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新化县顺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 品 房 质 量 保 证 书
尊敬的用户:
本着对用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我公司将您所购商品房的主要证件办理情况如实提供给您,并对本商品房的质量保修作以下承诺:
一、本商品房系委托具有相应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 二、本商品房经我公司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保证于15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三、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各种手续齐全,主要证件办理情况如下:
本商品房主要证件办理情况
四、本套商品房实际支付情况:
本套商品房实际支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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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质量保修期从我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保修期。
本商品房自交付之日起,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如下:
1、因用户使用不当、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设备位置以及其他违反装饰装修规定进行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用户使用后,有关商品房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我公司将直接由本公司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3、如对我公司的答复和处理品争议,凡有关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保修处理办法:
当您正常使用本商品房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请及时填写《商品房质量维修联系单》,交给我公司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危及安全和影响使用的紧急情况,我公司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将立即予以处理。
我公司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接到用户维修联系单后,将于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与用户联系,并根据维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用户商定完成维修工作的期限。对用户提交的维修事项因我公司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将出面进行协调处理,并酌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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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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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
本着对用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我公司将您所购商品房的主要证件办理情况如实提供给您,并对本商品房的质量保修作以下承诺:
一、本商品房系委托具有相应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 二、本商品房经我公司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保证于15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三、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各种手续齐全,主要证件办理情况如下:
本商品房主要证件办理情况
四、本套商品房实际支付情况:
本套商品房实际支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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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质量保修期从我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保修期。
本商品房自交付之日起,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如下:
1、因用户使用不当、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设备位置以及其他违反装饰装修规定进行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用户使用后,有关商品房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我公司将直接由本公司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3、如对我公司的答复和处理品争议,凡有关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保修处理办法:
当您正常使用本商品房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请及时填写《商品房质量维修联系单》,交给我公司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危及安全和影响使用的紧急情况,我公司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将立即予以处理。
我公司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接到用户维修联系单后,将于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与用户联系,并根据维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用户商定完成维修工作的期限。对用户提交的维修事项因我公司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将出面进行协调处理,并酌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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