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各类会议行为,促进公司领导集体的协调运作,发挥法人治理结构的效能,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公司法》、《外商独资企业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会议制度包括内部会议制度与外部会议制度: 内部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制度(含预算管理会议)、分管副总经理工作会议制度、部门会议制度等。
外部会议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级行政部门召开的会议、国内外举办的展会、各种行业会议等。
其中,上级行政部门通知参加的会议,根据会议内容要求,应尽量派相关人员参加。在省、德州市、其他外地召开的会议,应尽量安排当地办事处人员参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派公司内部员工参加。参会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会议内容,重要的会议内容连同会议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在国际国内举办的各种行业会议、展会等相关会议,其参会人员需由总经理批准后统一安排。参会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会议内容,重要的会议内容连同会议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会议制度
本会议制度仅就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含预算管理会议)、分管副总经理工作会议、部门会议做出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各类会议效力等级如下:最高为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层级为总经理办公会,第三层级为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含预算管理会议)、第四层级为分管副总经理工作会议,最低层级为部门会议。
第四条下一级会议应服从上一级会议,下一级会议安排应主动避让上一级会议,以免发生冲突,遇有上一级会议召开紧急会议与本级会议安排出现冲突时,应立即中止本级会议程序,安排参加上一级会议;同一级别的会议发生冲突时,由该级会议的共同上级协调解决,不能协调的由相关副总或总经理裁定。
下级会议的决议、决定等内容如涉嫌有损公司利益、违反公司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上级会议可按公司章程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撤消。
为避免会议冲突,公司范围内或系统之间的会议,应先报总经办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具体会议组织由各会议召集单位自行组织与监督,并做好会议记录、纪要等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分为日常工作会议和特别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时,由总经理指定其
公司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各类会议行为,促进公司领导集体的协调运作,发挥法人治理结构的效能,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公司法》、《外商独资企业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会议制度包括内部会议制度与外部会议制度: 内部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制度(含预算管理会议)、分管副总经理工作会议制度、部门会议制度等。
外部会议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级行政部门召开的会议、国内外举办的展会、各种行业会议等。
其中,上级行政部门通知参加的会议,根据会议内容要求,应尽量派相关人员参加。在省、德州市、其他外地召开的会议,应尽量安排当地办事处人员参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派公司内部员工参加。参会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会议内容,重要的会议内容连同会议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在国际国内举办的各种行业会议、展会等相关会议,其参会人员需由总经理批准后统一安排。参会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会议内容,重要的会议内容连同会议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会议制度
本会议制度仅就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含预算管理会议)、分管副总经理工作会议、部门会议做出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各类会议效力等级如下:最高为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层级为总经理办公会,第三层级为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含预算管理会议)、第四层级为分管副总经理工作会议,最低层级为部门会议。
第四条下一级会议应服从上一级会议,下一级会议安排应主动避让上一级会议,以免发生冲突,遇有上一级会议召开紧急会议与本级会议安排出现冲突时,应立即中止本级会议程序,安排参加上一级会议;同一级别的会议发生冲突时,由该级会议的共同上级协调解决,不能协调的由相关副总或总经理裁定。
下级会议的决议、决定等内容如涉嫌有损公司利益、违反公司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上级会议可按公司章程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撤消。
为避免会议冲突,公司范围内或系统之间的会议,应先报总经办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具体会议组织由各会议召集单位自行组织与监督,并做好会议记录、纪要等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分为日常工作会议和特别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时,由总经理指定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