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辛亥革命的性质
摘 要 本文拟就革命的性质问题略陈管见。——结合辛亥革命
的历史结局可知,就辛亥革命的性质而言,与其说它是资产阶级革
命,还不如说是以反满为主题的国内民族革命与变君主政体为民主
政体的政治革命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 辛亥革命;性质
一
笔者认为应该从革命的具体目标与实际效果为依据,重新把握辛
亥革命的性质。与其说辛亥革命主要是阶级利益与阶级关系的变
动,还不如说是国内民族关系与国家政治体制的重大变动,是国内
民族革命与政治革命的结合。
革命固然应该为建设者开辟道路,但任何革命都不可能取代建设
本身。在革命的武力与民主素养均未完全到位时所发生的辛亥革命
尽管不曾为建设者彻底摧毁中国专制主义的社会土壤,但它毕竟给
建设者提供了一个可以大胆尝试的民权政治舞台,对于一个拥有两
千余年君主专制传统的国家和人民来说,这本身就是一个不可多得
的胜利。诚如林伯渠在纪念辛亥革命30周年时所指出的:“对于许
多未经过帝王之治的青年,辛亥革命的政治意义是常被过低估计
的。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们没有看到推翻几千年因袭下来的专制政
体是多么不易的一件事。”既然民权政治的诸多条件尚未具备,政
治革命本身就失败不到哪里去,除非那个供建设者们尝试的民权政
治舞台已遭废弃,不应苛求和指望当时的革命者除了誓死捍卫《军
政府宣言》的原则外,还能做更多的事情。至于这场革命的价值和
意义,恰恰需要为数更多的建设者用劳动和智慧去证实和充实,而
不是看客式地指手画脚。这是因为,尽管后来发生的事情不可能改
变以往发生的事情,但是,“已经发生之事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取
决于将要发生之事的结果。”
由国内民族革命所带动的政治革命固然没有取得十分可喜的成
就,但革命者大致已达到自己所预期的政治目的,他们所获得的与
他们能获得的大体一致。就此而言,美国学者费维恺的见解比较切
合实际:“由于二十世纪初年中国实际的国内和国际环境,说辛亥
革命取得比其事实上达到的目标更多的成果是困难的。为了推翻清
朝和皇朝政治制度,为了破坏,证明传统社会合法的保守准则,这
些有效的成就是重要的。”
二
自从英、法联军攻占京师和火烧圆明园之后,特别是《中日马关
条约》之后,清朝统治阶级的改革或社会新生力量的暴力举动(包
括孙中山的武装反清与康、梁师徒的武装勤王)都在程度不一地为
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道路。20世纪的前10年,既是孙中山坚苦卓
绝地谋求反清的10年,也是清朝政府谋求“新政”的10年。在此
期间,清朝统治者谋求发展资本主义的主观意图比较明确,措施也
不少,资本主义的发展速度也并不缓慢,如果将辛亥革命为资本主
义发展开辟道路作为主要依据之一,那么,就需要对也在谋求资本
主义经济发展的革命对象清朝政府作出准确的定性分析,它究竟属
于什么性质的政权?辛亥革命的革命性究竟主要体现在哪里?如
果说清朝政府还是一个维护小农经济的“封建”政权,显然不妥,
一切都在变化中。如果既承认清末“新政”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改
革,又以辛亥革命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道路为由确认其资产阶级革
命的性质,那么,辛亥革命的革命性与必要性岂非需要大打折扣?
我国史学界曾经充分地注意到思想主张或救国纲领的阶级性,但
容易忽略中国近代历史的特殊性。且不说满汉矛盾对近代中国历史
进程的制约是如果显著,也不论近代资产阶级的社会角色与思想意
识在中外民族矛盾的大背景下是否已分化得使人一眼就能认出,至
少从曾、左、李引进“器物”,到康、梁等引进制度,从康、梁引
进君主立宪制,到孙中山等人引进民主立宪制,他们首先是将引进
之物作为救亡手段来考虑,其阶级意识并未泾渭分明。与其说几代
人向西方学习的内容与实效都反映或取决于阶级属性与阶级力量
的变化,还不如从认识论的角度去探求“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过
程是如何由浅入深的。再说,从人类民主政治理论的奠基人亚里士
多德,中经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到向往“代议制共和国”的
康德,思想家们主要是在结合不同时期的经验性知识,从学理上探
究如何克服人性的弱点,完善人类政治体制,尽管有关探究与思想
家们各自所处的社会环境与时代条件不无关系,但未必都像唱双簧
那样,直接对应于作为有产者的资产阶级,许多严谨而优秀的思想
家首先是基于人类整体命运与个人的学术认知,而不是羡慕资本家
的财富及看重其政治利益去讨好式地发表见解。人类许多优秀思想
主张的纵向承继关系往往容易被反映论所遮蔽。辛亥革命领袖孙中
山就是从吸收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意念出发而不是从本国资本家
的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出发来选择民主立宪制的。他在《民报》创
刊周年庆祝机会上还说“中国现在资本家还没有出世” ,稍后还
提出“节制资本”的口号。我们除了应当指出这位革命领袖的判断
失误以外,也许还应承认一个基本的事实:把握时代潮流的孙中山
本人并不承认他就是这个总想发家致富的资产阶级的代表。他们在
实际上是否代表着这个阶级的利益,则有待确证。
中国的情况与西欧不同,尽管勉强类似于西方“市民等级”的社
会群体在进入近代之后也姗姗来迟,但迟至辛亥革命准备时期,从
革命精英到一般民众,平等和人权并未成为一致的政治要求,思想
认识上的差异大概不仅仅取决于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与妥协性。
已开始向资产阶级转化的广大绅商就只赞同梁启超倡导的君主立
宪制,并不赞同以暴力反清为前提的民主立宪制。前者之于君主立
宪制的呼唤,也并非出于对人权的自觉,而是谋求富强。关于平等、
人权等概念,且不说革命领袖孙中山等人究竟宣传过多少,至少认
同此义的革命者就不多,遑论他人。
孙中山于事后总结说,他之所以确定在反满成功之后选择民主立
宪制,“其理由有三:既知民为邦本,则一国以内人人平等,君主
何复有存在之余地,此自学理言之者也;满洲之人入据中国,使中
国民族处于被征服之地位,国亡之痛,二百六十余年如一日,故君
主立宪在他国为民无甚深之恶感者,独或暂安于一时,在中国则必
不能行,此自历史事实而言之者;中国历史上之革命,其混乱时间
所以延长者,皆由人各欲帝制自为,遂相争相夺而不已。行民主之
制,则争端自绝,此自将来建设而言之者也。有此三者,故余之民
权主义,第一决定者为民主。”这3个理由中,就没有一个是从资
产阶级或绅商或“市民等级”的参政等利益来考虑的。
三
至于辛亥革命在实际上是否有利于资产阶级参与政权,也亟待推
敲。部分中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以同盟会骨干为主体的临时参
议院于1912年8月通过的《众议院议员选举法》中关于选举人的
资格规定,恰恰不利于广大资本家参与新生的民国政权,该法第4
条规定选举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年纳直接税二元以上;
(二)有值五百元以上不动产者,但于蒙、藏、青海得就动产计
算;
(三)在小学校以上毕业者;
(四)有与小学校以上毕业相当之资格者。”
我们知道,我国当时尚未实行所得税与营业税, “直接税”还只
有田赋一项,不少资本家用于企业经营的地皮与房屋都是租赁或典
借而来,资本家的文化程度又是普遍偏低。上述规定就意味着相当
多的资本家特别是在我国资产阶级群体中占有重要比重的商业资
本家将与众议员的选举无缘。不惟如此,由于省议员选举资格的规
定与以上条款完全相同,参议院议员又是通过省议会选出,乃至相
当数量的资本家就失去选举省议会与国会两级议员的全部权利。
“对于资产阶级在西方式的民主制度下应享有的权利,共和制度不
仅没有给予特殊的照顾,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歧视。”“尽管选举
法没有排除不具备选举人资格的人当选议员的可能,但一个阶级、
阶层的选举人越少,其成员当选议员的必然也越少。所以,国会选
举法作如上规定,实际上是在相当程度上把资产阶级排斥在国会和
省议会之外,大大限制了他们参与中央与地方立法和监督政府的权
利。这不能不引起自以为对创建共和贡献最大的资产阶级的愤慨。”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替资产阶级说话,要求修改选举法中的有关
条款,以便资本家参与选举的不是昔日的革命者,而是被后世研究
者视为“封建旧官僚”的袁世凯。当袁世凯根据各地工商界人士的
要求,就有关选举资格多次向临时参议院提出修改意见请予通过
时,却一再遭到临时参议院的回绝。显然,就参政情况而言,与其
说是作为辛亥革命重要成果的临时参议院代表着资产阶级的利益,
还不如说恰恰是袁世凯在为资产阶级奔走,而且还遭到临时参议院
的否决。个中差异,既是我们在确认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性质时所
不能回避的,也是我们在探讨孙中山等人的革命事业为何屡遭挫折
的原因时不可忽略的。
四
倘若坚持用阶级分析的视角去挖掘革命的性质,也许应当紧紧围
绕革命政纲的实际内容与实际效果去寻找革命本身与某个阶级的
对应关系,从而确定政治行为的性质。如果可以这样试着去做,那
么,由梁启超、张謇等多年倡导的君主立宪运动倒是既具有反抗君
主专制的政治革命之意义,又不乏资产阶级化的绅商广泛参与和积
极响应,具有资产阶级的阶级基础,似乎具有“资产阶级革命”的
性质,尽管他们并不赞成使用暴力和排满,尽管在孙中山等革命者
面前还显得有些被动,但相对于清朝统治者来说,他们是较为主动
的,恰恰是他们最终将统治者拖上政治体制改革这条船,让后者疲
于应付。“皇族内阁”出笼时,他们就与反清革命志士握手言欢,
孙中山等人由此才真正获得资产阶级的阶级基础。
久保田文次先生指出:“作为普通名词的革命派可以被认为是广义
的”,它应该包括“立宪派”,这是颇有见地的。如果把梁启超等真
诚的君主立宪论者的言行也纳入辛亥革命的本义中来讨论,而不仅
仅视为辛亥革命的一个重要背景,那么,就现有的研究格局来看,
如何看待和平请愿式的君宪运动与暴力反清式的民宪运动的实质
性差别及其成效,如何确定辛亥革命的主体性内涵,似乎还颇为棘
手。倘若认真解答好此类问题,方可更有说服力地回应某些西方学
者关于“士绅运动”或“城市改良派上流阶层的革命”等定性之论。
倘若既不愿完全放弃以阶级分析的方法来确定革命性质,又不愿重
新界定和扩大“辛亥革命”的内涵,那就无法将阶级分析法贯彻到
底,所得结论就难免力不从心。正如久保田文次先生所说:“辛亥
革命是不是资产阶级革命?对这个问题本身的讨论已经很久了。但
是,如果辛亥革命是革命的话,那么是什么样的‘革命’?为什么
是‘革命’?如果不是‘革命’,又是为什么呢?不考虑这些问题,
就难以深入探究。”倘若根据辛亥革命之于国内民族革命与政治体
制转换两方面的实际成效,揭示其实质,也许可以克服概念演绎的
缺陷,避免某些两难的境地。
参考文献
[1]李新.中华民国史(第一编下)[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m].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3]章开沅,林增平.辛亥革命史(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4]张国淦.辛亥革命史料[m].龙门联合书局,1958.
[5]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五)[m].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7]孙中山.孙中山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8]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二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1.
再论辛亥革命的性质
摘 要 本文拟就革命的性质问题略陈管见。——结合辛亥革命
的历史结局可知,就辛亥革命的性质而言,与其说它是资产阶级革
命,还不如说是以反满为主题的国内民族革命与变君主政体为民主
政体的政治革命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 辛亥革命;性质
一
笔者认为应该从革命的具体目标与实际效果为依据,重新把握辛
亥革命的性质。与其说辛亥革命主要是阶级利益与阶级关系的变
动,还不如说是国内民族关系与国家政治体制的重大变动,是国内
民族革命与政治革命的结合。
革命固然应该为建设者开辟道路,但任何革命都不可能取代建设
本身。在革命的武力与民主素养均未完全到位时所发生的辛亥革命
尽管不曾为建设者彻底摧毁中国专制主义的社会土壤,但它毕竟给
建设者提供了一个可以大胆尝试的民权政治舞台,对于一个拥有两
千余年君主专制传统的国家和人民来说,这本身就是一个不可多得
的胜利。诚如林伯渠在纪念辛亥革命30周年时所指出的:“对于许
多未经过帝王之治的青年,辛亥革命的政治意义是常被过低估计
的。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们没有看到推翻几千年因袭下来的专制政
体是多么不易的一件事。”既然民权政治的诸多条件尚未具备,政
治革命本身就失败不到哪里去,除非那个供建设者们尝试的民权政
治舞台已遭废弃,不应苛求和指望当时的革命者除了誓死捍卫《军
政府宣言》的原则外,还能做更多的事情。至于这场革命的价值和
意义,恰恰需要为数更多的建设者用劳动和智慧去证实和充实,而
不是看客式地指手画脚。这是因为,尽管后来发生的事情不可能改
变以往发生的事情,但是,“已经发生之事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取
决于将要发生之事的结果。”
由国内民族革命所带动的政治革命固然没有取得十分可喜的成
就,但革命者大致已达到自己所预期的政治目的,他们所获得的与
他们能获得的大体一致。就此而言,美国学者费维恺的见解比较切
合实际:“由于二十世纪初年中国实际的国内和国际环境,说辛亥
革命取得比其事实上达到的目标更多的成果是困难的。为了推翻清
朝和皇朝政治制度,为了破坏,证明传统社会合法的保守准则,这
些有效的成就是重要的。”
二
自从英、法联军攻占京师和火烧圆明园之后,特别是《中日马关
条约》之后,清朝统治阶级的改革或社会新生力量的暴力举动(包
括孙中山的武装反清与康、梁师徒的武装勤王)都在程度不一地为
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道路。20世纪的前10年,既是孙中山坚苦卓
绝地谋求反清的10年,也是清朝政府谋求“新政”的10年。在此
期间,清朝统治者谋求发展资本主义的主观意图比较明确,措施也
不少,资本主义的发展速度也并不缓慢,如果将辛亥革命为资本主
义发展开辟道路作为主要依据之一,那么,就需要对也在谋求资本
主义经济发展的革命对象清朝政府作出准确的定性分析,它究竟属
于什么性质的政权?辛亥革命的革命性究竟主要体现在哪里?如
果说清朝政府还是一个维护小农经济的“封建”政权,显然不妥,
一切都在变化中。如果既承认清末“新政”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改
革,又以辛亥革命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道路为由确认其资产阶级革
命的性质,那么,辛亥革命的革命性与必要性岂非需要大打折扣?
我国史学界曾经充分地注意到思想主张或救国纲领的阶级性,但
容易忽略中国近代历史的特殊性。且不说满汉矛盾对近代中国历史
进程的制约是如果显著,也不论近代资产阶级的社会角色与思想意
识在中外民族矛盾的大背景下是否已分化得使人一眼就能认出,至
少从曾、左、李引进“器物”,到康、梁等引进制度,从康、梁引
进君主立宪制,到孙中山等人引进民主立宪制,他们首先是将引进
之物作为救亡手段来考虑,其阶级意识并未泾渭分明。与其说几代
人向西方学习的内容与实效都反映或取决于阶级属性与阶级力量
的变化,还不如从认识论的角度去探求“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过
程是如何由浅入深的。再说,从人类民主政治理论的奠基人亚里士
多德,中经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到向往“代议制共和国”的
康德,思想家们主要是在结合不同时期的经验性知识,从学理上探
究如何克服人性的弱点,完善人类政治体制,尽管有关探究与思想
家们各自所处的社会环境与时代条件不无关系,但未必都像唱双簧
那样,直接对应于作为有产者的资产阶级,许多严谨而优秀的思想
家首先是基于人类整体命运与个人的学术认知,而不是羡慕资本家
的财富及看重其政治利益去讨好式地发表见解。人类许多优秀思想
主张的纵向承继关系往往容易被反映论所遮蔽。辛亥革命领袖孙中
山就是从吸收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意念出发而不是从本国资本家
的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出发来选择民主立宪制的。他在《民报》创
刊周年庆祝机会上还说“中国现在资本家还没有出世” ,稍后还
提出“节制资本”的口号。我们除了应当指出这位革命领袖的判断
失误以外,也许还应承认一个基本的事实:把握时代潮流的孙中山
本人并不承认他就是这个总想发家致富的资产阶级的代表。他们在
实际上是否代表着这个阶级的利益,则有待确证。
中国的情况与西欧不同,尽管勉强类似于西方“市民等级”的社
会群体在进入近代之后也姗姗来迟,但迟至辛亥革命准备时期,从
革命精英到一般民众,平等和人权并未成为一致的政治要求,思想
认识上的差异大概不仅仅取决于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与妥协性。
已开始向资产阶级转化的广大绅商就只赞同梁启超倡导的君主立
宪制,并不赞同以暴力反清为前提的民主立宪制。前者之于君主立
宪制的呼唤,也并非出于对人权的自觉,而是谋求富强。关于平等、
人权等概念,且不说革命领袖孙中山等人究竟宣传过多少,至少认
同此义的革命者就不多,遑论他人。
孙中山于事后总结说,他之所以确定在反满成功之后选择民主立
宪制,“其理由有三:既知民为邦本,则一国以内人人平等,君主
何复有存在之余地,此自学理言之者也;满洲之人入据中国,使中
国民族处于被征服之地位,国亡之痛,二百六十余年如一日,故君
主立宪在他国为民无甚深之恶感者,独或暂安于一时,在中国则必
不能行,此自历史事实而言之者;中国历史上之革命,其混乱时间
所以延长者,皆由人各欲帝制自为,遂相争相夺而不已。行民主之
制,则争端自绝,此自将来建设而言之者也。有此三者,故余之民
权主义,第一决定者为民主。”这3个理由中,就没有一个是从资
产阶级或绅商或“市民等级”的参政等利益来考虑的。
三
至于辛亥革命在实际上是否有利于资产阶级参与政权,也亟待推
敲。部分中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以同盟会骨干为主体的临时参
议院于1912年8月通过的《众议院议员选举法》中关于选举人的
资格规定,恰恰不利于广大资本家参与新生的民国政权,该法第4
条规定选举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年纳直接税二元以上;
(二)有值五百元以上不动产者,但于蒙、藏、青海得就动产计
算;
(三)在小学校以上毕业者;
(四)有与小学校以上毕业相当之资格者。”
我们知道,我国当时尚未实行所得税与营业税, “直接税”还只
有田赋一项,不少资本家用于企业经营的地皮与房屋都是租赁或典
借而来,资本家的文化程度又是普遍偏低。上述规定就意味着相当
多的资本家特别是在我国资产阶级群体中占有重要比重的商业资
本家将与众议员的选举无缘。不惟如此,由于省议员选举资格的规
定与以上条款完全相同,参议院议员又是通过省议会选出,乃至相
当数量的资本家就失去选举省议会与国会两级议员的全部权利。
“对于资产阶级在西方式的民主制度下应享有的权利,共和制度不
仅没有给予特殊的照顾,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歧视。”“尽管选举
法没有排除不具备选举人资格的人当选议员的可能,但一个阶级、
阶层的选举人越少,其成员当选议员的必然也越少。所以,国会选
举法作如上规定,实际上是在相当程度上把资产阶级排斥在国会和
省议会之外,大大限制了他们参与中央与地方立法和监督政府的权
利。这不能不引起自以为对创建共和贡献最大的资产阶级的愤慨。”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替资产阶级说话,要求修改选举法中的有关
条款,以便资本家参与选举的不是昔日的革命者,而是被后世研究
者视为“封建旧官僚”的袁世凯。当袁世凯根据各地工商界人士的
要求,就有关选举资格多次向临时参议院提出修改意见请予通过
时,却一再遭到临时参议院的回绝。显然,就参政情况而言,与其
说是作为辛亥革命重要成果的临时参议院代表着资产阶级的利益,
还不如说恰恰是袁世凯在为资产阶级奔走,而且还遭到临时参议院
的否决。个中差异,既是我们在确认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性质时所
不能回避的,也是我们在探讨孙中山等人的革命事业为何屡遭挫折
的原因时不可忽略的。
四
倘若坚持用阶级分析的视角去挖掘革命的性质,也许应当紧紧围
绕革命政纲的实际内容与实际效果去寻找革命本身与某个阶级的
对应关系,从而确定政治行为的性质。如果可以这样试着去做,那
么,由梁启超、张謇等多年倡导的君主立宪运动倒是既具有反抗君
主专制的政治革命之意义,又不乏资产阶级化的绅商广泛参与和积
极响应,具有资产阶级的阶级基础,似乎具有“资产阶级革命”的
性质,尽管他们并不赞成使用暴力和排满,尽管在孙中山等革命者
面前还显得有些被动,但相对于清朝统治者来说,他们是较为主动
的,恰恰是他们最终将统治者拖上政治体制改革这条船,让后者疲
于应付。“皇族内阁”出笼时,他们就与反清革命志士握手言欢,
孙中山等人由此才真正获得资产阶级的阶级基础。
久保田文次先生指出:“作为普通名词的革命派可以被认为是广义
的”,它应该包括“立宪派”,这是颇有见地的。如果把梁启超等真
诚的君主立宪论者的言行也纳入辛亥革命的本义中来讨论,而不仅
仅视为辛亥革命的一个重要背景,那么,就现有的研究格局来看,
如何看待和平请愿式的君宪运动与暴力反清式的民宪运动的实质
性差别及其成效,如何确定辛亥革命的主体性内涵,似乎还颇为棘
手。倘若认真解答好此类问题,方可更有说服力地回应某些西方学
者关于“士绅运动”或“城市改良派上流阶层的革命”等定性之论。
倘若既不愿完全放弃以阶级分析的方法来确定革命性质,又不愿重
新界定和扩大“辛亥革命”的内涵,那就无法将阶级分析法贯彻到
底,所得结论就难免力不从心。正如久保田文次先生所说:“辛亥
革命是不是资产阶级革命?对这个问题本身的讨论已经很久了。但
是,如果辛亥革命是革命的话,那么是什么样的‘革命’?为什么
是‘革命’?如果不是‘革命’,又是为什么呢?不考虑这些问题,
就难以深入探究。”倘若根据辛亥革命之于国内民族革命与政治体
制转换两方面的实际成效,揭示其实质,也许可以克服概念演绎的
缺陷,避免某些两难的境地。
参考文献
[1]李新.中华民国史(第一编下)[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m].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3]章开沅,林增平.辛亥革命史(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4]张国淦.辛亥革命史料[m].龙门联合书局,1958.
[5]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五)[m].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7]孙中山.孙中山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8]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二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