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3年春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目的任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体育工作条例的落实,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运动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为学院参加重庆市大学生田径锦标赛选拔人才,经学院研究特举办“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春季田径运动会”。
二、时间地点
2013年4月12—13日,在院田径场举行本届田径运动会,历时2天。
1、参加单位
文化产业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社会工作学院、财贸学院、健康管理系、旅游系、基础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
2、竞赛分组
本次运动会分为:男子组、女子组
三、竞赛项目
1、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7.26k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远、三级跳、跳高、铅球(4k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四、报名规定
1、凡我院身体健康,有一定运动基础者均可报名参赛。
2、以院系为单位报名参加,每单项男生报名人数不少于8人,但不超过15人;每单项女生报名人数不少于8人,但不超过15人。(基础教学部和国际教育学院参赛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每个队员最多可报3个项目(接力项目除外),超限者按规则取消多余项目。
4、凡参加800米以上(含800米)竞赛项目的队员必须到院医务室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比赛。
5、凡已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不得无故缺席,如确实不能参加比赛,必须在赛前至少1小时向裁判长提交由院系盖章的证明,否则将扣团体总分(每缺席一人次扣团体总分1分)。
6、运动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赛,如有弄虚作假、 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扣该队团体总分。
7、各系的报名表,务必于2013年3月21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电子文档和打印稿交体育教研室办公室(游泳池旁),报名表上必须写上领队、教练联系方式,拒收手写表格, 逾期未交责任自负,报名表一经提交,概不更改。各院系学生体育部长务必于3月18日中午12:30到体育教研室办公室召开赛前筹备会。 联系电话:车老师[1**********] 彭老师[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8、各参赛单位代表团团长必须是本单位现任主任或书记。
9、希望各系提前做好运动员选拔工作。
五、参赛办法
1、比赛规则:采用国际田联审定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短距离跑(含100米、200米)采用预赛和决赛,其他项目采用分组一次性决赛。
3、径赛按预赛成绩(注:不以小组名次)100米、200米,取前八名参加决赛。400米及以上项目一次性按成绩决出名次。
4、比赛使用跑鞋鞋钉长不超过9mm,跳鞋鞋钉长不超过12mm。
六、录取名次和计分
1、单项名次:各单项录取前8名,依次按9、7、6、5、4、3、2、1计分,不足8名参赛运动员的递减一名录取名次和计分,其中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按得分的2倍计分;接力项目取前8名,加倍计分;名次并列得分平分,无下一名次。
2、破市大学生纪录者加20分,破院纪录者加10分。
3、团体名次:分男子组和女子组,按各系运动员在单项、接力赛中的得分总和计分,男、女各取前8名。若出现总分相等,则按破纪录多者列前,若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次数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七、奖励办法
1、单项竞赛取前8名颁发奖状;接力项目取前8名颁发奖状。
2、团体名次取前8名颁发奖状。
3、凡破学院、重庆市大学生及以上纪录,即当选为本届运动会“最佳运动员”称号,并颁发奖金;破学院纪录,奖金100元,破重庆市大学生纪录,奖金500元。
4、大会另设:精神文明奖(各系按本系参赛运动员的10%推荐参评,由大会统一评选)、优秀裁判员奖50名、宣传报道奖10名、优秀通讯员奖10名。
八、其他
1、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归学院2013年春季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3年春季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十一日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3年春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目的任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体育工作条例的落实,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运动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为学院参加重庆市大学生田径锦标赛选拔人才,经学院研究特举办“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春季田径运动会”。
二、时间地点
2013年4月12—13日,在院田径场举行本届田径运动会,历时2天。
1、参加单位
文化产业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社会工作学院、财贸学院、健康管理系、旅游系、基础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
2、竞赛分组
本次运动会分为:男子组、女子组
三、竞赛项目
1、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7.26k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远、三级跳、跳高、铅球(4k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四、报名规定
1、凡我院身体健康,有一定运动基础者均可报名参赛。
2、以院系为单位报名参加,每单项男生报名人数不少于8人,但不超过15人;每单项女生报名人数不少于8人,但不超过15人。(基础教学部和国际教育学院参赛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每个队员最多可报3个项目(接力项目除外),超限者按规则取消多余项目。
4、凡参加800米以上(含800米)竞赛项目的队员必须到院医务室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比赛。
5、凡已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不得无故缺席,如确实不能参加比赛,必须在赛前至少1小时向裁判长提交由院系盖章的证明,否则将扣团体总分(每缺席一人次扣团体总分1分)。
6、运动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赛,如有弄虚作假、 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扣该队团体总分。
7、各系的报名表,务必于2013年3月21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电子文档和打印稿交体育教研室办公室(游泳池旁),报名表上必须写上领队、教练联系方式,拒收手写表格, 逾期未交责任自负,报名表一经提交,概不更改。各院系学生体育部长务必于3月18日中午12:30到体育教研室办公室召开赛前筹备会。 联系电话:车老师[1**********] 彭老师[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8、各参赛单位代表团团长必须是本单位现任主任或书记。
9、希望各系提前做好运动员选拔工作。
五、参赛办法
1、比赛规则:采用国际田联审定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短距离跑(含100米、200米)采用预赛和决赛,其他项目采用分组一次性决赛。
3、径赛按预赛成绩(注:不以小组名次)100米、200米,取前八名参加决赛。400米及以上项目一次性按成绩决出名次。
4、比赛使用跑鞋鞋钉长不超过9mm,跳鞋鞋钉长不超过12mm。
六、录取名次和计分
1、单项名次:各单项录取前8名,依次按9、7、6、5、4、3、2、1计分,不足8名参赛运动员的递减一名录取名次和计分,其中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按得分的2倍计分;接力项目取前8名,加倍计分;名次并列得分平分,无下一名次。
2、破市大学生纪录者加20分,破院纪录者加10分。
3、团体名次:分男子组和女子组,按各系运动员在单项、接力赛中的得分总和计分,男、女各取前8名。若出现总分相等,则按破纪录多者列前,若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次数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七、奖励办法
1、单项竞赛取前8名颁发奖状;接力项目取前8名颁发奖状。
2、团体名次取前8名颁发奖状。
3、凡破学院、重庆市大学生及以上纪录,即当选为本届运动会“最佳运动员”称号,并颁发奖金;破学院纪录,奖金100元,破重庆市大学生纪录,奖金500元。
4、大会另设:精神文明奖(各系按本系参赛运动员的10%推荐参评,由大会统一评选)、优秀裁判员奖50名、宣传报道奖10名、优秀通讯员奖10名。
八、其他
1、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归学院2013年春季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3年春季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