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建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16-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
目标责任书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兰州市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兰州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确保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公司与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任务目标
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本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依照施工现场环境治理“大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处罚”原则,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6个100%”的工作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加大扬尘治理所需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的必要投入,落实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
(一)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
2、材料存放区、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或细石。
3、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
(二)材料、土方覆盖整治标准
1、临时存放的土方必须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及时调整施工组织,避免土方长时间存放或路基长时间裸露。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在搅拌及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各停工工地,必须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4、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必须及时固化或覆盖。
(三)施工工地围挡整治标准
1、各项目必须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行封闭施工。市区主干道设置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其他路段设置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并按要求设置30cm防溢座。
2、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围挡必须定期进行清洁,保持坚固、整洁、美观 。
(四)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整治标准
1、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派设专人负责,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在非冰冻期,每天必须至少进行3次清扫洒水作业。
2、架体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
建筑垃圾等作业时,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即边施工边洒水。
(五)垃圾存放、运输整治标准
1、各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且按要求进行覆盖,运输消纳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须按要求设置洗车平台,施工机械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先清扫车轮及底盘,严禁带泥上路。
3、桥面垃圾清理,应集中装入密闭容器运至垃圾站,严禁凌空抛洒。
4、施工现场禁止随意焚烧垃圾。
(六) 路基施工整治标准
1、路基开挖宜分段进行,避免土方长时间裸露,造成扬尘,否则应采取覆盖或其他防扬尘措施。
2、 管道工程施工需开挖时,如土方不能及时外运则须进行覆盖,并做好施工部署及时回填压实,避免长时间裸露。
3、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不宜进行路基料摊铺及土方开挖,防止扬尘。
(七)路面施工整治标准
1、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必须设置防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2、沥青料在运输过程中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避免运输遗洒和扬尘污染。
3、沥青料摊铺后及时碾压,避免沥青气味过度散发污染大气。
4、路面改造工程破除原路面时,必须做好各项降尘措施。
(八)隧道、桥梁施工整治标准
1、隧道开挖或石方爆破时,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避免扬尘;
2、桥梁基础施工土方开挖或人挖桩施工弃土,采取措施降尘,长时间存放时可撒草籽绿化。
3、凿除桩头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降尘;
4、采用科学合理的钢筋焊接技术,使用合格的焊接材料,搭设防护棚,避免焊尘过度排放污染大气。
(九)施工机械设备整治标准
1、合理配置现场机械,与现场工程量相匹配,避免机械过多,尾气排放增多;
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报废和尾气排放不达标机械、车辆,并按照要求使用清洁油品。
3、现场施工用机械及车辆应及时进行保养及维修,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避免汽、柴油等不充分燃烧排入大气。
4、现场搅拌站机械上料平台用毡布或围挡进行封闭,水泥罐安装布袋除尘器。
5、各工地施工机械用油须使用优质油品,按要求建立油品使用台账,记录油品种类和油品来源,并在上级质监部门备案。
(十)冬季停工期间的生活取暖
1、进入冬季后,各施工现场生活区取暖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暖气;若使用火炉取暖,须使用环保型煤和无烟煤,避免因使用劣质煤造成环境污染。
(十一)施工扬尘治理公示牌和工作站
1、在施工现场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牌,公示本项目扬尘管控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明确扬尘治理责任;
2、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站,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履行对本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自查、监督义务。
二、落实责任
(一)各施工单位必须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办公室、市建设局及兰州建投集团公司关于施工扬尘治理的各项工作部署,在2016-2017年“冬防”工作期间,坚决服从于大气污染治理大局,无条件落实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在接到上级单位停工指令后坚决执行,不得擅自开工,确保各施工现场环境及扬尘治理达标。
(二)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及时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保证本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达标。
三、 处罚
(一)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具体责任人责令要求限期整改,经复查仍未整改完毕及拒不整改的,将按照集团公司《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
行经济处罚,具体处罚细则附后表:的,将按照集团公司《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经济处罚,具体处罚细则附后表:
(二)对于因未达到施工环境治理标准或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后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兰州建投集团公司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该单位再次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警告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各执壹份,自三方签订之日起执行。
建设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兰州建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16-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
目标责任书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兰州市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兰州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确保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公司与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任务目标
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本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依照施工现场环境治理“大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处罚”原则,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6个100%”的工作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加大扬尘治理所需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的必要投入,落实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
(一)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
2、材料存放区、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或细石。
3、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
(二)材料、土方覆盖整治标准
1、临时存放的土方必须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及时调整施工组织,避免土方长时间存放或路基长时间裸露。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在搅拌及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各停工工地,必须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4、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必须及时固化或覆盖。
(三)施工工地围挡整治标准
1、各项目必须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行封闭施工。市区主干道设置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其他路段设置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并按要求设置30cm防溢座。
2、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围挡必须定期进行清洁,保持坚固、整洁、美观 。
(四)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整治标准
1、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派设专人负责,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在非冰冻期,每天必须至少进行3次清扫洒水作业。
2、架体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
建筑垃圾等作业时,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即边施工边洒水。
(五)垃圾存放、运输整治标准
1、各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且按要求进行覆盖,运输消纳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须按要求设置洗车平台,施工机械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先清扫车轮及底盘,严禁带泥上路。
3、桥面垃圾清理,应集中装入密闭容器运至垃圾站,严禁凌空抛洒。
4、施工现场禁止随意焚烧垃圾。
(六) 路基施工整治标准
1、路基开挖宜分段进行,避免土方长时间裸露,造成扬尘,否则应采取覆盖或其他防扬尘措施。
2、 管道工程施工需开挖时,如土方不能及时外运则须进行覆盖,并做好施工部署及时回填压实,避免长时间裸露。
3、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不宜进行路基料摊铺及土方开挖,防止扬尘。
(七)路面施工整治标准
1、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必须设置防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2、沥青料在运输过程中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避免运输遗洒和扬尘污染。
3、沥青料摊铺后及时碾压,避免沥青气味过度散发污染大气。
4、路面改造工程破除原路面时,必须做好各项降尘措施。
(八)隧道、桥梁施工整治标准
1、隧道开挖或石方爆破时,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避免扬尘;
2、桥梁基础施工土方开挖或人挖桩施工弃土,采取措施降尘,长时间存放时可撒草籽绿化。
3、凿除桩头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降尘;
4、采用科学合理的钢筋焊接技术,使用合格的焊接材料,搭设防护棚,避免焊尘过度排放污染大气。
(九)施工机械设备整治标准
1、合理配置现场机械,与现场工程量相匹配,避免机械过多,尾气排放增多;
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报废和尾气排放不达标机械、车辆,并按照要求使用清洁油品。
3、现场施工用机械及车辆应及时进行保养及维修,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避免汽、柴油等不充分燃烧排入大气。
4、现场搅拌站机械上料平台用毡布或围挡进行封闭,水泥罐安装布袋除尘器。
5、各工地施工机械用油须使用优质油品,按要求建立油品使用台账,记录油品种类和油品来源,并在上级质监部门备案。
(十)冬季停工期间的生活取暖
1、进入冬季后,各施工现场生活区取暖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暖气;若使用火炉取暖,须使用环保型煤和无烟煤,避免因使用劣质煤造成环境污染。
(十一)施工扬尘治理公示牌和工作站
1、在施工现场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牌,公示本项目扬尘管控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明确扬尘治理责任;
2、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站,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履行对本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自查、监督义务。
二、落实责任
(一)各施工单位必须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办公室、市建设局及兰州建投集团公司关于施工扬尘治理的各项工作部署,在2016-2017年“冬防”工作期间,坚决服从于大气污染治理大局,无条件落实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在接到上级单位停工指令后坚决执行,不得擅自开工,确保各施工现场环境及扬尘治理达标。
(二)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及时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保证本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达标。
三、 处罚
(一)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具体责任人责令要求限期整改,经复查仍未整改完毕及拒不整改的,将按照集团公司《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
行经济处罚,具体处罚细则附后表:的,将按照集团公司《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经济处罚,具体处罚细则附后表:
(二)对于因未达到施工环境治理标准或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后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兰州建投集团公司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该单位再次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警告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各执壹份,自三方签订之日起执行。
建设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