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车辆动态监控安装使用信息证明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兹有 公司,车辆 (车牌号) ,车牌颜色 ,于 年 月 日,已安装我公司通过部标审查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接入我公司为该企业建设的符合部省相关要求的企业监控平台,并已按照贵局要求的数据格式向甘肃省重点营运车辆日常营运规范性监管系统(联网联控平台)上传了该车的动态定位数据等信息,特此证明。详细信息如下:
填 表 说 明
1、表格中“备案类别”一栏中按照平台在我省备案情况填写“两客一危”、“货运”或“两客一危、货运”。
2、表格中“监控平台部标符合性审查情况”一栏中填写该平台通过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批次(通过审查的批次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查询)。 3、表格中“监控终端部标符合性审查情况”一栏中填写该终端通过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批次(通过审查的批次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查询)。 4、表格中“监控平台是否已接入甘肃省重点营运车辆日常运营规范性监管系统”一栏中填写该平台与甘肃省重点营运车辆日常运营规范性监管系统(联网联控平台)联网情况,已联网则在“是”后方框内打钩,否则在“否”后方框内打钩,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须确认《车辆动态监控安装使用信息证明》中相关数据真实性,防止出现运输企业或服务商将未联网监控平台的相关数据信息通过技术手段传输至已联网监控平台再进行申报的现象。 4、表格中“截图如下”一栏中截取监控平台车辆定位的电子图片,图片要求能够反映车辆的车牌、位置、在线状态、行驶速度、定位时间等关键性信息。
5、安装单位签注“已安装并调试正常”;市(州)运管局主管业务科室签注“情况属实”(加盖科室印章,如无科室印章,加盖单位印章);省局科技信息处签注“卫星定位装置符合要求,接入监管平台运行正常”。
样表:
附件5
车辆动态监控安装使用信息证明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兹有 公司,车辆 (车牌号) ,车牌颜色 ,于 年 月 日,已安装我公司通过部标审查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接入我公司为该企业建设的符合部省相关要求的企业监控平台,并已按照贵局要求的数据格式向甘肃省重点营运车辆日常营运规范性监管系统(联网联控平台)上传了该车的动态定位数据等信息,特此证明。详细信息如下:
填 表 说 明
1、表格中“备案类别”一栏中按照平台在我省备案情况填写“两客一危”、“货运”或“两客一危、货运”。
2、表格中“监控平台部标符合性审查情况”一栏中填写该平台通过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批次(通过审查的批次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查询)。 3、表格中“监控终端部标符合性审查情况”一栏中填写该终端通过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批次(通过审查的批次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查询)。 4、表格中“监控平台是否已接入甘肃省重点营运车辆日常运营规范性监管系统”一栏中填写该平台与甘肃省重点营运车辆日常运营规范性监管系统(联网联控平台)联网情况,已联网则在“是”后方框内打钩,否则在“否”后方框内打钩,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须确认《车辆动态监控安装使用信息证明》中相关数据真实性,防止出现运输企业或服务商将未联网监控平台的相关数据信息通过技术手段传输至已联网监控平台再进行申报的现象。 4、表格中“截图如下”一栏中截取监控平台车辆定位的电子图片,图片要求能够反映车辆的车牌、位置、在线状态、行驶速度、定位时间等关键性信息。
5、安装单位签注“已安装并调试正常”;市(州)运管局主管业务科室签注“情况属实”(加盖科室印章,如无科室印章,加盖单位印章);省局科技信息处签注“卫星定位装置符合要求,接入监管平台运行正常”。
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