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诚信与保险
一、诚信对保险业的意义
诚信,是所有企业的立足之本,也是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核心竞争力。保单本身即是保险公司为投保人在未来的不确定时间内发生协议内损失时予以的补偿或给付,是一种建立在保险人信用上的承诺。保险公司只有诚信, 才能为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才能增强竞争实力, 为更广泛地进入市场、扩大交易创造条件。
众所周知,2006年底,中国保险业的入世保护期已终结,中国的保险市场已基本处于完全开放的状态。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进入国内市场,原有的外资保险也广泛开设机构,与内资保险公司抢夺市场。诚信,可以说是这场市场争夺战的关键。而国内保险市场上失信行为的扩大化以及诚信制度的缺位, 增加了保险交易的风险, 使保险行为主体对保险市场缺乏信心, 阻碍了保险交易向纵深发展, 甚至使保险市场在较长时期处于低迷状态。因此,国内保险公司存在的诚信问题,大大削弱了自己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保险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保险人不清楚投保人的背景,投保人不清楚自身的权利义务,对保险条款的信息了解也是不充分的。双方对信息的掌握全凭对方的诚信程度,因而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交易成本增大,并损害合同主体的利益。只有双方都遵守最大诚信原则才能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二、我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现状及分析
1. 中介方对投保人的不诚信
许多保险代理人和中介为了追求高业绩不惜欺瞒消费者,最终导致消费者损失并且不再相信保险公司,造成公司客户流失及信誉的损失。
2.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不诚信
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时, 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使保险公司难以根据投保标的的风险状况确定是否承保、应该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有些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或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伪造、编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 捏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 骗取保险金, 增大了保险标的及社会财富的损失, 增加了保险人理赔的成本。
3. 导致信用缺失的原因
一是利益驱使。投保人为自身利益欺骗保险公司,就如当年的“一人住院,全家拿药”。二是错误认知。对不少人而言,保险仍是一个新生事物,具体的保险原理和保险合同条款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让普通民众感觉晦涩难懂,难以理解
浅谈诚信与保险
一、诚信对保险业的意义
诚信,是所有企业的立足之本,也是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核心竞争力。保单本身即是保险公司为投保人在未来的不确定时间内发生协议内损失时予以的补偿或给付,是一种建立在保险人信用上的承诺。保险公司只有诚信, 才能为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才能增强竞争实力, 为更广泛地进入市场、扩大交易创造条件。
众所周知,2006年底,中国保险业的入世保护期已终结,中国的保险市场已基本处于完全开放的状态。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进入国内市场,原有的外资保险也广泛开设机构,与内资保险公司抢夺市场。诚信,可以说是这场市场争夺战的关键。而国内保险市场上失信行为的扩大化以及诚信制度的缺位, 增加了保险交易的风险, 使保险行为主体对保险市场缺乏信心, 阻碍了保险交易向纵深发展, 甚至使保险市场在较长时期处于低迷状态。因此,国内保险公司存在的诚信问题,大大削弱了自己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保险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保险人不清楚投保人的背景,投保人不清楚自身的权利义务,对保险条款的信息了解也是不充分的。双方对信息的掌握全凭对方的诚信程度,因而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交易成本增大,并损害合同主体的利益。只有双方都遵守最大诚信原则才能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二、我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现状及分析
1. 中介方对投保人的不诚信
许多保险代理人和中介为了追求高业绩不惜欺瞒消费者,最终导致消费者损失并且不再相信保险公司,造成公司客户流失及信誉的损失。
2.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不诚信
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时, 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使保险公司难以根据投保标的的风险状况确定是否承保、应该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有些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或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伪造、编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 捏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 骗取保险金, 增大了保险标的及社会财富的损失, 增加了保险人理赔的成本。
3. 导致信用缺失的原因
一是利益驱使。投保人为自身利益欺骗保险公司,就如当年的“一人住院,全家拿药”。二是错误认知。对不少人而言,保险仍是一个新生事物,具体的保险原理和保险合同条款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让普通民众感觉晦涩难懂,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