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贪污腐败
贪污腐败在当今已成为中国百姓茶余饭后的一个谈资,说起贪污腐败,国人无不咬牙切齿,恨不得亲手诛之,但更多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无奈,可见,个别的的腐败分子的行为对党的形象的损害是多么的严重。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在2010年元旦后的第一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透露,过去一年落马的省部级高官足有15人,人数之众、层级之高、数额之巨,足以刷新改革开放31年来高官落马的年度纪录。省部级高官是一个什么概念?打个比方:我国的部级官员基本相当于国外某些国家的内阁成员,某一内阁成员如出现被问责、被指贪污腐败或行为不当,整个内阁都会震动,对执政党的支持率的打击更是致命的,而我国仅贪污腐败一项,就达到每年‘落马’10名左右部级高官,可见我国反腐败任务之艰巨,难度之大。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积极的一面,每一年都有如此多的高官被查处,双规,至少证明我国在反腐问题上的坚定立场,正如国务院前总理朱镕基所说:‚我准备了100口棺材,99口是给贪官的,一口是留给我自己的‛、胡锦涛总书记也曾强调,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可见我国打击贪污腐败的力度从来都是极强的,一旦查处,坚决打击,绝不姑
息。
作为当今的中国民众,似乎都无法理解为何惩处了那么多的腐败官员,但是仍然阻止不了未被惩处者的腐败进程?前腐后继的现象为何愈演愈烈?在我看来,之所以产生贪污腐败屡禁不止,除了我国相关的监督约束制度尚不够健全外,更重要的是腐败分子们自身没有树立起那种崇高的廉洁从政、做官为民的意识,一心只想为自己谋私利,铤而走险。 其一、腐败的成本还不够高,唆使不少的官员心存侥幸,寄希望于自己会成为反腐法网下的漏网之鱼。
其二、鉴于一些人对腐败问题在认识上的偏颇,导致不少级别相对较低的腐败者,在认识上有这样两种误区:一是法不责众,即腐败者何止千万,相对于那些大贪巨贪来说,自己是小巫见大巫,即自己的问题根本不是问题;二是一些为官者虽然也看到了一些贪官的可悲下场,但是,更耳闻目睹身边的不少贪官非但没有受到惩处,相反还蒸蒸日上官运亨通。于是渐渐地对于行贿受贿和贪污腐败的问题也就习非成是,不自觉间也走上了贪污和行贿受贿的不法之路。
其三、也有人提出这样一种观点,即不少的贪官明明知道有朝一日自己也很有可能因自己的贪污受贿而臵身高墙之内,甚至是被推上断头之台。但是,在强烈的赌徒心理占据上风的情况下,也就不顾一切地敛财聚财,意在一赌:赌输了身败名裂,赌赢了,万事大吉。
其四,腐败问题之所以前腐后继,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社会生活中人们对于腐败认识上的双重标准。一方面对于腐败者的深恶痛绝,这从人们在茶余饭后的谈天中可以窥见一斑。最常见的情况是发出这样的议论,即如果我是某某某,对于贪官污吏逮着就杀,不信谁还敢再腐败?而另一方面一旦议论者自己拥有了贪污受贿的平台和资格,自己也会迅速的甚至是别无选择的选择所有贪官所共有的选择。或者可以换一个说法,即生活的土壤中存在着适合腐败生根发芽的物质基础。所以反腐的问题,既要以强有力的手腕去反,更要改善生活土壤的物质构造。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腐败的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坚决同贪污腐败作斗争的同时,也应该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廉洁守规的人。
关于贪污腐败
贪污腐败在当今已成为中国百姓茶余饭后的一个谈资,说起贪污腐败,国人无不咬牙切齿,恨不得亲手诛之,但更多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无奈,可见,个别的的腐败分子的行为对党的形象的损害是多么的严重。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在2010年元旦后的第一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透露,过去一年落马的省部级高官足有15人,人数之众、层级之高、数额之巨,足以刷新改革开放31年来高官落马的年度纪录。省部级高官是一个什么概念?打个比方:我国的部级官员基本相当于国外某些国家的内阁成员,某一内阁成员如出现被问责、被指贪污腐败或行为不当,整个内阁都会震动,对执政党的支持率的打击更是致命的,而我国仅贪污腐败一项,就达到每年‘落马’10名左右部级高官,可见我国反腐败任务之艰巨,难度之大。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积极的一面,每一年都有如此多的高官被查处,双规,至少证明我国在反腐问题上的坚定立场,正如国务院前总理朱镕基所说:‚我准备了100口棺材,99口是给贪官的,一口是留给我自己的‛、胡锦涛总书记也曾强调,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可见我国打击贪污腐败的力度从来都是极强的,一旦查处,坚决打击,绝不姑
息。
作为当今的中国民众,似乎都无法理解为何惩处了那么多的腐败官员,但是仍然阻止不了未被惩处者的腐败进程?前腐后继的现象为何愈演愈烈?在我看来,之所以产生贪污腐败屡禁不止,除了我国相关的监督约束制度尚不够健全外,更重要的是腐败分子们自身没有树立起那种崇高的廉洁从政、做官为民的意识,一心只想为自己谋私利,铤而走险。 其一、腐败的成本还不够高,唆使不少的官员心存侥幸,寄希望于自己会成为反腐法网下的漏网之鱼。
其二、鉴于一些人对腐败问题在认识上的偏颇,导致不少级别相对较低的腐败者,在认识上有这样两种误区:一是法不责众,即腐败者何止千万,相对于那些大贪巨贪来说,自己是小巫见大巫,即自己的问题根本不是问题;二是一些为官者虽然也看到了一些贪官的可悲下场,但是,更耳闻目睹身边的不少贪官非但没有受到惩处,相反还蒸蒸日上官运亨通。于是渐渐地对于行贿受贿和贪污腐败的问题也就习非成是,不自觉间也走上了贪污和行贿受贿的不法之路。
其三、也有人提出这样一种观点,即不少的贪官明明知道有朝一日自己也很有可能因自己的贪污受贿而臵身高墙之内,甚至是被推上断头之台。但是,在强烈的赌徒心理占据上风的情况下,也就不顾一切地敛财聚财,意在一赌:赌输了身败名裂,赌赢了,万事大吉。
其四,腐败问题之所以前腐后继,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社会生活中人们对于腐败认识上的双重标准。一方面对于腐败者的深恶痛绝,这从人们在茶余饭后的谈天中可以窥见一斑。最常见的情况是发出这样的议论,即如果我是某某某,对于贪官污吏逮着就杀,不信谁还敢再腐败?而另一方面一旦议论者自己拥有了贪污受贿的平台和资格,自己也会迅速的甚至是别无选择的选择所有贪官所共有的选择。或者可以换一个说法,即生活的土壤中存在着适合腐败生根发芽的物质基础。所以反腐的问题,既要以强有力的手腕去反,更要改善生活土壤的物质构造。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腐败的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坚决同贪污腐败作斗争的同时,也应该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廉洁守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