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旅游爱好者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团名称:南昌工程学院旅游爱好者社团
第二条 本社团性质:南昌工程学院旅游爱好者社团是在校各级领导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由我院热爱旅游的大学生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本社团目的:为爱好旅游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四条 本社团宗旨:以弘扬人文与自然,推广文化与理念为本,以喜闻乐见的旅游活动为内容,丰富校园文化,传播旅游知识,学以致用,增强社会自然意识,为在校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锻炼学生活动能力,在旅游中受益。
第五条 本社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在中国宪法、法律以及校规、校纪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六条 本社团口号:“让旅游成为生活。”
第二章:活动
第七条 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文化旅游、知识旅游、组织导游经验交流会、旅游文化周系列活动及旅游知识讲座等活动,推动校园文化发展。
第八条 在校园中普及旅游相关知识,提高在校大学生旅游文化素养
第九条 积极开展与外界的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实践机会,培养同学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条 关注旅游业发展,传递旅游资讯。
第十一条 帮助会员解决旅游中的疑难问题。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条件:
1、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
2、自愿加入本会。
3、对旅游有兴趣。
4、提交入会申请。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1、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社团举办的有关活动,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资料和其他服务。
3、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监督。
4、有向本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5、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本会给予帮助。
6、获得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维护本社团声誉。
2、积极参加并支持本社团的各项活动,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
3、完成本社团交办的工作。
4、积极维护和促进会员间的团结,推动社团发展。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如半年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违反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的行为,将被撤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 社团实行会长负责制。社团设会长一名,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和委员会,实施大会决议。
2、主持社团的日常工作。
3、推荐社团各部门负责人。
4、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5、在委员会授权范围内代表社团处理有关事务。
第十八条 社团社下六个部门:办公室、宣传部、新闻部、导游部、财务部、外联部。各部门负责人由会长提名并由社团联合会批准才能任命。
办公室:做好社团干部的签到、考评工作和会议记录,完成社团的各项文件,整理社团各种档案。同时协助各部门的工作,并帮助会长处理日常事物。
宣传部:利用活动的契机,以新闻报道、标志物、宣传牌、印刷品、广播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树立旅游爱好者社团的良好形象,并要加强和学院其他各社团、组
织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宣传效果和力度。
新闻部:负责收集旅游方面的报刊杂志,以及社团的旅游市场信息和相关的网络信息管理。
导游部:定期组织会员学习导游知识,在活动中为会员讲解、服务。帮助会员咨询有关旅游的法律以及旅游常识。
财务部:做好经费预算、收支、结算,负责新会员的注册。
外联部:加强与学校各个部门、组织之间的联系,主要是与学校行政机关、校学生会、各院(系)学生分会以及各学生社团的联系。
第十九条 社团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可以连任,新任会长从会员中产生,由全体会员投票决定。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条 经费的来源:
1、会费的收入。
2、学校的拔款。
3、商家的赞助。
4、会员、社团干部以及其他人士的捐赠。
5、其他正当服务收入等。
第二十一条 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遵守节约原则,抵制铺张浪费。
2、每学期在会员大会上向会员公布一次使用情况。
3、经费统一由社团联合会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 本章程自社团正式成立之时生效,章程的修改必须由会员大会通过(达三分之二票以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昌工程学院旅游爱好者社团所有。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
南昌工程学院旅游爱好者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团名称:南昌工程学院旅游爱好者社团
第二条 本社团性质:南昌工程学院旅游爱好者社团是在校各级领导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由我院热爱旅游的大学生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本社团目的:为爱好旅游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四条 本社团宗旨:以弘扬人文与自然,推广文化与理念为本,以喜闻乐见的旅游活动为内容,丰富校园文化,传播旅游知识,学以致用,增强社会自然意识,为在校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锻炼学生活动能力,在旅游中受益。
第五条 本社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在中国宪法、法律以及校规、校纪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六条 本社团口号:“让旅游成为生活。”
第二章:活动
第七条 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文化旅游、知识旅游、组织导游经验交流会、旅游文化周系列活动及旅游知识讲座等活动,推动校园文化发展。
第八条 在校园中普及旅游相关知识,提高在校大学生旅游文化素养
第九条 积极开展与外界的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实践机会,培养同学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条 关注旅游业发展,传递旅游资讯。
第十一条 帮助会员解决旅游中的疑难问题。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条件:
1、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
2、自愿加入本会。
3、对旅游有兴趣。
4、提交入会申请。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1、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社团举办的有关活动,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资料和其他服务。
3、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监督。
4、有向本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5、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本会给予帮助。
6、获得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维护本社团声誉。
2、积极参加并支持本社团的各项活动,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
3、完成本社团交办的工作。
4、积极维护和促进会员间的团结,推动社团发展。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如半年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违反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的行为,将被撤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 社团实行会长负责制。社团设会长一名,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和委员会,实施大会决议。
2、主持社团的日常工作。
3、推荐社团各部门负责人。
4、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5、在委员会授权范围内代表社团处理有关事务。
第十八条 社团社下六个部门:办公室、宣传部、新闻部、导游部、财务部、外联部。各部门负责人由会长提名并由社团联合会批准才能任命。
办公室:做好社团干部的签到、考评工作和会议记录,完成社团的各项文件,整理社团各种档案。同时协助各部门的工作,并帮助会长处理日常事物。
宣传部:利用活动的契机,以新闻报道、标志物、宣传牌、印刷品、广播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树立旅游爱好者社团的良好形象,并要加强和学院其他各社团、组
织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宣传效果和力度。
新闻部:负责收集旅游方面的报刊杂志,以及社团的旅游市场信息和相关的网络信息管理。
导游部:定期组织会员学习导游知识,在活动中为会员讲解、服务。帮助会员咨询有关旅游的法律以及旅游常识。
财务部:做好经费预算、收支、结算,负责新会员的注册。
外联部:加强与学校各个部门、组织之间的联系,主要是与学校行政机关、校学生会、各院(系)学生分会以及各学生社团的联系。
第十九条 社团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可以连任,新任会长从会员中产生,由全体会员投票决定。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条 经费的来源:
1、会费的收入。
2、学校的拔款。
3、商家的赞助。
4、会员、社团干部以及其他人士的捐赠。
5、其他正当服务收入等。
第二十一条 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遵守节约原则,抵制铺张浪费。
2、每学期在会员大会上向会员公布一次使用情况。
3、经费统一由社团联合会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 本章程自社团正式成立之时生效,章程的修改必须由会员大会通过(达三分之二票以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昌工程学院旅游爱好者社团所有。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