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2 22:54:09)
以下为论坛的在线回帖,所以有些地方稍微拉杂或行文疏漏,留待日后整理成文。原回帖地址:http://www.juzhai.com/bbs/dispbbs.asp?boardid=4&replyid=93824&id=122200&page=1&skin=0&Star=1
说这些内容,有些常识性的东西必须作为共识提前强调下:
1,讨论古人的文化、生活,依据应以古人文献为准。今人的东西,哪怕以再“权威”的样子跑出来,也必须加以审核、验证。
2,历法系统,以年、月、日的编排与标识为根本。
3,历法的编排,是社会科学因素大于自然科学因素。历法的编排,必须尊重自然领域的地球自转一周的周期(即视太阳日,23h56m4s)、公转一周的时间周期(即太阳年,365.25天),然而,任何一种历法,都没有把太阳日、太阳年直接作为历法书上的年、日(即生活中实际运用的日、年概念)标识,而是将其取整为整数单位的计时长度。如一(历法)日为24小时——这是现代人的认识和规定,或12时辰——这是古代国人的认识与规定。(历法)年,下面接着说。
以下行文中所涉“年”“日”,如非特别说明,都指历法年与历法日,不用天文学意义上的年、日。
4,历法的制定,因为认识的方法、角度与层次不同,因而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有别,取舍的方式有异。这也更进一步可见历法的制定与历书的编写,人为因素更为外显、更为主要。如即便在现代中国,还有藏历、傣历、回历与更通行的所谓公历、农历。
5,年、日有自然因素所自,而“月”的出现有不同之处。不论何种历法、历书,年的长度都大于300余日,计时上,不论以哪一天作为起点,除了开始的若干天外,后面的日子需要加一个容易辨认的时间标志来标识。这个应该好理解:如果有人某天告诉你:今年第158天我们不见不散——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会默算半天:)。因此,“月”的引入就很自然了。
6,但是,对于“月”的引入,民国之前,中西却大不相同,分途而行。中国依据的是月的圆缺来作为周期标识,即朔望月,现在的农历(即阴历),也仍然沿用的是朔望月。回历也是如此。而现行来自西方的格利高里历(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公历、阳历)的月,虽然英语里还有moonth的影子,但这只是语源学上的分析,实际中,公历的时间概念的“月”,与月球的运行、月相的圆缺没有任何关系。
另,后面所语“月”,非特加标识,都为历法月。
7,月的引入,方便了标识时间,但又引来一个问题,尤其对于农历而言。略言之,我国传统历法所用的农历,它所依据的月相圆缺周期,也不是视太阳日长度的整数倍(当然,同时,也不是历法日的时间长度整数倍),又不能为太阳年的长度整除。但是,历法系统里,年、月、日又必须成整数关系的编排,不可能在计时是冒出“乾隆三十八年十二月余三日”这样的话来。
8,上述情况,决定了农历的大小月与闰年情况的出现。农历规定的历法月,有29天、30天之别,以求与月相的长期变化基本吻合。至于闰年闰哪一月,汉武帝太初改历前的历法,承秦制,以十月为岁首而以九月作为月尾(这个翻翻武帝及其前汉帝的本纪就明白),因此,有所谓“后九月”的记载。武帝之后,确定无中气之月为闰月了。
9,西方历法为太阳历性质,它们的编排方式就简单了,径直分为12个月——当然,也不是平分,有大月(31日)、小月(30日)之别,还有二月这一28天特殊月份,而西方解决太阳年与视太阳日的不整数倍的方法就简单多了,设置闰年,定2月为29日。而且,格利高里历在15xx年,还凭空消失了N日——因为历法制定对于闰年的理解错误,导致的,这个有兴趣的其他同学可以翻翻。这个依然可见,历法是人为因素大于自然因素的产物。
10,中西历的“闰年”概念,大不相同,尤要注意。农历的闰年,是多出整整一个月的“闰月”,即1年冒出了13个月;而公历的闰年,不过是该年2月由28天变为29天而已。
11,由上述也可知,农历与公历编排上,有一大关键的不同——历法月的地位大不同。
即:农历以月统日,以月积年。公历以年统月,以月统日。换句话说,我国传统历法系统里,是以(历法)月为组织编排日、年关系的关窍。
12,不管中历西历,再次强调,年、月、日之间的数量关系,都人为性的约定了为整数倍关系。在历法上,没有说某年为12个月外加放在前一年或后一年的某几天——这一点,从学理上就否定了主帖里的理解。
因为人为因素大于自然因素,而年的时间长度较长,因而一年的起始与结束,依然是人为约定在其中起作用。但不管是农历还是公历,一年都是以规定的该年第一个月的第一天为一年的起点,以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为结束。反映在历书上,尤为清晰。
13,中国古代社会里,历法是“皇历”,只能由官方颁布,且为社会各界唯一认同的历法历书,奉谁颁布之历书,即为奉其“正朔”,承认其统治;而民间私习天文历法都会致罪。这一点,立春说的鼓吹者施爱东也不否认。
因此,下文开始,我们所说的古代历法或传统历法,依据或所指的,就正史认可的王朝所颁布的历书。
14,古代历法,不是如当下公历、农历之双轨并行。古人有且只有一套朝廷正式颁布的历书,这套历书的历年(天数354或355或384)、历月(闰不闰月、何月大何月小、何日为哪月中气或节气)的组织编排只有一种局面呈现。至于是称呼为道光二十而年还是壬寅年,都只是各自系统性的称呼符号而已,并不实际改变该年年月日的编排组织。同一个正月初一,既可以说是道光二十二年正月初一,也可以说是壬寅元日,还可以说道光二十而年岁次壬寅正月朔,那个“正月初一”无论如何都不会变,实际指向为特定的、固定的一天,通行天下而不混乱。这一天就是根据当月月相而来,而不管立春是在前还是在后。这也是传统农历以朔望月组织日年的本质所在。
即,古人不搞双轨制,只有一套年月历
(2012-07-22 22:54:09)
以下为论坛的在线回帖,所以有些地方稍微拉杂或行文疏漏,留待日后整理成文。原回帖地址:http://www.juzhai.com/bbs/dispbbs.asp?boardid=4&replyid=93824&id=122200&page=1&skin=0&Star=1
说这些内容,有些常识性的东西必须作为共识提前强调下:
1,讨论古人的文化、生活,依据应以古人文献为准。今人的东西,哪怕以再“权威”的样子跑出来,也必须加以审核、验证。
2,历法系统,以年、月、日的编排与标识为根本。
3,历法的编排,是社会科学因素大于自然科学因素。历法的编排,必须尊重自然领域的地球自转一周的周期(即视太阳日,23h56m4s)、公转一周的时间周期(即太阳年,365.25天),然而,任何一种历法,都没有把太阳日、太阳年直接作为历法书上的年、日(即生活中实际运用的日、年概念)标识,而是将其取整为整数单位的计时长度。如一(历法)日为24小时——这是现代人的认识和规定,或12时辰——这是古代国人的认识与规定。(历法)年,下面接着说。
以下行文中所涉“年”“日”,如非特别说明,都指历法年与历法日,不用天文学意义上的年、日。
4,历法的制定,因为认识的方法、角度与层次不同,因而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有别,取舍的方式有异。这也更进一步可见历法的制定与历书的编写,人为因素更为外显、更为主要。如即便在现代中国,还有藏历、傣历、回历与更通行的所谓公历、农历。
5,年、日有自然因素所自,而“月”的出现有不同之处。不论何种历法、历书,年的长度都大于300余日,计时上,不论以哪一天作为起点,除了开始的若干天外,后面的日子需要加一个容易辨认的时间标志来标识。这个应该好理解:如果有人某天告诉你:今年第158天我们不见不散——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会默算半天:)。因此,“月”的引入就很自然了。
6,但是,对于“月”的引入,民国之前,中西却大不相同,分途而行。中国依据的是月的圆缺来作为周期标识,即朔望月,现在的农历(即阴历),也仍然沿用的是朔望月。回历也是如此。而现行来自西方的格利高里历(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公历、阳历)的月,虽然英语里还有moonth的影子,但这只是语源学上的分析,实际中,公历的时间概念的“月”,与月球的运行、月相的圆缺没有任何关系。
另,后面所语“月”,非特加标识,都为历法月。
7,月的引入,方便了标识时间,但又引来一个问题,尤其对于农历而言。略言之,我国传统历法所用的农历,它所依据的月相圆缺周期,也不是视太阳日长度的整数倍(当然,同时,也不是历法日的时间长度整数倍),又不能为太阳年的长度整除。但是,历法系统里,年、月、日又必须成整数关系的编排,不可能在计时是冒出“乾隆三十八年十二月余三日”这样的话来。
8,上述情况,决定了农历的大小月与闰年情况的出现。农历规定的历法月,有29天、30天之别,以求与月相的长期变化基本吻合。至于闰年闰哪一月,汉武帝太初改历前的历法,承秦制,以十月为岁首而以九月作为月尾(这个翻翻武帝及其前汉帝的本纪就明白),因此,有所谓“后九月”的记载。武帝之后,确定无中气之月为闰月了。
9,西方历法为太阳历性质,它们的编排方式就简单了,径直分为12个月——当然,也不是平分,有大月(31日)、小月(30日)之别,还有二月这一28天特殊月份,而西方解决太阳年与视太阳日的不整数倍的方法就简单多了,设置闰年,定2月为29日。而且,格利高里历在15xx年,还凭空消失了N日——因为历法制定对于闰年的理解错误,导致的,这个有兴趣的其他同学可以翻翻。这个依然可见,历法是人为因素大于自然因素的产物。
10,中西历的“闰年”概念,大不相同,尤要注意。农历的闰年,是多出整整一个月的“闰月”,即1年冒出了13个月;而公历的闰年,不过是该年2月由28天变为29天而已。
11,由上述也可知,农历与公历编排上,有一大关键的不同——历法月的地位大不同。
即:农历以月统日,以月积年。公历以年统月,以月统日。换句话说,我国传统历法系统里,是以(历法)月为组织编排日、年关系的关窍。
12,不管中历西历,再次强调,年、月、日之间的数量关系,都人为性的约定了为整数倍关系。在历法上,没有说某年为12个月外加放在前一年或后一年的某几天——这一点,从学理上就否定了主帖里的理解。
因为人为因素大于自然因素,而年的时间长度较长,因而一年的起始与结束,依然是人为约定在其中起作用。但不管是农历还是公历,一年都是以规定的该年第一个月的第一天为一年的起点,以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为结束。反映在历书上,尤为清晰。
13,中国古代社会里,历法是“皇历”,只能由官方颁布,且为社会各界唯一认同的历法历书,奉谁颁布之历书,即为奉其“正朔”,承认其统治;而民间私习天文历法都会致罪。这一点,立春说的鼓吹者施爱东也不否认。
因此,下文开始,我们所说的古代历法或传统历法,依据或所指的,就正史认可的王朝所颁布的历书。
14,古代历法,不是如当下公历、农历之双轨并行。古人有且只有一套朝廷正式颁布的历书,这套历书的历年(天数354或355或384)、历月(闰不闰月、何月大何月小、何日为哪月中气或节气)的组织编排只有一种局面呈现。至于是称呼为道光二十而年还是壬寅年,都只是各自系统性的称呼符号而已,并不实际改变该年年月日的编排组织。同一个正月初一,既可以说是道光二十二年正月初一,也可以说是壬寅元日,还可以说道光二十而年岁次壬寅正月朔,那个“正月初一”无论如何都不会变,实际指向为特定的、固定的一天,通行天下而不混乱。这一天就是根据当月月相而来,而不管立春是在前还是在后。这也是传统农历以朔望月组织日年的本质所在。
即,古人不搞双轨制,只有一套年月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