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826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10-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llO-9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8年3月12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E2004]66号文的要求,本标准修订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检验方法;5.粘结强度计算;6.粘结强度检验评定及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记录和试件断开状态。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基本规定中增加了强制性条文;增加了现场粘贴外墙饰面砖施工前应粘贴饰面砖样板件并对其粘结强度进行检验的要求,对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和现场粘贴外墙饰面砖的检验批和取样位置进行了调整;检验方法中增加了对有加强处理措施的加气混凝土、轻质砌块、轻质墙板和外墙外保温系统上粘贴的外墙饰面砖断缝的规定,并增加了带保温系统的标准块粘贴示意图;粘结强度计算中将单个试样粘结强度和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计算结果均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粘结强度检验评定中对现场粘贴饰面砖和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的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评定分别提出要求;附录A中增加了带保温系统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试件断开状态表。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标准参加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1 总 则
1.0.1为统一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的检验方法,保证建筑工程饰面砖的粘结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的检验。
1.0.3建筑工程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2.0.1标准块 standard test block
按长、宽、厚的尺寸为95mm×45mm×(6~8)mm或40mm×40mm×(6~8)mm,用45号钢
或铬钢材料所制作的标准试件。
2.O.2基体base
作为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的混凝土墙体或砌体。
2.O.3断缝joint
以标准块的长、宽为基准,采用切割锯,从饰面砖表面切害4至基体表面的矩形缝或正方形缝。
2.0.4粘结层bonding coat
固定饰面砖的粘结材料层。
2.0.5粘结力 cohesive force
饰面砖与粘结层界面、粘结层自身、粘结层与找层界面、找平层自身、找平层与基体界面,在垂直于表面的拉力作用下断开时的拉力值。
2.0.6粘结强度 cohesive strength
饰面砖与粘结层界面、粘结层自身、粘结层与找平层界面、找平层自身、找平层与基体界面上单位面积上的粘结力。
3基本规定
3.0.1粘结强度检测仪应每年至少检定一次,发现异常时应随时维修、检定。
3.0.2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复验。
3.0.3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厂应提供含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结果的型式检验报告,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22 2复验应以每1000m同类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应按1000m
计,每批应取一组,每组应为3块板,每块板应制取1个试样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3.0.4现场粘贴外墙饰面砖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对饰面砖样板件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2监理单位应从粘贴外墙饰面砖的施工人员中随机抽选一人,在每种类型的基层上应各粘贴至少lm2饰面砖样板件,每种类型的样板件应各制取一组3个饰面砖粘结强度试样。 3应按饰面砖样板件粘结强度合格后的粘结料配合比和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过程。 3.0.5现场粘贴的外墙饰面砖工程完工后,应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23.0.6现场粘贴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应以每1000m同类墙体饰面砖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221000m应按1000m计,每批应取一组3个试样,每相邻的三个楼层应至少取一组试样,试样应随机抽取,取样间距不得小于500mm。
3.0.7采用水泥基胶粘剂粘贴外墙饰面砖时,可按胶粘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时间或在粘贴外墙饰面砖14d及以后进行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粘贴后28d以内达不到标准或有争议时,应以28~60d内约定时间检验的粘结强度为准。
4检验方法
4.0.1检测仪器、辅助工具及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的粘结强度检测仪,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数显式粘结强度检测仪》JG 3056的规定。
2钢直尺的分度值应为lmm。
3应具备下列辅助工具及材料:
1)手持切割锯;
2)胶粘剂,粘结强度宜大于3.0MPa
3)胶带。
4.0.2断缝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断缝应从饰面砖表面切割至混凝土墙体或砌体表面,深度应一致。对有加强处理措施的加气混凝土、轻质砌块、轻质墙板和外墙外保温系统上粘贴的外墙饰面砖,在加强处理措施或保温系统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有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证明的前提下,可切割至加强抹面层表面。
2试样切割长度和宽度宜与标准块相同,其中有两道相邻切割线应沿饰面砖边缝切割。 4.0.3标准块粘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粘贴标准块前,应清除饰面砖表面污渍并保持干燥。当现场温度低于5℃时,标准块宜预热后再进行粘贴。
2胶粘剂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配比使用,应搅拌均匀、随用随配、涂布均匀,胶粘剂硬化前不得受水浸。
3在饰面砖上粘贴标准块可按图4.0.3-1和图4.0.3-2进行,胶粘剂不应粘连相邻饰面砖。
4标准块粘贴后应及时用胶带固定。
4.0.4粘结强度检测仪的安装(图4.0.4)和测试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4.0.3-1不带保温加强系统的标准块粘贴示意图
1-标准块;2-胶粘剂;3-饰面砖;4-粘结层;5-找平层;6-基体
图4.0.3-2带保温或加强系统的标准块粘贴示意图
1-标准块;2-胶粘剂;3-饰面砖;4-粘结层;5-加强抹面层;6-保温层或被加强的基体
图4.0.4粘结强度检测仪安装示意图
1-拉力杆;2-万向接头;3-标准块;4-支架;5-穿心式千斤顶;6-拉力杆螺母
1检测前在标准块上应安装带有万向接头的拉力杆。
2应安装专用穿心式千斤顶,使拉力杆通过穿心千斤顶中心并与标准块垂直。
3调整千斤顶活塞时,应使活塞升出2mm左右,并将数字显示器调零,再拧紧拉力杆螺母。
4检测饰面砖粘结力时,匀速摇转手柄升压,直至饰面砖试样断开,并应按本标准附表
A的格式记录粘结强度检测仪的数字显示器峰值,该值即是粘结力值。
5检测后降压至千斤顶复位,取下拉力杆螺母及拉杆。
4.0.5饰面砖粘结力检测完毕后,应按受力断开的性质及本标准附录A表A.0.2的格式确定断开状态,测量试样断开面每对切割边的中部长度(精确到lmm)作为试样断面边长,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表A.0.1的格式记录。当检测结果为表A.0.2第1、2种断开状态且粘结强度小于标准平均值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重新选点检测。
4.0.6标准块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粘结力检测完毕,应将标准块表面胶粘剂清理干净,用50号砂布摩擦标准块粘贴面至出现光泽。
2应将标准块放置干燥处,再次使用前应将标准块粘贴面的锈迹、油污清除。
5粘结强度计算
5.0.1试样粘结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RiXi103 (5.0.1) Si
式中Ri——第i个试样粘结强度(MPa),精确到0.1MPa;
Xi——第i个试样粘结力(kN),精确到0.01kN;
Si——第i个试样断面面积(mm2),精确到lmm2。
5.0.2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13
RmRi (5.0.2) 3i1
式中Rm——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MPa),精确到0.1MPa。
6粘结强度检验评定
6.0.1现场粘贴的同类饰面砖,当一组试样均符合下列两项指标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合格;当一组试样均不符合下列两项指标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当一组试样只符合下列两项指标的一项要求时,应在该组试样原取样区域内重新抽取两组试样检验,若检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下列指标要求时,则该组饰面砖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 1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4MPa
2每组可有一个试样的粘结强度小于0.4MPa,但不应小于0.3MPa。
6.0.2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当一组试样均符合下列两项指标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合格;当一组试样均不符合下列两项指标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当一组试样只符合下列两项指标的一项要求时,应在该组试样原取样区域内重新抽取两组试样检验,若检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下列指标要求时,则该组饰面砖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
1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6MPa;
2每组可有一个试样的粘结强度小于0.6MPa,但不应小于0.4MPa。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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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6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10-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llO-9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8年3月12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E2004]66号文的要求,本标准修订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检验方法;5.粘结强度计算;6.粘结强度检验评定及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记录和试件断开状态。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基本规定中增加了强制性条文;增加了现场粘贴外墙饰面砖施工前应粘贴饰面砖样板件并对其粘结强度进行检验的要求,对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和现场粘贴外墙饰面砖的检验批和取样位置进行了调整;检验方法中增加了对有加强处理措施的加气混凝土、轻质砌块、轻质墙板和外墙外保温系统上粘贴的外墙饰面砖断缝的规定,并增加了带保温系统的标准块粘贴示意图;粘结强度计算中将单个试样粘结强度和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计算结果均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粘结强度检验评定中对现场粘贴饰面砖和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的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评定分别提出要求;附录A中增加了带保温系统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试件断开状态表。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标准参加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1 总 则
1.0.1为统一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的检验方法,保证建筑工程饰面砖的粘结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的检验。
1.0.3建筑工程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2.0.1标准块 standard test block
按长、宽、厚的尺寸为95mm×45mm×(6~8)mm或40mm×40mm×(6~8)mm,用45号钢
或铬钢材料所制作的标准试件。
2.O.2基体base
作为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的混凝土墙体或砌体。
2.O.3断缝joint
以标准块的长、宽为基准,采用切割锯,从饰面砖表面切害4至基体表面的矩形缝或正方形缝。
2.0.4粘结层bonding coat
固定饰面砖的粘结材料层。
2.0.5粘结力 cohesive force
饰面砖与粘结层界面、粘结层自身、粘结层与找层界面、找平层自身、找平层与基体界面,在垂直于表面的拉力作用下断开时的拉力值。
2.0.6粘结强度 cohesive strength
饰面砖与粘结层界面、粘结层自身、粘结层与找平层界面、找平层自身、找平层与基体界面上单位面积上的粘结力。
3基本规定
3.0.1粘结强度检测仪应每年至少检定一次,发现异常时应随时维修、检定。
3.0.2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复验。
3.0.3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厂应提供含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结果的型式检验报告,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22 2复验应以每1000m同类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应按1000m
计,每批应取一组,每组应为3块板,每块板应制取1个试样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3.0.4现场粘贴外墙饰面砖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对饰面砖样板件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2监理单位应从粘贴外墙饰面砖的施工人员中随机抽选一人,在每种类型的基层上应各粘贴至少lm2饰面砖样板件,每种类型的样板件应各制取一组3个饰面砖粘结强度试样。 3应按饰面砖样板件粘结强度合格后的粘结料配合比和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过程。 3.0.5现场粘贴的外墙饰面砖工程完工后,应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23.0.6现场粘贴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应以每1000m同类墙体饰面砖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221000m应按1000m计,每批应取一组3个试样,每相邻的三个楼层应至少取一组试样,试样应随机抽取,取样间距不得小于500mm。
3.0.7采用水泥基胶粘剂粘贴外墙饰面砖时,可按胶粘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时间或在粘贴外墙饰面砖14d及以后进行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粘贴后28d以内达不到标准或有争议时,应以28~60d内约定时间检验的粘结强度为准。
4检验方法
4.0.1检测仪器、辅助工具及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的粘结强度检测仪,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数显式粘结强度检测仪》JG 3056的规定。
2钢直尺的分度值应为lmm。
3应具备下列辅助工具及材料:
1)手持切割锯;
2)胶粘剂,粘结强度宜大于3.0MPa
3)胶带。
4.0.2断缝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断缝应从饰面砖表面切割至混凝土墙体或砌体表面,深度应一致。对有加强处理措施的加气混凝土、轻质砌块、轻质墙板和外墙外保温系统上粘贴的外墙饰面砖,在加强处理措施或保温系统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有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证明的前提下,可切割至加强抹面层表面。
2试样切割长度和宽度宜与标准块相同,其中有两道相邻切割线应沿饰面砖边缝切割。 4.0.3标准块粘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粘贴标准块前,应清除饰面砖表面污渍并保持干燥。当现场温度低于5℃时,标准块宜预热后再进行粘贴。
2胶粘剂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配比使用,应搅拌均匀、随用随配、涂布均匀,胶粘剂硬化前不得受水浸。
3在饰面砖上粘贴标准块可按图4.0.3-1和图4.0.3-2进行,胶粘剂不应粘连相邻饰面砖。
4标准块粘贴后应及时用胶带固定。
4.0.4粘结强度检测仪的安装(图4.0.4)和测试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4.0.3-1不带保温加强系统的标准块粘贴示意图
1-标准块;2-胶粘剂;3-饰面砖;4-粘结层;5-找平层;6-基体
图4.0.3-2带保温或加强系统的标准块粘贴示意图
1-标准块;2-胶粘剂;3-饰面砖;4-粘结层;5-加强抹面层;6-保温层或被加强的基体
图4.0.4粘结强度检测仪安装示意图
1-拉力杆;2-万向接头;3-标准块;4-支架;5-穿心式千斤顶;6-拉力杆螺母
1检测前在标准块上应安装带有万向接头的拉力杆。
2应安装专用穿心式千斤顶,使拉力杆通过穿心千斤顶中心并与标准块垂直。
3调整千斤顶活塞时,应使活塞升出2mm左右,并将数字显示器调零,再拧紧拉力杆螺母。
4检测饰面砖粘结力时,匀速摇转手柄升压,直至饰面砖试样断开,并应按本标准附表
A的格式记录粘结强度检测仪的数字显示器峰值,该值即是粘结力值。
5检测后降压至千斤顶复位,取下拉力杆螺母及拉杆。
4.0.5饰面砖粘结力检测完毕后,应按受力断开的性质及本标准附录A表A.0.2的格式确定断开状态,测量试样断开面每对切割边的中部长度(精确到lmm)作为试样断面边长,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表A.0.1的格式记录。当检测结果为表A.0.2第1、2种断开状态且粘结强度小于标准平均值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重新选点检测。
4.0.6标准块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粘结力检测完毕,应将标准块表面胶粘剂清理干净,用50号砂布摩擦标准块粘贴面至出现光泽。
2应将标准块放置干燥处,再次使用前应将标准块粘贴面的锈迹、油污清除。
5粘结强度计算
5.0.1试样粘结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RiXi103 (5.0.1) Si
式中Ri——第i个试样粘结强度(MPa),精确到0.1MPa;
Xi——第i个试样粘结力(kN),精确到0.01kN;
Si——第i个试样断面面积(mm2),精确到lmm2。
5.0.2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13
RmRi (5.0.2) 3i1
式中Rm——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MPa),精确到0.1MPa。
6粘结强度检验评定
6.0.1现场粘贴的同类饰面砖,当一组试样均符合下列两项指标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合格;当一组试样均不符合下列两项指标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当一组试样只符合下列两项指标的一项要求时,应在该组试样原取样区域内重新抽取两组试样检验,若检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下列指标要求时,则该组饰面砖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 1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4MPa
2每组可有一个试样的粘结强度小于0.4MPa,但不应小于0.3MPa。
6.0.2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当一组试样均符合下列两项指标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合格;当一组试样均不符合下列两项指标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当一组试样只符合下列两项指标的一项要求时,应在该组试样原取样区域内重新抽取两组试样检验,若检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下列指标要求时,则该组饰面砖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
1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6MPa;
2每组可有一个试样的粘结强度小于0.6MPa,但不应小于0.4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