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食堂是为公司员工服务的,公司食堂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遵守各项制是每个就餐人员的职责,为此需要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条:
1、食堂每日供应三餐,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就餐。
2、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带餐具,严禁使用公共餐具。
3、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禁止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
4、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5、食堂内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6、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7、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8、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食堂就餐。
9、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部有权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辞退。
10、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50元。
11、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者1次罚款50元。
12、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违者1次罚款30元。
13、就餐人员应做到进门清洗整理衣物,严禁衣冠不整就餐。
第二条、外来人员就餐管理
外来就餐人员分以下几种:
免费就餐的人员(工作餐)。 需按公司标准付费的人员。在小餐厅免费就餐人员。
因公招待外来人员需及时登记人数,并对接财务做好账务材料的上报。
宁夏银湖实业集团
办公室
2016年6月
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第一条: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第二条: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第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衣帽。
第四条:食堂饭菜定量加工,剩余饭菜24小时内食用完毕。严禁存放超过48小时。
第五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第六条: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和改刀的熟食卤味。
第七条: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第八条: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第九条: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水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第十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者1次罚款50元。
员工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食堂是为公司员工服务的,公司食堂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遵守各项制是每个就餐人员的职责,为此需要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条:
1、食堂每日供应三餐,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就餐。
2、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带餐具,严禁使用公共餐具。
3、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禁止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
4、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5、食堂内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6、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7、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8、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食堂就餐。
9、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部有权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辞退。
10、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50元。
11、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者1次罚款50元。
12、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违者1次罚款30元。
13、就餐人员应做到进门清洗整理衣物,严禁衣冠不整就餐。
第二条、外来人员就餐管理
外来就餐人员分以下几种:
免费就餐的人员(工作餐)。 需按公司标准付费的人员。在小餐厅免费就餐人员。
因公招待外来人员需及时登记人数,并对接财务做好账务材料的上报。
宁夏银湖实业集团
办公室
2016年6月
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第一条: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第二条: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第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衣帽。
第四条:食堂饭菜定量加工,剩余饭菜24小时内食用完毕。严禁存放超过48小时。
第五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第六条: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和改刀的熟食卤味。
第七条: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第八条: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第九条: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水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第十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者1次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