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执法“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利用执法权利搞创收;
二、不准从事经营性活动;
三、不准收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四、不准利用审批、执法职权向行政相对人索要钱物或报销费用;
五、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
六、不准对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言语粗暴、挟私报复;
七、不准在执法中包庇、袒护和放纵违法行为;
八、不准私自留置、处理和占用罚没财物;
九、不准利用行政执法权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十、不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交通行政执法“八禁止”“八不准”
一、禁止酒后执法;禁止粗暴执法;
二、禁止单人执法;禁止无证执法;
三、禁止越权执法;禁止随意执法;
四、禁止趋利执法;禁止谋私执法。
一、执法主体不合法不准处罚;
二、执法人员着便装不准执法;
三、执法程序不合法不准处罚;
四、执法文书不规范不准执法;
五、认定事实不准确不准处罚;
六、罚款收据不规范不准处罚;
七、适用法规不正确不准处罚;
八、罚缴收支不分离不准处罚。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六个不准”
一、不准冷漠执法、见危不救、遇难不帮;
二、不准粗暴执法、动手打人、恶语伤人;
三、不准接受执法对象钱物,不准吃、拿、卡、要;
四、不准着交通执法服装打麻将,不准在公务时间、公务场所打麻将,不准与执法对象打麻将输赢钱财;
五、 不准驾驶配备交通执法专用标志的车辆到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
游玩;
六、 不准酒后执法。
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十条禁令” 一、严禁刁难、辱骂、殴打驾驶人员;
二、严禁在治超工作时间饮酒;
三、严禁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四、严禁接受与治超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
五、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2
六、严禁利用职权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七、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偿费的行政处罚;
八、严禁将超限超载车辆长时间扣留而不处理;
九、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补)偿费纳入小金库或者中饱私囊;
十、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五个不准”
一、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
二、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
三、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
四、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
五、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3
四川省行政执法“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利用执法权利搞创收;
二、不准从事经营性活动;
三、不准收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四、不准利用审批、执法职权向行政相对人索要钱物或报销费用;
五、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
六、不准对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言语粗暴、挟私报复;
七、不准在执法中包庇、袒护和放纵违法行为;
八、不准私自留置、处理和占用罚没财物;
九、不准利用行政执法权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十、不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交通行政执法“八禁止”“八不准”
一、禁止酒后执法;禁止粗暴执法;
二、禁止单人执法;禁止无证执法;
三、禁止越权执法;禁止随意执法;
四、禁止趋利执法;禁止谋私执法。
一、执法主体不合法不准处罚;
二、执法人员着便装不准执法;
三、执法程序不合法不准处罚;
四、执法文书不规范不准执法;
五、认定事实不准确不准处罚;
六、罚款收据不规范不准处罚;
七、适用法规不正确不准处罚;
八、罚缴收支不分离不准处罚。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六个不准”
一、不准冷漠执法、见危不救、遇难不帮;
二、不准粗暴执法、动手打人、恶语伤人;
三、不准接受执法对象钱物,不准吃、拿、卡、要;
四、不准着交通执法服装打麻将,不准在公务时间、公务场所打麻将,不准与执法对象打麻将输赢钱财;
五、 不准驾驶配备交通执法专用标志的车辆到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
游玩;
六、 不准酒后执法。
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十条禁令” 一、严禁刁难、辱骂、殴打驾驶人员;
二、严禁在治超工作时间饮酒;
三、严禁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四、严禁接受与治超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
五、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2
六、严禁利用职权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七、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偿费的行政处罚;
八、严禁将超限超载车辆长时间扣留而不处理;
九、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补)偿费纳入小金库或者中饱私囊;
十、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五个不准”
一、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
二、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
三、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
四、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
五、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