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讲话稿

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动爱国卫生

运动深入发展

——科尔沁区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爱卫会副主任委员 刘世海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专题性、针对性很强。刚才,张伟光同志宣读了《2010-2012年科尔沁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对下一步开展整洁行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要求具体、措施扎实,我完全同意,请同志们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我区城乡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际,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城市整体功能、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区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的矛盾进一步突出,有些社区及背街小巷缺少垃圾箱、垃圾转运站,厕所数量少,没有污水排放设施,城区社区的卫生状况按照我们自己的要求还不够理想,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尤其是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以及镇苏木政府驻地卫生问题比较突出,环境卫生还存在死角。一方面严重影响居民

群众的生活质量,导致甲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另一方面也影响我们这个城市的形象,如果我们这座城市卫生环境不够理想,那么来这里安家落户、投资兴业的一些投资者自己就要画上一个问号。为此,全区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和谐科区的高度,认真对照科区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加快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宜居宜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农村”和“惠民生、提升城市品位”总体发展目标,深刻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大卫生观”,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境面貌,为科尔沁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科尔沁区工业全面振兴和扩大开放提供更好的、更有力的外部环境条件。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创造干净舒适的卫生环境

2010年是通辽市城市建设年,在实现整体爱国卫生工作新跨越的同时,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农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要建立健全镇苏木政府驻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环境卫生工作有人干、有人管。区政府已经下发了《科

尔沁区镇(苏木)政府驻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这个《意见》就是强调四个建设、一个保障。一是组织建设。各镇苏木人民政府要成立爱卫会,由镇长(苏木达)任主任委员,财政所、城管所、卫生院、中心校、派出所、工商所、文化站、市场物业、水管所、林管所、供电所、火车站和各村委会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为爱卫会成员,下设爱卫办,主任由分管卫生的副主任兼任,并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干部,确保科室完整,人员充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苏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二是队伍建设。各镇(苏木)政府要根据保洁面积,建立满足工作需要的保洁队伍,原则上每8000—10000m保洁面积配备1名保洁员。日常保洁实行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职责,着力提高保洁质量。三是制度建设。各镇(苏木)政府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在这方面有成功的经验,希望各镇(苏木)要组织人员到城区进行学习交流,结合各自的实际,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制度,逐步实现城市化管理。四是基础设施建设。一保障,即资金保障。可实行垃圾处臵有偿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临街商业户收取垃圾清运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各镇苏木参照城区收费标准,通过召开不同形式的代表2

大会进行商议自行制订,并以镇苏木为单位组织实施或试行。各镇苏木算好自己的帐,统筹安排好卫生保洁员工资、垃圾保洁工具购臵、垃圾清运车辆购臵(或租用)、维修费以及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场所建设等费用,不足部分由镇苏木财政予以补足。特别强调一下,保洁员每人的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通辽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即560元/月,并给予上齐养老保险待遇。机制运行实施后,区爱卫办要协助政府督查室做好督查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爱卫办要给予协调指导。各镇苏木所辖的其他村(嘎查),有条件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同时要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2、继续抓好农村改厕工作落实。今年我区争取到国家农村改厕项目5000座。有项目的各镇苏木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一要做好全面发动和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的好处和意义,引导农民参与农村改厕的积极性;二要强化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要深入改厕现场,指导农户改厕,确保改造一座,成功一座。无害化卫生厕所建成后,要及时取缔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有效减少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发生。

——城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加大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城

中村、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难点,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其主要症结:一是基础设施不配套、少数居民文明素质相对较低、管理模式滞后、管理难以到位等;二是居民已将房屋租赁出去,因此居住的人员比较复杂,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管理起来有一定难度。所以要改善状况,必须“对症下药”。因此要求爱卫办今年要针对这一问题做好两件事,一是要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突击性整治活动,加大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彻底改善脏、乱、差的现象,还居民一个清洁、健康的环境。

2、加大日常保洁和日常管理的力度

好的环境要靠日常保障制度去维护,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的干部要沉下去,经常深入社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要落实好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日常保洁管理力度,实现全天候保洁。目前,保洁员工资还比较低,加上城市管理还存在交叉现象等问题,都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鉴于此,要求爱卫办要与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共同解决出现的问题。至于保洁员待遇问题,区政府今年将研究提高保洁员的工资。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任务的落实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单靠哪一级哪一个部门是不可能完成的,只有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调动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

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职能。区委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提出了“加快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宜居宜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农村”和“惠民生、提升城市品位”总体发展目标。可以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因此一直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作为各单位实绩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希望各镇苏木、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列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细化和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搞好信息反馈。要成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要制定和完善各单位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推动工作。

二要明确职责,齐抓共管。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运行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科区政府于07年再次印发了《科尔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目的是把爱卫工作的有关任务分解到各个委员部门

和单位,明确各委员部门的工作职责,以便加强联系和督导,使各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得以顺利贯彻落实,形成爱国卫生齐抓共管的局面。因此各委员部门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紧紧围绕爱国卫生的工作目标,明确各自的职责,履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任务,依法开展工作,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齐心协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促进并加快爱国卫生运动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

三要依法行政,健全机制。依法行政是新形势下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也是对各单位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要求。1998年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是我区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依据。同时,与爱国卫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依法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重要依据和保证。依法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仅要求我们在认识上要有新的提高,而且要在管理上逐步走向法制化,这也是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要不断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的作用,努力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的科技含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科区爱卫办

做为我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总调度,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要大胆工作,对全区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监督、落实。各街道办事处、镇苏木、国有农牧场、各有关部门要克服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一阵风”的倾向,要把活动月、卫生周等突击性活动和经常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点上突破,也要面上推开,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务求实效。并大胆探索长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体系、监督机制、考核奖惩制度和检查评比制度,达到以突击性活动促进全年整体工作的目的,长期保持社区环境整洁、靓丽。

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动爱国卫生

运动深入发展

——科尔沁区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爱卫会副主任委员 刘世海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专题性、针对性很强。刚才,张伟光同志宣读了《2010-2012年科尔沁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对下一步开展整洁行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要求具体、措施扎实,我完全同意,请同志们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我区城乡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际,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城市整体功能、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区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的矛盾进一步突出,有些社区及背街小巷缺少垃圾箱、垃圾转运站,厕所数量少,没有污水排放设施,城区社区的卫生状况按照我们自己的要求还不够理想,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尤其是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以及镇苏木政府驻地卫生问题比较突出,环境卫生还存在死角。一方面严重影响居民

群众的生活质量,导致甲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另一方面也影响我们这个城市的形象,如果我们这座城市卫生环境不够理想,那么来这里安家落户、投资兴业的一些投资者自己就要画上一个问号。为此,全区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和谐科区的高度,认真对照科区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加快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宜居宜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农村”和“惠民生、提升城市品位”总体发展目标,深刻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大卫生观”,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境面貌,为科尔沁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科尔沁区工业全面振兴和扩大开放提供更好的、更有力的外部环境条件。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创造干净舒适的卫生环境

2010年是通辽市城市建设年,在实现整体爱国卫生工作新跨越的同时,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农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要建立健全镇苏木政府驻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环境卫生工作有人干、有人管。区政府已经下发了《科

尔沁区镇(苏木)政府驻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这个《意见》就是强调四个建设、一个保障。一是组织建设。各镇苏木人民政府要成立爱卫会,由镇长(苏木达)任主任委员,财政所、城管所、卫生院、中心校、派出所、工商所、文化站、市场物业、水管所、林管所、供电所、火车站和各村委会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为爱卫会成员,下设爱卫办,主任由分管卫生的副主任兼任,并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干部,确保科室完整,人员充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苏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二是队伍建设。各镇(苏木)政府要根据保洁面积,建立满足工作需要的保洁队伍,原则上每8000—10000m保洁面积配备1名保洁员。日常保洁实行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职责,着力提高保洁质量。三是制度建设。各镇(苏木)政府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在这方面有成功的经验,希望各镇(苏木)要组织人员到城区进行学习交流,结合各自的实际,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制度,逐步实现城市化管理。四是基础设施建设。一保障,即资金保障。可实行垃圾处臵有偿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临街商业户收取垃圾清运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各镇苏木参照城区收费标准,通过召开不同形式的代表2

大会进行商议自行制订,并以镇苏木为单位组织实施或试行。各镇苏木算好自己的帐,统筹安排好卫生保洁员工资、垃圾保洁工具购臵、垃圾清运车辆购臵(或租用)、维修费以及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场所建设等费用,不足部分由镇苏木财政予以补足。特别强调一下,保洁员每人的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通辽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即560元/月,并给予上齐养老保险待遇。机制运行实施后,区爱卫办要协助政府督查室做好督查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爱卫办要给予协调指导。各镇苏木所辖的其他村(嘎查),有条件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同时要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2、继续抓好农村改厕工作落实。今年我区争取到国家农村改厕项目5000座。有项目的各镇苏木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一要做好全面发动和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的好处和意义,引导农民参与农村改厕的积极性;二要强化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要深入改厕现场,指导农户改厕,确保改造一座,成功一座。无害化卫生厕所建成后,要及时取缔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有效减少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发生。

——城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加大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城

中村、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难点,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其主要症结:一是基础设施不配套、少数居民文明素质相对较低、管理模式滞后、管理难以到位等;二是居民已将房屋租赁出去,因此居住的人员比较复杂,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管理起来有一定难度。所以要改善状况,必须“对症下药”。因此要求爱卫办今年要针对这一问题做好两件事,一是要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突击性整治活动,加大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彻底改善脏、乱、差的现象,还居民一个清洁、健康的环境。

2、加大日常保洁和日常管理的力度

好的环境要靠日常保障制度去维护,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的干部要沉下去,经常深入社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要落实好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日常保洁管理力度,实现全天候保洁。目前,保洁员工资还比较低,加上城市管理还存在交叉现象等问题,都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鉴于此,要求爱卫办要与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共同解决出现的问题。至于保洁员待遇问题,区政府今年将研究提高保洁员的工资。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任务的落实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单靠哪一级哪一个部门是不可能完成的,只有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调动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

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职能。区委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提出了“加快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宜居宜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农村”和“惠民生、提升城市品位”总体发展目标。可以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因此一直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作为各单位实绩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希望各镇苏木、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列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细化和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搞好信息反馈。要成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要制定和完善各单位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推动工作。

二要明确职责,齐抓共管。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运行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科区政府于07年再次印发了《科尔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目的是把爱卫工作的有关任务分解到各个委员部门

和单位,明确各委员部门的工作职责,以便加强联系和督导,使各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得以顺利贯彻落实,形成爱国卫生齐抓共管的局面。因此各委员部门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紧紧围绕爱国卫生的工作目标,明确各自的职责,履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任务,依法开展工作,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齐心协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促进并加快爱国卫生运动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

三要依法行政,健全机制。依法行政是新形势下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也是对各单位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要求。1998年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是我区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依据。同时,与爱国卫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依法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重要依据和保证。依法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仅要求我们在认识上要有新的提高,而且要在管理上逐步走向法制化,这也是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要不断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的作用,努力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的科技含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科区爱卫办

做为我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总调度,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要大胆工作,对全区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监督、落实。各街道办事处、镇苏木、国有农牧场、各有关部门要克服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一阵风”的倾向,要把活动月、卫生周等突击性活动和经常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点上突破,也要面上推开,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务求实效。并大胆探索长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体系、监督机制、考核奖惩制度和检查评比制度,达到以突击性活动促进全年整体工作的目的,长期保持社区环境整洁、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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