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试卷》期末考试试卷
一、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共80分)
1. 请结合下述案例回答问题(20分):
原告步升公司发现被告百度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网址为:www.baidu.com)向公众提供涉及胡彦斌、黑棒组合、许巍和花儿乐队演唱的共计46首歌曲的MP3下载服务,如《红颜》、《漫步》、《我是你的罗密欧》和《加减乘除》等。经原告审查确认,以上曲目的录音制作者权均归原告所有。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用户并没有向“百度”搜索系统发出查询指令,而是通过点击相关网页上的“MP3”、“歌手列表”、“歌手姓名”等链接标识访问到载有涉案的“歌曲列表”的网页;用户在访问涉案“歌曲列表”网页时,可以下载相关歌曲的MP3文件,在下载过程中,网页上自动弹出下载框,注明相关的MP3文件来自“mp3.baidu.com”,同时此网页右侧刊载有雀巢咖啡、摩托罗拉手机等商品的广告;经对比,下载的MP3歌曲与原告的上述CD中的歌曲在内容上已构成相同或实质上的相似,而被告并未举证说明其提供的此项服务已得到原告的授权。
对案件事实,被告并不否认,但被告辩称自己并不需要承担责任,具体理由如下:1、答辩人是一家中立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按照技术规则为网络用户提供全面有针对性的搜索结果,供用户查询和使用; 2、答辩人没有提供涉案歌曲的下载服务; 3、答辩人的搜索引擎服务系统(下称“搜索系统”)依据技术规则对搜索结果自动生成链接列表,答辩人没有对任何被链接网站(页)进行非技术性的选择与控制; 4、本案中答辩人的行为没有任何过错,故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①什么是搜索引擎,被告向用户提供的服务是否都属于搜索引擎服务?
②什么是网络服务提供商?从被告的行为判断,被告认为自己是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主张能否成立?
③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于自己服务的用户所上传的侵权内容,如何才能不承担责任? ④本案中被告是否构成侵权?
2、请结合下述案例回答问题(20分):
原告鸿宇昊天公司出资建设了“东北人在北京”(http://www.dbrbj.com)网站,对网站的整体设计和图片、文字内容享有著作权。2004年原告发现IT技术工作室网站(bply.51.net)上的《防病毒技巧》、《网线的种类》、《域名常识》、《网站的商业价值》四篇文章系嵌套链接自原告公司网站,即“东北人在北京”网站上的四篇文章分别显现在四个网页的中间区域内,而网页的其他区域所显示的内容(如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菜单条等)保持被告方的内容不变。原告认为这种行为使网友误以为页面系IT技术工作室所创作,损害了原告公司的商业利益。经调查,该网站是IT技术工作室所建,该工作室正在筹备中,未取得营业执照,沈丽为该工作室负责人,“IT技术工作室”网站首页下部显示地址、负责人沈丽的电话和信箱。 故沈丽应对IT技术工作室的行为承担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①什么是超级链接?什么是嵌套链接?
②被告主张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这种观点是否成立?
③被告的行为是否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 ④以沈丽作为被告是否合适?为什么?
3、请结合下述案例回答问题(20分):
2003年7月19日,甲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电子商务服务合同1 份,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安装其拥有自主版权的IteMS20001.0版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系统软件1套,在安装后1年之内最少为甲公司提供5个有效国际商务渠道。乙公司对甲公司利用其软件与商情获得的成交业务,按不同情形收取费用,最高不超过50万元。如果在1年之内,乙公司未能完成提供有效国际商务渠道的义务,则无条件退还
甲公司首期付款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在甲公司处安装了软件平台,并代甲公司操作该系统。2004年10月,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未能提供有效国际商务渠道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款项并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海外客户对甲公司产品询盘的4份电子邮件(打印文件),以此证明乙公司为甲公司建立的交易平台已取 得业务进展,至于最终没有能够成交,是由于甲公司提供给外商的样品不符合要求。
①什么叫电子证据,特征如何?
②电子证据的采用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③本案中的电子证据可否采信,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装
订
线
内 4、请结合下述案例回答问题(20分):
不2002年10月,浙江省永嘉县人洪荣尧在中国农业银行永嘉支行罗浮营业所申办了一张借记卡。2005年2月2日,洪荣尧的手机短信显示,其借记卡内少了10.25万元,遂向警方报案。 经调查,2004年11月22日,有人以“洪荣尧”的名义持假身份证到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分行
要 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获取了网上银行的客户证书及网上银行密码。注册成功后,此人于2005年2月2日通过网上银行成功将洪荣尧借记卡内的10万多元资金分两笔转划至他人账户,后领 答 取了该款。另经查明,洪荣尧曾因业务需要将借记卡的密码告诉过他人。目前该案尚未侦破,
题
被冒领的款项无从追回。
原判认为,银行未能认真核实验明办理网上银行注册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违反了《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第六条的规定。正是由于银行的违规操作,导致犯罪分子获取了进入网上银行的客户证书和网上银行的密码,并成功注册,进而成功冒领了本属于洪荣尧的存款10.25万元。该违规失职行为与洪荣尧的存款被犯罪分子冒领有着直接因果关系。因此,银行在受理网上银行注册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其次,银行不能因自身违规操作导致错误支付而推诿自身责任,而一概以“凡是凭客户证书和密码进行操作皆视为客户本人所为,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一格式条款作为银行的免责理由进行抗辩,把本属于银行承担的责任也推向储户,这无疑有违公平的原则。永嘉县人民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中国农业银行永嘉县支行赔偿储户洪荣尧存款10.25万元,并支付利息。
①什么叫电子银行?
②电子银行业务的开通,银行需要审查哪些内容?本案中的银行是否尽到了自己的义务?
③电子交易中储户的身份如何确定,客户与银行各自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④本案应如何处理?
二、论述题(20分)
论功能等同原则。
《电子商务法试卷》期末考试试卷
一、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共80分)
1. 请结合下述案例回答问题(20分):
原告步升公司发现被告百度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网址为:www.baidu.com)向公众提供涉及胡彦斌、黑棒组合、许巍和花儿乐队演唱的共计46首歌曲的MP3下载服务,如《红颜》、《漫步》、《我是你的罗密欧》和《加减乘除》等。经原告审查确认,以上曲目的录音制作者权均归原告所有。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用户并没有向“百度”搜索系统发出查询指令,而是通过点击相关网页上的“MP3”、“歌手列表”、“歌手姓名”等链接标识访问到载有涉案的“歌曲列表”的网页;用户在访问涉案“歌曲列表”网页时,可以下载相关歌曲的MP3文件,在下载过程中,网页上自动弹出下载框,注明相关的MP3文件来自“mp3.baidu.com”,同时此网页右侧刊载有雀巢咖啡、摩托罗拉手机等商品的广告;经对比,下载的MP3歌曲与原告的上述CD中的歌曲在内容上已构成相同或实质上的相似,而被告并未举证说明其提供的此项服务已得到原告的授权。
对案件事实,被告并不否认,但被告辩称自己并不需要承担责任,具体理由如下:1、答辩人是一家中立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按照技术规则为网络用户提供全面有针对性的搜索结果,供用户查询和使用; 2、答辩人没有提供涉案歌曲的下载服务; 3、答辩人的搜索引擎服务系统(下称“搜索系统”)依据技术规则对搜索结果自动生成链接列表,答辩人没有对任何被链接网站(页)进行非技术性的选择与控制; 4、本案中答辩人的行为没有任何过错,故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①什么是搜索引擎,被告向用户提供的服务是否都属于搜索引擎服务?
②什么是网络服务提供商?从被告的行为判断,被告认为自己是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主张能否成立?
③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于自己服务的用户所上传的侵权内容,如何才能不承担责任? ④本案中被告是否构成侵权?
2、请结合下述案例回答问题(20分):
原告鸿宇昊天公司出资建设了“东北人在北京”(http://www.dbrbj.com)网站,对网站的整体设计和图片、文字内容享有著作权。2004年原告发现IT技术工作室网站(bply.51.net)上的《防病毒技巧》、《网线的种类》、《域名常识》、《网站的商业价值》四篇文章系嵌套链接自原告公司网站,即“东北人在北京”网站上的四篇文章分别显现在四个网页的中间区域内,而网页的其他区域所显示的内容(如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菜单条等)保持被告方的内容不变。原告认为这种行为使网友误以为页面系IT技术工作室所创作,损害了原告公司的商业利益。经调查,该网站是IT技术工作室所建,该工作室正在筹备中,未取得营业执照,沈丽为该工作室负责人,“IT技术工作室”网站首页下部显示地址、负责人沈丽的电话和信箱。 故沈丽应对IT技术工作室的行为承担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①什么是超级链接?什么是嵌套链接?
②被告主张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这种观点是否成立?
③被告的行为是否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 ④以沈丽作为被告是否合适?为什么?
3、请结合下述案例回答问题(20分):
2003年7月19日,甲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电子商务服务合同1 份,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安装其拥有自主版权的IteMS20001.0版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系统软件1套,在安装后1年之内最少为甲公司提供5个有效国际商务渠道。乙公司对甲公司利用其软件与商情获得的成交业务,按不同情形收取费用,最高不超过50万元。如果在1年之内,乙公司未能完成提供有效国际商务渠道的义务,则无条件退还
甲公司首期付款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在甲公司处安装了软件平台,并代甲公司操作该系统。2004年10月,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未能提供有效国际商务渠道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款项并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海外客户对甲公司产品询盘的4份电子邮件(打印文件),以此证明乙公司为甲公司建立的交易平台已取 得业务进展,至于最终没有能够成交,是由于甲公司提供给外商的样品不符合要求。
①什么叫电子证据,特征如何?
②电子证据的采用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③本案中的电子证据可否采信,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装
订
线
内 4、请结合下述案例回答问题(20分):
不2002年10月,浙江省永嘉县人洪荣尧在中国农业银行永嘉支行罗浮营业所申办了一张借记卡。2005年2月2日,洪荣尧的手机短信显示,其借记卡内少了10.25万元,遂向警方报案。 经调查,2004年11月22日,有人以“洪荣尧”的名义持假身份证到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分行
要 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获取了网上银行的客户证书及网上银行密码。注册成功后,此人于2005年2月2日通过网上银行成功将洪荣尧借记卡内的10万多元资金分两笔转划至他人账户,后领 答 取了该款。另经查明,洪荣尧曾因业务需要将借记卡的密码告诉过他人。目前该案尚未侦破,
题
被冒领的款项无从追回。
原判认为,银行未能认真核实验明办理网上银行注册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违反了《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第六条的规定。正是由于银行的违规操作,导致犯罪分子获取了进入网上银行的客户证书和网上银行的密码,并成功注册,进而成功冒领了本属于洪荣尧的存款10.25万元。该违规失职行为与洪荣尧的存款被犯罪分子冒领有着直接因果关系。因此,银行在受理网上银行注册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其次,银行不能因自身违规操作导致错误支付而推诿自身责任,而一概以“凡是凭客户证书和密码进行操作皆视为客户本人所为,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一格式条款作为银行的免责理由进行抗辩,把本属于银行承担的责任也推向储户,这无疑有违公平的原则。永嘉县人民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中国农业银行永嘉县支行赔偿储户洪荣尧存款10.25万元,并支付利息。
①什么叫电子银行?
②电子银行业务的开通,银行需要审查哪些内容?本案中的银行是否尽到了自己的义务?
③电子交易中储户的身份如何确定,客户与银行各自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④本案应如何处理?
二、论述题(20分)
论功能等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