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规范借款管理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 职责权限
3.1 各相关部门负责借款单据的申请提出
4.0 规定内容
4.1 员工因私借款
4.1.1 本公司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对于新进员工在入厂工作时间满15天还未领第一个月工资确因经济困难的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借款人凭“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业务,所借款额不应超过200元每月借款次数仅限1次。
4.1.3 员工个人私用借款原则上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但对于特殊借款无法一次扣除时应按借款时约定还款规定分批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对于数额较大的特殊借款如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的则直接由其担保人负责偿还。由于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直接责任人该损失。
4.2 突发事件借款
4.2.1 伤病借款伤病的员工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开具借款单或拒不开具借款单的则公司管理部为其代
借用于其本人医疗费的借款单经总经理确认凭医院交款押金单确认后财务部可计入借款受
用人名下待费用结算清楚和医保处拨款后冲销原管理部借款单因紧急情况由其他人员垫付医
疗费时应凭医院费用发票到管理部报销待工伤事故处理完成后按公司“工伤事故处理管理
规定”确定其责任归属后由相关责任人偿还公司管理部须按正常的工伤事故申报流程并按照公司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出具工伤事故处理结果报告单属工伤责任的该工伤借款应直接转入公司由
公司偿还属当事人责任的其借款应由当事人偿还。
4.2.2 其它突发事件借款在职员工因其它突发情况发生借款如是员工本人借款按
4.1.2规定操作。
4.3 员工因公借款
4.3.1 对于因公借款的当事人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理由“借款单”由借款部门负责人审核呈
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受理。如果是借支差旅费的还需要出具借款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核准的“出差申请”财务部门方可受理借款手续。
4.3.2 公派业务借款应专款专用严禁公款私用不论业务是否完成业务经办人均须在返回公司3日内
凭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经签批后办理报销手续冲抵借款单报销单不足冲抵借款单的经办人要
补交现金在规定范围内超出借款单的部分由财务支付现金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用的借款借
款应如数清偿原借款单。
4.4 员工备用周转金借款
4.4.1 周转金借款是为了方便有采购或其它经常有业务的部门员工。对于需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应填
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备案。
4.4.2 备用金为2000元。
4.4.2 备用周转金应专款专用财务部门有权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备用金借款实行“前帐不清后款
不借”的原则报销还款后仍有超周转金额借款的财务部门将拒绝借支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所有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在每月末、年末或在离岗前应将所借备用周转金结清。
4.5 借款额度控制及管理
4.5.1 员工借支现金前必须预计合理的借支额度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额度的审核超出合理范围的员工借
款财务部不予借支。
4.5.2 一次性借支现金一万元以上的部门要提前一个工作日现金备款申请并以书面通知财务部。
4.5.3 员工借款的报销应取得真实合法的报销票据部门负责人应审核其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财务部
门复核业务的合理性及审核票据的合法性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报销处理。
4.5.4 员工报销款项应首先用于还借款如报销同时遇有新工作任务需借支现金时需再次履行借款审批
手续财务部出纳员不得保留借款人原借款单而以报销单直接支付现金。
4.5.5 借款单内均应注明借款还款时间及借款用途由出纳员负责按规定催还并及时向财务部负责人
反馈情况个人因私借款还款时间由财务部核定公派业务借款还款时间的合理性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
4.5.6 财务部应严格控制员工借款额度、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和还款的情况及时清理借支对
超过借款单中约定的还款时间一周的财务部将下发“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见附件二催收。
财务部须每季度对员工借款进行一次清理对于员工逾期借款且收到“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3日内
仍未清还的员工财务部将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借款。备用金借款在额度内的或总经理特批可以延
期还款的除外。
4.6 借款责任
4.6.1 如审批人审批的借款造成损失的审批人需要承担30%的经济责任。
4.6.2 对于员工因私特殊借款经担保人担保后造成损失的由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
4.7 本借款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规范借款管理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 职责权限
3.1 各相关部门负责借款单据的申请提出
4.0 规定内容
4.1 员工因私借款
4.1.1 本公司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对于新进员工在入厂工作时间满15天还未领第一个月工资确因经济困难的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借款人凭“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业务,所借款额不应超过200元每月借款次数仅限1次。
4.1.3 员工个人私用借款原则上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但对于特殊借款无法一次扣除时应按借款时约定还款规定分批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对于数额较大的特殊借款如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的则直接由其担保人负责偿还。由于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直接责任人该损失。
4.2 突发事件借款
4.2.1 伤病借款伤病的员工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开具借款单或拒不开具借款单的则公司管理部为其代
借用于其本人医疗费的借款单经总经理确认凭医院交款押金单确认后财务部可计入借款受
用人名下待费用结算清楚和医保处拨款后冲销原管理部借款单因紧急情况由其他人员垫付医
疗费时应凭医院费用发票到管理部报销待工伤事故处理完成后按公司“工伤事故处理管理
规定”确定其责任归属后由相关责任人偿还公司管理部须按正常的工伤事故申报流程并按照公司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出具工伤事故处理结果报告单属工伤责任的该工伤借款应直接转入公司由
公司偿还属当事人责任的其借款应由当事人偿还。
4.2.2 其它突发事件借款在职员工因其它突发情况发生借款如是员工本人借款按
4.1.2规定操作。
4.3 员工因公借款
4.3.1 对于因公借款的当事人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理由“借款单”由借款部门负责人审核呈
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受理。如果是借支差旅费的还需要出具借款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核准的“出差申请”财务部门方可受理借款手续。
4.3.2 公派业务借款应专款专用严禁公款私用不论业务是否完成业务经办人均须在返回公司3日内
凭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经签批后办理报销手续冲抵借款单报销单不足冲抵借款单的经办人要
补交现金在规定范围内超出借款单的部分由财务支付现金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用的借款借
款应如数清偿原借款单。
4.4 员工备用周转金借款
4.4.1 周转金借款是为了方便有采购或其它经常有业务的部门员工。对于需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应填
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备案。
4.4.2 备用金为2000元。
4.4.2 备用周转金应专款专用财务部门有权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备用金借款实行“前帐不清后款
不借”的原则报销还款后仍有超周转金额借款的财务部门将拒绝借支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所有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在每月末、年末或在离岗前应将所借备用周转金结清。
4.5 借款额度控制及管理
4.5.1 员工借支现金前必须预计合理的借支额度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额度的审核超出合理范围的员工借
款财务部不予借支。
4.5.2 一次性借支现金一万元以上的部门要提前一个工作日现金备款申请并以书面通知财务部。
4.5.3 员工借款的报销应取得真实合法的报销票据部门负责人应审核其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财务部
门复核业务的合理性及审核票据的合法性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报销处理。
4.5.4 员工报销款项应首先用于还借款如报销同时遇有新工作任务需借支现金时需再次履行借款审批
手续财务部出纳员不得保留借款人原借款单而以报销单直接支付现金。
4.5.5 借款单内均应注明借款还款时间及借款用途由出纳员负责按规定催还并及时向财务部负责人
反馈情况个人因私借款还款时间由财务部核定公派业务借款还款时间的合理性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
4.5.6 财务部应严格控制员工借款额度、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和还款的情况及时清理借支对
超过借款单中约定的还款时间一周的财务部将下发“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见附件二催收。
财务部须每季度对员工借款进行一次清理对于员工逾期借款且收到“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3日内
仍未清还的员工财务部将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借款。备用金借款在额度内的或总经理特批可以延
期还款的除外。
4.6 借款责任
4.6.1 如审批人审批的借款造成损失的审批人需要承担30%的经济责任。
4.6.2 对于员工因私特殊借款经担保人担保后造成损失的由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
4.7 本借款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