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村规民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九年义务教育政策,维护我村造龄儿童少年依法就读的权益,特制定《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村规民约》。
一、原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村规民约细则:
(1)教师充分享受和行使自己的合法利益;
(2)教师坚决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3)南万镇人民政府(各村)坚决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的法定职责;
(4)凡年满6周岁的南万镇适龄儿童、少年有权力和义务就近入学;
(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有义务使其就近入学,接爱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反之,村政府将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强制让其子女依法就读;
(6)村企或其它行业不得招用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否则村政府将追求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7)各村、校必须积极配合村、教办每年秋季开学前及时下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书》,对未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要
对其家长或监护人下发石门村人民政府的《催学通知书》,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村政府将依法处理;
(8)严禁侮辱、殴打教师,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破坏学校场地、房屋及设备,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否则,依法处理;
(9)对于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或免入学的,应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南万镇人民政府批准方可生效。
(10)对未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责任教师做好上门家访工作,动员入学,并将名单上报镇政府;
(11)坚决制止乱收费。谁开口谁负责,校长就地免职,教师聘待岗。
三、此《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田村委会(盖章)
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村规民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九年义务教育政策,维护我村造龄儿童少年依法就读的权益,特制定《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村规民约》。
一、原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村规民约细则:
(1)教师充分享受和行使自己的合法利益;
(2)教师坚决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3)南万镇人民政府(各村)坚决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的法定职责;
(4)凡年满6周岁的南万镇适龄儿童、少年有权力和义务就近入学;
(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有义务使其就近入学,接爱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反之,村政府将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强制让其子女依法就读;
(6)村企或其它行业不得招用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否则村政府将追求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7)各村、校必须积极配合村、教办每年秋季开学前及时下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书》,对未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要
对其家长或监护人下发石门村人民政府的《催学通知书》,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村政府将依法处理;
(8)严禁侮辱、殴打教师,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破坏学校场地、房屋及设备,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否则,依法处理;
(9)对于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或免入学的,应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南万镇人民政府批准方可生效。
(10)对未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责任教师做好上门家访工作,动员入学,并将名单上报镇政府;
(11)坚决制止乱收费。谁开口谁负责,校长就地免职,教师聘待岗。
三、此《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田村委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