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2014] 302号
资质申请外包委托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广东越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惠州市红胜火工程资质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承诺已完全具备申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以下简称装饰装修二级)的条件。
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甲方就装饰装修二级资质的申请相关事务外包给乙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159号令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委托。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公平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对未明确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代理服务事项
1、乙方代为甲方对其装饰装修二级资质申请材料按合法标准要求的企业资信、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必备要件等进行材料整理,并按规定上报;
2、乙方代为甲方协调相关部门对装饰装修二级资质申请材料上报审核、跟踪和进行必要公关,直至通过相关部门同意行政许可公示并成功取得证书。
二、甲方外包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
1、外包服务费用: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资质申请材料整理和资质申请公关等外包服务费用,共计现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不含
税);
2、付款方式:分三次支付:
第一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30%; 第二次,乙方代为甲方整理完成所有申请材料,递交受理窗口并成功取得受理回执当日,付至总价款70%;
最后一次,审批部门或受理窗口对受理材料“准予许可”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
三、甲方义务和权利
1、参照国家相关部门对装饰装修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及时提供等.于或大于标准要求企业资信、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必备要....
件;
2、授权并指定一位专职负责人协助乙方工作,全权代表甲方联系和办理资质申请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及时提供资质标准所必须各项准备工作,签收乙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等事务。该项专职负责人以书面授权委托为准;
3、按本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费用;
4、履行知晓权利,有随时向乙方查询服务进展情况的权利。
四、乙方义务和权利
1、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企业和人员信息仅用于甲方本合同本次事务..
之服务,不得擅自挪作他用,并负有终身保密义务;
2、授权并指定一位专职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办理资质申请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签收甲方提供的资料文原件等工作。该项专职负责人以书面授权委托为准;
3、履行告之义务,有随时向甲方如实告之服务进展情况的义务;
4、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费用发票。
五、双方承诺、合同变更和终止
1、甲方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对申请本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资信、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必备要件完成时限不超过十个月,否则乙方视为甲方自行放弃,有权提出变更本合同代理费用或内容;
2、乙方承诺:甲方对申请本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资信、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必备要件完成后,即人员和社保等完备,并向乙方支付到账第一笔款后,乙方承诺30日历天内完成甲方委托外包服务事项;
3、合同变更:合同签订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遇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可以顺延交付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等要件时限,乙方可以顺延代理服务期限或变更服务费用,重新签订合同附件,直至最后完成甲方外包服务事项;
4、合同终止:本合同双方约定事项结束,本合同终止。
六、违约责任
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若乙方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经协商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退还甲方所有材料,结清实际发生费用,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2、双方签订合同后,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费用或及时配合交付乙方相关要件材料而直接影响双方约定申请时限超过两个月的,视为甲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甲方承诺已支付的费用可以不予退还。
六、合同生效和争议: 1、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如有遇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惠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法定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签订日期: 2014年 乙方法定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0752)2309 607、2309 608 月 日 签订地点:惠州
合同号: [2014] 302号
资质申请外包委托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广东越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惠州市红胜火工程资质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承诺已完全具备申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以下简称装饰装修二级)的条件。
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甲方就装饰装修二级资质的申请相关事务外包给乙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159号令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委托。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公平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对未明确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代理服务事项
1、乙方代为甲方对其装饰装修二级资质申请材料按合法标准要求的企业资信、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必备要件等进行材料整理,并按规定上报;
2、乙方代为甲方协调相关部门对装饰装修二级资质申请材料上报审核、跟踪和进行必要公关,直至通过相关部门同意行政许可公示并成功取得证书。
二、甲方外包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
1、外包服务费用: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资质申请材料整理和资质申请公关等外包服务费用,共计现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不含
税);
2、付款方式:分三次支付:
第一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30%; 第二次,乙方代为甲方整理完成所有申请材料,递交受理窗口并成功取得受理回执当日,付至总价款70%;
最后一次,审批部门或受理窗口对受理材料“准予许可”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
三、甲方义务和权利
1、参照国家相关部门对装饰装修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及时提供等.于或大于标准要求企业资信、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必备要....
件;
2、授权并指定一位专职负责人协助乙方工作,全权代表甲方联系和办理资质申请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及时提供资质标准所必须各项准备工作,签收乙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等事务。该项专职负责人以书面授权委托为准;
3、按本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费用;
4、履行知晓权利,有随时向乙方查询服务进展情况的权利。
四、乙方义务和权利
1、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企业和人员信息仅用于甲方本合同本次事务..
之服务,不得擅自挪作他用,并负有终身保密义务;
2、授权并指定一位专职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办理资质申请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签收甲方提供的资料文原件等工作。该项专职负责人以书面授权委托为准;
3、履行告之义务,有随时向甲方如实告之服务进展情况的义务;
4、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费用发票。
五、双方承诺、合同变更和终止
1、甲方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对申请本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资信、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必备要件完成时限不超过十个月,否则乙方视为甲方自行放弃,有权提出变更本合同代理费用或内容;
2、乙方承诺:甲方对申请本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资信、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必备要件完成后,即人员和社保等完备,并向乙方支付到账第一笔款后,乙方承诺30日历天内完成甲方委托外包服务事项;
3、合同变更:合同签订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遇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可以顺延交付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等要件时限,乙方可以顺延代理服务期限或变更服务费用,重新签订合同附件,直至最后完成甲方外包服务事项;
4、合同终止:本合同双方约定事项结束,本合同终止。
六、违约责任
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若乙方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经协商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退还甲方所有材料,结清实际发生费用,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2、双方签订合同后,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费用或及时配合交付乙方相关要件材料而直接影响双方约定申请时限超过两个月的,视为甲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甲方承诺已支付的费用可以不予退还。
六、合同生效和争议: 1、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如有遇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惠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法定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签订日期: 2014年 乙方法定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0752)2309 607、2309 608 月 日 签订地点: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