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合同
宁利中学食堂米面油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日
签订地点:
按照县教育局关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米面油政府统一采购精神,县城关粮库(乙方)为我校(甲方)食堂米面油定点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生产用大米、面粉和大豆油,大米品牌: ,单价:;面粉品牌: ,单价:;大豆油品牌: ,单价: 。乙方自签订之日起不得随市场更改米、面、油的价格。
2、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米面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3、乙方所供米面油须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米面油的检验报告单,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米面油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5-10日到甲方报帐结算。
5、违约责任:(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按该批货不足额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米面油或所送米面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米面油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7、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篇二: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合同
简阳市阳安中学食堂米面油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签订地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教科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我校食堂所需的米、面、油采取招标采购。参与竞标的单位一旦中标须向学校缴纳保证金后学校才与贵单位签订合同,供米的单位缴保证金五千元(5000.00元)人民币,供面、油的单位分别缴保证金叁仟元(3000.00元)人民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生产用大米、面粉和清油,大米品牌: ,单价:;面粉品牌: ,单价:;清油品牌: ,单价: 。供货期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2、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米面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3、乙方所供米面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清真食品准营证、商标注册证等各类证件以及复印件,同时要提供该批米面油的检验报告单,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米面油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5-10日到甲方报帐结算。
5、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按该批货不足额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米面油或所送米面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米面油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7、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8、其它(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发生,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否则将酌情扣除。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篇三: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合同文本
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合同
甲方: 学区(学校)代表: 身份证号: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按照县教体局关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米面油政府统一采购精神, (乙方)为我校(甲方)食堂米面油定点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生产用大米、面粉和食用油,大米品牌: ,规格 ,单价:;面粉品牌:,规格,单价:;一级大豆油品牌:,规格 ,单价: ;一级菜籽油品牌:,规格 ,单价: ;一级花生油品牌:,规格 ,单价: 。
2、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米面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3、乙方所供米面油须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米面油的检验报告单,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米面油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每半学期结算一次。乙方于半学期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到甲方处报帐结算。
5、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按该批货不足额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米面油或所送米面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米面油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8、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报价、服务承诺、有关附件及其澄清的文档和相关的操作记录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 代表人签章:
乙方(盖章) :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篇一: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合同
宁利中学食堂米面油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日
签订地点:
按照县教育局关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米面油政府统一采购精神,县城关粮库(乙方)为我校(甲方)食堂米面油定点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生产用大米、面粉和大豆油,大米品牌: ,单价:;面粉品牌: ,单价:;大豆油品牌: ,单价: 。乙方自签订之日起不得随市场更改米、面、油的价格。
2、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米面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3、乙方所供米面油须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米面油的检验报告单,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米面油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5-10日到甲方报帐结算。
5、违约责任:(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按该批货不足额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米面油或所送米面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米面油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7、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篇二: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合同
简阳市阳安中学食堂米面油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签订地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教科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我校食堂所需的米、面、油采取招标采购。参与竞标的单位一旦中标须向学校缴纳保证金后学校才与贵单位签订合同,供米的单位缴保证金五千元(5000.00元)人民币,供面、油的单位分别缴保证金叁仟元(3000.00元)人民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生产用大米、面粉和清油,大米品牌: ,单价:;面粉品牌: ,单价:;清油品牌: ,单价: 。供货期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2、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米面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3、乙方所供米面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清真食品准营证、商标注册证等各类证件以及复印件,同时要提供该批米面油的检验报告单,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米面油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5-10日到甲方报帐结算。
5、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按该批货不足额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米面油或所送米面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米面油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7、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8、其它(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发生,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否则将酌情扣除。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篇三: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合同文本
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合同
甲方: 学区(学校)代表: 身份证号: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按照县教体局关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米面油政府统一采购精神, (乙方)为我校(甲方)食堂米面油定点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生产用大米、面粉和食用油,大米品牌: ,规格 ,单价:;面粉品牌:,规格,单价:;一级大豆油品牌:,规格 ,单价: ;一级菜籽油品牌:,规格 ,单价: ;一级花生油品牌:,规格 ,单价: 。
2、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米面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3、乙方所供米面油须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米面油的检验报告单,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米面油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每半学期结算一次。乙方于半学期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到甲方处报帐结算。
5、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按该批货不足额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米面油或所送米面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米面油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8、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报价、服务承诺、有关附件及其澄清的文档和相关的操作记录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 代表人签章:
乙方(盖章) :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