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汛、防台风
应急预案
广州市番禺区高新沙围整治工程(高沙堤段二期)
2012年2月
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迎水面护坡、防浪墙没全部完成。
二、应急策划
(一) 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图:
图1 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图
(二)、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及气候条件情况,施工中可能会遇到9级或以上台风,给工程施工带来危害。根据以上分析,并充分考虑到施工技术难度和不利条件等,经多方讨论和分析,将台风确定为本项目的突发事件、重大风险或紧急情况。
2、突发事件及重大风险预防措施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1)项目部加大了在索取气象信息方面的投入,提高全员防洪防台意识,项目部定制了气象预报短信服务。
2)施工前期和施工过程中详细了解当地的气候情况,并密切注意气候
变化及卫星云图的活动迹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预防。3)台风处理方案 在预知台风即将发生后,待来临之前停止施工,将人员及有关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使财产损失尽可能减到最小。
(三)、应急资源分析
1)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项目部有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成员、业主、监理、地方政府、医院卫生机构等。
2)应急设备、物资准备:医疗设备、救护车辆充足,药品齐全,各施工小分队配有对讲机、及物资转移的相关设备。
3)上级救援机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地方可用的主要应急资源是救护车。
三、应急准备
1、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台风安全事故,项目部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
安全主任:
为使现场有序,行动有效,分别设了五个小组。
通讯联络组 组长:
技术支持组 组长:
抢险抢修组 组长:
医疗抢救组 组长:
后勤保障组 组长:
项目部防汛办24小时值班电话: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抢险抢修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医疗救治组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篇二: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
防台风防汛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最大程度地降低台风造成的危害及后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晟国际大厦工程项目防台风防汛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2. 危险性分析
2.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晟国际大厦
项目地址: 本工程位于厦门市湖滨南路北侧,闽南大厦东侧,后埭溪路西侧
项目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60044.655m2,其中地下3层建筑面积24047.209m2,地上24层建筑面积35997.446㎡,建筑总高度97.750m,工程等级为一级。
一层为大堂和商场;二层为办公和商场;三层为多功能厅、会议室、厨房及员工餐厅;四层至二十三层为办公;二十四层为员工活动中心;地下一至三层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下三层战时作为甲类核6级二等人员隐蔽所。上部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室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平板式筏基础。
2.2主要分项工程及风险分析
深基坑:
高边坡:
模板工程:
外脚手架工程:
建筑起重机械:
临时用电:
临时设施:
3.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施工现场管理网络图
3.1项目部应急指挥部
项目部成立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陈志宾及项目协调员陈炳富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沈冬松,安全员陈剑敏、巫洪铖,施工员谢晋、苏卫良、李天才,材料员邱名山、蒋勋,班组长陈光红,肖光辉等任组员。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项目防台风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项目工程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负责向企业、政府有关救援部门请求救援,报告救援情况,负责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3.2各施工班组
根据海晟国际大厦项目的实际情况,落实项目制定的防台风措施,服从项目的部署和指
挥。
4台风的分级
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台风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
4.1防备警惕阶段
48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4.2 ⅳ级(一般)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3 ⅲ级(较重)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4ⅱ级(严重)预警
12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5 ⅰ级(特别严重)预警
12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分级响应程序
5.1防备警惕阶段
注意搜集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最新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在台风影响期间施工。
5.2 ⅳ级响应措施
项目部根据附件1的《隐患排查要点》检查各分部分项的安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
5.3 ⅲ级响应措施
项目部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附件2的《防台风措施要点》对基坑、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
5.4 ⅱ级响应措施(转载于:x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工地适时停工。准备好应急物质和应急食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外脚手架的安全网根据主体结构情况给于拆除;塔吊根据周围环境给予降节或使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的状态,吊钩收到最高位置。
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临近海边、基坑、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的临建宿舍,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全部撤到安全位置。
5.5 ⅰ级响应措施
项目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所有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项目部做好随时做好突发事故应急行动的准备;
6、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即台风对施工现场威胁已停止,或台风已转方向不在项目所在区域范围登陆,按原批准应急启动的权限,项目经理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项目部对已经破坏的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进行修复。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等人员对施工现场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7. 保障措施
7.1应急队伍保障
各项目部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建包括外脚手架、建筑起重设备、木工、泥水等应急救援班组,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救援的技能培训。
7.2应急物资设备保障
项目部根据项目的规模配备适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急照明、应急车辆、应急设备设施及应急药品。项目指定专人定期对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7.3应急经费保障
项目设专项经费,用于防洪防台风所需的应急物资储备、灾后处理、灾后恢复工作经费和应急人员的补助等。
7.4 避灾场所保障
项目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准备好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台风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工人避险安置。
8. 培训与演练
8.1 培训
项目部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应急知识的培训。新员工入司时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应急知识(主要包括应急程序、注意事项、逃生路线、集合地点等)的培训;项目部的应急救援人员要进行专门应急救援培训(包括紧急情况判断、应急救援技术、现场处置措施等)。
8.2演练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演练,使应急人员更清晰地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迅速地开展 。并对演练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解决演练中暴露的问题。篇三: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洪涝和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是对我市威胁最大的自然灾害。为确保我市防洪、防台风安全,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订。
1.3 汛期确定
根据厦门市暴雨洪水及台风的特点,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期,其中7、8、9月为主汛期。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
1.4.2 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台风、暴雨、洪水和台风引起的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市防洪防台风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属常设机构,挂靠在市水利局。
市指挥部设立综合材料组、新闻宣传组、督查协调组、专家技术组、抢险组、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等七个非常设应急办事机构。当启动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后,办事机构相应开始运转。
组织机构如下:
第一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防汛抗旱的副市长担任。
第二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管理的副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73111部队副参谋长、厦门警备区参谋长、武警厦门支队支队长、市建设管理局局长、市海洋渔业局局长、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厦门海事局局长、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秘书长:由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与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厦门港口管理局、鼓浪屿管委会、民航厦门安监局、市气象局、厦门通信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厦门海警三支队、厦门电业局、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预报台(简称海洋预报台,下同)、厦门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简称水文分局,下同)、厦门广电集团。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相关重要开发片区指挥部为成员单位。
各区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指挥长,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负责小型及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各成员单位、各水工程管理单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部门、单位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汛抗灾指挥体系。每年汛前,各级政府要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2.2 组织机构职责(详见附件)
2.2.1 市指挥部职责
2.2.2 市防汛办职责
2.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2.4 市指挥部应急办事机构职责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市气象台、水文分局、海洋预报台、洪水预警报中心应加强台风暴雨、河流洪水、风暴潮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将信息及时报送市指挥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
3.1.2 市国土房产局应加强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将信息及时报送市指挥部,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3.1.3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堤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立即将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所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相关镇(街)和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并报告市指挥部。
3.2 预防行动
3.2.1 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洪涝隐患,修复水毁工程,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所辖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包库、包堤、
包闸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及抢险预案。落实各级气象灾害联络员、信息员,检查电台、卫星电话等应急通讯设施。
3.2.2 汛前,各区指导各镇(街)、村(居)做好救灾避险点设施的检查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和生活物资,联系好协议应急供货厂商。
3.2.3 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汛情、工情、灾情。
3.3 预案准备
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制定本部门、本区的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类水库应编制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小(ⅰ)型以上水库(包括筼筜湖)应制定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宣传,开展预案演练。
4 信息发布
4.1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传播渠道,及时、准确、全面通报汛情、灾情和防灾抗灾动态。各新闻媒体和设施业主单位等要全力给予支持和配合。
4.2 可能出现航线停航、跨海大桥交通管制、brt停运、停课、景区关闭、地面公共交通减班或停运等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前作出判断预测报市指挥部,由市指挥部提前提醒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
4.3 应急响应期间,电视台、广播电台至少安排一个频道宣传报道灾害信息和防灾抗灾动态;台风灾害ⅰ级响应期间,实施整点连线直播。
5 台风灾害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ⅲ、ⅱ、ⅰ三级。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预测预报,适时调整响应行动,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并发出相应通知。
5.1 ⅲ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计台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
5.1.1 市防汛办及时将台风消息转发给各区、各成员单位,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总指挥。
5.1.2 市指挥部召开防汛、气象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对我市造成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出“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5.1.3 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坐镇指挥。水利、气象、防汛、海洋预报台、交通、建设、市政园林、海洋渔业、国土、海事、港口、旅游、鼓浪屿管委会等部门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做好随时动员和组织防御工作的准备。
5.1.4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沿海台风警报,市指挥部召开市政府办公厅、防汛、气象、水利、海事、港口、海洋渔业、旅游、鼓浪屿管委会、海洋预报台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根据会商情况和相关部门提出的工作建议,重点研究部署海上、临海防御工作,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总指挥。
5.1.5 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市指挥部适时下达以下指令:
5.1.5.1 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通知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渔船(高崎避风坞除外)和渔排上人员撤离上岸。
5.1.5.2 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通知危险品船舶、无动力船舶进入锚地避风。 各区和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进港避风船只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5.1.6 各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防台风准备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
洪涝隐患点、危房、地质灾害点、集中安置场所、高空建筑设施、临时工棚、电力设施、校舍等,每日20时前将当日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市指挥部。
5.1.7 必要时,市指挥部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市分管领导对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5.2 ⅱ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5.2.1 市指挥部发出“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必要时,市政府办公厅、宣传、水利、气象、海洋渔业、公安局交警支队、驻厦部队等部门派人进驻市指挥部。
5.2.2 市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市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5.2.3 市指挥部召开市政府办公厅、防汛、水利、气象、交通、建设、市政园林、海洋渔业、海事、教育、公安、国土、旅游、港口、鼓浪屿管委会、海洋预报台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根据会商情况和相关部门提出的工作建议,重点研究部署临海、陆地防御工作,并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5.2.4 市指挥部召开防台风紧急会议,市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市委、市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5.2.5 各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检查抢险物资、器材的完好性,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落实本行业、本系统防台风工作。各区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单位(包括机关、事业、企业、开发片区指挥部、各类学校)做好防台风工作。
5.2.6 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市指挥部适时下达以下指令:
5.2.6.1 当风力(平均风力,下同)达到7级时,厦金航线、大嶝至小嶝航线、厦漳客运、海上旅游观光、厦鼓轮渡等航线停航。
防洪、防汛、防台风
应急预案
广州市番禺区高新沙围整治工程(高沙堤段二期)
2012年2月
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迎水面护坡、防浪墙没全部完成。
二、应急策划
(一) 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图:
图1 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图
(二)、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及气候条件情况,施工中可能会遇到9级或以上台风,给工程施工带来危害。根据以上分析,并充分考虑到施工技术难度和不利条件等,经多方讨论和分析,将台风确定为本项目的突发事件、重大风险或紧急情况。
2、突发事件及重大风险预防措施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1)项目部加大了在索取气象信息方面的投入,提高全员防洪防台意识,项目部定制了气象预报短信服务。
2)施工前期和施工过程中详细了解当地的气候情况,并密切注意气候
变化及卫星云图的活动迹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预防。3)台风处理方案 在预知台风即将发生后,待来临之前停止施工,将人员及有关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使财产损失尽可能减到最小。
(三)、应急资源分析
1)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项目部有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成员、业主、监理、地方政府、医院卫生机构等。
2)应急设备、物资准备:医疗设备、救护车辆充足,药品齐全,各施工小分队配有对讲机、及物资转移的相关设备。
3)上级救援机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地方可用的主要应急资源是救护车。
三、应急准备
1、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台风安全事故,项目部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
安全主任:
为使现场有序,行动有效,分别设了五个小组。
通讯联络组 组长:
技术支持组 组长:
抢险抢修组 组长:
医疗抢救组 组长:
后勤保障组 组长:
项目部防汛办24小时值班电话: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抢险抢修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医疗救治组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篇二: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
防台风防汛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最大程度地降低台风造成的危害及后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晟国际大厦工程项目防台风防汛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2. 危险性分析
2.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晟国际大厦
项目地址: 本工程位于厦门市湖滨南路北侧,闽南大厦东侧,后埭溪路西侧
项目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60044.655m2,其中地下3层建筑面积24047.209m2,地上24层建筑面积35997.446㎡,建筑总高度97.750m,工程等级为一级。
一层为大堂和商场;二层为办公和商场;三层为多功能厅、会议室、厨房及员工餐厅;四层至二十三层为办公;二十四层为员工活动中心;地下一至三层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下三层战时作为甲类核6级二等人员隐蔽所。上部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室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平板式筏基础。
2.2主要分项工程及风险分析
深基坑:
高边坡:
模板工程:
外脚手架工程:
建筑起重机械:
临时用电:
临时设施:
3.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施工现场管理网络图
3.1项目部应急指挥部
项目部成立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陈志宾及项目协调员陈炳富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沈冬松,安全员陈剑敏、巫洪铖,施工员谢晋、苏卫良、李天才,材料员邱名山、蒋勋,班组长陈光红,肖光辉等任组员。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项目防台风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项目工程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负责向企业、政府有关救援部门请求救援,报告救援情况,负责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3.2各施工班组
根据海晟国际大厦项目的实际情况,落实项目制定的防台风措施,服从项目的部署和指
挥。
4台风的分级
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台风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
4.1防备警惕阶段
48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4.2 ⅳ级(一般)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3 ⅲ级(较重)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4ⅱ级(严重)预警
12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5 ⅰ级(特别严重)预警
12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分级响应程序
5.1防备警惕阶段
注意搜集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最新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在台风影响期间施工。
5.2 ⅳ级响应措施
项目部根据附件1的《隐患排查要点》检查各分部分项的安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
5.3 ⅲ级响应措施
项目部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附件2的《防台风措施要点》对基坑、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
5.4 ⅱ级响应措施(转载于:x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工地适时停工。准备好应急物质和应急食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外脚手架的安全网根据主体结构情况给于拆除;塔吊根据周围环境给予降节或使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的状态,吊钩收到最高位置。
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临近海边、基坑、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的临建宿舍,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全部撤到安全位置。
5.5 ⅰ级响应措施
项目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所有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项目部做好随时做好突发事故应急行动的准备;
6、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即台风对施工现场威胁已停止,或台风已转方向不在项目所在区域范围登陆,按原批准应急启动的权限,项目经理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项目部对已经破坏的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进行修复。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等人员对施工现场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7. 保障措施
7.1应急队伍保障
各项目部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建包括外脚手架、建筑起重设备、木工、泥水等应急救援班组,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救援的技能培训。
7.2应急物资设备保障
项目部根据项目的规模配备适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急照明、应急车辆、应急设备设施及应急药品。项目指定专人定期对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7.3应急经费保障
项目设专项经费,用于防洪防台风所需的应急物资储备、灾后处理、灾后恢复工作经费和应急人员的补助等。
7.4 避灾场所保障
项目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准备好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台风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工人避险安置。
8. 培训与演练
8.1 培训
项目部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应急知识的培训。新员工入司时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应急知识(主要包括应急程序、注意事项、逃生路线、集合地点等)的培训;项目部的应急救援人员要进行专门应急救援培训(包括紧急情况判断、应急救援技术、现场处置措施等)。
8.2演练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演练,使应急人员更清晰地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迅速地开展 。并对演练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解决演练中暴露的问题。篇三: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洪涝和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是对我市威胁最大的自然灾害。为确保我市防洪、防台风安全,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订。
1.3 汛期确定
根据厦门市暴雨洪水及台风的特点,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期,其中7、8、9月为主汛期。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
1.4.2 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台风、暴雨、洪水和台风引起的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市防洪防台风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属常设机构,挂靠在市水利局。
市指挥部设立综合材料组、新闻宣传组、督查协调组、专家技术组、抢险组、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等七个非常设应急办事机构。当启动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后,办事机构相应开始运转。
组织机构如下:
第一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防汛抗旱的副市长担任。
第二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管理的副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73111部队副参谋长、厦门警备区参谋长、武警厦门支队支队长、市建设管理局局长、市海洋渔业局局长、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厦门海事局局长、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秘书长:由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与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厦门港口管理局、鼓浪屿管委会、民航厦门安监局、市气象局、厦门通信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厦门海警三支队、厦门电业局、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预报台(简称海洋预报台,下同)、厦门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简称水文分局,下同)、厦门广电集团。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相关重要开发片区指挥部为成员单位。
各区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指挥长,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负责小型及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各成员单位、各水工程管理单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部门、单位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汛抗灾指挥体系。每年汛前,各级政府要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2.2 组织机构职责(详见附件)
2.2.1 市指挥部职责
2.2.2 市防汛办职责
2.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2.4 市指挥部应急办事机构职责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市气象台、水文分局、海洋预报台、洪水预警报中心应加强台风暴雨、河流洪水、风暴潮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将信息及时报送市指挥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
3.1.2 市国土房产局应加强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将信息及时报送市指挥部,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3.1.3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堤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立即将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所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相关镇(街)和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并报告市指挥部。
3.2 预防行动
3.2.1 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洪涝隐患,修复水毁工程,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所辖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包库、包堤、
包闸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及抢险预案。落实各级气象灾害联络员、信息员,检查电台、卫星电话等应急通讯设施。
3.2.2 汛前,各区指导各镇(街)、村(居)做好救灾避险点设施的检查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和生活物资,联系好协议应急供货厂商。
3.2.3 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汛情、工情、灾情。
3.3 预案准备
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制定本部门、本区的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类水库应编制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小(ⅰ)型以上水库(包括筼筜湖)应制定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宣传,开展预案演练。
4 信息发布
4.1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传播渠道,及时、准确、全面通报汛情、灾情和防灾抗灾动态。各新闻媒体和设施业主单位等要全力给予支持和配合。
4.2 可能出现航线停航、跨海大桥交通管制、brt停运、停课、景区关闭、地面公共交通减班或停运等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前作出判断预测报市指挥部,由市指挥部提前提醒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
4.3 应急响应期间,电视台、广播电台至少安排一个频道宣传报道灾害信息和防灾抗灾动态;台风灾害ⅰ级响应期间,实施整点连线直播。
5 台风灾害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ⅲ、ⅱ、ⅰ三级。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预测预报,适时调整响应行动,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并发出相应通知。
5.1 ⅲ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计台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
5.1.1 市防汛办及时将台风消息转发给各区、各成员单位,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总指挥。
5.1.2 市指挥部召开防汛、气象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对我市造成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出“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5.1.3 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坐镇指挥。水利、气象、防汛、海洋预报台、交通、建设、市政园林、海洋渔业、国土、海事、港口、旅游、鼓浪屿管委会等部门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做好随时动员和组织防御工作的准备。
5.1.4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沿海台风警报,市指挥部召开市政府办公厅、防汛、气象、水利、海事、港口、海洋渔业、旅游、鼓浪屿管委会、海洋预报台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根据会商情况和相关部门提出的工作建议,重点研究部署海上、临海防御工作,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总指挥。
5.1.5 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市指挥部适时下达以下指令:
5.1.5.1 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通知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渔船(高崎避风坞除外)和渔排上人员撤离上岸。
5.1.5.2 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通知危险品船舶、无动力船舶进入锚地避风。 各区和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进港避风船只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5.1.6 各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防台风准备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
洪涝隐患点、危房、地质灾害点、集中安置场所、高空建筑设施、临时工棚、电力设施、校舍等,每日20时前将当日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市指挥部。
5.1.7 必要时,市指挥部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市分管领导对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5.2 ⅱ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5.2.1 市指挥部发出“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必要时,市政府办公厅、宣传、水利、气象、海洋渔业、公安局交警支队、驻厦部队等部门派人进驻市指挥部。
5.2.2 市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市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5.2.3 市指挥部召开市政府办公厅、防汛、水利、气象、交通、建设、市政园林、海洋渔业、海事、教育、公安、国土、旅游、港口、鼓浪屿管委会、海洋预报台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根据会商情况和相关部门提出的工作建议,重点研究部署临海、陆地防御工作,并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5.2.4 市指挥部召开防台风紧急会议,市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市委、市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5.2.5 各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检查抢险物资、器材的完好性,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落实本行业、本系统防台风工作。各区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单位(包括机关、事业、企业、开发片区指挥部、各类学校)做好防台风工作。
5.2.6 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市指挥部适时下达以下指令:
5.2.6.1 当风力(平均风力,下同)达到7级时,厦金航线、大嶝至小嶝航线、厦漳客运、海上旅游观光、厦鼓轮渡等航线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