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
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对财务报表所提供信息可信赖程度的一种保证。特别是对上市公司而言,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得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其审计执业活动所提供的信息保证对于在信息占有上是弱势群体的广大中小股东、潜在投资者,以及外部债权人尤为重要。然而,近几年来国内外财务造假丑闻不断,一些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因其审计失败亦深受牵连,导致了社会公众对民间审计的执业质量倍感寒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同样面临着空前的诚信危机。如何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重拾信任成为各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
一、理顺会计师事务所体制
当前,有限责任合伙型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有限责任合伙型会计师事务所是针对合伙型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风险过大的缺点改造而来的一种组织形式。随着审计责任追究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以及由于审计失败而引起的司法介入,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越来越大。为保障注册会计师职业的持续发展,不少无限责任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有限责任合伙制转型。
就我国而言,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很大程度上就是将有限责任事务所改革到能有效维系审计诚信的组织体制——有限责任合伙制度上来,使注册会计师成为这个行业的真正主体,审计责任可确实落实到注册会计师个人。审计风险的最后承担人是有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从而强化了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质量意识与风险意识。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从负有限责任向负无限责任转变,使会计师事务所积极主动地建立起风险防范和质量控制机制,以达到提高执业质量的目的。
二、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是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业风险的根本措施。在2006年颁布的新执业准则中就特别强调了事务所质量控制的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既是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具体执行者,除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外,每个会计师事务所还必须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审计质量控制措施。
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
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对财务报表所提供信息可信赖程度的一种保证。特别是对上市公司而言,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得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其审计执业活动所提供的信息保证对于在信息占有上是弱势群体的广大中小股东、潜在投资者,以及外部债权人尤为重要。然而,近几年来国内外财务造假丑闻不断,一些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因其审计失败亦深受牵连,导致了社会公众对民间审计的执业质量倍感寒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同样面临着空前的诚信危机。如何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重拾信任成为各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
一、理顺会计师事务所体制
当前,有限责任合伙型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有限责任合伙型会计师事务所是针对合伙型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风险过大的缺点改造而来的一种组织形式。随着审计责任追究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以及由于审计失败而引起的司法介入,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越来越大。为保障注册会计师职业的持续发展,不少无限责任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有限责任合伙制转型。
就我国而言,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很大程度上就是将有限责任事务所改革到能有效维系审计诚信的组织体制——有限责任合伙制度上来,使注册会计师成为这个行业的真正主体,审计责任可确实落实到注册会计师个人。审计风险的最后承担人是有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从而强化了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质量意识与风险意识。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从负有限责任向负无限责任转变,使会计师事务所积极主动地建立起风险防范和质量控制机制,以达到提高执业质量的目的。
二、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是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业风险的根本措施。在2006年颁布的新执业准则中就特别强调了事务所质量控制的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既是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具体执行者,除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外,每个会计师事务所还必须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审计质量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