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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报检实训
任课老师:胡震
班级:物流3133班
姓名:胡颖
学号:88313307
实训目标
1. 一般进出口货物
2. 报税加工(保税加工货物进出境报
关、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报关、其他保税加工货物)
3. 保税物流(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
心A、B型、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出口监管仓库)
4. 特定减免税货物
5. 其他进出境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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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案例分析
案例:
深圳中海天华餐饮连锁企业从香港迅达不锈钢制品公司进口一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一批不锈钢餐刀和其他不锈钢制品(属于法检商品,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目录》),货物总价值20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15%。运载该批货物的运输工具2013年5月26日从深圳口岸申报进境,收货人于2013年6月1日向深圳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关当天受理。该公司发现,该批货物有多处报差错,必须要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故向海关申报并经海关审核同意于2013年6月2号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遂于6月20日重新向海关申报,海关当天受理申报并发出现场交单通知,收货人6月21日向关提交了相应的纸质单证。经海关审核报关单,并查验货物无误后,海关根据申报的货物计算税费打印纳税缴款书和收费票据。凭海关签发的缴税通知书和收费单据在限定的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费,经海关审核报关单,进出境现场放行和货物结关,凭加盖有海关放行章戳记的进口提货凭证提取进口货物,办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离境的续。
分析: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角度包括: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从海关的角度包括:海关审单(决定是否受理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1、进行货物申报。准备申报单证:报关单、基本单证(进口提货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特殊单证(进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
手册、原产地证明等)。申报前看货取样:收货人提出申请;海关同意并派员现场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收货人签字确认。确定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了解货物的状况。然后进行电子数据申报提交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因此申报地点为深圳,运载进口货物运输期限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第二天开始算),由于运载该批货物的运输工具2013年5月26日从深圳口岸申报进境,因此该货物的申报期限为2013年6月9号之内。对于电子数据报关单被退回,重新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重新申报的日期。该货物的申报日期为6月21日。
2、配合海关检查。查验地点:深圳海关监管区。查验方法:彻底查验或抽查,人工查验或设备查验。查验时间:海关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正常工作日。主要负责搬运货物、开箱、封箱。回答提问,提供有关单证。协助海关提取需要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开具的取样清单。确认查验结果,在《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签字。
3、缴纳税费。对于经海关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产生滞报的,滞报金的征收,以撤销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由于海关审核同意于2013年6月2号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因此申报期限为2013年6月17日之前,收货人6月21日向海关提交了相应的纸质单证,逾期4天。滞报金20000*4*0.00005=4,滞纳金50元起征因此不用缴纳滞纳金。经海关审核报关单,并查验货物无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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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根据申报的货物计算税费打印纳税缴款书和收费票据。凭海关签发的缴税通知书和收费单据在限定的时间内(收到缴款书后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费,或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
4,提取或装运货物。由海关在提货凭证或出口装运凭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实行无纸通关的海关,根据海关放行的报文,自行打印放行凭证。凭以提取货物离境。凭加盖有海关放行章戳记的进口提货凭证提取进口货物。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主要有:进口付汇证明联以及进口货物证明书。
案例二:1.保税加工货物
案例:
某外商融资企业(未实行海关加工贸易联网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B类管理)为生产供外销产品用包装袋,从境外购买人工合成资料(加工贸易允许类产品,属法定检验及自动进口许可范围管理部商品)20吨,合同总价为CIF USD28000。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与2009年7月19日(星期日)向海关申报进口。该海关稽查发现企业在加工生产过程中有未如实像海关申报单耗的行为。(注:USD1-CNY7)
分析:
1. 根据案例描述,该企业应按加工贸易货物办理相关材料
的进口手续。除加工贸易合同外,该企业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时应提交的主要单证还包括:
A. 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权限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发生能力证明”
B.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表及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
C. 为确定单耗和损耗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根据海关规定,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时,应向海关提交
的单证包括:
1.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权限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加工贸易合同或合同副本。
3.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表及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
4.属加工贸易国家管制商品的,需交验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件或
复印件。
5.为确定单耗和损耗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等。加工贸易国家管
制商品主要指备案时需要提供进口许可证或两用物项进口许可证的商品以及其他特殊商品,如音响制品、印刷品、地图产品、工业废料等。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2. 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海关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其程序为:计划申报、收发货登记、结转报关三个环节。
(1)计划申报:先由转出企业向转出地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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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四联报转出计划,转出地海关备案后,留存第一联,其余三联退转出企业,交另一海关关区的转入企业。转入企业在《申请表》其余三联上填制相关内容后,20日内向转入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转入地海关留存第二联,第三、四联交转入转出企业办理收发货登记。
(2)收发货登记:按照海关审核后的《申请表》,转人、转出企业进行实际收发货,每批次收发货记录在《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上并加盖企业结转专用名章。
(3)结转报关手续:每批次收发货后,在90日内,转入企业凭《申请表》、《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等单证向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进口货物报关手续,报关后第二个工作日通知转出地企业。转出地企业自接到通知10日内,凭《申请表》、《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等单证向转出地海关办理结转出口报关手续。
结转进口、出口报关的申报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两份报关单之间对应的申报序号、商品编号、数量、价格和手册号应当一致。 案例三:保税物流园区
案例:
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是国务院批准的首家区港联动试点项目,是上海市“十五”期间重点规划的现代物流园区,享受保税区和出口开发区的相关政策, 2004年 4 月 15 日经海关总署联合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封关运作面积 1.03 平方公里。园区计划于2006 年底基本建成,总投资 33 亿元人民币。2013年9月2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批准设立,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纳入到自贸区板
块。
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是园区开发建设、项目经营和营运管理的主体,由上海外高桥集团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合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金 4 亿元人民币,具备房地产开发、港口经营和国际货代资质,致力于为进区企业提供全面完善的配套服务,包括:仓库租售、办公室租赁、商务咨询;注册代理、报关 报检、公共仓库;区内运输、查验服务、机械使用、理货服务、堆场作业;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公司计划建成 14 万平方米集装箱堆场和 70 万平方米的现代化物流仓库,实现集装箱年综合处理能力 100 万 TEU 。
一:园区基本布局
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总共设有三个卡口。内卡口是进出去的货物主要通道;与刚去相连的外卡口基本上实现了无人员职守的自动化闸口管理;还有一个是人员和社 会车辆通行的人员卡口。监管重点是内卡口。车辆必须先办理单证查验,货柜货品也在该卡口附近进行集中查验。内卡口和外卡口都有电子地磅和车牌自动识别系 统。内卡口有园区工作人员对入区车辆登记和发小票,出区时司机必须把由区内货品货柜交接方盖章签署过的小票还给卡口。
二:园区具备的四大业务功能
国际中转:即对进入园区的国际、国内货物及保税货物进行分拆、集拼,转运至境内外其目的港,集装箱在园区堆存无时间限制;
国际配送:即境外进入我国的货物,可以把货物储存在物流园区内,根据市场的需求,向国内外进行分拨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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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采购:即对采购进区的国内货物和保税货物进行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和临港增值加工后向国内外分销;
国际采购:即对采购进区的国内货物和保税货物进行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和临港增值加工后向国内外分销;
三:开发商的商业模式
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最主要的商业模式还是类似房地产开发商的模式:即先取得土地使用权和特殊区域政策,投资盖仓库等园区基础设施,再向入区的物流企业出售或出租仓库取得现金收益。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通过其股东方的房地产经营资质可以进行仓库的产权出售。
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经营的业务还包括6000平米自营仓。但自营仓业务不是重点。因为作为园区的管理者,必须坚持的一个经营理念就是不与入园的物流 企业展开直接的业务竞争。所以自营仓的定位是从事其它园区物流公司不做的仓储业务。涉及电子元器件、IC、笔记本电脑等行业领域。因为货品流通速度快(通 常只放两、三天就走,形势以整批进整批出为主),且“区内一日游”的退税业务占到90%,因此在业务收费方面,以抵押客户退税黄联,结清费用后交付黄联的 方式进行次结。长期客户通常采用月结的形式。仓库也在收货时进行货品实际提及的测量工作。
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与客户之间有三种合作方式。
1) 出售园区内土地,让客户自建物流设施并运营和使用。该类型的只有一个中-荷特别合作项目(属于特例),即荷兰世天威鹿特丹公司的自建仓库项目(世天威仓 储)。
2)将园区建好的仓库出售给入园企业。
3)将园区内建好的仓库整租或散租区内外的客户;目前已经入区的企业包括:东方海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怡亚通商贸有限公司、阿尔卑斯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高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经贸山九物流有限公司、DHL、UPS等。这些入园企业有不少是国际船 公司下属的物流公司,也有服务于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的本土物流公司和跨国型第三方物流巨头。
案例四:特定减免税
案例:
国内一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需进口一套设备(一般机电产品)被批准立项。该企业委托外贸公司B 对外签约及办理海关手续。设备进口后3个月发现这套设备中有一台机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发函给供应商。供应商答应替补一台。
作为B 公司的报关员,为了使这项技术改造顺利完成,应当做些什么工作?假如质量不符的机器不退运出口,又该办些什么手续?
分析:
(一)办理技术改造设备免税手续
1.由技术改造企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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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主管海关办理;
3.填写(减免税申请表),提供项目批准证书、进口合同、发票及海关认为必须的其他单据;
4.取得征免税证明。
(二)设备报关进口
1.向机电审查部门申领一般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证明;
2.填写白色进口报关单,贸易方式“一般贸易”,征免性质“技术改造”;
3.预录入,通关;
4.向现场海关交单:报关单、征免税证明、机电产品登记证明、发票、装箱单、提货单;
5.陪同查验;
6.支付进口设备CIF价3L的监管手续费;
7.取得海关签放行章的提货单;
8.凭提货单到口岸提货。
(三)商检、索赔、报关
1.质量不好的一台机器应申请商检机构检验出证;
2.应即刻发函供应商提出索赔;
3.办理这台机器的退运出口手续,填写白色报关单,取得海关签章的出口报关单;贸易方式“质量不符退运”.提供原进口货物报关
4.办理替补机器的进口报关手续,填写白色进口报关单,贸易方式“无代价抵偿税”,提供:(1)原进口报关单据,包括征免税证明;(2)退运质量不好的机器的出口报关单;(3)商检证明;(4)索赔协议或有关索赔的来往函电。(四)假如原质量不好的机器不退运则有两种选择:1.由海关按机器的实际情况估价征税,并提供这台机器的机电登记证明;替补机器进口时原机器征税的报关单将作为法定免税的依据。
案例五:其他进出境货物
案例:
我某出口公司拟出口化妆品去中东某国。正好该国某中间商主动来函与该公司联系,表示愿意为推销化妆品提供服务,并要求按照每笔交易的成交金额给予佣金5%。不久,经该中间商与当地进口商达成CIFC5%总金额50000美元的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的2个月,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中间商即来电要求我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2500美元。我公司复电称: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试问: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我出口公司应接受什么教训?
分析:
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事先未协商好佣金的支付时间。我出口公司应吸取的教训是今后与佣金商就何时支付佣金做出明确规定,并达成书面协议。一般而言,出口业务中,佣金应该在出口企业收到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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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后才能支付。因为,中间商的服务,不仅在于促成交易,还应负责联系、督促实际买主履约,协助解决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以便合同得以圆满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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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报检实训
任课老师:胡震
班级:物流3133班
姓名:胡颖
学号:88313307
实训目标
1. 一般进出口货物
2. 报税加工(保税加工货物进出境报
关、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报关、其他保税加工货物)
3. 保税物流(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
心A、B型、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出口监管仓库)
4. 特定减免税货物
5. 其他进出境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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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案例分析
案例:
深圳中海天华餐饮连锁企业从香港迅达不锈钢制品公司进口一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一批不锈钢餐刀和其他不锈钢制品(属于法检商品,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目录》),货物总价值20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15%。运载该批货物的运输工具2013年5月26日从深圳口岸申报进境,收货人于2013年6月1日向深圳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关当天受理。该公司发现,该批货物有多处报差错,必须要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故向海关申报并经海关审核同意于2013年6月2号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遂于6月20日重新向海关申报,海关当天受理申报并发出现场交单通知,收货人6月21日向关提交了相应的纸质单证。经海关审核报关单,并查验货物无误后,海关根据申报的货物计算税费打印纳税缴款书和收费票据。凭海关签发的缴税通知书和收费单据在限定的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费,经海关审核报关单,进出境现场放行和货物结关,凭加盖有海关放行章戳记的进口提货凭证提取进口货物,办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离境的续。
分析: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角度包括: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从海关的角度包括:海关审单(决定是否受理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1、进行货物申报。准备申报单证:报关单、基本单证(进口提货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特殊单证(进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
手册、原产地证明等)。申报前看货取样:收货人提出申请;海关同意并派员现场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收货人签字确认。确定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了解货物的状况。然后进行电子数据申报提交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因此申报地点为深圳,运载进口货物运输期限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第二天开始算),由于运载该批货物的运输工具2013年5月26日从深圳口岸申报进境,因此该货物的申报期限为2013年6月9号之内。对于电子数据报关单被退回,重新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重新申报的日期。该货物的申报日期为6月21日。
2、配合海关检查。查验地点:深圳海关监管区。查验方法:彻底查验或抽查,人工查验或设备查验。查验时间:海关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正常工作日。主要负责搬运货物、开箱、封箱。回答提问,提供有关单证。协助海关提取需要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开具的取样清单。确认查验结果,在《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签字。
3、缴纳税费。对于经海关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产生滞报的,滞报金的征收,以撤销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由于海关审核同意于2013年6月2号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因此申报期限为2013年6月17日之前,收货人6月21日向海关提交了相应的纸质单证,逾期4天。滞报金20000*4*0.00005=4,滞纳金50元起征因此不用缴纳滞纳金。经海关审核报关单,并查验货物无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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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根据申报的货物计算税费打印纳税缴款书和收费票据。凭海关签发的缴税通知书和收费单据在限定的时间内(收到缴款书后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费,或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
4,提取或装运货物。由海关在提货凭证或出口装运凭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实行无纸通关的海关,根据海关放行的报文,自行打印放行凭证。凭以提取货物离境。凭加盖有海关放行章戳记的进口提货凭证提取进口货物。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主要有:进口付汇证明联以及进口货物证明书。
案例二:1.保税加工货物
案例:
某外商融资企业(未实行海关加工贸易联网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B类管理)为生产供外销产品用包装袋,从境外购买人工合成资料(加工贸易允许类产品,属法定检验及自动进口许可范围管理部商品)20吨,合同总价为CIF USD28000。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与2009年7月19日(星期日)向海关申报进口。该海关稽查发现企业在加工生产过程中有未如实像海关申报单耗的行为。(注:USD1-CNY7)
分析:
1. 根据案例描述,该企业应按加工贸易货物办理相关材料
的进口手续。除加工贸易合同外,该企业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时应提交的主要单证还包括:
A. 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权限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发生能力证明”
B.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表及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
C. 为确定单耗和损耗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根据海关规定,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时,应向海关提交
的单证包括:
1.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权限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加工贸易合同或合同副本。
3.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表及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
4.属加工贸易国家管制商品的,需交验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件或
复印件。
5.为确定单耗和损耗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等。加工贸易国家管
制商品主要指备案时需要提供进口许可证或两用物项进口许可证的商品以及其他特殊商品,如音响制品、印刷品、地图产品、工业废料等。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2. 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海关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其程序为:计划申报、收发货登记、结转报关三个环节。
(1)计划申报:先由转出企业向转出地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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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四联报转出计划,转出地海关备案后,留存第一联,其余三联退转出企业,交另一海关关区的转入企业。转入企业在《申请表》其余三联上填制相关内容后,20日内向转入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转入地海关留存第二联,第三、四联交转入转出企业办理收发货登记。
(2)收发货登记:按照海关审核后的《申请表》,转人、转出企业进行实际收发货,每批次收发货记录在《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上并加盖企业结转专用名章。
(3)结转报关手续:每批次收发货后,在90日内,转入企业凭《申请表》、《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等单证向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进口货物报关手续,报关后第二个工作日通知转出地企业。转出地企业自接到通知10日内,凭《申请表》、《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等单证向转出地海关办理结转出口报关手续。
结转进口、出口报关的申报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两份报关单之间对应的申报序号、商品编号、数量、价格和手册号应当一致。 案例三:保税物流园区
案例:
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是国务院批准的首家区港联动试点项目,是上海市“十五”期间重点规划的现代物流园区,享受保税区和出口开发区的相关政策, 2004年 4 月 15 日经海关总署联合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封关运作面积 1.03 平方公里。园区计划于2006 年底基本建成,总投资 33 亿元人民币。2013年9月2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批准设立,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纳入到自贸区板
块。
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是园区开发建设、项目经营和营运管理的主体,由上海外高桥集团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合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金 4 亿元人民币,具备房地产开发、港口经营和国际货代资质,致力于为进区企业提供全面完善的配套服务,包括:仓库租售、办公室租赁、商务咨询;注册代理、报关 报检、公共仓库;区内运输、查验服务、机械使用、理货服务、堆场作业;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公司计划建成 14 万平方米集装箱堆场和 70 万平方米的现代化物流仓库,实现集装箱年综合处理能力 100 万 TEU 。
一:园区基本布局
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总共设有三个卡口。内卡口是进出去的货物主要通道;与刚去相连的外卡口基本上实现了无人员职守的自动化闸口管理;还有一个是人员和社 会车辆通行的人员卡口。监管重点是内卡口。车辆必须先办理单证查验,货柜货品也在该卡口附近进行集中查验。内卡口和外卡口都有电子地磅和车牌自动识别系 统。内卡口有园区工作人员对入区车辆登记和发小票,出区时司机必须把由区内货品货柜交接方盖章签署过的小票还给卡口。
二:园区具备的四大业务功能
国际中转:即对进入园区的国际、国内货物及保税货物进行分拆、集拼,转运至境内外其目的港,集装箱在园区堆存无时间限制;
国际配送:即境外进入我国的货物,可以把货物储存在物流园区内,根据市场的需求,向国内外进行分拨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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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采购:即对采购进区的国内货物和保税货物进行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和临港增值加工后向国内外分销;
国际采购:即对采购进区的国内货物和保税货物进行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和临港增值加工后向国内外分销;
三:开发商的商业模式
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最主要的商业模式还是类似房地产开发商的模式:即先取得土地使用权和特殊区域政策,投资盖仓库等园区基础设施,再向入区的物流企业出售或出租仓库取得现金收益。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通过其股东方的房地产经营资质可以进行仓库的产权出售。
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经营的业务还包括6000平米自营仓。但自营仓业务不是重点。因为作为园区的管理者,必须坚持的一个经营理念就是不与入园的物流 企业展开直接的业务竞争。所以自营仓的定位是从事其它园区物流公司不做的仓储业务。涉及电子元器件、IC、笔记本电脑等行业领域。因为货品流通速度快(通 常只放两、三天就走,形势以整批进整批出为主),且“区内一日游”的退税业务占到90%,因此在业务收费方面,以抵押客户退税黄联,结清费用后交付黄联的 方式进行次结。长期客户通常采用月结的形式。仓库也在收货时进行货品实际提及的测量工作。
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与客户之间有三种合作方式。
1) 出售园区内土地,让客户自建物流设施并运营和使用。该类型的只有一个中-荷特别合作项目(属于特例),即荷兰世天威鹿特丹公司的自建仓库项目(世天威仓 储)。
2)将园区建好的仓库出售给入园企业。
3)将园区内建好的仓库整租或散租区内外的客户;目前已经入区的企业包括:东方海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怡亚通商贸有限公司、阿尔卑斯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高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经贸山九物流有限公司、DHL、UPS等。这些入园企业有不少是国际船 公司下属的物流公司,也有服务于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的本土物流公司和跨国型第三方物流巨头。
案例四:特定减免税
案例:
国内一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需进口一套设备(一般机电产品)被批准立项。该企业委托外贸公司B 对外签约及办理海关手续。设备进口后3个月发现这套设备中有一台机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发函给供应商。供应商答应替补一台。
作为B 公司的报关员,为了使这项技术改造顺利完成,应当做些什么工作?假如质量不符的机器不退运出口,又该办些什么手续?
分析:
(一)办理技术改造设备免税手续
1.由技术改造企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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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主管海关办理;
3.填写(减免税申请表),提供项目批准证书、进口合同、发票及海关认为必须的其他单据;
4.取得征免税证明。
(二)设备报关进口
1.向机电审查部门申领一般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证明;
2.填写白色进口报关单,贸易方式“一般贸易”,征免性质“技术改造”;
3.预录入,通关;
4.向现场海关交单:报关单、征免税证明、机电产品登记证明、发票、装箱单、提货单;
5.陪同查验;
6.支付进口设备CIF价3L的监管手续费;
7.取得海关签放行章的提货单;
8.凭提货单到口岸提货。
(三)商检、索赔、报关
1.质量不好的一台机器应申请商检机构检验出证;
2.应即刻发函供应商提出索赔;
3.办理这台机器的退运出口手续,填写白色报关单,取得海关签章的出口报关单;贸易方式“质量不符退运”.提供原进口货物报关
4.办理替补机器的进口报关手续,填写白色进口报关单,贸易方式“无代价抵偿税”,提供:(1)原进口报关单据,包括征免税证明;(2)退运质量不好的机器的出口报关单;(3)商检证明;(4)索赔协议或有关索赔的来往函电。(四)假如原质量不好的机器不退运则有两种选择:1.由海关按机器的实际情况估价征税,并提供这台机器的机电登记证明;替补机器进口时原机器征税的报关单将作为法定免税的依据。
案例五:其他进出境货物
案例:
我某出口公司拟出口化妆品去中东某国。正好该国某中间商主动来函与该公司联系,表示愿意为推销化妆品提供服务,并要求按照每笔交易的成交金额给予佣金5%。不久,经该中间商与当地进口商达成CIFC5%总金额50000美元的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的2个月,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中间商即来电要求我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2500美元。我公司复电称: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试问: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我出口公司应接受什么教训?
分析:
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事先未协商好佣金的支付时间。我出口公司应吸取的教训是今后与佣金商就何时支付佣金做出明确规定,并达成书面协议。一般而言,出口业务中,佣金应该在出口企业收到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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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后才能支付。因为,中间商的服务,不仅在于促成交易,还应负责联系、督促实际买主履约,协助解决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以便合同得以圆满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