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路灯工程
一、变配电设备工程。
本章消耗量定额包括:变压器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电力电容器安装,高低压配电柜及配电箱、盖板制作安装,熔断器、控制器、启动器、分流器安装,接线端子焊压安装。
变压器安装是指变压器本体安装,按安装形式分为杆上安装和地上安装。杆上安装变压器综合考虑了单杆和双杆安装形式,使用时不得换算。定额不包括支架、横担、支撑铁等固定卡具的含量,应按实际计入其主材费,但定额中已包括其安装的人工费。跌落式保险、开关、避雷器及绝缘子等安装另套有关子目。地上安装变压器不包括基础砌体的工程量,应套用其他有关子目计算。变压器油过滤是按每过滤合格油1t需要滤油纸52张考虑的,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合格为止。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主要是指10kV以下的箱式变电站。变压器搬运方式考虑用汽车及吊车搬运。
铁构件制作安装适用于本定额范围内的各种支架制作安装,但铁构件制作均不包括镀锌。铁构件厚度在3mm以内的,套用轻型铁构件项目;大于3mm的,套
本章包括底盘、卡盘、拉线盘安装,电杆焊接、防腐、立杆、引下线支架安装,10kV以下横担安装、1kV以下横担安装、进户线横担安装,拉线制作安装,导线架设,导线跨越架设,路灯设施编号,绝缘子安装。
本定额是按平原条件编制的,如在丘陵、山地施工时,其人工和机械乘以下
1.平原地带:指地形比较平坦、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丘陵地带:指地形起伏的矮岗、土丘等地带。
3.一般山地:指一般山岭、沟谷地带,高原台地等。
线路一次施工工程量按5根以上电杆考虑,如5根以内者,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导线架设,分导线类型与截面,按1km/单线计算。导线预留长度规定见下
量。每个跨越间距按50 m以内考虑,大于50 m、小于100 m时,按两处计算,依此类推。在同一跨越挡内有两种以上跨越物时,则每一跨越物视为“一处” 跨越,分别套用子目。
三、电缆工程。
本章包括电缆沟铺砂盖板、揭盖板,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敷设,电缆中间头、终端头制作安装,电缆井设置等子目。
本章项目适用于各种型号电缆的敷设方式,执行本章电缆敷设子目时,不得换算。热缩式电缆头、中间头制作安装是按工艺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计算的,如果实际供应材料中是按成套供应的,包括了绝缘材料、焊锡等材料,则应扣除定额中相应的材料用量。
电缆敷设子目中均未考虑波形增加长度及预留等富余长度,该长度应计入工程量之内。
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另加下表规定的附加长度:
各种配管的工程量应按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等分别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接线盒等所占的长度。
沿钢索配管和电缆子目,均不包括钢索架设,若发生时需另套钢索架设子目。 管内穿线子目中,线路的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子目中,不再计算接头长度。
开关、插座、按钮等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子目内,不另计算。
五、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本章项目包括单臂悬挑灯架安装、双臂悬挑灯架安装、广场灯架安装、高杆灯架安装、其他灯具安装、照明器件安装、杆座安装等。
各种灯架、元器件的配线,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使用时不得调整。各种灯柱穿线均应套用相应的配管配线子目。
本章已考虑了高度在10m以内的高空作业因素,如安装高度超过10m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40。
六、防雷接地装置工程。
本章包括接地极(板)制作安装、接地母线敷设、接地跨接线敷设、避雷针安装、避雷引下线敷设等子目。
接地极(板)制作安装分为钢管接地极、角钢接地极、圆钢接地极等。接地母线敷设已包括挖土石方和夯实回填工作内容,挖沟的沟底宽度按0.4m,上沿宽按0.5m,沟深按0.75m,每米沟长的土石方量按0.34m3计算;如设计要求埋深不同时,可按实际计算。土质按综合土考虑,遇有石方、矿渣、积水、障碍物等情况需要换土时,可另行计算。
接地极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根2.5m计算。若设计有管帽时,管帽另按加工件计算。
接地母线、避雷线敷设,均按延长米计算,其长度按施工图设计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计算主材费时另加规定的损耗率。
七、刷油防腐工程。
本章项目适用于金属灯杆、灯架的人工、半机械除锈及刷油防腐工程。 本章项目是按地面作业考虑的,不包括高空作业因素。如需在立杆上作业,其人工降效部分和配备的高空作业车另计。
人工、半机械除锈分轻、中锈两种,区分标准为:
1.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裂脱落,轻锈开始发生。
2.中锈:氧化皮部分破裂脱落呈堆粉末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本项目不包括除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若发生时按轻锈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2。
八、设备调试。
本章已包括调试用的消耗材料和仪表使用费,并已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整理编写试验报告等附属工作。
送配电调试子目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回路,如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供电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瓷瓶耐压等全套调试工作。定额皆按一个系统配一台断路器考虑,若两侧皆有断路器时,则按两个系统计算。路灯供电系统以路灯开关来划分。架空线路和电缆一样,均按一个路灯开关作一个系统计算(备用开关不计)。
电气系统调试所用的电力消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避雷器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亦可按一组计算。
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中不包括避雷器和接地网的调试。
第一分册 排水工程
一、市政管网工程消耗量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的给水、排水、燃气、集中供热管道工程。
二、市政管网工程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界线划分,给水以用户水表箱为界,排水工程以用户接入市政管道的接户井为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以用调压箱(计量表)为界。
三、市政管道工程沟槽土、石方的挖填、运输工程,执行“第一册”相关子目。桩、桥管基础、承台,执行第三册相关子目。拆除工程执行第八册相关子目。
四、市政管网构筑物的钢筋工程,执行第七册相关子目。
五、排水管道单位工程量小于或等于30m时,执行市政维修定额。大于30m小于或等于100m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计算。给水、燃气、
热力管道安装工程总工程量不足50m时,当管径小于等于D300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67;当管径大于D300mm而小于等于D1650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当管径大于D1650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5。
六、给水管道的试压、消毒冲洗、新旧管连接的排水,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新旧管连接、管道冲洗、消毒的水损失不足部分,以实际损失计算或调整.
七、燃气、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的缺项部分,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
八、给水、燃气、集中供热工程各类管道安装,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已在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1)埋地管道使用套管时,执行同管径管道相关项目。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2)在涵洞内铺设管道,应对相应铺设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九、各类管道安装均按无地下水考虑,如遇地下水时,降水按有关项目计算。
十、带*号的项目为参考子目。
第二分册 给水工程
一、管道安装。
1.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中心线的长度计算(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至支管末端交接处的中心)。管件、阀门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2.定额中管节长度是综合取定的,实际不同时,不作调整。
3.管道安装均不包括管件(指三通、弯头、异径管、承盘、插盘短管)、阀门的安装。阀门、管件安装执行有关子目。
4.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的管道安装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5.混凝土管安装不需要接口时,按“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6.本定额给定的消毒冲洗水量,如因水质达不到饮用标准,冲洗水量不足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7.新旧管线连接项目所指的管径是指新旧管中最大的管径。
8.遇有新旧管连接时,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到碰头的阀门处,但阀门及阀门相连的承(插)盘短管、法兰的安装均包括在新旧管连接定额内,不再另计。
9.本消耗量不包括以下内容:
(1)管道试压、消毒冲洗、新旧管道连接的排水工作内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2)新旧管线连接所需的工作坑及工作坑垫层、抹灰、马鞍卡子、盲板安装,执行本册有关子目。
(3)与马鞍卡子相连的阀门安装,另行计算。
(4)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安装的排水内容,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10.管道的外防腐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项目。
二、管件安装。
1.管件、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水表的安装按施工图数量,以“个”或“组”为单位计算。
2.铸铁管件安装适用于铸铁三通、弯头、套管、乙字管、渐缩管、短管的安
装,并综合考虑了承口、插口、带盘的接口。与盘连接的阀门或法兰应另计。
3.铸铁管件安装(胶圈接口)也适用于球墨铸铁管的安装。
4.马鞍卡子安装所列直径是指主管直径。
5.法兰式水表组成与安装项目内无缝钢管、焊接弯头所采用的壁厚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材料,其他不变。
6.管道支墩按施工图以实际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预埋铁件所占的体积。
三、取水工程。
1.大口井内套管安装:
(1)大口井套管为井底封闭套管,按法兰套管全封闭接口考虑。
(2)大口井底做反滤层时,执行渗渠料填充项目。
2.大口井内套管、辐射井管安装按设计图中心线长度计算。
3.本消耗量不包括以下内容,如发生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模板安装、拆除,钢筋制作、安装。如发生时,执行有关项目。
(2)预制盖板、成型钢筋的场外运输。如发生时,执行有关项目。
(3)辐射井管的防腐,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项目。
(4)沉井工程、渗渠制作执行本册有关项目,其中渗渠制作的模板安装拆除按人工乘以系数1.2。
(5)土石方开挖、回填,执行“土石方工程”子目。脚手架搭拆、围堰工程执行“措施费项目”有关子目。
(6)船上打桩及桩的制作执行“桥涵工程”有关项目。
(7)水下管线铺设,执行本册有关项目。
第三分册 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一、管道安装。
1.本定额适用于市政新建和扩建的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工程。
2.各种管道的工程量均按延长米计算,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3.埋地钢管使用套管时(不包括顶进的套管),按套管管径执行同一安装项目。套管封堵的材料费可按实际耗用量调整。
4.铸铁管安装按NI和X型接口计算,如采用N型和SMJ型,按人工乘以系数1.05。
5.本消耗量未包括的项目:
(1)管道沟槽土、石方工程及搭、拆脚手架,按“土石方工程及措施费用”相应项目执行。
(2)过街管沟的砌筑、顶管、管道基础,按“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3)项目中煤气和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缺项部分,按《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4)管道跨越工程执行本册有关子目。
(5)刷油、防腐、保温和焊缝按《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6)铸铁管安装除机械接口外,其他接口形式按“给水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7)异径管、三通制作,刚性套管和柔性套管制作、安装及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6.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DN≤1800mm是按沟深3m以内考虑的,DN>1800mm是按沟深5m以内考虑的,超过时另行计算。
7.本定额中各种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р)按中压B级及低压考虑。如安装中压A级煤气管道和高压煤气管道,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碳钢管道管件安装均不再作调整。
燃气工程压力р(Mрa)划分范围为:
高压:A级 0.8Mрa<р≤1.6Mрa
B级 0.4Mрa<р≤0.8MPa
中压:A级 0.2Mрa<р≤0.4Mрa
B级 0.005Mрa<р≤0.2Mрa
低压:р≤0.005Mрa
8.本消耗量中集中供热工程压力р(Mрa)划分范围:
低压:р≤1.6Mрa
中压:1.62Mрa<р≤2.54Mрa
观检查及清扫管材。
10.新旧管道带气接头未列项目,各地市可按煤气管理条例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耗用量和煤气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进行结算。
二、管件制作、安装。
1.异径管安装以大口径为准,长度综合取定。
2.中频煨弯不包括煨制时胎具更换。
3.挖眼接管加强筋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三、 法兰、阀门安装。
1.电动阀门安装不包括电动机的安装。
2.阀门解体、检查和研磨,已包括一次试压,均按实际发生的数量,按相应项目执行。
3.阀门压力试验介质是按水质的,如设计要求其他介质,可按实调整。
4.法兰、法兰阀门安装项目内的垫片均按橡胶石棉板考虑,如垫片材质与实际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5.各种法兰、阀门安装,定额中只包括一个垫片,不包括螺栓使用用量。螺栓用量参考附表。
6.中压法兰、阀门安装执行低压相应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2。
1.凝水缸安装:
(1)碳钢、铸铁凝水缸安装如使用成品头部装置时,只允许调整材料费,其他不变。
(2)碳钢凝水缸安装未包括缸体,套管,抽水管的刷油、防腐,若发生时应按不同设计要求另行套用其他项目相应计算。
2.各种调压器安装:
(1)雷诺式调压器、T型调压器(TMJ、TMZ)安装是指调压器成品安装。调压
站内组装的各种管道、管件、阀门,根据不同设计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各类型调压器安装均不包括过滤器、萘油分离器(脱萘筒)、安全放散装置(包括水封)安装,若发生时,可执行本定额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本消耗量中过滤器、萘油分离器均按成品件考虑。
3.检漏管安装是按在套管上钻眼安装考虑的,已包括小井砌筑。
4.煤气调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采用直接对焊时,应减去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5.煤气调长器是按三波考虑的。如安装三波以上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33,其他不变。
五、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
1.碳钢波纹补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直接焊接时,应减掉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2.法兰用螺栓按螺栓用量表选用。
六、管道试压、吹扫。
1.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管道总试压:
(1)管道压力试验,不分材质和作业环境均执行本定额。试压水如需加温,热源费用及排水设施另行计算。
(2)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均包括了一次试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耗用量。
(3)液压试验是按普通水考虑的,如对试压介质有特殊要求,介质可按实调整。
2.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分段试验合格后,如需总体试压和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试压时,应再套用本定额相应项目计算试压费用。
3.管道长度未满10m者,以10m计;超过10m者按实际长度计。
4.管道总试压按每千米为一次打压次数,不足0.5km不计,超过0.5km计算一次。
5.集中供热高压管道压力试验执行低中压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3。
第一章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
一、土方工程。
(一) 一般土方。
1.土方的挖、运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2.一般挖方包括道路土方,底面宽度超过7m、长度超过底宽3倍、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上的土方开挖。
3.土方分类为综合土和四类土,一般情况下,执行综合土定额。土方中砾石含量超过10%时,可套用四类土;碎、砾石含量超过30%时,按地四类土乘以1.43系数。
4.人工挖土、运土定额系指工程量小、运距近和不适宜用机械施工的土方工程。除以上情况外,均执行机械土方定额。对于机械挖不到的方或需要人工配合修整挖土时,可套用人工挖土定额。区分比例为机械挖土按90%计算,人工土方为10%,人工辅助挖土按相应定额乘以1.5系数。
5.机械土方分为推土机推土(最大推距不能超过80m)、铲运机铲运土方和挖掘机挖土。
6.机械土方现场运输指现场分段施工需回填时可利用的土方,不包括耕植土、流砂、淤泥、垃圾、杂填土和冻土。
(二) 沟槽土方。
1.沟槽土方,底宽小于7m,底长>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2.沟槽土方挖土深度步距分为2m、4m、6m、8m。深度超过8m时,每增深1m,按上步定额乘以1.12系数。
3.沟槽底宽每侧工作面,按设计要求计算。如无设计要求时,按下表规定执
规定参考计算:
(1)沟槽深度在1m内,不放坡,不设撑。
(2)沟槽深度在2m以内时,放坡系数按1∶0.25;3m以内放坡系数按1∶0.33。
(3)沟槽深度在4m以内时,设置疏撑,放坡系数按1∶0.05。
(4)沟槽深度超度4m,可设密撑,放坡系数按1∶0.05。
(5)沟槽沿线电杆、树木、管线勾头的加固计入措施费用。
注: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
(三) 基坑土方。
1.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
2.机械挖基坑土方参照机械挖沟槽土方定额。
(四) 竖井土方。
1.竖井土方包括挖顶管工作坑、交汇坑土方、排水沉井下沉挖土挖泥等项目,不包括隧道沉井挖土和地下连续墙大型支撑基坑土方。
2.工作坑、交汇坑土方深度超过8m时,每增深1m,按8m定额乘以1.05系数。
(五) 暗挖土方。
1.暗挖土方系指土质隧道开挖。
2.暗挖土方定额包括支护和洞内起步土方运输,但未包括土方弃运。
3.淤泥:在静水或缓慢流水环境中沉积并含有机质的细粒土,其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1.5%。
4.流砂:含水饱和的细砂、微粒砂或亚粘土等,由于动水压力的作用发生流动的现象。
二、石方工程。
1.石方工程分一般石方、沟槽石方和基坑石方。
2.岩石分类分为松石、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四种。
3.拆除的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可执行石方运输定额。
三、回填和外运。
1.填方为压实方和松填方两种施工方法,松填方为绿化带填土和其他不需要夯实的土方。管道道路工程连续作业时,填方可按相应定额乘以1.20系数。
2.余方弃置,是指耕植土、淤泥、流砂、堆积垃圾和挖方减去可利用土方后剩余的土方。
3.缺方内运系指从取土地点挖运至短缺土方作业面。
4.沟槽弃运土方为管占体积和构筑物体积。
第九章 路灯工程
一、变配电设备工程。
本章消耗量定额包括:变压器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电力电容器安装,高低压配电柜及配电箱、盖板制作安装,熔断器、控制器、启动器、分流器安装,接线端子焊压安装。
变压器安装是指变压器本体安装,按安装形式分为杆上安装和地上安装。杆上安装变压器综合考虑了单杆和双杆安装形式,使用时不得换算。定额不包括支架、横担、支撑铁等固定卡具的含量,应按实际计入其主材费,但定额中已包括其安装的人工费。跌落式保险、开关、避雷器及绝缘子等安装另套有关子目。地上安装变压器不包括基础砌体的工程量,应套用其他有关子目计算。变压器油过滤是按每过滤合格油1t需要滤油纸52张考虑的,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合格为止。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主要是指10kV以下的箱式变电站。变压器搬运方式考虑用汽车及吊车搬运。
铁构件制作安装适用于本定额范围内的各种支架制作安装,但铁构件制作均不包括镀锌。铁构件厚度在3mm以内的,套用轻型铁构件项目;大于3mm的,套
本章包括底盘、卡盘、拉线盘安装,电杆焊接、防腐、立杆、引下线支架安装,10kV以下横担安装、1kV以下横担安装、进户线横担安装,拉线制作安装,导线架设,导线跨越架设,路灯设施编号,绝缘子安装。
本定额是按平原条件编制的,如在丘陵、山地施工时,其人工和机械乘以下
1.平原地带:指地形比较平坦、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丘陵地带:指地形起伏的矮岗、土丘等地带。
3.一般山地:指一般山岭、沟谷地带,高原台地等。
线路一次施工工程量按5根以上电杆考虑,如5根以内者,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导线架设,分导线类型与截面,按1km/单线计算。导线预留长度规定见下
量。每个跨越间距按50 m以内考虑,大于50 m、小于100 m时,按两处计算,依此类推。在同一跨越挡内有两种以上跨越物时,则每一跨越物视为“一处” 跨越,分别套用子目。
三、电缆工程。
本章包括电缆沟铺砂盖板、揭盖板,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敷设,电缆中间头、终端头制作安装,电缆井设置等子目。
本章项目适用于各种型号电缆的敷设方式,执行本章电缆敷设子目时,不得换算。热缩式电缆头、中间头制作安装是按工艺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计算的,如果实际供应材料中是按成套供应的,包括了绝缘材料、焊锡等材料,则应扣除定额中相应的材料用量。
电缆敷设子目中均未考虑波形增加长度及预留等富余长度,该长度应计入工程量之内。
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另加下表规定的附加长度:
各种配管的工程量应按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等分别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接线盒等所占的长度。
沿钢索配管和电缆子目,均不包括钢索架设,若发生时需另套钢索架设子目。 管内穿线子目中,线路的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子目中,不再计算接头长度。
开关、插座、按钮等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子目内,不另计算。
五、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本章项目包括单臂悬挑灯架安装、双臂悬挑灯架安装、广场灯架安装、高杆灯架安装、其他灯具安装、照明器件安装、杆座安装等。
各种灯架、元器件的配线,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使用时不得调整。各种灯柱穿线均应套用相应的配管配线子目。
本章已考虑了高度在10m以内的高空作业因素,如安装高度超过10m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40。
六、防雷接地装置工程。
本章包括接地极(板)制作安装、接地母线敷设、接地跨接线敷设、避雷针安装、避雷引下线敷设等子目。
接地极(板)制作安装分为钢管接地极、角钢接地极、圆钢接地极等。接地母线敷设已包括挖土石方和夯实回填工作内容,挖沟的沟底宽度按0.4m,上沿宽按0.5m,沟深按0.75m,每米沟长的土石方量按0.34m3计算;如设计要求埋深不同时,可按实际计算。土质按综合土考虑,遇有石方、矿渣、积水、障碍物等情况需要换土时,可另行计算。
接地极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根2.5m计算。若设计有管帽时,管帽另按加工件计算。
接地母线、避雷线敷设,均按延长米计算,其长度按施工图设计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计算主材费时另加规定的损耗率。
七、刷油防腐工程。
本章项目适用于金属灯杆、灯架的人工、半机械除锈及刷油防腐工程。 本章项目是按地面作业考虑的,不包括高空作业因素。如需在立杆上作业,其人工降效部分和配备的高空作业车另计。
人工、半机械除锈分轻、中锈两种,区分标准为:
1.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裂脱落,轻锈开始发生。
2.中锈:氧化皮部分破裂脱落呈堆粉末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本项目不包括除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若发生时按轻锈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2。
八、设备调试。
本章已包括调试用的消耗材料和仪表使用费,并已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整理编写试验报告等附属工作。
送配电调试子目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回路,如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供电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瓷瓶耐压等全套调试工作。定额皆按一个系统配一台断路器考虑,若两侧皆有断路器时,则按两个系统计算。路灯供电系统以路灯开关来划分。架空线路和电缆一样,均按一个路灯开关作一个系统计算(备用开关不计)。
电气系统调试所用的电力消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避雷器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亦可按一组计算。
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中不包括避雷器和接地网的调试。
第一分册 排水工程
一、市政管网工程消耗量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的给水、排水、燃气、集中供热管道工程。
二、市政管网工程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界线划分,给水以用户水表箱为界,排水工程以用户接入市政管道的接户井为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以用调压箱(计量表)为界。
三、市政管道工程沟槽土、石方的挖填、运输工程,执行“第一册”相关子目。桩、桥管基础、承台,执行第三册相关子目。拆除工程执行第八册相关子目。
四、市政管网构筑物的钢筋工程,执行第七册相关子目。
五、排水管道单位工程量小于或等于30m时,执行市政维修定额。大于30m小于或等于100m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计算。给水、燃气、
热力管道安装工程总工程量不足50m时,当管径小于等于D300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67;当管径大于D300mm而小于等于D1650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当管径大于D1650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5。
六、给水管道的试压、消毒冲洗、新旧管连接的排水,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新旧管连接、管道冲洗、消毒的水损失不足部分,以实际损失计算或调整.
七、燃气、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的缺项部分,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
八、给水、燃气、集中供热工程各类管道安装,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已在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1)埋地管道使用套管时,执行同管径管道相关项目。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2)在涵洞内铺设管道,应对相应铺设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九、各类管道安装均按无地下水考虑,如遇地下水时,降水按有关项目计算。
十、带*号的项目为参考子目。
第二分册 给水工程
一、管道安装。
1.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中心线的长度计算(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至支管末端交接处的中心)。管件、阀门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2.定额中管节长度是综合取定的,实际不同时,不作调整。
3.管道安装均不包括管件(指三通、弯头、异径管、承盘、插盘短管)、阀门的安装。阀门、管件安装执行有关子目。
4.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的管道安装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5.混凝土管安装不需要接口时,按“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6.本定额给定的消毒冲洗水量,如因水质达不到饮用标准,冲洗水量不足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7.新旧管线连接项目所指的管径是指新旧管中最大的管径。
8.遇有新旧管连接时,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到碰头的阀门处,但阀门及阀门相连的承(插)盘短管、法兰的安装均包括在新旧管连接定额内,不再另计。
9.本消耗量不包括以下内容:
(1)管道试压、消毒冲洗、新旧管道连接的排水工作内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2)新旧管线连接所需的工作坑及工作坑垫层、抹灰、马鞍卡子、盲板安装,执行本册有关子目。
(3)与马鞍卡子相连的阀门安装,另行计算。
(4)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安装的排水内容,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10.管道的外防腐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项目。
二、管件安装。
1.管件、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水表的安装按施工图数量,以“个”或“组”为单位计算。
2.铸铁管件安装适用于铸铁三通、弯头、套管、乙字管、渐缩管、短管的安
装,并综合考虑了承口、插口、带盘的接口。与盘连接的阀门或法兰应另计。
3.铸铁管件安装(胶圈接口)也适用于球墨铸铁管的安装。
4.马鞍卡子安装所列直径是指主管直径。
5.法兰式水表组成与安装项目内无缝钢管、焊接弯头所采用的壁厚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材料,其他不变。
6.管道支墩按施工图以实际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预埋铁件所占的体积。
三、取水工程。
1.大口井内套管安装:
(1)大口井套管为井底封闭套管,按法兰套管全封闭接口考虑。
(2)大口井底做反滤层时,执行渗渠料填充项目。
2.大口井内套管、辐射井管安装按设计图中心线长度计算。
3.本消耗量不包括以下内容,如发生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模板安装、拆除,钢筋制作、安装。如发生时,执行有关项目。
(2)预制盖板、成型钢筋的场外运输。如发生时,执行有关项目。
(3)辐射井管的防腐,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项目。
(4)沉井工程、渗渠制作执行本册有关项目,其中渗渠制作的模板安装拆除按人工乘以系数1.2。
(5)土石方开挖、回填,执行“土石方工程”子目。脚手架搭拆、围堰工程执行“措施费项目”有关子目。
(6)船上打桩及桩的制作执行“桥涵工程”有关项目。
(7)水下管线铺设,执行本册有关项目。
第三分册 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一、管道安装。
1.本定额适用于市政新建和扩建的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工程。
2.各种管道的工程量均按延长米计算,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3.埋地钢管使用套管时(不包括顶进的套管),按套管管径执行同一安装项目。套管封堵的材料费可按实际耗用量调整。
4.铸铁管安装按NI和X型接口计算,如采用N型和SMJ型,按人工乘以系数1.05。
5.本消耗量未包括的项目:
(1)管道沟槽土、石方工程及搭、拆脚手架,按“土石方工程及措施费用”相应项目执行。
(2)过街管沟的砌筑、顶管、管道基础,按“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3)项目中煤气和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缺项部分,按《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4)管道跨越工程执行本册有关子目。
(5)刷油、防腐、保温和焊缝按《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6)铸铁管安装除机械接口外,其他接口形式按“给水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7)异径管、三通制作,刚性套管和柔性套管制作、安装及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6.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DN≤1800mm是按沟深3m以内考虑的,DN>1800mm是按沟深5m以内考虑的,超过时另行计算。
7.本定额中各种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р)按中压B级及低压考虑。如安装中压A级煤气管道和高压煤气管道,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碳钢管道管件安装均不再作调整。
燃气工程压力р(Mрa)划分范围为:
高压:A级 0.8Mрa<р≤1.6Mрa
B级 0.4Mрa<р≤0.8MPa
中压:A级 0.2Mрa<р≤0.4Mрa
B级 0.005Mрa<р≤0.2Mрa
低压:р≤0.005Mрa
8.本消耗量中集中供热工程压力р(Mрa)划分范围:
低压:р≤1.6Mрa
中压:1.62Mрa<р≤2.54Mрa
观检查及清扫管材。
10.新旧管道带气接头未列项目,各地市可按煤气管理条例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耗用量和煤气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进行结算。
二、管件制作、安装。
1.异径管安装以大口径为准,长度综合取定。
2.中频煨弯不包括煨制时胎具更换。
3.挖眼接管加强筋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三、 法兰、阀门安装。
1.电动阀门安装不包括电动机的安装。
2.阀门解体、检查和研磨,已包括一次试压,均按实际发生的数量,按相应项目执行。
3.阀门压力试验介质是按水质的,如设计要求其他介质,可按实调整。
4.法兰、法兰阀门安装项目内的垫片均按橡胶石棉板考虑,如垫片材质与实际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5.各种法兰、阀门安装,定额中只包括一个垫片,不包括螺栓使用用量。螺栓用量参考附表。
6.中压法兰、阀门安装执行低压相应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2。
1.凝水缸安装:
(1)碳钢、铸铁凝水缸安装如使用成品头部装置时,只允许调整材料费,其他不变。
(2)碳钢凝水缸安装未包括缸体,套管,抽水管的刷油、防腐,若发生时应按不同设计要求另行套用其他项目相应计算。
2.各种调压器安装:
(1)雷诺式调压器、T型调压器(TMJ、TMZ)安装是指调压器成品安装。调压
站内组装的各种管道、管件、阀门,根据不同设计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各类型调压器安装均不包括过滤器、萘油分离器(脱萘筒)、安全放散装置(包括水封)安装,若发生时,可执行本定额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本消耗量中过滤器、萘油分离器均按成品件考虑。
3.检漏管安装是按在套管上钻眼安装考虑的,已包括小井砌筑。
4.煤气调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采用直接对焊时,应减去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5.煤气调长器是按三波考虑的。如安装三波以上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33,其他不变。
五、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
1.碳钢波纹补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直接焊接时,应减掉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2.法兰用螺栓按螺栓用量表选用。
六、管道试压、吹扫。
1.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管道总试压:
(1)管道压力试验,不分材质和作业环境均执行本定额。试压水如需加温,热源费用及排水设施另行计算。
(2)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均包括了一次试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耗用量。
(3)液压试验是按普通水考虑的,如对试压介质有特殊要求,介质可按实调整。
2.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分段试验合格后,如需总体试压和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试压时,应再套用本定额相应项目计算试压费用。
3.管道长度未满10m者,以10m计;超过10m者按实际长度计。
4.管道总试压按每千米为一次打压次数,不足0.5km不计,超过0.5km计算一次。
5.集中供热高压管道压力试验执行低中压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3。
第一章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
一、土方工程。
(一) 一般土方。
1.土方的挖、运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2.一般挖方包括道路土方,底面宽度超过7m、长度超过底宽3倍、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上的土方开挖。
3.土方分类为综合土和四类土,一般情况下,执行综合土定额。土方中砾石含量超过10%时,可套用四类土;碎、砾石含量超过30%时,按地四类土乘以1.43系数。
4.人工挖土、运土定额系指工程量小、运距近和不适宜用机械施工的土方工程。除以上情况外,均执行机械土方定额。对于机械挖不到的方或需要人工配合修整挖土时,可套用人工挖土定额。区分比例为机械挖土按90%计算,人工土方为10%,人工辅助挖土按相应定额乘以1.5系数。
5.机械土方分为推土机推土(最大推距不能超过80m)、铲运机铲运土方和挖掘机挖土。
6.机械土方现场运输指现场分段施工需回填时可利用的土方,不包括耕植土、流砂、淤泥、垃圾、杂填土和冻土。
(二) 沟槽土方。
1.沟槽土方,底宽小于7m,底长>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2.沟槽土方挖土深度步距分为2m、4m、6m、8m。深度超过8m时,每增深1m,按上步定额乘以1.12系数。
3.沟槽底宽每侧工作面,按设计要求计算。如无设计要求时,按下表规定执
规定参考计算:
(1)沟槽深度在1m内,不放坡,不设撑。
(2)沟槽深度在2m以内时,放坡系数按1∶0.25;3m以内放坡系数按1∶0.33。
(3)沟槽深度在4m以内时,设置疏撑,放坡系数按1∶0.05。
(4)沟槽深度超度4m,可设密撑,放坡系数按1∶0.05。
(5)沟槽沿线电杆、树木、管线勾头的加固计入措施费用。
注: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
(三) 基坑土方。
1.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
2.机械挖基坑土方参照机械挖沟槽土方定额。
(四) 竖井土方。
1.竖井土方包括挖顶管工作坑、交汇坑土方、排水沉井下沉挖土挖泥等项目,不包括隧道沉井挖土和地下连续墙大型支撑基坑土方。
2.工作坑、交汇坑土方深度超过8m时,每增深1m,按8m定额乘以1.05系数。
(五) 暗挖土方。
1.暗挖土方系指土质隧道开挖。
2.暗挖土方定额包括支护和洞内起步土方运输,但未包括土方弃运。
3.淤泥:在静水或缓慢流水环境中沉积并含有机质的细粒土,其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1.5%。
4.流砂:含水饱和的细砂、微粒砂或亚粘土等,由于动水压力的作用发生流动的现象。
二、石方工程。
1.石方工程分一般石方、沟槽石方和基坑石方。
2.岩石分类分为松石、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四种。
3.拆除的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可执行石方运输定额。
三、回填和外运。
1.填方为压实方和松填方两种施工方法,松填方为绿化带填土和其他不需要夯实的土方。管道道路工程连续作业时,填方可按相应定额乘以1.20系数。
2.余方弃置,是指耕植土、淤泥、流砂、堆积垃圾和挖方减去可利用土方后剩余的土方。
3.缺方内运系指从取土地点挖运至短缺土方作业面。
4.沟槽弃运土方为管占体积和构筑物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