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经局党委会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现将《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印发,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附: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中共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委员会
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 2010年12月21日
主题词:教育 绩效考核 通知
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打造“繁华时尚之区”,构建“高位高尚教育”的目标,践行区域教育生态理论,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及教育学术之区建设,积极开展育人先锋“创先争优”和“两讲·两强·两重”大讨论活动,对照教育现代化、全年目标和任务以及暑期基层干部大会的工作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对教育工作的考核要求,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各校园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校园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下城区教育高位、均衡、和谐、持续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
1. 均衡、协调原则。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高位均衡的目标追求,坚持走“轻负高质”路线,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全面建设和谐校园。
2.业绩、发展原则。坚持常规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坚持重在业绩,突出考核当年工作的努力程度与事业的进步情况。
3.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2010 年考核内容分五部分,即“基础保障建设情况”、“高位均衡协调发展情况”、“轻负高质推进情况”、“教育和谐稳定情况”及“特色创新工作情况”。
(一)基础保障建设情况,分为人力资源建设、经费保障、学校建设、后勤保障四大类。
(二)高位均衡协调发展情况,分为教育普及与规范、教育均衡、现代教育技术、教育交流、教育文化五大类。
(三)轻负高质推进情况,分为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科研、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督导四大类。
(四)教育和谐稳定情况,分为反腐倡廉和自身建设、沃态团队建设、学生资助、规范办学、校园安全稳定五大类。
(五)特色创新工作情况,包括教育创新和特色创新项目。为鼓励先
进,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设置了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突出成绩情况、创新工作情况、服务全局三类加分项目,着重体现校园发展中有创新、有特色、居全系统领先地位的各项工作,局级以上(含局级)集体奖项及配合局重大活动(为各类活动提供人力、物力等支持,承担各临时性重大活动)等情况,依考核内容酌情进行加分。
以上五项内容的具体考核项目详见附件。
四、考核计分方法
考核采取计分制。
(一)共三类指标。第一类是达标加分制,达到规定要求的得满分,达不到要求的不给分。第二类是等级加分制,每一项单独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优秀”、“良好”、“合格”或“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等第并计分。各项指标按权重(即优秀 100%、良好 80%、合格 60%、不合格 0)正式赋分后,换算为累积分数。第三类是项目加分制。
(二)各单位申报“特色创新项目”加分经考核科室(单位)审核确认后,直接按规定分值计入总分。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单位当年获得局级(区级)及以上的综合荣誉和表彰的工作,按项目酌情加分。
2.单位改革创新、特色品牌建设有重大突破,按项目酌情加分。
3.各单位申报教育争先创新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加分项目如因时间原因未能在当年考核中加分的,可以结转到下年度考核时加分。一项工作获多次表彰或者推广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三)个别单位无指标项所涉工作职责的,该项目不予考核,扣除相应分值,并按比例换算后获得累积分数。计算公式如下:〔考核实际得分(不含不予考核项目分值)÷(350分—不予考核项目设置分值)〕×350+特色创新项目加分=总分。
五、考核程序
1.确定考核内容。
2.各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先自查,上报材料至局办公室;
(1)上报材料主要是指能体现教育学术思想、促进优质教育项目建设有创新、有特色、居全系统领先地位的各项工作;
(2)罗列材料力求简洁明了,取得成效可附相关证明材料;
(3)按考核项目活页罗列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4)上报材料按考核项目序号排列,项目之间不用合订,以校园为单位装袋报送。
3.局办公室按科室(直属单位)职能将考核材料交由各职能部门初步评定;
4.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定,最终确定考核评分结果。
六、时间安排
(一)考核办法修订阶段(2010年10月——2010年12月上旬)
1.召开座谈会,修订考核办法。
2.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与研究考核办法。
3.征求科室、直属单位意见和建议,完善考核项目、考核内容。
4.征求校园意见和建议。
5.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办法。
(二)学校自评阶段(2010年12月中下旬)
6.下发考核办法。
7.学校自评,于2010年12月29日前报送自评材料(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评价表和汇总表)至局办公室,上交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稿(邮箱[email protected],压缩文件以“校名+2010年绩效考核”命名)。
(三)考核结果统计阶段(2011年1月上旬)
8.学校自评材料由局办公室分送至各科室、直属单位。
9.各科室、直属单位对各校园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办公室。
10.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公布阶段(2011年1月中旬)
1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12.考核结果反馈至校园,兑现考核结果。
七、奖励办法
1.计算方法:
(1)中小学:年终人均绩效管理奖,根据《下城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统筹分配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考核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核拨。
(2)幼儿园:全年人均绩效管理奖=绩效管理奖金基数÷区平均综合得分×绩效管理综合考核得分
教育局按在编人数计算奖金总额拨至各单位。
2.各单位应根据履责情况,工作绩效管理情况,将每人的绩效管理奖与本人完成的岗位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挂钩,适当拉开奖励档次。
(1)中小学局管干部:绩效管理奖按《下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实施奖励。
(2)幼儿园、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绩效管理奖建议在本单位全年人均绩效管理奖(按五.4计算所得)的基础上再乘以下系数:①正职为150%,副职为130%;②有校区(部)的,正职为150%+5%×(N-1),副职为130%+3%×(N-1),N=校区(校部或分校)数;③单位中层干部由各单位自定。)
八、考核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培植
第一副组长:邵伟华
副 组 长:高建梁、卜家雄、郑宏尖
成 员: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下设绩效管理考核办公室,由章建国担任办公室主任。
九、其他事项
各科室、直属单位的考核参照此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另行考核。
本办法由2010年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2. 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评价表
3. 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评价汇总表
关于印发《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经局党委会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现将《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印发,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附: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中共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委员会
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 2010年12月21日
主题词:教育 绩效考核 通知
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打造“繁华时尚之区”,构建“高位高尚教育”的目标,践行区域教育生态理论,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及教育学术之区建设,积极开展育人先锋“创先争优”和“两讲·两强·两重”大讨论活动,对照教育现代化、全年目标和任务以及暑期基层干部大会的工作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对教育工作的考核要求,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各校园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校园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下城区教育高位、均衡、和谐、持续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
1. 均衡、协调原则。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高位均衡的目标追求,坚持走“轻负高质”路线,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全面建设和谐校园。
2.业绩、发展原则。坚持常规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坚持重在业绩,突出考核当年工作的努力程度与事业的进步情况。
3.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2010 年考核内容分五部分,即“基础保障建设情况”、“高位均衡协调发展情况”、“轻负高质推进情况”、“教育和谐稳定情况”及“特色创新工作情况”。
(一)基础保障建设情况,分为人力资源建设、经费保障、学校建设、后勤保障四大类。
(二)高位均衡协调发展情况,分为教育普及与规范、教育均衡、现代教育技术、教育交流、教育文化五大类。
(三)轻负高质推进情况,分为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科研、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督导四大类。
(四)教育和谐稳定情况,分为反腐倡廉和自身建设、沃态团队建设、学生资助、规范办学、校园安全稳定五大类。
(五)特色创新工作情况,包括教育创新和特色创新项目。为鼓励先
进,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设置了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突出成绩情况、创新工作情况、服务全局三类加分项目,着重体现校园发展中有创新、有特色、居全系统领先地位的各项工作,局级以上(含局级)集体奖项及配合局重大活动(为各类活动提供人力、物力等支持,承担各临时性重大活动)等情况,依考核内容酌情进行加分。
以上五项内容的具体考核项目详见附件。
四、考核计分方法
考核采取计分制。
(一)共三类指标。第一类是达标加分制,达到规定要求的得满分,达不到要求的不给分。第二类是等级加分制,每一项单独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优秀”、“良好”、“合格”或“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等第并计分。各项指标按权重(即优秀 100%、良好 80%、合格 60%、不合格 0)正式赋分后,换算为累积分数。第三类是项目加分制。
(二)各单位申报“特色创新项目”加分经考核科室(单位)审核确认后,直接按规定分值计入总分。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单位当年获得局级(区级)及以上的综合荣誉和表彰的工作,按项目酌情加分。
2.单位改革创新、特色品牌建设有重大突破,按项目酌情加分。
3.各单位申报教育争先创新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加分项目如因时间原因未能在当年考核中加分的,可以结转到下年度考核时加分。一项工作获多次表彰或者推广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三)个别单位无指标项所涉工作职责的,该项目不予考核,扣除相应分值,并按比例换算后获得累积分数。计算公式如下:〔考核实际得分(不含不予考核项目分值)÷(350分—不予考核项目设置分值)〕×350+特色创新项目加分=总分。
五、考核程序
1.确定考核内容。
2.各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先自查,上报材料至局办公室;
(1)上报材料主要是指能体现教育学术思想、促进优质教育项目建设有创新、有特色、居全系统领先地位的各项工作;
(2)罗列材料力求简洁明了,取得成效可附相关证明材料;
(3)按考核项目活页罗列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4)上报材料按考核项目序号排列,项目之间不用合订,以校园为单位装袋报送。
3.局办公室按科室(直属单位)职能将考核材料交由各职能部门初步评定;
4.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定,最终确定考核评分结果。
六、时间安排
(一)考核办法修订阶段(2010年10月——2010年12月上旬)
1.召开座谈会,修订考核办法。
2.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与研究考核办法。
3.征求科室、直属单位意见和建议,完善考核项目、考核内容。
4.征求校园意见和建议。
5.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办法。
(二)学校自评阶段(2010年12月中下旬)
6.下发考核办法。
7.学校自评,于2010年12月29日前报送自评材料(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评价表和汇总表)至局办公室,上交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稿(邮箱[email protected],压缩文件以“校名+2010年绩效考核”命名)。
(三)考核结果统计阶段(2011年1月上旬)
8.学校自评材料由局办公室分送至各科室、直属单位。
9.各科室、直属单位对各校园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办公室。
10.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公布阶段(2011年1月中旬)
1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12.考核结果反馈至校园,兑现考核结果。
七、奖励办法
1.计算方法:
(1)中小学:年终人均绩效管理奖,根据《下城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统筹分配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考核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核拨。
(2)幼儿园:全年人均绩效管理奖=绩效管理奖金基数÷区平均综合得分×绩效管理综合考核得分
教育局按在编人数计算奖金总额拨至各单位。
2.各单位应根据履责情况,工作绩效管理情况,将每人的绩效管理奖与本人完成的岗位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挂钩,适当拉开奖励档次。
(1)中小学局管干部:绩效管理奖按《下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实施奖励。
(2)幼儿园、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绩效管理奖建议在本单位全年人均绩效管理奖(按五.4计算所得)的基础上再乘以下系数:①正职为150%,副职为130%;②有校区(部)的,正职为150%+5%×(N-1),副职为130%+3%×(N-1),N=校区(校部或分校)数;③单位中层干部由各单位自定。)
八、考核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培植
第一副组长:邵伟华
副 组 长:高建梁、卜家雄、郑宏尖
成 员: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下设绩效管理考核办公室,由章建国担任办公室主任。
九、其他事项
各科室、直属单位的考核参照此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另行考核。
本办法由2010年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2. 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评价表
3. 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绩效管理考核评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