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有偿家教之我见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者的崇高道德品质是教育获得成功的关键。”教师只有以自己的纯洁灵魂,高尚品格去影响学生的心灵,才能培养出具有优良道德品质的新一代。正因为如此,人们把教师誉之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是,近期在教师队伍中,有少数教师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组织或参与以赢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已引起了家长的不满。为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树立良好的教师队伍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成为社会的关注的热点。
所谓的有偿家教的行为, 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利用课余或节假日时间,在学校内外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其它机构中有偿兼课的行为。是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价值观的影响,其实质是利用职务之便和学校的无形资产谋取个人私利。尽管,有偿家教是少数教师的行为,但它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偏离了教育的精神内涵,异化了纯洁的师生关系,它使教师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淡薄了对本职工作的责任,失去了教师教育学生的纯洁情感,从而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党风廉正建设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学校和教师的形象,影响了教育的声誉,而且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和依赖思想。 其次,知识的生成在“互动”而不在“灌输”,教育的魅力在课堂,在充满生命尊严的校园文化中。课堂的每一种变化都是生命的呈现。对自己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也就使学生失去了最好的成长空间。有偿家教还会使学生产生一种学习的依赖,使他们放松最为宝贵的课堂学习。到头来,学生通过家教得到的远远赶不上课堂学习失去的,而且,这还仅仅是知识层面的缺失,学生人格层面的缺失将会随着其对外物的依赖性的增大更为令人忧虑!
另外,教师不仅是教育改革的实践者,而且要成为教育文化的研究者。如何在有限的时空中开发学习者无限的潜能,如何更好地关心课堂上有效的学习活动,体现并实现每节课的教育价值?这是教育所面对的永恒课题。具有执着追求的动力,才能自觉、不断地完善自我,不断开拓自己的事业。时间是常数,精力也有限,追求永无止境。少数教师搞“有偿家教”,不仅会影响本职工作,其实也透支了他们自身的健康,又怎么能有时间和精力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永葆教学工作的活力呢?
因此,就我校来说全校广大教师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自觉远离有偿家教,要不断加强师德师风修养,努力做到"敬业爱岗,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要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依法从教,廉洁从教的职业道德。所以,有必要加大力度,规范有偿家教,具体从以下几点做好:
一. 教师自觉拒绝有偿家教
辅导学生是教师的义务,教师不但要关心学生的学习,还要关心学生的品德、心理等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的模式、教育方法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教师甘为人梯,倾情奉献,为人师表的教师道德没有变。教师之所以高尚,在于他用人格孵化人格,用智慧点然智慧,用生命影响生命。如果教师将辅导学生金钱化,那么就意味着教师的职业道德在发生变化。课外辅导乃教师义务,答疑解难是我们的责任。家长的“邀请”,证明我们的责任还没有尽到;教师的有偿家教,实在有损师德师风。身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们决不能做违背良心,违背师德师风的事。
教师不该在校内外租借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不该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也不该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的生源。
二. 教师应为人师表甘做孺子牛
有必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对贫困生,任课教师要利用在校时间给予辅导。对有特殊发展要求的学生,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开展班级、校级兴趣活动小组,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合理需求。学校不得为有偿家教提供场所、设施等,更不得与校外办学机构联办任何形式的补习班。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有偿家教的督察,特别是对少数有群众举报的教师,要列为教育、督察的重点。
教师在校期间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对学生进行分类辅导,确保学生准确掌握知识,回家后就没必要再请家教了。作为教师就是要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走。有了这种思想,就不会做出有悖师德师风的事情了。
三. 学校应营造拒绝有偿家教的社会氛围
要重视对家庭教育的指导,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长培训班,召开家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引导学生家长克服拔苗助长,盲目跟风的不良思想,拒绝有偿家教,指导他们配合学校帮助子女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课堂,同时重视孩子思想品德和个性的培养,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 教师自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教师不准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是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可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进行监督。只要我们每个教师都从我做起,拒绝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有偿办班,那么这股社会的不正之风一定会被消灭在萌芽状态。 “教育是事业,其意义在于奉献;教育是科学,其价值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其生命在于创新。”尽管教育的课程在变、教育的模式在变,但开智启蒙、传承文明、塑造人格的教育本质没有变;尽管教育的方法在变、教师的观念在变,但甘为人梯、引领未来、为人师表的教师职责没有变。为了教育的理想,为了理想的教育,让我们“规范从教行为,拒绝有偿家教”,在提升学生的生命质量中,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吧。
规范有偿家教之我见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者的崇高道德品质是教育获得成功的关键。”教师只有以自己的纯洁灵魂,高尚品格去影响学生的心灵,才能培养出具有优良道德品质的新一代。正因为如此,人们把教师誉之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是,近期在教师队伍中,有少数教师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组织或参与以赢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已引起了家长的不满。为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树立良好的教师队伍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成为社会的关注的热点。
所谓的有偿家教的行为, 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利用课余或节假日时间,在学校内外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其它机构中有偿兼课的行为。是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价值观的影响,其实质是利用职务之便和学校的无形资产谋取个人私利。尽管,有偿家教是少数教师的行为,但它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偏离了教育的精神内涵,异化了纯洁的师生关系,它使教师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淡薄了对本职工作的责任,失去了教师教育学生的纯洁情感,从而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党风廉正建设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学校和教师的形象,影响了教育的声誉,而且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和依赖思想。 其次,知识的生成在“互动”而不在“灌输”,教育的魅力在课堂,在充满生命尊严的校园文化中。课堂的每一种变化都是生命的呈现。对自己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也就使学生失去了最好的成长空间。有偿家教还会使学生产生一种学习的依赖,使他们放松最为宝贵的课堂学习。到头来,学生通过家教得到的远远赶不上课堂学习失去的,而且,这还仅仅是知识层面的缺失,学生人格层面的缺失将会随着其对外物的依赖性的增大更为令人忧虑!
另外,教师不仅是教育改革的实践者,而且要成为教育文化的研究者。如何在有限的时空中开发学习者无限的潜能,如何更好地关心课堂上有效的学习活动,体现并实现每节课的教育价值?这是教育所面对的永恒课题。具有执着追求的动力,才能自觉、不断地完善自我,不断开拓自己的事业。时间是常数,精力也有限,追求永无止境。少数教师搞“有偿家教”,不仅会影响本职工作,其实也透支了他们自身的健康,又怎么能有时间和精力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永葆教学工作的活力呢?
因此,就我校来说全校广大教师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自觉远离有偿家教,要不断加强师德师风修养,努力做到"敬业爱岗,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要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依法从教,廉洁从教的职业道德。所以,有必要加大力度,规范有偿家教,具体从以下几点做好:
一. 教师自觉拒绝有偿家教
辅导学生是教师的义务,教师不但要关心学生的学习,还要关心学生的品德、心理等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的模式、教育方法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教师甘为人梯,倾情奉献,为人师表的教师道德没有变。教师之所以高尚,在于他用人格孵化人格,用智慧点然智慧,用生命影响生命。如果教师将辅导学生金钱化,那么就意味着教师的职业道德在发生变化。课外辅导乃教师义务,答疑解难是我们的责任。家长的“邀请”,证明我们的责任还没有尽到;教师的有偿家教,实在有损师德师风。身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们决不能做违背良心,违背师德师风的事。
教师不该在校内外租借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不该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也不该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的生源。
二. 教师应为人师表甘做孺子牛
有必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对贫困生,任课教师要利用在校时间给予辅导。对有特殊发展要求的学生,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开展班级、校级兴趣活动小组,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合理需求。学校不得为有偿家教提供场所、设施等,更不得与校外办学机构联办任何形式的补习班。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有偿家教的督察,特别是对少数有群众举报的教师,要列为教育、督察的重点。
教师在校期间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对学生进行分类辅导,确保学生准确掌握知识,回家后就没必要再请家教了。作为教师就是要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走。有了这种思想,就不会做出有悖师德师风的事情了。
三. 学校应营造拒绝有偿家教的社会氛围
要重视对家庭教育的指导,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长培训班,召开家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引导学生家长克服拔苗助长,盲目跟风的不良思想,拒绝有偿家教,指导他们配合学校帮助子女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课堂,同时重视孩子思想品德和个性的培养,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 教师自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教师不准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是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可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进行监督。只要我们每个教师都从我做起,拒绝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有偿办班,那么这股社会的不正之风一定会被消灭在萌芽状态。 “教育是事业,其意义在于奉献;教育是科学,其价值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其生命在于创新。”尽管教育的课程在变、教育的模式在变,但开智启蒙、传承文明、塑造人格的教育本质没有变;尽管教育的方法在变、教师的观念在变,但甘为人梯、引领未来、为人师表的教师职责没有变。为了教育的理想,为了理想的教育,让我们“规范从教行为,拒绝有偿家教”,在提升学生的生命质量中,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