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执照注销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
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联系陈先生登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应当提交原件。
二、税务登记证注销
1、先到税务所办理结税、结票和收缴税务证件手续。
一般应携带下列证件并提供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购领发票凭证;
(3)公章和财务章;
(4)用于结清纳税款、费、滞纳金、罚款和缴销发票等资料;
(5)其他有关税务证件、资料。
2、持税务所开具的已加盖税务所公章和纳税人公章的《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3、税务登记机关审核《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后加盖公章,同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即为办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三、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①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证明;
② 代码证书全套;
③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一、营业执照注销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
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联系陈先生登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应当提交原件。
二、税务登记证注销
1、先到税务所办理结税、结票和收缴税务证件手续。
一般应携带下列证件并提供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购领发票凭证;
(3)公章和财务章;
(4)用于结清纳税款、费、滞纳金、罚款和缴销发票等资料;
(5)其他有关税务证件、资料。
2、持税务所开具的已加盖税务所公章和纳税人公章的《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3、税务登记机关审核《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后加盖公章,同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即为办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三、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①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证明;
② 代码证书全套;
③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