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处 万佛湖海事(港航管理)所
规章制度
汇编
二0一一年五月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
万佛湖海事所学习制度
为加强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业务水平和个人素质,力争实现年轻职工在一年内能够熟练掌握运用海事港航
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且能够独立执法的目的,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实际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时,个人也必须做好学习记录,并签字归档。
三、建立学习考勤制度,集中学习要做好记录和考勤工作,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要安排补学,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将予以批评教育和帮助。
四、集中学习时间定于每周三下午,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五、学习时,将进行提问式教学,理论结合实际,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
六、职工每月撰写读书心得文章不少于2篇(不包含上级另外安排的任务)。
万佛湖海事所例会议事制度
为了把会议议事作为全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汇报工作情况、解决各类问题的主要渠道;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指南,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和会议议事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特殊情况外,每周一上午为例会时间。
二、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时根据情况临时通知。
三、会议时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或无理由无故不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会议,必须经所长批准。
四、议事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一是分析总结上周的工作;二是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解决职工生活有关问题。
五、根据政策本身可能解决的事,要及时解决。如需请示有关领导参会解决的事,要按照领导的指示精神去办;如需请示有关部门解决的事,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打报告请示,以尽快解决。
六、对于全所工作的重要事项,必须经会议讨论并决定方可执行。
七、每次会议要有会议纪要,并以此为解决问题的依据。
八、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决贯彻执行。
九、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在会前提出议题报所长;并经过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解决执行。
十、对会议中的机密,任何人不准外传、泄露。
万佛湖海事所职工文明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自身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推进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和海事文化建设,树立海事部门和海事人员的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应做到:
一、认真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热爱海事事业,践行“八荣八耻”,牢记“三个服务”和为民服务宗旨,忠于职守,勤政廉政,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二、认真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义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旷工、不会私客,坚守工作岗位。
三、着装规范、整洁,精神饱满,注意仪表形象。
四、热情接待来访和处理电话业务,用语礼貌,服务优质,办公文明。
五、严格执行本职岗位责任制,积极办理业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在办公场所喧哗、打闹,不吃零食,不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听从单位的工作指示与安排,快捷、优质地完成本职业务工作,对其他部门、职工的帮助请求或协助要求予以积极帮助配合。
七、积极参加单位组织和安排的各类培训、学习等活动,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促进自身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理论水平等的不断提高。
八、遵守单位卫生管理规定,在办公室和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保持个人办公桌椅、物品的整洁有序,保持办公环境的清洁。
九、爱护公共财物和个人办公用品,不在门窗、墙壁、玻璃等上踩踏、涂写或划痕,正确使用办公区域内办公设备设施,不私自动用公共或他人物品,下班时注意对办公室内公用设备和个人办公用品进行检查和整理。
十、不参与、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争做维护大局、维护团结的模范。
把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的文明工作软指标,变成有计划、有标准、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的考评工作硬措施,明确领导,落实责任,开展相关竞赛,做好检查评比。
值班制度
一、万佛湖海事所实行所长带班制,所长休息由副所长带班。
二、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替代。
三、值班人员要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处理情况要准确、及时、严谨、保密,同时填写好值班记录。未处理完结的事宜要向下班值班人员交待清楚,不准遗漏,不得误事。
四、值班期间不准容留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坐、聊天、大声喧哗、住宿,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五、禁止外来人员使用值班电话,保证值班电话畅通。
六、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公物,要注意保持值班室清洁卫生。
印章管理制度
一、舒城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处万佛湖海事(港航管理)所印章实行专人保管,严禁随便交给他人代管。
二、使用印章需经所长批准。
三、所文件根据领导终签意见,经领导把关,符合公文格式,文字准确无误后,正常使用印章。
四、建立用印登记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五、印章必须经所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印章保管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及时进行清洗,确保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
档案管理
一、海事所档案由路国平负责;档案管理人员要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严格按照《档案法》、《保密法》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注意收集有存档价值的各类材料,及时分类、归档。
三、各类图片、声像材料,有关经手人要及时存档。定期将各自保管、形成的档案材料整理归档。
四、建立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材料须经所领导批准后办理,档案员对档案查阅情况要进行登记。
车船管理制度
一、海巡艇由所长统一管理与调度。因工作需要用船,经所长统筹安排。个人私事原则上不得用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船者,经所长安排使用
二、摩托车由路国平负责管理,海巡艇由孙树祥负责驾驶管理。
三、实行驾驶、保养、维修责任到人。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自己驾驶的船交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驾驶员,必须报所长批准。
四、驾驶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不得擅自离岗。出船时,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搭、带他人。航行中,自觉遵守避碰规则,谨慎驾驶,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不得私自带船活动,不准公船办私事。
五、驾驶员对所驾驶的船舶勤保养、勤清洗、勤检查,保持船内清洁。出发前要对船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一切事故隐患,保证不让船带病上路。
六、对事故的处理依照《处机关车辆管理办法》办理。
万佛湖所内保制度
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所内保和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工作。
一、具体工作主要内容:
1、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2、布臵、检查内保工作的贯彻落实;
3、布臵、检查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布臵、检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5、督促检查办公室、监控室等的安全情况;
6、督促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
7、其它有关工作。
二、有关检查办法:
1、听取值班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2、现场查看有关设施的完好情况,检查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
3、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整改监督办法:
1、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2、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并由此而造成安全事件
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严肃处理。
四、所长应做好下班后、公休日和节假日的轮流值班工作,根据值班时间合理安排值班人员。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六、所长负责对值班人员和值班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或擅离职守的,按旷工处理。
七、内保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指定的责任人员各自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
1、在上班时间同样要提高警惕,防止外来人员入室行盗,办公室要保持全天候有人值班、接听电话。
2、下班时都要把文件、重要资料放入卷柜或抽屉里锁好。仔细检查、关闭所有水电设备开关及门窗。
3、办公室、监控室,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
4、票据管理员和收费员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大宗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存放在办公楼内过夜。照相取证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5、 食堂要严格库房管理、安全使用炊事设备,注意财产保护,注意劳动安全。
6、工作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通知值班人员。一旦发生偷盗案件或人为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应立即报告领导,并注意现场保护。
八、消防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1、楼内配备的消防设施要认真爱护、定期检查,不准随意挪动、操作或拆除。
2、办公场所内禁止带入或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物品。
3、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内使用明火和电炉。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主要是指用于港航管理和建设的各类房屋、办公设备、水电设施以及其它物资装备,相关管理工作由所长统一负责,全所职工应积极协调配合。
所长应在处领导的指导下,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设备、材料专人保管和领用制度,提高设施、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为港航管理和建设提供可靠的支持和保障。
全体工作人员应在所长的统一管理下,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认真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办公楼的公用设备,各使用人应注意保护。凡新购臵设备统一由张朝群办理申报、登记、和管理手续。
二、办公场所的分割、划分、分配、布局、装潢等由单位统一规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办公室布局,不得随意挪动办公桌或办公设备。
三、办公室要保持整洁、美观,除按规定贴挂的图表、制度等外,不得在办公室墙壁上随意张贴或订钉,不得放臵与办公无关的杂物。公共通道、楼梯间、走廊、墙面、柱子等地方不得随意张贴通知、海报等标识物,不准在墙面、柱子等地方乱画、乱刻。
四、办公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与天气预报设备,电源插座等,
不准私自拆装或挪用,如确实需要,必须报请所长安排统一办理。
五、重要仪器、设备、物资,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
六、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外出时要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闭电脑等一切用水、用电设备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七、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乱拉电线,办公室内不得使用超负荷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事先必须向所长申报,所长根据负荷承受情况向处领导请示是否可以安装使用。 未经同意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拆除。在此期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安装及使用人员负责。
八、办公楼公用设施出现损坏或运行故障时,发现人员应及时与所长联系。应及时予以处理,杜绝“跑、冒、涌、漏”现象的发生。
第二部分 海事监管
万佛湖海事所巡航制度
为加强万佛湖水域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加大水上巡航力度,纠正各类违章,消除事故隐患,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管理办法》,现制定本制度。
一、水上巡航的基本任务: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对万佛湖水域进行航行安全和防污染监视,加强行政执法、抢险救助;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
二、水上巡航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执行有关航道、港池、码头等水域有关安全规定的情况,维护库区、通航密集区等水域的通航秩序,保障船舶的航行安全。
(二)、监视水域环境,制止和纠正船舶对水域污染的违法行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三)、制止影响通航安全的捕捞、水上养殖、挖砂、水上娱乐等。
(四)、监督船舶航行区域,核查有关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的执行情况。
(五)、检查航标使用状态,纠正损害航标正常工作的行为,巡视水域内存在有碍航行安全的漂浮物、碍航物,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六)、对巡航中发现的水上交通事故及时报告,必要时做应急处理。
三、对违反海事行政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四、严格按照巡航计划进行巡航,一类监管航线每天1次,巡航路线为松渡至大坝,每月对二类渡口巡航4次,三类渡口巡航2次。巡航执法人员应按时填写航行日记、巡航记录和工作日记,遇到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五、对巡航人员的要求:
(一)巡航前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要制定好当天的巡航计划,明确巡航检查的内容,携带好必须的执法文书、执法证件和执法器材。
(二)船长要备足用油,保持海巡艇处于适航状况、保持船内外的卫生清洁,选择好航路和锚泊地,巡航过程中,船长和巡航人员都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瞭望,避免意外发生。
(三)、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要对检查的项目和查出的隐患和违法行为逐一登记,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需要处罚的违法行为要按程序进行处罚。
(四)、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要将查处的隐患和违法行为处罚文书及时归档,同时上报县处安全监督科。
(五)、重点时段的巡航检查,要提前通知辖区乡镇参加,辖区乡管员必须参加。
(六)、巡航档案及时存档。
舒城县地方海事处跟船检查制度
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徽省客渡运海事监管办法(试行)》的精神,加强对辖区客、渡船适航情况、船舶动力装臵以及船员对船舶实际操作能力等情况的了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制定如下规定。
一、跟船检查人员。
所长带班,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二、跟船检查时间。
客渡船:每月对一至二艘客渡船,跟船检查一至二个航次。
游船:每月对二艘游船,每艘跟船检查二个不相临的靠泊点。
重点时段前,加大跟船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对部分游船、渡船进行跟船检查。
三、跟船检查项目。
1、宣传水运安全法律法规。
2、对船员的安全常识、驾驶技术及操作技能进行询问、考察和评估。
3、对船舶的适航情况、动力情况、安全救生设备的存放进行了解和检查。
4、对影响通航环境的有关情况及其他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了解。
5、解答船员在安全营运上存在的问题。
四、跟船检查注意事项。
1、执法人员应该注意自身安全,按要求穿救生衣。
2、上船前必须携带相关的法律法规、照相器材、跟船检查记录簿等资料。
3、事前召开一个所以执法人员参加的碰头会,以表格形式列好考查、评估及检查事项、检查步骤。
4、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纠正或上报。
5、及时做好相关的检查记录、台帐。
万佛湖所执法人员与客、渡船联系制度
为强化监管,细化职责,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特建立万佛湖海事所执法人员与客、渡船联系制度,望遵照执行。
一、万佛湖海事所辖区所有客、渡船原则上安排一名执法人员与之联系,在实施安全检查时,必须由2人上船,亮证检查。
二、执法人员应对熟悉船员的住址,与船员经常保持通讯联系,遇恶劣天气,及时通知船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渡运安全。
三、执法人员应定期走访自己所联系的渡船及船员,切实了解船舶的安全情况、经营状况及船员的生活情况。
四、执法人员应定期将所联系的船舶状况和船员的有关情况,汇报给所领导。
五、执法人员与客、渡船联系表见附录。
万佛湖海事所12395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应急值班与电子监控实行24小时合并轮值制。值班由所执法人员按照排班表轮值负责,时间为上午8︰00-次日上午8:00。
二、值班人员接到水上交通安全险情或突发事件报告,要第一时间报告带班所长,由带班所长及时上报县处值班室,发生水上伤亡事故(事件)的,要在2小时内会同处安全监督科填写《水上伤亡事故(事件)快报表》及时上报市局安全监督科。
三、值班人员要主动了解辖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情况,做好电话记录,掌握相关信息,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结束应检查值班室门窗、电路安全,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将钥匙交下一班人员。
四、值班人员严禁擅自离岗,保证值班电话通畅、记录完整、转达和处理及时。
五、值班人员因出差、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要提前向带班领导说明,由带班领导安排人员代值。值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替班、换班或值班时无故离岗,否则按旷工论处。
六、所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对值班记录、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值班制度的行为予以通报。
七、为迅速有效处臵水上交通安全险情,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和后勤保
障小组,名单如下:
应急救援组组长: 丁仁华 [1**********]
应急救援组副组长: 范广兵 [1**********]
成 员:韩同发 [1**********]
吴小乐 [1**********]
卞修堂 [1**********]
路国平 [1**********]
孙树祥 664507
应急小组人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随时待命,确保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处值班电话:0564-8687144
万佛湖所值班电话:0564-8535077
舒城县地方海事处万佛湖海事所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监控室是海事实现科学化、现代化监管的一种重要方式,为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的功能,保护监控设备,使监控室在我所的安全监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制订以下制度,望遵照执行。
二、明确路国平同志为监控室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监控仪器的保管、使用。
三、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要加强监控业务的学习,熟悉监控设备的性能,熟练使用监控仪器。
四、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监控计划,并报县处批准。
必须按监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操作仪器。
五、严格值班制度,工作期间,操作人员必须聚精会神,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细致开展监控工作。
六、取证的图像资料要妥善处理,按要求保存一定的时间,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七、仪器因不可抗力和其他原因损坏,要立即报告所长,并第一时间向处领导汇报原因。
八、保持监控室的温度,保持监控室的清洁和卫生。
九、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十、做好防火、防盗和防雷击的预防措施。
舒城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处 万佛湖海事(港航管理)所
规章制度
汇编
二0一一年五月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
万佛湖海事所学习制度
为加强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业务水平和个人素质,力争实现年轻职工在一年内能够熟练掌握运用海事港航
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且能够独立执法的目的,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实际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时,个人也必须做好学习记录,并签字归档。
三、建立学习考勤制度,集中学习要做好记录和考勤工作,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要安排补学,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将予以批评教育和帮助。
四、集中学习时间定于每周三下午,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五、学习时,将进行提问式教学,理论结合实际,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
六、职工每月撰写读书心得文章不少于2篇(不包含上级另外安排的任务)。
万佛湖海事所例会议事制度
为了把会议议事作为全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汇报工作情况、解决各类问题的主要渠道;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指南,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和会议议事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特殊情况外,每周一上午为例会时间。
二、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时根据情况临时通知。
三、会议时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或无理由无故不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会议,必须经所长批准。
四、议事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一是分析总结上周的工作;二是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解决职工生活有关问题。
五、根据政策本身可能解决的事,要及时解决。如需请示有关领导参会解决的事,要按照领导的指示精神去办;如需请示有关部门解决的事,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打报告请示,以尽快解决。
六、对于全所工作的重要事项,必须经会议讨论并决定方可执行。
七、每次会议要有会议纪要,并以此为解决问题的依据。
八、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决贯彻执行。
九、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在会前提出议题报所长;并经过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解决执行。
十、对会议中的机密,任何人不准外传、泄露。
万佛湖海事所职工文明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自身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推进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和海事文化建设,树立海事部门和海事人员的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应做到:
一、认真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热爱海事事业,践行“八荣八耻”,牢记“三个服务”和为民服务宗旨,忠于职守,勤政廉政,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二、认真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义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旷工、不会私客,坚守工作岗位。
三、着装规范、整洁,精神饱满,注意仪表形象。
四、热情接待来访和处理电话业务,用语礼貌,服务优质,办公文明。
五、严格执行本职岗位责任制,积极办理业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在办公场所喧哗、打闹,不吃零食,不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听从单位的工作指示与安排,快捷、优质地完成本职业务工作,对其他部门、职工的帮助请求或协助要求予以积极帮助配合。
七、积极参加单位组织和安排的各类培训、学习等活动,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促进自身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理论水平等的不断提高。
八、遵守单位卫生管理规定,在办公室和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保持个人办公桌椅、物品的整洁有序,保持办公环境的清洁。
九、爱护公共财物和个人办公用品,不在门窗、墙壁、玻璃等上踩踏、涂写或划痕,正确使用办公区域内办公设备设施,不私自动用公共或他人物品,下班时注意对办公室内公用设备和个人办公用品进行检查和整理。
十、不参与、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争做维护大局、维护团结的模范。
把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的文明工作软指标,变成有计划、有标准、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的考评工作硬措施,明确领导,落实责任,开展相关竞赛,做好检查评比。
值班制度
一、万佛湖海事所实行所长带班制,所长休息由副所长带班。
二、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替代。
三、值班人员要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处理情况要准确、及时、严谨、保密,同时填写好值班记录。未处理完结的事宜要向下班值班人员交待清楚,不准遗漏,不得误事。
四、值班期间不准容留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坐、聊天、大声喧哗、住宿,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五、禁止外来人员使用值班电话,保证值班电话畅通。
六、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公物,要注意保持值班室清洁卫生。
印章管理制度
一、舒城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处万佛湖海事(港航管理)所印章实行专人保管,严禁随便交给他人代管。
二、使用印章需经所长批准。
三、所文件根据领导终签意见,经领导把关,符合公文格式,文字准确无误后,正常使用印章。
四、建立用印登记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五、印章必须经所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印章保管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及时进行清洗,确保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
档案管理
一、海事所档案由路国平负责;档案管理人员要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严格按照《档案法》、《保密法》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注意收集有存档价值的各类材料,及时分类、归档。
三、各类图片、声像材料,有关经手人要及时存档。定期将各自保管、形成的档案材料整理归档。
四、建立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材料须经所领导批准后办理,档案员对档案查阅情况要进行登记。
车船管理制度
一、海巡艇由所长统一管理与调度。因工作需要用船,经所长统筹安排。个人私事原则上不得用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船者,经所长安排使用
二、摩托车由路国平负责管理,海巡艇由孙树祥负责驾驶管理。
三、实行驾驶、保养、维修责任到人。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自己驾驶的船交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驾驶员,必须报所长批准。
四、驾驶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不得擅自离岗。出船时,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搭、带他人。航行中,自觉遵守避碰规则,谨慎驾驶,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不得私自带船活动,不准公船办私事。
五、驾驶员对所驾驶的船舶勤保养、勤清洗、勤检查,保持船内清洁。出发前要对船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一切事故隐患,保证不让船带病上路。
六、对事故的处理依照《处机关车辆管理办法》办理。
万佛湖所内保制度
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所内保和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工作。
一、具体工作主要内容:
1、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2、布臵、检查内保工作的贯彻落实;
3、布臵、检查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布臵、检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5、督促检查办公室、监控室等的安全情况;
6、督促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
7、其它有关工作。
二、有关检查办法:
1、听取值班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2、现场查看有关设施的完好情况,检查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
3、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整改监督办法:
1、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2、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并由此而造成安全事件
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严肃处理。
四、所长应做好下班后、公休日和节假日的轮流值班工作,根据值班时间合理安排值班人员。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六、所长负责对值班人员和值班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或擅离职守的,按旷工处理。
七、内保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指定的责任人员各自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
1、在上班时间同样要提高警惕,防止外来人员入室行盗,办公室要保持全天候有人值班、接听电话。
2、下班时都要把文件、重要资料放入卷柜或抽屉里锁好。仔细检查、关闭所有水电设备开关及门窗。
3、办公室、监控室,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
4、票据管理员和收费员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大宗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存放在办公楼内过夜。照相取证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5、 食堂要严格库房管理、安全使用炊事设备,注意财产保护,注意劳动安全。
6、工作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通知值班人员。一旦发生偷盗案件或人为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应立即报告领导,并注意现场保护。
八、消防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1、楼内配备的消防设施要认真爱护、定期检查,不准随意挪动、操作或拆除。
2、办公场所内禁止带入或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物品。
3、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内使用明火和电炉。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主要是指用于港航管理和建设的各类房屋、办公设备、水电设施以及其它物资装备,相关管理工作由所长统一负责,全所职工应积极协调配合。
所长应在处领导的指导下,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设备、材料专人保管和领用制度,提高设施、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为港航管理和建设提供可靠的支持和保障。
全体工作人员应在所长的统一管理下,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认真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办公楼的公用设备,各使用人应注意保护。凡新购臵设备统一由张朝群办理申报、登记、和管理手续。
二、办公场所的分割、划分、分配、布局、装潢等由单位统一规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办公室布局,不得随意挪动办公桌或办公设备。
三、办公室要保持整洁、美观,除按规定贴挂的图表、制度等外,不得在办公室墙壁上随意张贴或订钉,不得放臵与办公无关的杂物。公共通道、楼梯间、走廊、墙面、柱子等地方不得随意张贴通知、海报等标识物,不准在墙面、柱子等地方乱画、乱刻。
四、办公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与天气预报设备,电源插座等,
不准私自拆装或挪用,如确实需要,必须报请所长安排统一办理。
五、重要仪器、设备、物资,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
六、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外出时要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闭电脑等一切用水、用电设备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七、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乱拉电线,办公室内不得使用超负荷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事先必须向所长申报,所长根据负荷承受情况向处领导请示是否可以安装使用。 未经同意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拆除。在此期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安装及使用人员负责。
八、办公楼公用设施出现损坏或运行故障时,发现人员应及时与所长联系。应及时予以处理,杜绝“跑、冒、涌、漏”现象的发生。
第二部分 海事监管
万佛湖海事所巡航制度
为加强万佛湖水域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加大水上巡航力度,纠正各类违章,消除事故隐患,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管理办法》,现制定本制度。
一、水上巡航的基本任务: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对万佛湖水域进行航行安全和防污染监视,加强行政执法、抢险救助;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
二、水上巡航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执行有关航道、港池、码头等水域有关安全规定的情况,维护库区、通航密集区等水域的通航秩序,保障船舶的航行安全。
(二)、监视水域环境,制止和纠正船舶对水域污染的违法行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三)、制止影响通航安全的捕捞、水上养殖、挖砂、水上娱乐等。
(四)、监督船舶航行区域,核查有关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的执行情况。
(五)、检查航标使用状态,纠正损害航标正常工作的行为,巡视水域内存在有碍航行安全的漂浮物、碍航物,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六)、对巡航中发现的水上交通事故及时报告,必要时做应急处理。
三、对违反海事行政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四、严格按照巡航计划进行巡航,一类监管航线每天1次,巡航路线为松渡至大坝,每月对二类渡口巡航4次,三类渡口巡航2次。巡航执法人员应按时填写航行日记、巡航记录和工作日记,遇到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五、对巡航人员的要求:
(一)巡航前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要制定好当天的巡航计划,明确巡航检查的内容,携带好必须的执法文书、执法证件和执法器材。
(二)船长要备足用油,保持海巡艇处于适航状况、保持船内外的卫生清洁,选择好航路和锚泊地,巡航过程中,船长和巡航人员都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瞭望,避免意外发生。
(三)、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要对检查的项目和查出的隐患和违法行为逐一登记,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需要处罚的违法行为要按程序进行处罚。
(四)、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要将查处的隐患和违法行为处罚文书及时归档,同时上报县处安全监督科。
(五)、重点时段的巡航检查,要提前通知辖区乡镇参加,辖区乡管员必须参加。
(六)、巡航档案及时存档。
舒城县地方海事处跟船检查制度
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徽省客渡运海事监管办法(试行)》的精神,加强对辖区客、渡船适航情况、船舶动力装臵以及船员对船舶实际操作能力等情况的了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制定如下规定。
一、跟船检查人员。
所长带班,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二、跟船检查时间。
客渡船:每月对一至二艘客渡船,跟船检查一至二个航次。
游船:每月对二艘游船,每艘跟船检查二个不相临的靠泊点。
重点时段前,加大跟船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对部分游船、渡船进行跟船检查。
三、跟船检查项目。
1、宣传水运安全法律法规。
2、对船员的安全常识、驾驶技术及操作技能进行询问、考察和评估。
3、对船舶的适航情况、动力情况、安全救生设备的存放进行了解和检查。
4、对影响通航环境的有关情况及其他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了解。
5、解答船员在安全营运上存在的问题。
四、跟船检查注意事项。
1、执法人员应该注意自身安全,按要求穿救生衣。
2、上船前必须携带相关的法律法规、照相器材、跟船检查记录簿等资料。
3、事前召开一个所以执法人员参加的碰头会,以表格形式列好考查、评估及检查事项、检查步骤。
4、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纠正或上报。
5、及时做好相关的检查记录、台帐。
万佛湖所执法人员与客、渡船联系制度
为强化监管,细化职责,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特建立万佛湖海事所执法人员与客、渡船联系制度,望遵照执行。
一、万佛湖海事所辖区所有客、渡船原则上安排一名执法人员与之联系,在实施安全检查时,必须由2人上船,亮证检查。
二、执法人员应对熟悉船员的住址,与船员经常保持通讯联系,遇恶劣天气,及时通知船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渡运安全。
三、执法人员应定期走访自己所联系的渡船及船员,切实了解船舶的安全情况、经营状况及船员的生活情况。
四、执法人员应定期将所联系的船舶状况和船员的有关情况,汇报给所领导。
五、执法人员与客、渡船联系表见附录。
万佛湖海事所12395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应急值班与电子监控实行24小时合并轮值制。值班由所执法人员按照排班表轮值负责,时间为上午8︰00-次日上午8:00。
二、值班人员接到水上交通安全险情或突发事件报告,要第一时间报告带班所长,由带班所长及时上报县处值班室,发生水上伤亡事故(事件)的,要在2小时内会同处安全监督科填写《水上伤亡事故(事件)快报表》及时上报市局安全监督科。
三、值班人员要主动了解辖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情况,做好电话记录,掌握相关信息,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结束应检查值班室门窗、电路安全,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将钥匙交下一班人员。
四、值班人员严禁擅自离岗,保证值班电话通畅、记录完整、转达和处理及时。
五、值班人员因出差、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要提前向带班领导说明,由带班领导安排人员代值。值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替班、换班或值班时无故离岗,否则按旷工论处。
六、所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对值班记录、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值班制度的行为予以通报。
七、为迅速有效处臵水上交通安全险情,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和后勤保
障小组,名单如下:
应急救援组组长: 丁仁华 [1**********]
应急救援组副组长: 范广兵 [1**********]
成 员:韩同发 [1**********]
吴小乐 [1**********]
卞修堂 [1**********]
路国平 [1**********]
孙树祥 664507
应急小组人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随时待命,确保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处值班电话:0564-8687144
万佛湖所值班电话:0564-8535077
舒城县地方海事处万佛湖海事所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监控室是海事实现科学化、现代化监管的一种重要方式,为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的功能,保护监控设备,使监控室在我所的安全监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制订以下制度,望遵照执行。
二、明确路国平同志为监控室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监控仪器的保管、使用。
三、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要加强监控业务的学习,熟悉监控设备的性能,熟练使用监控仪器。
四、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监控计划,并报县处批准。
必须按监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操作仪器。
五、严格值班制度,工作期间,操作人员必须聚精会神,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细致开展监控工作。
六、取证的图像资料要妥善处理,按要求保存一定的时间,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七、仪器因不可抗力和其他原因损坏,要立即报告所长,并第一时间向处领导汇报原因。
八、保持监控室的温度,保持监控室的清洁和卫生。
九、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十、做好防火、防盗和防雷击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