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分局薄弱路段路面改造工程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原则)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费用计取)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5%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
第四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
3、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安全用电防护
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安全检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
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指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等。
7、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指未包括在以上范围之内的,但发包人与监理人认为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的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用。主要包括:
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费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主要指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衣、救生圈、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救生船、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救援设备不在此列。
2、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用。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
物品主要指为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在日常施工中必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绳(带)、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物品。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费用。主要包括:
1、日常安全检查费。指承包人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照相、摄影器材使用费。车辆与器材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
2、专项安全检查费。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3、安全评价费。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讨论、论证、评估、评价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主要包括:
1、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费。指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委托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费。指根据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3、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费。指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过程监控不在此列。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费用。主要包括:
1、安全技能培训费用。包括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费用;安全标语、条幅制作费等费用。
2、应急救援演练费用。指由发包人或承包人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应由承包人分担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六)其它直接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
第五条(其他安全费用)除第四条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以外,承包人应当将其他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应综合单价中,不得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取。
第六条(特殊情况)根据本规定第四条,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但单项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发包人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将该项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可以不受安全生产费用比例限制。
第七条(使用原则)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挤占或者挪用。
第八条(承包人职责)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承包人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禁采用虚报手段套取安全生产费用。
第九条(监理人职责)监理人应当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提出要求其改正,承包人拒不改正的,监理人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第十条(计量支付原则)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应当采用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于能够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对于无法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或者采用具体单位数量计量难度较大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采用总额包干、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
第十一条(承包人申报)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计量申请表,并报送下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项目经理签字并盖章后与当月工程计量支付申请同时报送监理人审核。
采用现场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凭证可为安全器材采购、培训教育等发票、安全防护等临时工程结算单、设备台班结算单、设备租赁合同等。所有凭证都必须经过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签字验收,项目经理审核,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采用总额包干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由承包人提供当事人签字、影像资料等材料,由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签字,项目经理审核,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监理审核)监理人收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后,应当在7日内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出具支付证书。
第十三条(业主支付)发包人对经监理人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监理人出具的支付证书审核确认后,在工程计量中给予计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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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原则)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费用计取)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5%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
第四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
3、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安全用电防护
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安全检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
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指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等。
7、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指未包括在以上范围之内的,但发包人与监理人认为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的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用。主要包括:
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费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主要指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衣、救生圈、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救生船、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救援设备不在此列。
2、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用。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
物品主要指为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在日常施工中必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绳(带)、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物品。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费用。主要包括:
1、日常安全检查费。指承包人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照相、摄影器材使用费。车辆与器材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
2、专项安全检查费。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3、安全评价费。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讨论、论证、评估、评价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主要包括:
1、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费。指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委托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费。指根据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3、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费。指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过程监控不在此列。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费用。主要包括:
1、安全技能培训费用。包括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费用;安全标语、条幅制作费等费用。
2、应急救援演练费用。指由发包人或承包人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应由承包人分担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六)其它直接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
第五条(其他安全费用)除第四条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以外,承包人应当将其他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应综合单价中,不得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取。
第六条(特殊情况)根据本规定第四条,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但单项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发包人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将该项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可以不受安全生产费用比例限制。
第七条(使用原则)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挤占或者挪用。
第八条(承包人职责)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承包人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禁采用虚报手段套取安全生产费用。
第九条(监理人职责)监理人应当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提出要求其改正,承包人拒不改正的,监理人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第十条(计量支付原则)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应当采用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于能够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对于无法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或者采用具体单位数量计量难度较大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采用总额包干、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
第十一条(承包人申报)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计量申请表,并报送下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项目经理签字并盖章后与当月工程计量支付申请同时报送监理人审核。
采用现场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凭证可为安全器材采购、培训教育等发票、安全防护等临时工程结算单、设备台班结算单、设备租赁合同等。所有凭证都必须经过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签字验收,项目经理审核,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采用总额包干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由承包人提供当事人签字、影像资料等材料,由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签字,项目经理审核,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监理审核)监理人收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后,应当在7日内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出具支付证书。
第十三条(业主支付)发包人对经监理人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监理人出具的支付证书审核确认后,在工程计量中给予计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