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间盾构监测项目监测点的布设
盾构区间监测点布置宜参照附图6。
5.7.1 区间盾构施工期间监测范围为区间隧道正上方沿线路中心线左右各1.5倍盾构中心埋深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管线等,有特殊要求时监测范围应适当加宽; 5.7.2 盾构进出洞区域应布置地面深层监测点,布设位置如下图5.7.2所示:
图例:
深层监测点模拟监测点
图5.7.2盾构进出洞施工地面环境监测沉降点布置平面图
5.7.3 深层点的埋设方法为:
在地面深层沉降监测点布设时须穿透路面结构硬壳层,沉降标杆采用Φ25mm螺纹钢标杆,螺纹钢标杆应深入原状土60cm以上,沉降标杆外侧采用内径大于13cm的金属套管保护。保护套管内的螺纹钢标杆间隙须用黄砂回填。金属套管顶部设置管盖(如附图9),管盖安装须稳固,与原地面齐平;为确保测量精度,螺纹钢标杆顶部应在管盖下20cm为宜。深层监测点埋设结构如图5.7.3
所示:
图5.7.3 深层监测点埋设示意图
5.7.4 盾构进出洞以外区域地面监测点应在上、下行线轴线上方以1点/5环间距布设,每40环布置一地面沉降监测剖面,剖面点间距以5~10m为宜,应先密后疏,最远点应位于盾构底埋深1.5倍范围外,监测点宜按环号进行编号。 5.7.5 隧道沉降、收敛测量测点为每5环布设1点,在某些特定部位可适当加密,点位应考虑观测方便又能长期保存,测点一般设在隧道拱底。 5.7.6 周边环境监测
1 隧道正上方及盾构沿线路中心线左右各1.5倍盾构中心埋深范围内建(构)筑物、管线等周边环境应布设监测点。
2 建(构)筑物测点布设参考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的布点原则。 3 地下管线测点布置:
1) 管线监测点间距宜为5~20m,与隧道轴线垂直或接近垂直相交管线测点间距不宜大于6m(须兼顾管线结构型式),与隧道轴线平行或小角度斜交管线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距离最近一排管线所设置的垂直位移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宜为共同点;
2) 其它布点原则参考基坑周边管线的相关布点原则。
联络通道监测项目监测点的布设
5.8.1 联络通道的施工监测范围应至少符合下列要求:
1 隧道管片变形监测范围应不小于联络通道两侧隧道管片各50m;地面及周围建构筑物和管线变形监测范围应不小于以联络通道中心为圆心,半径为20m的范围;
2 隧道管片和周边环境的监测范围不应小于联络通道埋深的1.5倍。 3 监测范围取上述两者中范围大者。
5.8.2 联络通道施工时,地面监测点布置见下图5.8.1
1.5m
1.5m
3.1m3.1m3.1m3.1m3.1m3.1m
图例:模拟监测点
图5.8.1联络通道施工地面环境监测沉降点布置平面图
1 环境监测点布置可参考5.7.6中周边环境监测的布点方案。
2 联络通道施工期间,随着与联络通道的距离由近到远,隧道垂直位移监测点宜先密后疏布置,在联络通道中心线对应钢管片的拱底位置布设1个测点,联络通道中心线两侧10环范围内每2环布设一个测点,10环范围外每4环布设一
个测点,监测点宜按环号进行编号。
3 联络通道施工期间,隧道收敛监测点应布设在联络通道两侧第一个混凝土管片上,然后在联络通道中心线两侧10环范围内每2环布设一个断面,10环范围外每4环布设一个断面,监测点宜按环号进行编号。
监测点布置图要求
1)2个区间,每个区间分开做。管线图要叠加到最新的隧道设计图,隧道监测图关闭地面等其他图层。
2)监测点的示意符号应统一,编号应符合统一编号要求。
3)每个区间分为
环境监测点布置图(地表、建筑物、管线等) 隧道监测点布置图(隧道沉降、收敛) 联络通道环境监测点布置图 联络通道隧道监测点布置图
均采用A3标准图幅,超长的要分幅。
附图6典型盾构区间监测点布置图
附图7典型管线监测点布置图
区间盾构监测项目监测点的布设
盾构区间监测点布置宜参照附图6。
5.7.1 区间盾构施工期间监测范围为区间隧道正上方沿线路中心线左右各1.5倍盾构中心埋深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管线等,有特殊要求时监测范围应适当加宽; 5.7.2 盾构进出洞区域应布置地面深层监测点,布设位置如下图5.7.2所示:
图例:
深层监测点模拟监测点
图5.7.2盾构进出洞施工地面环境监测沉降点布置平面图
5.7.3 深层点的埋设方法为:
在地面深层沉降监测点布设时须穿透路面结构硬壳层,沉降标杆采用Φ25mm螺纹钢标杆,螺纹钢标杆应深入原状土60cm以上,沉降标杆外侧采用内径大于13cm的金属套管保护。保护套管内的螺纹钢标杆间隙须用黄砂回填。金属套管顶部设置管盖(如附图9),管盖安装须稳固,与原地面齐平;为确保测量精度,螺纹钢标杆顶部应在管盖下20cm为宜。深层监测点埋设结构如图5.7.3
所示:
图5.7.3 深层监测点埋设示意图
5.7.4 盾构进出洞以外区域地面监测点应在上、下行线轴线上方以1点/5环间距布设,每40环布置一地面沉降监测剖面,剖面点间距以5~10m为宜,应先密后疏,最远点应位于盾构底埋深1.5倍范围外,监测点宜按环号进行编号。 5.7.5 隧道沉降、收敛测量测点为每5环布设1点,在某些特定部位可适当加密,点位应考虑观测方便又能长期保存,测点一般设在隧道拱底。 5.7.6 周边环境监测
1 隧道正上方及盾构沿线路中心线左右各1.5倍盾构中心埋深范围内建(构)筑物、管线等周边环境应布设监测点。
2 建(构)筑物测点布设参考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的布点原则。 3 地下管线测点布置:
1) 管线监测点间距宜为5~20m,与隧道轴线垂直或接近垂直相交管线测点间距不宜大于6m(须兼顾管线结构型式),与隧道轴线平行或小角度斜交管线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距离最近一排管线所设置的垂直位移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宜为共同点;
2) 其它布点原则参考基坑周边管线的相关布点原则。
联络通道监测项目监测点的布设
5.8.1 联络通道的施工监测范围应至少符合下列要求:
1 隧道管片变形监测范围应不小于联络通道两侧隧道管片各50m;地面及周围建构筑物和管线变形监测范围应不小于以联络通道中心为圆心,半径为20m的范围;
2 隧道管片和周边环境的监测范围不应小于联络通道埋深的1.5倍。 3 监测范围取上述两者中范围大者。
5.8.2 联络通道施工时,地面监测点布置见下图5.8.1
1.5m
1.5m
3.1m3.1m3.1m3.1m3.1m3.1m
图例:模拟监测点
图5.8.1联络通道施工地面环境监测沉降点布置平面图
1 环境监测点布置可参考5.7.6中周边环境监测的布点方案。
2 联络通道施工期间,随着与联络通道的距离由近到远,隧道垂直位移监测点宜先密后疏布置,在联络通道中心线对应钢管片的拱底位置布设1个测点,联络通道中心线两侧10环范围内每2环布设一个测点,10环范围外每4环布设一
个测点,监测点宜按环号进行编号。
3 联络通道施工期间,隧道收敛监测点应布设在联络通道两侧第一个混凝土管片上,然后在联络通道中心线两侧10环范围内每2环布设一个断面,10环范围外每4环布设一个断面,监测点宜按环号进行编号。
监测点布置图要求
1)2个区间,每个区间分开做。管线图要叠加到最新的隧道设计图,隧道监测图关闭地面等其他图层。
2)监测点的示意符号应统一,编号应符合统一编号要求。
3)每个区间分为
环境监测点布置图(地表、建筑物、管线等) 隧道监测点布置图(隧道沉降、收敛) 联络通道环境监测点布置图 联络通道隧道监测点布置图
均采用A3标准图幅,超长的要分幅。
附图6典型盾构区间监测点布置图
附图7典型管线监测点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