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
根据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我市应确保经常参加文体活动的人数达到市区人口的60%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08平方米。针对上述目标要求,我市的公共体育设施尚存在如下问题:总体数量不足;全民健身点布局不尽合理,有些居民聚居区方圆数里范围内均无健身点;一些公共体育设施开放使用率不高,如我市学校拥有体育场馆的绝大多数,但这部分体育场馆设施主要为学校使用,场地的利用率比较低,特别是中小学出于各种原因,基本不对社会开放;一些对市民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疏于管理,侵占损坏比较严重。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市政府出台市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办法,使此项工作法制法,规范化。
二、建议市政府对向社会开放体育健身设施的学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予以专项资金补助、彩票公益金补助,并根据其向公众开放程度,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鼓励学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单位的体育健身设施(场馆)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尤其确保中、小学的体育场、馆在不影响教学的特定时段对所在社区开放,以方便居民开展健身活动,吸引更多的社区群众参与健身运动。
三、建议规划、房管、工商、城管、园林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管理,有效防止公共体育用地、用房和体育设施乱占乱用现象。如规划部门在居民小区建设中,严格审查关于公共体育设施用地指标;城管部门对违反建设规划的,要加大查处力度;房管局在出具房屋产权证时,注明属体育设施
用房的产权性质;工商部门在审批营业执照时,要查明房屋的产权性质;园林部门在人口稠密的老城区如人民公园、八一公园等处加大建设一些体育设施、景观等。
四、建议将免费向市民开放的公益性体育设施的维修经费在财政预算中作一立项,由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定期维修。
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
根据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我市应确保经常参加文体活动的人数达到市区人口的60%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08平方米。针对上述目标要求,我市的公共体育设施尚存在如下问题:总体数量不足;全民健身点布局不尽合理,有些居民聚居区方圆数里范围内均无健身点;一些公共体育设施开放使用率不高,如我市学校拥有体育场馆的绝大多数,但这部分体育场馆设施主要为学校使用,场地的利用率比较低,特别是中小学出于各种原因,基本不对社会开放;一些对市民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疏于管理,侵占损坏比较严重。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市政府出台市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办法,使此项工作法制法,规范化。
二、建议市政府对向社会开放体育健身设施的学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予以专项资金补助、彩票公益金补助,并根据其向公众开放程度,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鼓励学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单位的体育健身设施(场馆)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尤其确保中、小学的体育场、馆在不影响教学的特定时段对所在社区开放,以方便居民开展健身活动,吸引更多的社区群众参与健身运动。
三、建议规划、房管、工商、城管、园林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管理,有效防止公共体育用地、用房和体育设施乱占乱用现象。如规划部门在居民小区建设中,严格审查关于公共体育设施用地指标;城管部门对违反建设规划的,要加大查处力度;房管局在出具房屋产权证时,注明属体育设施
用房的产权性质;工商部门在审批营业执照时,要查明房屋的产权性质;园林部门在人口稠密的老城区如人民公园、八一公园等处加大建设一些体育设施、景观等。
四、建议将免费向市民开放的公益性体育设施的维修经费在财政预算中作一立项,由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定期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