会课2节(含)以上并获好评;或所带班集体(集体或个人)参加校级(含)以上重大活动获3次(含)以上表彰。
6.近5年参与或主持市级(含)以上德育课题研究;或累计有3篇(含)德育论文在校级以上交流或获奖或发表(市级评比一等奖及以上或市级公开发表1篇折算2篇,省级(含)以上公开发表1篇折算3篇)。
7.承担班主任青蓝工程导师任务,指导过1名(含)以上青年班主任,被指导的班主任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有材料)。
担任班主任累计12年(其中在我校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教师申报中级班主任满足上述条件中的6条即可(其中1至4条必须符合)。
担任班主任累计15年(其中在我校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教师申报中级班主任满足上述条件中的5条即可(其中1至4条必须符合)。
(四)高级班主任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晋升高级班主任
1.任中级班主任满6年或担任班主任累计满15年(含)以上(其中在我校任班主任满3年以上)。
2.至少担任过3届毕业班班主任,且所带班级高考成绩在同类班级中领先或进步明显。
3.近6年参加校级(含)以上班主任培训满32学时(含)以上。
4.近6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两次为优秀;或担任中级班主任期间有5次被评为校级(含)以上优秀班主任(校级单项先进班集体每次计0.5次,其中优秀班主任不少于2次)。。
5.近6年承担过市级(含)以上德育主题教育活动,产生较大影响获得好评;或面向校内外开设主题班会课2节(含)以上并获好评;或班级活动(或活动方案)获得市级(含)以上教育行政、共青团等部门表彰。
6.近6年出版过德育专著;或主持市级(含)以上或参与省级德育课题研究;或累计有4篇(含)德育论文在校级以上交流或获奖或发表(市级评比一等奖及以上或市级公开发表1篇折算2篇,省级(含)以上公开发表1篇折算3篇)。
7.关心青年班主任培养工作,承担班主任青蓝工程导师任务,指导过2名(含)以上青年班主任,被指导的班主任工作出色(有材料)。
担任班主任累计18年(其中在我校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教师申报高级班主任满足上述条件中的6条即可(其中1至4条必须符合)。
担任班主任累计20年(其中在我校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教师申报高级班主任满足上述条件中的5条即可(其中1至4条必须符合)。
第六条 破格申报条件
除首次评定外,班主任职级一般须逐级评定。符合第五条各级班主任申报晋升的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破格申报晋升,但破格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1.本人被评为市级(含)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相关综合表彰或所带班级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2.主要设计策划的德育主题教育活动或课题研究在省级(含)以上产生较大影响,受到市级(含)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或在较大范围内宣传推广。
3.有5届(含)以上的毕业班班主任经历,且所带班级各方面表现突出,高考成绩优异。
第七条 评定程序及办法
班主任职级申报、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申请人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对照条件提交履行职责情况的各类材料原件或证明。
2.民主测评:学生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展示,然后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有30%(含)以上不同意的不予评审。
3.评审定级:学校成立班主任职级评审委员会负责班主任职级评定工作。评审委员会由校长室、中层职能部门有关领导、年级主任、班主任代表等组成。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4.结果公示:评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
5.颁发证书:评定结束后学校颁发《班主任职级证书》。
第八条 班主任职级待遇
1.为充分调动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实行优绩优酬,班主任职级与班主任绩效工资挂钩,各级班主任每月基础津贴适当拉开距离,常规管理考核级差不变。基础津贴具体标准为:高级班主任650元/月、中级班主任550元/月、初级班主任500元/月、试用级班主任450元/月。
2.班主任职级管理实行评聘分开原则,未参与班主任职级评定的不得聘为班主任(特殊情况可先聘后评),未被学校聘为班主任的不享受班主任职级待遇。
3.若取得某一班主任职级后连续5年未担任班主任,则重任班主任时,原评定职级须重新认定,认定办法与正常评定相同。若不申请评定则按原评定职级以下一级认定。
4.班主任任职期间,由于工作疏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班级发生重大事故,或无故不服从学校班主任工作安排的,可以予以降级、缓评或不予评定班主任职级等处理。
第九条 有关政策要求
1.班主任职级申报、评定工作每年8—9月份进行。
2.以上各条中各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评审当年的7月31日。
3.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到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再进行班主任职级评定。
4.评定过程中,凡出现材料弄虚作假等现象,经核实后不予评定,已评定的取消评定结果并予以批评教育。
5.以上各条中所列班主任年限是指实际正式担任班主任年限,不含副班主任、年级主任、学科教研室主任、中层干部等职称评定中可以折算班主任的任职年限。
第十条 其它
1.本《办法》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学校班主任职级评定委员会。
2.本《办法》自2011年9月起实施。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