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准则、内容、形式和程序,是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
一、会计人员具体负责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二、设立合作医疗资金专用账户,切实做到合作医疗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公平、公正、合理使用。
三、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资金财务核算制度,按照规定和要求筹集、管理、使用合作医疗资金。
四、审批医疗转诊、审核报销医药费;监督检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合作医疗财务管理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五、会计人员对合作医疗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按时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六、严格原始凭证、票据、帐簿的管理,按时将原始凭证、票据移交会计登记入帐,以保证报表按时报送。
七、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八、严格凭证传递程序及有关手续,一切支出单据,必须按法定手续,即:先由经办人签字,交内部稽核人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出纳才付款,手续不齐的单据,出纳、会计有权拒收。
九、内部稽核人员在审核单据时,应认真负责审核,对不合法、不真实的凭证不予受理。
十、内部稽核人员应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公正、客观,不得以权谋私,报复他人,全心全意搞好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服务。
十一、调阅财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机构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本机构领导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本机构领导批准后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过本单位同意。
十二、财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遗失、损害和泄密,按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管。对保管期满的财务档案,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时需要销毁的财务档案,要填写“财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人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准则、内容、形式和程序,是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
一、会计人员具体负责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二、设立合作医疗资金专用账户,切实做到合作医疗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公平、公正、合理使用。
三、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资金财务核算制度,按照规定和要求筹集、管理、使用合作医疗资金。
四、审批医疗转诊、审核报销医药费;监督检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合作医疗财务管理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五、会计人员对合作医疗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按时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六、严格原始凭证、票据、帐簿的管理,按时将原始凭证、票据移交会计登记入帐,以保证报表按时报送。
七、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八、严格凭证传递程序及有关手续,一切支出单据,必须按法定手续,即:先由经办人签字,交内部稽核人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出纳才付款,手续不齐的单据,出纳、会计有权拒收。
九、内部稽核人员在审核单据时,应认真负责审核,对不合法、不真实的凭证不予受理。
十、内部稽核人员应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公正、客观,不得以权谋私,报复他人,全心全意搞好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服务。
十一、调阅财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机构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本机构领导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本机构领导批准后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过本单位同意。
十二、财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遗失、损害和泄密,按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管。对保管期满的财务档案,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时需要销毁的财务档案,要填写“财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人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