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社会扶贫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为确保《XX县社会扶贫实施方案》(XX办发【2015】13号)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我县社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社会扶贫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社会扶贫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社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引导社会扶贫单位协调各种资源参与社会扶贫工作,切实担负起社会扶贫的重要职责,确保社会扶贫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推动全县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县XX、经开区管委会、县民政局、县非公经济党工委、县民管局、县红十字会、县人民银行、县地税局等单位。
三、考评内容
实行百分制考评。根据被考评单位开展社会扶贫工作情况,对照考评量化指标分值进行逐项打分。基本分为100分,加分项目另计算。总分值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60—79分(含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考评标准和分值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5分)
1、成立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社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3分);2、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干部负责本单位社会扶贫工作(2分)。
(二)工作机制(7分)
1、对社会扶贫工作重视程度高,每季度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下发文件部署社会扶贫工作(2分);2、制定出台本单位工作计划安排、实施方案、考评方案(3分);3、将社会扶贫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指标(2分)。
(三)报送信息(8分)
1、按照XX县精准办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单位月报制度的通知(XX精扶字[2015]6号)精神,各单位在每月28日前将“社会扶贫进展情况”以及“社会扶贫帮扶单位帮扶项目情况进展表”报至县社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XX)(4分);2、各单位应定期向社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XX)报送实施方案、考评方案、季度工作总结、半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总结(4分)。
(四)社会扶贫信息网络建设(30分)
1、建立社会扶贫信息网,构建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公开(5分);2、帮扶干部熟练操作XX市精准扶贫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为干部帮扶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鼓励支持干部帮扶贫困户(5分);3、实时在XX市精准扶贫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爱心对接模块、就业创业模块、民声通道模块等发布相关信息,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扶贫
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帮扶,促进社会扶贫自愿的精准化配置(20分)。
(五)社会扶贫爱心基金(圆梦助学金)(30分) 1、成立“教育扶贫协会”(圆梦助学基金),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助学(10分)。2、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积极发动各级社会人士开展爱心救助活动,设立“扶贫爱心基金”,成立“教育扶贫协会”(圆梦助学基金)(10分);3、鼓励引导和争取企业、社会团体捐资助学或结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严格按照《XX县圆梦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操作程序审批发放,档案材料齐全。资助资金专款专用(10分)。
(六)扶贫济困活动(20分)
1、积极参与每年3月份的XX县“扶贫济困月”活动,各单位共同筹划组织开展助学、支教、助医、助残、助老、助孤等主题活动,帮助贫困户家庭切实解决一批实际困难问题(10分);2、积极参与10月17日的“扶贫日”各项主题活动。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通过积极鼓励县属社会团体,如非公企业、外引内联投资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乡镇教育扶贫协会等,参与全县开展的各项主题活动,从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10分);
五、考评办法
(一)平时考评。对各单位平时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年终考评。年终由XX县社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考评细则统一组织考核。
六、奖惩措施
对在社会扶贫工作中有实招、成效明显,考核总得分前三名的单位及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上报县精准扶贫办优先推荐为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且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单位,报县精准扶贫办建议给予通报批评。
附:XX县社会扶贫考评细则
附件
XX县社会扶贫考评细则
XX县社会扶贫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为确保《XX县社会扶贫实施方案》(XX办发【2015】13号)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我县社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社会扶贫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社会扶贫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社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引导社会扶贫单位协调各种资源参与社会扶贫工作,切实担负起社会扶贫的重要职责,确保社会扶贫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推动全县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县XX、经开区管委会、县民政局、县非公经济党工委、县民管局、县红十字会、县人民银行、县地税局等单位。
三、考评内容
实行百分制考评。根据被考评单位开展社会扶贫工作情况,对照考评量化指标分值进行逐项打分。基本分为100分,加分项目另计算。总分值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60—79分(含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考评标准和分值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5分)
1、成立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社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3分);2、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干部负责本单位社会扶贫工作(2分)。
(二)工作机制(7分)
1、对社会扶贫工作重视程度高,每季度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下发文件部署社会扶贫工作(2分);2、制定出台本单位工作计划安排、实施方案、考评方案(3分);3、将社会扶贫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指标(2分)。
(三)报送信息(8分)
1、按照XX县精准办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单位月报制度的通知(XX精扶字[2015]6号)精神,各单位在每月28日前将“社会扶贫进展情况”以及“社会扶贫帮扶单位帮扶项目情况进展表”报至县社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XX)(4分);2、各单位应定期向社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XX)报送实施方案、考评方案、季度工作总结、半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总结(4分)。
(四)社会扶贫信息网络建设(30分)
1、建立社会扶贫信息网,构建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公开(5分);2、帮扶干部熟练操作XX市精准扶贫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为干部帮扶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鼓励支持干部帮扶贫困户(5分);3、实时在XX市精准扶贫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爱心对接模块、就业创业模块、民声通道模块等发布相关信息,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扶贫
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帮扶,促进社会扶贫自愿的精准化配置(20分)。
(五)社会扶贫爱心基金(圆梦助学金)(30分) 1、成立“教育扶贫协会”(圆梦助学基金),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助学(10分)。2、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积极发动各级社会人士开展爱心救助活动,设立“扶贫爱心基金”,成立“教育扶贫协会”(圆梦助学基金)(10分);3、鼓励引导和争取企业、社会团体捐资助学或结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严格按照《XX县圆梦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操作程序审批发放,档案材料齐全。资助资金专款专用(10分)。
(六)扶贫济困活动(20分)
1、积极参与每年3月份的XX县“扶贫济困月”活动,各单位共同筹划组织开展助学、支教、助医、助残、助老、助孤等主题活动,帮助贫困户家庭切实解决一批实际困难问题(10分);2、积极参与10月17日的“扶贫日”各项主题活动。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通过积极鼓励县属社会团体,如非公企业、外引内联投资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乡镇教育扶贫协会等,参与全县开展的各项主题活动,从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10分);
五、考评办法
(一)平时考评。对各单位平时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年终考评。年终由XX县社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考评细则统一组织考核。
六、奖惩措施
对在社会扶贫工作中有实招、成效明显,考核总得分前三名的单位及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上报县精准扶贫办优先推荐为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且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单位,报县精准扶贫办建议给予通报批评。
附:XX县社会扶贫考评细则
附件
XX县社会扶贫考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