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收发制度
收文管理
一、医院在公务活动中得到的各种文件、函件以及其它公务活动有关的资料一律交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经常查阅的文件可以申请并索取复印件。
二、各科室接收文件由文件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统一签收、拆封并依次编号登记。
三、接收人员要认真清点文件份数,核对收文单位,错发文件要立即追回。文件启封后,如有附件必须核对无误,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发文机关联系。
传(批)阅管理
四、文件要按轻重缓急和重要程度,及时送交相关领导批阅。
五、领导批阅文件,要批示出文件的承办科室或承办人。
六、文件批阅后,要及时送至承办科室或承办人。
七、文件传阅由文件管理人员统一进行,不得在个人之间、科室之间横传。
八、传阅的文件要按照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传阅顺序由急用者先阅。
九、文件管理人员要及时催阅,使应阅者都能及时阅到文件。
十、文件管理人员要建立传阅记录本,登记阅文领导、科室(部门)、时间和收回时间,及时核对文件传阅的准确性、及时性。
十一、传阅的文件,阅者要签字。
交办、催办管理
一、对发至承办科室和个人的文件,文件管理人员要进行催办,保证文件及时准确地处理完毕。
二、催办人员要把催办情况按时向领导反馈信息或进行汇报。
三、办理完毕的文件,承办人员要在文件处理单上注明处理情况。
四、发文稿纸经科室负责人核实,送主管院长签发后,由拟稿负责人打印装订,由机要秘书统一编号、登记、分发。
五、凡以医院名义发出的文件,必须统一由院长办公室签发,十二、院内、外发文一律有院长办公室统一汇签、编号、印发。
十三、各科室起草公文文件时,应按照公文规范格式行文,初稿起草后必须经本科室领导阅签,然后由主管院长审阅、签发。
十四、正式发文前必须详细核对文号,登记、盖章后分发。
以公司机关各部门和分公司级单位名义发出的文件,一般由分公司级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但涉及重要方针政策的,也应送公司领导签发。
六、发出文件,要使用文件拟稿纸,按拟稿纸规定项目填写齐全。
七、涉密文件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控制印刷分数。
八、发放文件要建立发文登记表,记清发放单位、份数,并由领取人签字。
九、秘密文件要专人专递,委托他人捎带的文件要密封,捎件人要可靠。 。
文件清退、销毁、保管、归档制度
一、年末清退的文件,需要销毁的必须进行登记造册。
二、销毁文件要送到指定的地点销毁,并由专人监销。
三、严禁将文件向废品收购部门和个人出售。
四、文件保管要有专柜,安全保密措施可靠。
五、文件不得私自带到家庭和公共场所。
六、文件不得放在办公桌及不安全的地方。
七、文件不得擅自复印、翻印。
八、当年文件在次年按规定时间整理、装订、立卷,必要时交由院长办公室处理。
九、向院办移交文件要齐全,并进行清点登记。
文件收发制度
收文管理
一、医院在公务活动中得到的各种文件、函件以及其它公务活动有关的资料一律交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经常查阅的文件可以申请并索取复印件。
二、各科室接收文件由文件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统一签收、拆封并依次编号登记。
三、接收人员要认真清点文件份数,核对收文单位,错发文件要立即追回。文件启封后,如有附件必须核对无误,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发文机关联系。
传(批)阅管理
四、文件要按轻重缓急和重要程度,及时送交相关领导批阅。
五、领导批阅文件,要批示出文件的承办科室或承办人。
六、文件批阅后,要及时送至承办科室或承办人。
七、文件传阅由文件管理人员统一进行,不得在个人之间、科室之间横传。
八、传阅的文件要按照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传阅顺序由急用者先阅。
九、文件管理人员要及时催阅,使应阅者都能及时阅到文件。
十、文件管理人员要建立传阅记录本,登记阅文领导、科室(部门)、时间和收回时间,及时核对文件传阅的准确性、及时性。
十一、传阅的文件,阅者要签字。
交办、催办管理
一、对发至承办科室和个人的文件,文件管理人员要进行催办,保证文件及时准确地处理完毕。
二、催办人员要把催办情况按时向领导反馈信息或进行汇报。
三、办理完毕的文件,承办人员要在文件处理单上注明处理情况。
四、发文稿纸经科室负责人核实,送主管院长签发后,由拟稿负责人打印装订,由机要秘书统一编号、登记、分发。
五、凡以医院名义发出的文件,必须统一由院长办公室签发,十二、院内、外发文一律有院长办公室统一汇签、编号、印发。
十三、各科室起草公文文件时,应按照公文规范格式行文,初稿起草后必须经本科室领导阅签,然后由主管院长审阅、签发。
十四、正式发文前必须详细核对文号,登记、盖章后分发。
以公司机关各部门和分公司级单位名义发出的文件,一般由分公司级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但涉及重要方针政策的,也应送公司领导签发。
六、发出文件,要使用文件拟稿纸,按拟稿纸规定项目填写齐全。
七、涉密文件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控制印刷分数。
八、发放文件要建立发文登记表,记清发放单位、份数,并由领取人签字。
九、秘密文件要专人专递,委托他人捎带的文件要密封,捎件人要可靠。 。
文件清退、销毁、保管、归档制度
一、年末清退的文件,需要销毁的必须进行登记造册。
二、销毁文件要送到指定的地点销毁,并由专人监销。
三、严禁将文件向废品收购部门和个人出售。
四、文件保管要有专柜,安全保密措施可靠。
五、文件不得私自带到家庭和公共场所。
六、文件不得放在办公桌及不安全的地方。
七、文件不得擅自复印、翻印。
八、当年文件在次年按规定时间整理、装订、立卷,必要时交由院长办公室处理。
九、向院办移交文件要齐全,并进行清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