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科学社会主义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经历了三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社会主义由空想发展为科学;第二次,是列宁和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由理想变为现实;第三次,是邓小平使社会主义走向完善和发展。列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列宁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对社会主义的实践,邓小平作了一个结论性的评价,他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在这种背景下,对社会主义认识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在生产关系方面,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建立单一的公有制,搞“一大二公”,割资本主义的尾巴;二是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就是高度的计划经济;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追求集中和统一。当时,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就是这样一个水平。社会主义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随着实践的变化,认识也会随着变化,当前,最为主要的就是如何进行理论创新。在我们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前三个阶段的基础上,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来进一步研究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充实和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建立起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必将做出更科学,更完善,更符合中国实际的解释。
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过程中也面临着重重考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是我国面临的一些难点。
一、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也是发展先进文化的根本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当代中国的先进文化是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的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包含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大的方面。
要真正做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就要落实把文化阵地建设到农村中去。封建迷信在广大农村还有一定的土壤。与此相反,社会主义文化根基还不牢靠。“文化是灵魂”的思路虽然清晰,但在实际工作中,资金会出现跟不上的情况。文化如果能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农民建设文化的积极性自然就大了,政府扶持力度跟上了,农民得到的实惠便会有所改善。同时缺少社会主义文化前沿分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力量也是一大难题。让更多综合素质较高、文化学问较好的人深入基层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之一。
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面临着工业化、全球化的双重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无疑包含着道德思想、道德观念的发
展与转变。我们要完成向工业文明的转型,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就必须建立体现社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竞争观念、效率观念、信用观念、创新意识等新的道德文化理念。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我们,要"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如何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握时代特征,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是传统道德研究的难点。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破解回答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中存在的难题。比如,如何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解决义与利、公平与竞争、诚信教育和信用制度建设、速度效率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等等。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个难点工作。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贯彻落实,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培养未成年人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的开辟是邓小平理论破题的标志,它创造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模式。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的开辟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标志,它创造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新模式。中国式的现代化新道路的开辟极大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它为马克思主义的振兴提供了重大的历史契机。
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要依靠知识的力量,知识分子是知识的载体,国家唯有培养大批有知识会用知识的人才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知识分子,特别是科学技术专家,他们不仅代表着现有的先进生产力,而且还能创造新的更先进的生产力,他们是工人阶级中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的最活跃的部分。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诸要素中,掌握了现代科技知识、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是最活跃的因素。他们既可以运用强大的科学技术力量驾驭和制造先进的生产工具,促进生产力的高速度发展,又可以在掌握先进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对自然界的奥秘进行探索和研究,用科学技术的新成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推动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
培养知识分子的基础是教育,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的发展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法治建设上的体现。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第一,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是新时期赋予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国依法治国存在的问题
(一)公民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现阶段,我国社会成员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欠缺,与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差距很远,民主意识不浓,法制观念淡薄的情况很严重,甚至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懂法律、不学法律、知法犯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屡屡可见。执法队伍群体的职业素质较差,群众对一部分执法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甚至滥用职权、敲诈勒索、徇私枉法的批评常见报端。
(二)法律制度不尽完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新时期建设需要,我国立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发展,但很多法律质量不高,效果不佳。许多法律、法规制定的过于笼统,法律本身的逻辑结构不严密,条文规定过于原则,在执行中缺乏可行性。在法律体系内部,由于对立法活动协调和监督不够,对某些过时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清理,造成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相互抵触,影响法律的整体和谐。在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上,基本法和单行法之间,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之间,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还没有完全配套,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出现了“断层”和“缺项”。
(三)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不够彻底
现行党的领导体制在遇到法律和党的新政策发生矛盾的时候,往往忽视法律的权威,体现党的意志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受到某些地方党组织的干扰,这些干扰往往以坚持党的领导的名义进行,原因就在于现行党的领导体制为其提供了制度条件,其结果是法律和中央权威受到影响。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其实际权力并未完全到位,作为立法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行使立法权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权力资源和程序保障。根据宪法规定,行政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并接受其监督,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干预太大,因而导致一部分法律带有明显行政部门利益的色彩,使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可行性受到影响。司法机关相对独立性程度较低,抗干扰能力较差,无法从制度上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
(四)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
我国是一个具有二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的国家,受儒家思想影响严重,人治思想还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甚至许多人民群众还习惯于某个人说了算的政治格局,特别是党的许多中高级领导干部,为了取得荣誉、职位和利益,口说法治,实行人治,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是心非,弄虚作假,欺骗百姓的现象十分严重。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是一个非常艰难复杂的过程。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模式,仅仅是走向法治的起点,真正步入法治的轨道还要做出更大更多的努力。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做好几个基本点,即:要加强根本大法、要加强党的建设、要加强法制建设。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认清自身问题,积极运用社会主义指导思想指引发展道路,才能不断进步。
身为21世纪的大学生,应积极维护社会主义、跟着党的步伐,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好为国家繁荣富强做贡献的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科学社会主义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经历了三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社会主义由空想发展为科学;第二次,是列宁和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由理想变为现实;第三次,是邓小平使社会主义走向完善和发展。列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列宁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对社会主义的实践,邓小平作了一个结论性的评价,他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在这种背景下,对社会主义认识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在生产关系方面,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建立单一的公有制,搞“一大二公”,割资本主义的尾巴;二是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就是高度的计划经济;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追求集中和统一。当时,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就是这样一个水平。社会主义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随着实践的变化,认识也会随着变化,当前,最为主要的就是如何进行理论创新。在我们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前三个阶段的基础上,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来进一步研究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充实和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建立起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必将做出更科学,更完善,更符合中国实际的解释。
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过程中也面临着重重考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是我国面临的一些难点。
一、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也是发展先进文化的根本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当代中国的先进文化是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的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包含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大的方面。
要真正做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就要落实把文化阵地建设到农村中去。封建迷信在广大农村还有一定的土壤。与此相反,社会主义文化根基还不牢靠。“文化是灵魂”的思路虽然清晰,但在实际工作中,资金会出现跟不上的情况。文化如果能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农民建设文化的积极性自然就大了,政府扶持力度跟上了,农民得到的实惠便会有所改善。同时缺少社会主义文化前沿分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力量也是一大难题。让更多综合素质较高、文化学问较好的人深入基层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之一。
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面临着工业化、全球化的双重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无疑包含着道德思想、道德观念的发
展与转变。我们要完成向工业文明的转型,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就必须建立体现社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竞争观念、效率观念、信用观念、创新意识等新的道德文化理念。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我们,要"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如何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握时代特征,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是传统道德研究的难点。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破解回答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中存在的难题。比如,如何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解决义与利、公平与竞争、诚信教育和信用制度建设、速度效率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等等。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个难点工作。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贯彻落实,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培养未成年人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的开辟是邓小平理论破题的标志,它创造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模式。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的开辟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标志,它创造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新模式。中国式的现代化新道路的开辟极大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它为马克思主义的振兴提供了重大的历史契机。
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要依靠知识的力量,知识分子是知识的载体,国家唯有培养大批有知识会用知识的人才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知识分子,特别是科学技术专家,他们不仅代表着现有的先进生产力,而且还能创造新的更先进的生产力,他们是工人阶级中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的最活跃的部分。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诸要素中,掌握了现代科技知识、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是最活跃的因素。他们既可以运用强大的科学技术力量驾驭和制造先进的生产工具,促进生产力的高速度发展,又可以在掌握先进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对自然界的奥秘进行探索和研究,用科学技术的新成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推动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
培养知识分子的基础是教育,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的发展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法治建设上的体现。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第一,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是新时期赋予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国依法治国存在的问题
(一)公民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现阶段,我国社会成员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欠缺,与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差距很远,民主意识不浓,法制观念淡薄的情况很严重,甚至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懂法律、不学法律、知法犯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屡屡可见。执法队伍群体的职业素质较差,群众对一部分执法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甚至滥用职权、敲诈勒索、徇私枉法的批评常见报端。
(二)法律制度不尽完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新时期建设需要,我国立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发展,但很多法律质量不高,效果不佳。许多法律、法规制定的过于笼统,法律本身的逻辑结构不严密,条文规定过于原则,在执行中缺乏可行性。在法律体系内部,由于对立法活动协调和监督不够,对某些过时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清理,造成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相互抵触,影响法律的整体和谐。在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上,基本法和单行法之间,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之间,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还没有完全配套,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出现了“断层”和“缺项”。
(三)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不够彻底
现行党的领导体制在遇到法律和党的新政策发生矛盾的时候,往往忽视法律的权威,体现党的意志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受到某些地方党组织的干扰,这些干扰往往以坚持党的领导的名义进行,原因就在于现行党的领导体制为其提供了制度条件,其结果是法律和中央权威受到影响。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其实际权力并未完全到位,作为立法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行使立法权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权力资源和程序保障。根据宪法规定,行政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并接受其监督,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干预太大,因而导致一部分法律带有明显行政部门利益的色彩,使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可行性受到影响。司法机关相对独立性程度较低,抗干扰能力较差,无法从制度上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
(四)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
我国是一个具有二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的国家,受儒家思想影响严重,人治思想还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甚至许多人民群众还习惯于某个人说了算的政治格局,特别是党的许多中高级领导干部,为了取得荣誉、职位和利益,口说法治,实行人治,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是心非,弄虚作假,欺骗百姓的现象十分严重。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是一个非常艰难复杂的过程。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模式,仅仅是走向法治的起点,真正步入法治的轨道还要做出更大更多的努力。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做好几个基本点,即:要加强根本大法、要加强党的建设、要加强法制建设。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认清自身问题,积极运用社会主义指导思想指引发展道路,才能不断进步。
身为21世纪的大学生,应积极维护社会主义、跟着党的步伐,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好为国家繁荣富强做贡献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