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管理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班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生存发展和“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基础,为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班组工作,搞好班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班组管理工作暂行条例》。
第二条 班组在工区、车间、部室、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和队站的领导下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和民主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班组长要带领和依靠员工,努力实现班组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
第三条 本《暂行条例》适用于我公司所属成建制班组。
第二章 班组的职责任务和权利义务
第四条 班组的主要任务是努力提高员工政治、技术、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全面完成二级单位和队、站下达的生产计划,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班组的基本职责:
1. 教育、引导员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劳动纪律,自觉做“四有”员工。
2. 加强班组管理,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凭证、台帐、报表和信息反馈等工作;积极推行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办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 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均衡完成生产经营作业计划、任务。
4. 建立健全班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班组经济核算与班务公开,把行政管理同专业管理、群众管理结合起来,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5. 组织员工开展劳动竞赛,调动班组员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员工业务技术水平。
6. 抓好安全质量教育,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努力做到安全生产、优质低耗、文明生产。
7. 关心员工健康和生活,搞好互助互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
第五条、班组的权利
1、对不符合工艺要求、影响产品质量的材料、工具、毛坯、半成品等有权建议不予接受或者折价接受。
2、对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3、对企业管理、技术改造、劳动组织改革、安全文明生产,有权提出建议和予以监督。
第六条、班组的义务
1、全面、均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达到优质高效。
2、认真执行二级单位和队组领导的指令,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3、维护公司名誉,爱护公司财物。
4、自觉执行、贯彻、落实公司的发展方针、目标,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经济、技术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班组长的责任与权利
第七条 班组长由二级单位、队、站领导研究任命或由班组员工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对不称职的班组长要及时进行调整,同时也要保持班组的相对稳定。
第八条 班组长条件:
1. 思想进步、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作风正派,具有全局观念,实事求是,办事公道。
2. 熟悉生产,懂业务,技术精,有文化,一专多能。
3. 会管理,能带领群众完成本班组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4. 善于搞好团结,关心同志。
5、有实干精神,吃苦耐劳,勇于进取。
第九条 班组长责任:
1. 对班组两个文明建设有全面责任。
2. 组织员工完成二级单位或队、站下达的生产、工作计划。
3. 支持班组民主管理,尊重员工民主权利。
第十条 班组长的权限:
1. 有权组织和管理本班组的生产活动。
2. 根据上级布置,可以从生产活动的实际出发选择组员,优化劳动组织。
3.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
4. 有权向上级提出对本班组员工的奖惩建议。
5. 有权按照班组民主管理会通过的工资考核、奖金分配方案,对本班组工资、奖金进行个人考核和分配。
6. 有权推荐本班组优秀员工培训、深造、提拔、晋级。
7. 有权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本班组的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班组长待遇:
1. 根据企业实际和经济效益情况,班组长可享受职务补贴,职务补贴应坚持三从优原则,可采取定值与浮动相结合的办法,发挥职务补贴的效应(已享受职务工资的工种除外)。“三从优”即:生产一线从优,完成任务好从优,管理水平高从优。
2. 根据企业安排,一年可享受一个星期以上的脱产业务学习、培训,脱产期间以及从事生产管理活动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
3. 经公司级以上机关评为先进(文明)班组,以及连任三届(含三届)以上的班组长,可优先安排参加疗休养或短期度假。
4. 企业选取管理人才或培训技术人才以及调资、晋级等,同等条件下班组长优先。
第四章 班组管理组织形式
第十二条 班组实行由班长、工会小组长和工管员为成员的管理结构组织形式,班组生产和行政工作由班组长主持。班组重大问题,在作出决定之前,应通过班组民主会的形式,广泛听取班组成员的意见。
第十三条 班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政治宣传、安全质量环保清洁、设备工装材料工具、劳动考勤经济核算、生活福利等工管员、工管员受班组长领导,同时接受有关业务科室和专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
第十四条 工管员职责:
1. 政治宣传员:组织员工开展政治学习和开展各种文化、技术、业务、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员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维护员工民主权力等,(一般由工会小组长兼任)。
2. 材料工具员:掌握材料、工具消耗指标,记好设备、工具材料台帐,严格执行材料、工具领出和返还手续,做好设备、仪器仪表和工具的“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工作等。
3. 安全质量检查员:负责实施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措施,抓好文明生产及质量检查监督工作,组织本组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监督安全生产,制止违章作业,协助分析处理事故等。
4. 经济核算员:负责本班组的考勤及统计,核算班组成员的工资奖金分配,协助班长做好提高出勤率和工时利用率工
作。
5. 生活福利员:了解职工生活状况,搞好班组互济互助,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第五章 班组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班组建设(班组建家)工作列入企业行政的日常工作日程,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组织各业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
第十六条 把指导班组工作列入各部室的责任制,业务部室按专业对口把本部门有关经济技术指标分解到班组,指导班组和工管员填好原始记录,搞好管理、完成承包指标。
第十七条 二级单位(队、站)建立定期的班组工作分析制度,搞好分类指导,选配好班组长、帮助解决生产、管理及生活中实际困难问题。
第十八条 公司班组建家指导小组对司属单位一线生产班组进行确认。公司下属单位因工作生产需要等原因对成建制班组进行撤消、更名或重新设立,需事先报公司建家指导委员会审批。
第十九条 班组“员工小家”考核升级根据《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小家考核标准》进行,总分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为二级单位合格员工小家,90分(含90分)以上为公司先进员工小家,并推荐参加市、省、全国评优。 第二十条 把班组建“员工小家”工作纳入公司精神文明建
设量化考核中,凡班组建家面达不到65%的二级单位(队、站)不能推荐公司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
第六章 班组民主管理
第二十一条 班组民主管理的内容。
1. 政治民主。选举班组长和工管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时事政治,评选先进和总结工作。
2. 经济民主。人人当家理财,搞好班组经济核算,公布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经济责任制,决定考核、奖励办法和分配方案。
3. 技术民主。组织和依靠群众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劳动竞赛。
4. 生活民主。包括班组互助互济活动,发挥团结友爱精神,帮助组员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 班组民主管理形式。
1. 班组民主管理会议制度。由班组长、工会小组长召集,定期召开、互通情况、研究和讨论班组的管理工作。
2. 班组民主生活会。班组民主生活会一般由班组长或工会小组长主持,围绕班组职工的思想、工作、管理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可根据班组的实际情况按月或按季召开。
3. 设置工人民主管理员。工管员由班组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工管员的设置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一般设政治宣传、安全质
量环保清洁、设备工装材料工具、劳动考勤经济核算、生活福利等工管员等。
第二十三条 班组民主管理会任务:
1. 贯彻落实公司职代会决议。
2. 审议、讨论班组经济承包、安全生产措施,员工生活福利等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审议通过班组建立的各种规章制度,奖金分配方案,员工奖惩建议等重要事项。
4. 定期研究、分析班组生产状况和员工的思想状况,向班长提出改进的方法。
5. 落实班组各项生产、安全、管理措施:健全各种制度,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6. 按上级布置评议企业各级领导干部。
第七章 工会小组长的产生及职责
第二十四条 工会小组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一般二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工会小组长可享受副班长政治和经济待遇。
第二十五条 工会小组长条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热心于群众工作,坚持原则,主持公道,能主动为职工说话办事。 第二十六条 工会小组长职责:
1. 组织员工开展各种立功竞赛,创文明班组,先进班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等活动。
2. 向员工进行主人翁教育,组织员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3. 关心员工生活,组织员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搞好女员工保护和计划生育工作。
4. 积极发展会员,加强工会小组自身建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班组小家建设作为党政工团共建职工之家重要基础工作,实行党委牵头,行政负责,工会具体实施,团委配合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通过实践逐步加以充实和完善。
2009-10-17
班组管理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班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生存发展和“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基础,为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班组工作,搞好班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班组管理工作暂行条例》。
第二条 班组在工区、车间、部室、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和队站的领导下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和民主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班组长要带领和依靠员工,努力实现班组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
第三条 本《暂行条例》适用于我公司所属成建制班组。
第二章 班组的职责任务和权利义务
第四条 班组的主要任务是努力提高员工政治、技术、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全面完成二级单位和队、站下达的生产计划,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班组的基本职责:
1. 教育、引导员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劳动纪律,自觉做“四有”员工。
2. 加强班组管理,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凭证、台帐、报表和信息反馈等工作;积极推行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办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 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均衡完成生产经营作业计划、任务。
4. 建立健全班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班组经济核算与班务公开,把行政管理同专业管理、群众管理结合起来,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5. 组织员工开展劳动竞赛,调动班组员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员工业务技术水平。
6. 抓好安全质量教育,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努力做到安全生产、优质低耗、文明生产。
7. 关心员工健康和生活,搞好互助互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
第五条、班组的权利
1、对不符合工艺要求、影响产品质量的材料、工具、毛坯、半成品等有权建议不予接受或者折价接受。
2、对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3、对企业管理、技术改造、劳动组织改革、安全文明生产,有权提出建议和予以监督。
第六条、班组的义务
1、全面、均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达到优质高效。
2、认真执行二级单位和队组领导的指令,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3、维护公司名誉,爱护公司财物。
4、自觉执行、贯彻、落实公司的发展方针、目标,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经济、技术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班组长的责任与权利
第七条 班组长由二级单位、队、站领导研究任命或由班组员工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对不称职的班组长要及时进行调整,同时也要保持班组的相对稳定。
第八条 班组长条件:
1. 思想进步、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作风正派,具有全局观念,实事求是,办事公道。
2. 熟悉生产,懂业务,技术精,有文化,一专多能。
3. 会管理,能带领群众完成本班组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4. 善于搞好团结,关心同志。
5、有实干精神,吃苦耐劳,勇于进取。
第九条 班组长责任:
1. 对班组两个文明建设有全面责任。
2. 组织员工完成二级单位或队、站下达的生产、工作计划。
3. 支持班组民主管理,尊重员工民主权利。
第十条 班组长的权限:
1. 有权组织和管理本班组的生产活动。
2. 根据上级布置,可以从生产活动的实际出发选择组员,优化劳动组织。
3.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
4. 有权向上级提出对本班组员工的奖惩建议。
5. 有权按照班组民主管理会通过的工资考核、奖金分配方案,对本班组工资、奖金进行个人考核和分配。
6. 有权推荐本班组优秀员工培训、深造、提拔、晋级。
7. 有权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本班组的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班组长待遇:
1. 根据企业实际和经济效益情况,班组长可享受职务补贴,职务补贴应坚持三从优原则,可采取定值与浮动相结合的办法,发挥职务补贴的效应(已享受职务工资的工种除外)。“三从优”即:生产一线从优,完成任务好从优,管理水平高从优。
2. 根据企业安排,一年可享受一个星期以上的脱产业务学习、培训,脱产期间以及从事生产管理活动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
3. 经公司级以上机关评为先进(文明)班组,以及连任三届(含三届)以上的班组长,可优先安排参加疗休养或短期度假。
4. 企业选取管理人才或培训技术人才以及调资、晋级等,同等条件下班组长优先。
第四章 班组管理组织形式
第十二条 班组实行由班长、工会小组长和工管员为成员的管理结构组织形式,班组生产和行政工作由班组长主持。班组重大问题,在作出决定之前,应通过班组民主会的形式,广泛听取班组成员的意见。
第十三条 班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政治宣传、安全质量环保清洁、设备工装材料工具、劳动考勤经济核算、生活福利等工管员、工管员受班组长领导,同时接受有关业务科室和专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
第十四条 工管员职责:
1. 政治宣传员:组织员工开展政治学习和开展各种文化、技术、业务、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员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维护员工民主权力等,(一般由工会小组长兼任)。
2. 材料工具员:掌握材料、工具消耗指标,记好设备、工具材料台帐,严格执行材料、工具领出和返还手续,做好设备、仪器仪表和工具的“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工作等。
3. 安全质量检查员:负责实施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措施,抓好文明生产及质量检查监督工作,组织本组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监督安全生产,制止违章作业,协助分析处理事故等。
4. 经济核算员:负责本班组的考勤及统计,核算班组成员的工资奖金分配,协助班长做好提高出勤率和工时利用率工
作。
5. 生活福利员:了解职工生活状况,搞好班组互济互助,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第五章 班组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班组建设(班组建家)工作列入企业行政的日常工作日程,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组织各业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
第十六条 把指导班组工作列入各部室的责任制,业务部室按专业对口把本部门有关经济技术指标分解到班组,指导班组和工管员填好原始记录,搞好管理、完成承包指标。
第十七条 二级单位(队、站)建立定期的班组工作分析制度,搞好分类指导,选配好班组长、帮助解决生产、管理及生活中实际困难问题。
第十八条 公司班组建家指导小组对司属单位一线生产班组进行确认。公司下属单位因工作生产需要等原因对成建制班组进行撤消、更名或重新设立,需事先报公司建家指导委员会审批。
第十九条 班组“员工小家”考核升级根据《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小家考核标准》进行,总分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为二级单位合格员工小家,90分(含90分)以上为公司先进员工小家,并推荐参加市、省、全国评优。 第二十条 把班组建“员工小家”工作纳入公司精神文明建
设量化考核中,凡班组建家面达不到65%的二级单位(队、站)不能推荐公司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
第六章 班组民主管理
第二十一条 班组民主管理的内容。
1. 政治民主。选举班组长和工管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时事政治,评选先进和总结工作。
2. 经济民主。人人当家理财,搞好班组经济核算,公布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经济责任制,决定考核、奖励办法和分配方案。
3. 技术民主。组织和依靠群众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劳动竞赛。
4. 生活民主。包括班组互助互济活动,发挥团结友爱精神,帮助组员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 班组民主管理形式。
1. 班组民主管理会议制度。由班组长、工会小组长召集,定期召开、互通情况、研究和讨论班组的管理工作。
2. 班组民主生活会。班组民主生活会一般由班组长或工会小组长主持,围绕班组职工的思想、工作、管理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可根据班组的实际情况按月或按季召开。
3. 设置工人民主管理员。工管员由班组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工管员的设置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一般设政治宣传、安全质
量环保清洁、设备工装材料工具、劳动考勤经济核算、生活福利等工管员等。
第二十三条 班组民主管理会任务:
1. 贯彻落实公司职代会决议。
2. 审议、讨论班组经济承包、安全生产措施,员工生活福利等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审议通过班组建立的各种规章制度,奖金分配方案,员工奖惩建议等重要事项。
4. 定期研究、分析班组生产状况和员工的思想状况,向班长提出改进的方法。
5. 落实班组各项生产、安全、管理措施:健全各种制度,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6. 按上级布置评议企业各级领导干部。
第七章 工会小组长的产生及职责
第二十四条 工会小组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一般二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工会小组长可享受副班长政治和经济待遇。
第二十五条 工会小组长条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热心于群众工作,坚持原则,主持公道,能主动为职工说话办事。 第二十六条 工会小组长职责:
1. 组织员工开展各种立功竞赛,创文明班组,先进班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等活动。
2. 向员工进行主人翁教育,组织员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3. 关心员工生活,组织员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搞好女员工保护和计划生育工作。
4. 积极发展会员,加强工会小组自身建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班组小家建设作为党政工团共建职工之家重要基础工作,实行党委牵头,行政负责,工会具体实施,团委配合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通过实践逐步加以充实和完善。
200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