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公约难遏危险废物越境洋垃圾中间商受益

巴塞尔公约难遏危险废物越境 洋垃圾中间商受益

作者:胡卉 时间:2008-3-3 10:55:25

“我们得走了,镇里要求我们28日前把东西全部搬走。”从事垃圾回收的广西人郑国瑞拒绝透露他的新去向,而过去10年,他一直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滘工业区做生意。 1月23日,经过连续三天的整治后,联滘工业区内仿佛变了模样,往日热闹非凡的垃圾回收店铺已全部关门停业,5天前随处可见的废旧物品,已被环卫工人清理得干干净净。

为了保证整治工作的成果,在所有通往该工业区的路口,均有公安和交通部门设卡,“只能出不能进”。除此之外,全镇各村居委会也派了村民四处布控,以免企业将垃圾转移到镇内其他地方。

郑国瑞说,从本月19日起,有上千名当地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这里清查,并且停了水和电。就在他说话之时,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广东省环保局污控处的有关负责人,正在南海区副区长冯永康、大沥镇党委副书记吴绍秋的陪同下,在工业区内检查整治工作。

发达国家向中国输送垃圾,并不是头一次。早在1993年9月,韩国7家公司就以“其他燃料油”名义,将1228吨废旧物由韩国运抵南京港,经查,船上装的全都是污水和化工废弃物。这一次,因为英国媒体最先报道、国内媒体大规模跟进,“洋垃圾”问题终于引起更大范围的关注。

有垃圾自远方来

世界上最大的集装箱船舶——“爱玛·马士基”轮,是此次“洋垃圾”入侵事件的运载船之一。

“即便所谓的‘洋垃圾’随着马士基的船来到中国,马士基作为船公司也是没有办法的,我们也是间接的受害者之一。”昨天,马士基(中国)公关部一位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

该公关部人士表示,作为船公司,马士基是没有能力,也没有办法去掌控“洋垃圾”的,“只要发货人给我们出具的证明和单据都是合法的,从法律上来讲,我们是必须要收货的,而且我们也没有权利去查验客户的货物。”

事实上,在从境外获得可再生资源性废物的同时,中国也一直面临着发达国家向境

内转运有毒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压力。对于人们俗称的“洋垃圾”,目前我国政府的监管措施为:对不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对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目录管理,限制进口。

而几乎所有的大型海运公司都曾经有意无意地运载过“洋垃圾”。国内一家大型船运公司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马士基这次仅仅是因为‘洋垃圾’被曝光所以才受到关注,其实,包括中远、中海在内的船公司好几年以前就已经受到过‘洋垃圾’‘困扰’。”

“中远就出现过一次这样的情况,当时,中远有几个从美国来的箱子一打开,哇!里面全是垃圾,生活垃圾。”该人士透露说,随后船公司和有关部门再去找收货人、发货人,结果可想而知,两方都找不到了。

对此,上海海关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海关口岸会对入境货物进行抽查,但对于“洋垃圾”入境问题,该人士表示,进口废物只要具备国家环保总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以及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就可以通过海关验放并放行。 “‘洋垃圾’输入者总是会变着法用其他名字,如废纸等的名称来报关。进关后,作为船运公司我们是不可能打开它的柜子来看的,这些都是海关的事情,他们会抽查。如果抽查没有查到,那这些垃圾就顺利进关了。”上述船运公司内部人士说。 虚弱的《巴塞尔公约》

在“洋垃圾” 入侵中国的背后,是一条隐蔽的利益链条。

目前,中国电子垃圾集散处理地有广东贵屿镇、龙塘镇、大沥镇及浙江台州地区、河北黄骅市、湖南、江西等地,尤以广东和浙江为多。

英国《卫报》曾报道,一些固体废弃物的进口渠道是通过香港地区中转,来自英国等欧洲国家的塑料瓶子等废品,在香港进行分类处理后再运往内地。业内人士透露,有些进口废料在内地可能被再加工成为塑料玩具、电脑外壳等,再度出口欧美。据上述大型船运公司内部人士透露,现在由于国际贸易“东方压西方”,很多载着中国货物的船到了美国等国家后,回来几乎找不到货源,“返航时如果能有点货,当然是最好的,这些货中就有一部分是‘洋垃圾’。”

亦有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有些西方发达国家面对环保的压力,利用奖励的

形式让一些个人或机构来处理垃圾,而运到国外就是解决办法之一。”

对此,绿色和平组织有毒物污染防治项目主任赖芸也向本报记者表示,自己所在项目组曾在国外访问电子垃圾的回收商,对方称“我们可以什么都不做,但是收两次钱”。“他们回收废物要收处理费,转手再卖掉,当然可以收两次钱了。”赖芸解释。

事实上,1989年,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持下,即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并于1992年5月生效,英国即该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巴塞尔公约》规定,缔约国应禁止将本国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到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

在赖芸看来,该公约本应成为世界各国限制有害废物出境的最有力屏障,然而,美国政府却明确拒绝在公约上签字,使得遏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工作难见大的成效。 “现在还存在的问题是,各国对于有毒物质的定义模糊,所以《巴塞尔公约》很难实行。”赖芸说,“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从事废弃物贸易的中间商就是最大的受益者。” 从垃圾到资源

据郑国瑞介绍,联滘工业区人所指的废塑料,主要是指塑料加工过程的下脚料及废弃塑料制品经回收处理后的破碎料。郑国瑞说:“我们收的肯定不是垃圾,但进来的货里确实混有不少垃圾,之后又没有再次回收,才使得这里真的成垃圾堆了。”

据业内人士介绍,国家允许进口的废塑料经再造粒后,仍可以作为塑料加工原料而再次使用,有些废塑料的性能指标甚至不输于普通的合成树脂新料。由于国内长期以来合成树脂产能供应有限,前几年这行生意极有赚头。

来自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塑料再生企业数量达1万多家,回收网点遍布全国。再生塑料回收、加工、经营规模越来越大,年交易额在几亿到几十亿元。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理事长兼秘书长廖正品认为,“十一五”期间,我国塑料消费量增长趋势可能放缓,增速在5%~8%左右,而塑料回收量增长应高于实际消费量的增长。

廖正品表示,塑料回收再生利用行业,应该规范回收渠道,并建立市场准入机制,而政府有关部门也应积极扶持废旧塑料的回收利用。再生塑料的回收、处置的集中化、

规范化,应是政府支持再生塑料综合处置的首要条件。

据了解,我国有关部门已经选定两个试点区域,用以规范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在山东青岛,将以海尔等企业为试点,由制造家电的企业负责回收、处理垃圾;在浙江杭州则建成一个专业处理中心,对浙江省一年80万台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进行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垃圾处理已成为一个高价值的全球产业。世界第二大垃圾管理和环境服务商——法国威立雅环境服务公司的调查显示,国际再生原料市场的规模约为6亿吨,价值逾1000亿美元。单是经合组织成员的城市垃圾市场,规模就达1200亿美元;全球主要发达国家的工业垃圾处理,市场空间更高达约1470亿美元。

巴塞尔公约难遏危险废物越境 洋垃圾中间商受益

作者:胡卉 时间:2008-3-3 10:55:25

“我们得走了,镇里要求我们28日前把东西全部搬走。”从事垃圾回收的广西人郑国瑞拒绝透露他的新去向,而过去10年,他一直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滘工业区做生意。 1月23日,经过连续三天的整治后,联滘工业区内仿佛变了模样,往日热闹非凡的垃圾回收店铺已全部关门停业,5天前随处可见的废旧物品,已被环卫工人清理得干干净净。

为了保证整治工作的成果,在所有通往该工业区的路口,均有公安和交通部门设卡,“只能出不能进”。除此之外,全镇各村居委会也派了村民四处布控,以免企业将垃圾转移到镇内其他地方。

郑国瑞说,从本月19日起,有上千名当地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这里清查,并且停了水和电。就在他说话之时,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广东省环保局污控处的有关负责人,正在南海区副区长冯永康、大沥镇党委副书记吴绍秋的陪同下,在工业区内检查整治工作。

发达国家向中国输送垃圾,并不是头一次。早在1993年9月,韩国7家公司就以“其他燃料油”名义,将1228吨废旧物由韩国运抵南京港,经查,船上装的全都是污水和化工废弃物。这一次,因为英国媒体最先报道、国内媒体大规模跟进,“洋垃圾”问题终于引起更大范围的关注。

有垃圾自远方来

世界上最大的集装箱船舶——“爱玛·马士基”轮,是此次“洋垃圾”入侵事件的运载船之一。

“即便所谓的‘洋垃圾’随着马士基的船来到中国,马士基作为船公司也是没有办法的,我们也是间接的受害者之一。”昨天,马士基(中国)公关部一位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

该公关部人士表示,作为船公司,马士基是没有能力,也没有办法去掌控“洋垃圾”的,“只要发货人给我们出具的证明和单据都是合法的,从法律上来讲,我们是必须要收货的,而且我们也没有权利去查验客户的货物。”

事实上,在从境外获得可再生资源性废物的同时,中国也一直面临着发达国家向境

内转运有毒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压力。对于人们俗称的“洋垃圾”,目前我国政府的监管措施为:对不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对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目录管理,限制进口。

而几乎所有的大型海运公司都曾经有意无意地运载过“洋垃圾”。国内一家大型船运公司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马士基这次仅仅是因为‘洋垃圾’被曝光所以才受到关注,其实,包括中远、中海在内的船公司好几年以前就已经受到过‘洋垃圾’‘困扰’。”

“中远就出现过一次这样的情况,当时,中远有几个从美国来的箱子一打开,哇!里面全是垃圾,生活垃圾。”该人士透露说,随后船公司和有关部门再去找收货人、发货人,结果可想而知,两方都找不到了。

对此,上海海关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海关口岸会对入境货物进行抽查,但对于“洋垃圾”入境问题,该人士表示,进口废物只要具备国家环保总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以及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就可以通过海关验放并放行。 “‘洋垃圾’输入者总是会变着法用其他名字,如废纸等的名称来报关。进关后,作为船运公司我们是不可能打开它的柜子来看的,这些都是海关的事情,他们会抽查。如果抽查没有查到,那这些垃圾就顺利进关了。”上述船运公司内部人士说。 虚弱的《巴塞尔公约》

在“洋垃圾” 入侵中国的背后,是一条隐蔽的利益链条。

目前,中国电子垃圾集散处理地有广东贵屿镇、龙塘镇、大沥镇及浙江台州地区、河北黄骅市、湖南、江西等地,尤以广东和浙江为多。

英国《卫报》曾报道,一些固体废弃物的进口渠道是通过香港地区中转,来自英国等欧洲国家的塑料瓶子等废品,在香港进行分类处理后再运往内地。业内人士透露,有些进口废料在内地可能被再加工成为塑料玩具、电脑外壳等,再度出口欧美。据上述大型船运公司内部人士透露,现在由于国际贸易“东方压西方”,很多载着中国货物的船到了美国等国家后,回来几乎找不到货源,“返航时如果能有点货,当然是最好的,这些货中就有一部分是‘洋垃圾’。”

亦有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有些西方发达国家面对环保的压力,利用奖励的

形式让一些个人或机构来处理垃圾,而运到国外就是解决办法之一。”

对此,绿色和平组织有毒物污染防治项目主任赖芸也向本报记者表示,自己所在项目组曾在国外访问电子垃圾的回收商,对方称“我们可以什么都不做,但是收两次钱”。“他们回收废物要收处理费,转手再卖掉,当然可以收两次钱了。”赖芸解释。

事实上,1989年,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持下,即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并于1992年5月生效,英国即该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巴塞尔公约》规定,缔约国应禁止将本国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到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

在赖芸看来,该公约本应成为世界各国限制有害废物出境的最有力屏障,然而,美国政府却明确拒绝在公约上签字,使得遏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工作难见大的成效。 “现在还存在的问题是,各国对于有毒物质的定义模糊,所以《巴塞尔公约》很难实行。”赖芸说,“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从事废弃物贸易的中间商就是最大的受益者。” 从垃圾到资源

据郑国瑞介绍,联滘工业区人所指的废塑料,主要是指塑料加工过程的下脚料及废弃塑料制品经回收处理后的破碎料。郑国瑞说:“我们收的肯定不是垃圾,但进来的货里确实混有不少垃圾,之后又没有再次回收,才使得这里真的成垃圾堆了。”

据业内人士介绍,国家允许进口的废塑料经再造粒后,仍可以作为塑料加工原料而再次使用,有些废塑料的性能指标甚至不输于普通的合成树脂新料。由于国内长期以来合成树脂产能供应有限,前几年这行生意极有赚头。

来自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塑料再生企业数量达1万多家,回收网点遍布全国。再生塑料回收、加工、经营规模越来越大,年交易额在几亿到几十亿元。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理事长兼秘书长廖正品认为,“十一五”期间,我国塑料消费量增长趋势可能放缓,增速在5%~8%左右,而塑料回收量增长应高于实际消费量的增长。

廖正品表示,塑料回收再生利用行业,应该规范回收渠道,并建立市场准入机制,而政府有关部门也应积极扶持废旧塑料的回收利用。再生塑料的回收、处置的集中化、

规范化,应是政府支持再生塑料综合处置的首要条件。

据了解,我国有关部门已经选定两个试点区域,用以规范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在山东青岛,将以海尔等企业为试点,由制造家电的企业负责回收、处理垃圾;在浙江杭州则建成一个专业处理中心,对浙江省一年80万台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进行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垃圾处理已成为一个高价值的全球产业。世界第二大垃圾管理和环境服务商——法国威立雅环境服务公司的调查显示,国际再生原料市场的规模约为6亿吨,价值逾1000亿美元。单是经合组织成员的城市垃圾市场,规模就达1200亿美元;全球主要发达国家的工业垃圾处理,市场空间更高达约1470亿美元。


相关文章

  • 固体废弃物越境转移的危害与对策探讨
  • 摘 要:发达国家将固体废物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是值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固体废物的越境转移危害严重,它是一个最难处置.最具综合性.又是最晚得到重视.最贴近我们的环境问题.作为发达国家进行固体废物转移大国的中国,迫切需要采取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健 ...查看


  • 危险废物鉴别-污泥鉴定
  • 危险废物污染情况介绍.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其特点是潜在危害大,对土 ...查看


  • 国际环境公约
  • 国际环境公约 <京都议定书> (Kyoto Protocol,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 ...查看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10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十) 第二十八章 国际环境法概述 本章主要讲述国际环境法的基本知识,学习本章,要求考生了解国际环境法的定义.渊源.体系.主体.客体以及历史发展等知识,[02.10单选.简答].[05.1006.1 ...查看


  • 国际法论文
  • 国际法论文 论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的国际法律责任 姓名:王 鐾 班级:法学0901 学号:200971004 内容摘要 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引起的国际法律责任,是随着人类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而逐渐出现和增多的,是现阶段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导致的 ...查看


  •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1]199号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经贸委(经委).科委(科技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生 ...查看


  • 人教版地理选修6[环境管理的国际合作]word教案
  • 第二节 环境管理的国际合作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目标: 1.认识环境管理中加强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2.通过案例.信息收集等方式了解中国参与国际合作的主要形式以及努力履行国际公约的情况. 教学重点:环境管理中国际合作的重要性以及中国积极参与 ...查看


  • 固废部分思考题答案(参考)
  • 第一章 1.如何理解固体废物的二重性?固体废物的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的区别是什么? (1)固体废物是在错误时间放在错误地点的资源,具有鲜明的时间和空间特征.从时间方面讲,它仅仅相对于目前的科学技术和经济条件,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 ...查看


  • 保护环境手抄报:中国环境保护的发展
  • 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保护,缔结或参加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公约.议定书和双边协定,其中主要有: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该议定书的修正; 生物多样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关于特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