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节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6、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委员会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抓好安全教育与安全考核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技术考核。
第五条 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检查所分管的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内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5、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三节 中层领导安全职责
第六条 车间(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
4、不定期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一级、二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第七条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负责全厂的安全工作。
2、负责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3、负责全厂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督查工作。
4、参与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协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隐患通知的下达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全厂动火、动土作业票据的审批工作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指导工作。
6、协助部室领导做好对消防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调度员安全职责
1、全面协调、组织生产事宜。
2、协助部室主任组织、协调在生产中所出现的有关事宜。
3、负责对本班人员的考勤工作。
4、负责本班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工作。
5、协助部室主任完成其它的安全工作。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主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防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条 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参加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四节 部室、车间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4、搞好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负责企业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4、负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
5、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在公司领导的带领导下,对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8、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
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0、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1、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动火分析和进入塔、罐作业的气体测定,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分析测定数据和报告。
12、负责因工艺技术引起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它有关报总公司以上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3、督促各生产车间、部室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14、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1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协调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
16、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3、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作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
7、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8、在办理临时用工(合同工、民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第十四条 治保部安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会同车辆管理部门搞好交通安全管理。
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 消防队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和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
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负责扑救企业内的一切火灾。
3、组织企业义务消防队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4、认真进行基本功训练,经常组织实战演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5、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和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
8、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主要车间、工序、设备及易燃、易爆物料贮罐区、仓库等,应有周密的灭火方案,并为各级消防指挥员所熟知。
9、认真维护好消防车辆,保证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发现火灾,立即奔赴现场进行扑救。
第十六条 供应、仓库、销售公司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所辖范围内职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
4、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
5、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各类贮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6、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国家规定和企业要求。
第十七条 质计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并认真执行。
2、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统上报工作。
3、对本科室的安全设施、器材要认真维护、保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节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6、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委员会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抓好安全教育与安全考核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技术考核。
第五条 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检查所分管的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内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5、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三节 中层领导安全职责
第六条 车间(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
4、不定期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一级、二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第七条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负责全厂的安全工作。
2、负责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3、负责全厂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督查工作。
4、参与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协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隐患通知的下达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全厂动火、动土作业票据的审批工作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指导工作。
6、协助部室领导做好对消防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调度员安全职责
1、全面协调、组织生产事宜。
2、协助部室主任组织、协调在生产中所出现的有关事宜。
3、负责对本班人员的考勤工作。
4、负责本班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工作。
5、协助部室主任完成其它的安全工作。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主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防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条 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参加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四节 部室、车间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4、搞好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负责企业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4、负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
5、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在公司领导的带领导下,对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8、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
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0、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1、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动火分析和进入塔、罐作业的气体测定,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分析测定数据和报告。
12、负责因工艺技术引起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它有关报总公司以上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3、督促各生产车间、部室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14、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1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协调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
16、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3、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作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
7、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8、在办理临时用工(合同工、民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第十四条 治保部安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会同车辆管理部门搞好交通安全管理。
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 消防队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和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
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负责扑救企业内的一切火灾。
3、组织企业义务消防队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4、认真进行基本功训练,经常组织实战演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5、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和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
8、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主要车间、工序、设备及易燃、易爆物料贮罐区、仓库等,应有周密的灭火方案,并为各级消防指挥员所熟知。
9、认真维护好消防车辆,保证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发现火灾,立即奔赴现场进行扑救。
第十六条 供应、仓库、销售公司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所辖范围内职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
4、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
5、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各类贮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6、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国家规定和企业要求。
第十七条 质计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并认真执行。
2、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统上报工作。
3、对本科室的安全设施、器材要认真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