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比赛活动方案
为了展示我校素质教育的优秀成果,为学生创建艺术实践舞台,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鉴赏力和审美能力,促进学校合唱水平的提高,激发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家乡、热爱艺术的情感,花山中心完小将举办中心小学合唱比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合唱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展现校园文化风采,培养团结合作精神,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达到“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校校有活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
二、活动主题
喜迎百年校庆,唱响和谐,共创美好未来。
三、活动内容
1、以在校学生为对象,开展全员参与的校园歌唱活动,讴歌祖国和中国共产党,赞美家乡,展现学生健康活泼和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快乐的校园生活。 提倡“班班有歌声”的校内合唱比赛。
四中心完小合唱比赛 (一)赛场要求
1、为保证比赛的有序进行,各参赛队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比赛前由领队整队入场(提前半小时),按指定位置就坐。
2、各参赛队可以制作相关的宣传标语、标志等,营造比赛现场的
良好氛围(只能在台下使用)。
3、尊重评委评判,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应有组织的向组委会汇报,不得无理取闹,影响评委评判,否则将扣掉本队最后得分2分。
(二)比赛要求
(1)歌曲表现形式积极向上,适合小学生风格。
(2)节奏整齐、音准正确、表现力丰富,具有一定的合唱艺术效果。
(3)合唱队员表演准确,与伴奏音乐配合得当,表现形式富有创意。
(4)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行动整齐,服装整齐,符合歌曲表现的内容。 (三)颁奖 1、奖项设置
分低年级参赛组和高年级参赛组,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2、比赛结束时为获奖班级颁发证书。
(四)参赛团队要求
1、人数:合唱队人数为20—40人
2、比赛曲目:演唱一首曲目,合唱曲目的内容要健康向上,贴近主题,贴近学生生活,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3、伴奏:用伴奏带伴奏或学生自行伴奏 附:1、合唱比赛计分人员、评委
2、合唱比赛评分规则
2012.12
附1:
计分人员:陈元富
监 督 员:曹恩进
评 委:杨 华
罗燕波
方应敏
彭 英
唐 芳 祁世涛 罗 绘
附2:
比赛评分规则
1、精神饱满、富有朝气,体现师生风采,精神风貌好,上下场迅速。
2、服装整齐、统一。
3、节奏整齐准确、音准好、节奏感强,吐字清楚、声音和谐、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 4、人数达到规定范围。
5、歌曲艺术处理得当,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表现形式有创新。 6、与伴奏配合默契。
7、比赛采用10分制,取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并列名次,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8、评分标准:精神饱满、服装整齐(2分) 台风端正、上下场秩序良好(2分) 节奏准确、音准好(2分) 演唱与伴奏之间配合默契(2分) 演出时间不超时、技巧性处理好(2分)
花山乡中心完小合唱比赛评分登记表
合唱比赛活动方案
为了展示我校素质教育的优秀成果,为学生创建艺术实践舞台,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鉴赏力和审美能力,促进学校合唱水平的提高,激发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家乡、热爱艺术的情感,花山中心完小将举办中心小学合唱比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合唱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展现校园文化风采,培养团结合作精神,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达到“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校校有活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
二、活动主题
喜迎百年校庆,唱响和谐,共创美好未来。
三、活动内容
1、以在校学生为对象,开展全员参与的校园歌唱活动,讴歌祖国和中国共产党,赞美家乡,展现学生健康活泼和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快乐的校园生活。 提倡“班班有歌声”的校内合唱比赛。
四中心完小合唱比赛 (一)赛场要求
1、为保证比赛的有序进行,各参赛队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比赛前由领队整队入场(提前半小时),按指定位置就坐。
2、各参赛队可以制作相关的宣传标语、标志等,营造比赛现场的
良好氛围(只能在台下使用)。
3、尊重评委评判,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应有组织的向组委会汇报,不得无理取闹,影响评委评判,否则将扣掉本队最后得分2分。
(二)比赛要求
(1)歌曲表现形式积极向上,适合小学生风格。
(2)节奏整齐、音准正确、表现力丰富,具有一定的合唱艺术效果。
(3)合唱队员表演准确,与伴奏音乐配合得当,表现形式富有创意。
(4)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行动整齐,服装整齐,符合歌曲表现的内容。 (三)颁奖 1、奖项设置
分低年级参赛组和高年级参赛组,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2、比赛结束时为获奖班级颁发证书。
(四)参赛团队要求
1、人数:合唱队人数为20—40人
2、比赛曲目:演唱一首曲目,合唱曲目的内容要健康向上,贴近主题,贴近学生生活,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3、伴奏:用伴奏带伴奏或学生自行伴奏 附:1、合唱比赛计分人员、评委
2、合唱比赛评分规则
2012.12
附1:
计分人员:陈元富
监 督 员:曹恩进
评 委:杨 华
罗燕波
方应敏
彭 英
唐 芳 祁世涛 罗 绘
附2:
比赛评分规则
1、精神饱满、富有朝气,体现师生风采,精神风貌好,上下场迅速。
2、服装整齐、统一。
3、节奏整齐准确、音准好、节奏感强,吐字清楚、声音和谐、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 4、人数达到规定范围。
5、歌曲艺术处理得当,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表现形式有创新。 6、与伴奏配合默契。
7、比赛采用10分制,取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并列名次,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8、评分标准:精神饱满、服装整齐(2分) 台风端正、上下场秩序良好(2分) 节奏准确、音准好(2分) 演唱与伴奏之间配合默契(2分) 演出时间不超时、技巧性处理好(2分)
花山乡中心完小合唱比赛评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