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盛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日以106万元购入乙公司当日发行的面值总额为100万元的公司债券,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该债券系3年期,按年付息,票面年利率为10%,盛元公司对债券的溢折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如果发生减值迹象的,在期末对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企业所得税率为25%。
1.写出盛元公司初始投资时的会计分录。
2.2008年12月31日应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及会计分录。
3.假设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写出盛元公司初始投资时的会计分录及2008年12月31日应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及会计分录。
4.假设2008年底,在分期付息的情况下,乙公司发生了财务困难,债券发生减值迹象,公允价值降到80万元,计算盛元公司应确认的减值损失。
5.在分期付息的情况下,2009年1月10日盛元公司以5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持有的乙公司债券的60%,把其中的40%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假设剩余部分的公允价值为30万元。
6.在分期付息的情况下,2009年1月20日盛元公司将剩余的40%出售,收取价款33万元(单位:万元,保留2位小数)。
案例解析:
1.分期付息方式下,计算实际利率i,106=10×(1+i)-1+10×(1+i)-2+110×(1+i)-3,求得i=7.69%。
2008年1月1日初始投资的分录: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利息调整 6
贷:银行存款 106。
2.分期付息2008年12月31日相关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 10 (100×10%)
贷:投资收益 8.15(106×7.6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85。
(1)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投资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金)+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现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已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由此可见,在分期付息方式下,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上相当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2008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106+106×7.69%-100×10%=104.15(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等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可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与金融负债相关的利息费用,应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的条件,未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可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即财税〔2007〕80号文件认可了新准则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收入,可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新准则与新税法对实际利率法下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处理已经协调一致,不再有财税差异。此处无论是分期付息还是到期还本付息,都不进行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3.到期还本付息2008年1月1日初始投资的分录:
计算实际利率i,106=(10×3+100)×(1+i)-3,求得i=7.04%。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利息调整 6
贷:银行存款 106。
2008年12月31日相关会计分录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10(100×10%)
贷:投资收益 7.46(106×7.04%)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54。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金)+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已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由此可见,在一次还本付息方式下,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上相当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借方余额。
2008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106+100×10%-2.54=113.46(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
4.2008年末摊余成本为104.15万元,实际公允价值80万元,应该确认减值损失=104.15-80=24.15(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24.1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24.15。
确认资产减值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04 (24.15×25%)
贷:所得税费用 6.04。
5.2009年1月10日出售60%的债券
借:银行存款 5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4.49(24.15×6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60 (100×60%)
———利息调整 2.49 [(6-1.85)×60%]
投资收益 2。
转销出售60%的债券减值准备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借:所得税费用 3.62 (6.04×6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62。
剩余40%的债券转换的处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应以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剩余40%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80×40%=32(万元),公允价值为30万元,差额2万元计入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3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9.66 (24.15×4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2-3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40(100×40%)
———利息调整 1.66 [(6-1.85)×40%]。
转销剩余40%的债券减值准备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借:所得税费用 2.42(6.04×4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42。
确认转换时“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0.5(2×2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0.5。
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相应的,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不得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而是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6.2009年1月20日, 剩余的40%出售。
借:银行存款 33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30
投资收益 3。
将转换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借:投资收益 2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转销转换时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0.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0.5。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2009-9-18 13:47 中国会计报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金融资产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般只含有债券,不包括股票,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表明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以下两种情况可以重分类。
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例1】2009年8月31日振兴股份公司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A公司债券,该债券的账面余额(成本)为2000万元,由于市场因素的影响,该公司持有的A公司债券价格持续下跌。为此,振兴公司于9月1日对外出售该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10%,收取价款240万元(即所出售债券的公允价值)。
假定不考虑债券出售等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9月1日振兴公司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4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200
投资收益 40
同时,原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需要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此时“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余额(2000-200=1800万元),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为2160万元,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2160-1800=360万元)计入所有者权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16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8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60
【例2】接上例假定9月30日,振兴公司将该债券全部出售,收取价款2360万元,则振兴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6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160
投资收益 200
同时,把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的360万元结转为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60
贷:投资收益 360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
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通常为10%或以上),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3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此种情况主要包括: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会计分录处理
来源:上海会计网 编辑:上海会计网 发布时间:2010-11-17 查看次数:3652
1.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人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 对于存在大量性质类似且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企业,在考虑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时,应当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实务中,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该项标准一经确定,应当一直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要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对金融资产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 应当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在一起,例如可按资产类型、行业分布、区域分布、担保物类型、逾期状态等进行组合。
(2) 对于已包括在某金融资产组合中的某项特定资产,一旦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则应当将其从该组合中分出来,单独确认减值损失。
(3) 在对某金融资产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应当以与其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如企业缺乏这方面的数据或经验不足,则应当尽量采用具有可比性的其他资产组合的经验数据,并作必要调整。企业应当对预计资产组合未来现金流量的方法和假设进行定期检查,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损失预计数和实际发生数之间的差异。
3.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按已恢复的金额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 外币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先按外币确定,在计量减值时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金额。该项金额小于相关外币金融资产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6.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的账务处理。
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减值准备”或“坏账准备”科目。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按已恢复的金额,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
【例】 20x9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00 000元(含交易费用)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A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2 5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 250 000元,票面年利率为4.72%,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即每年利息为59 000元),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合同约定:A公司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A公司不会提前赎回。甲公司有意图也有能力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关资料如下:
(1) 2x10年12月31日,有客观证据表明A公司发生了严重财务困难,甲公司据此认定对A公司的债券投资发生了减值,并预期2x11年12月31日将收到利息59 000元,2x12年12月31日将收到利息59 000元,但2x13年12月31日将仅收到本金800 000元。
(2) 2x11年12月31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债券利息59 000元。
(3) 2x12年12月31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债券利息59 000元,并且有客观证据表明A公司财务状况显著改善,A公司的偿债能力有所恢复,估计2x13年12月31日将收到利息59 000元,本金1 000 000元。
(4) 2x13年12月31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债券利息59 000元和偿还的本金1 000 000元。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计算该债券的实际利率r:
= 1 000 000
采用插值法,计算得出 r = 10%。
表9-5 单位:元
* 尾数调整:1 250 000+59 000-1 190 281 = 118 719(元)
** 尾数调整:1 000 000+59 000-1 109 924.19 = -50 924.19(元)
注:表中斜体数据表示计提减值准备后及恢复减值后应存在的数字。
根据表9-5中的数据,甲公司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1月1日,购入A公司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50 000
(2) 20x9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1 0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0 0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3) 2x10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5 1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4 1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2x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A公司债券应确认的减值损失按该日确认减值损失前的摊余成本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定。
根据表9-5可知:
① 2x10年12月31日未确认减值损失前,甲公司对A公司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为1 086 100元。
② 2x10年12月31日,甲公司预计从对A公司债券投资将收到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如下: = 53 636.36+48 760.33+601 051.84 = 703 448.53(元)
③ 2x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对A公司债券投资确认的减值损失 = 1 086 100-703 448.53 = 382 651.47(元)
④ 2x10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投资的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 382 651.47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A公司债券 382 651.47
(4) 2x11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1 344.85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70 344.85
2x11年12月31日,应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 = 703 448.53×10% = 70 344.85(元)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5) 2x12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2 479.34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71 479.34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2x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A公司债券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根据表9-5可知:
① 2x12年12月31日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A公司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为1 190 281元。 ② 2x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可对A公司债券投资转回的减值准备金额
= 382 651.47(元)
③ 2x12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投资减值损失的转回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A公司债券 382 651.47
贷:资产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 382 651.47
(6) 2x13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利息和本金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50 924.19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09 924.19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25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A公司2007年1月2日购入B公司2006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期限4年,票面年利率4%,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利息,到期日为2010年1月1日,到期时一次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A公司购入债券面值为1000万元,实际支付价款为992.77万元。另支付相关费用20万元。A公司购入后将其华恩伟持有至到期投资,购入时实际利率5%,按年计提利息。
2007.1.2 购入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成本 1000
应收利息 40
贷:银行存款 1012.77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27.23
2007.1.5 收到06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40 07年摊余成本=(1000-27.23)
贷:应收股利 40
借:应收利息 4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8.64
贷:投资收益 48.64
2008.1.5 收到07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40 08年摊余成本=(1000-27.23+8.64)
贷:应收股利 40
借:应收利息 4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9.07
贷:投资收益 49.07
2009.1.5 收到08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40 09年摊余成本=(1000-27.23+8.64+9.07) 贷:应收股利 40
借:应收利息 4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9.52
贷:投资收益 49.52
2010.1.1
借:银行存款 40 10年摊余成本=(1000-27.23+8.64+9.07+9.25) 贷:投资收益 40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成本 1000
追问
谢谢!
我这样理解对嘛:投资收益=债券账面价值x实际利率,然后第一年的债券账面价值就是第一笔分录中的 借方成本减去贷方利息调整,就是1000-27.23 ,之后每年的账面价值就是摊余成本了对嘛?
最后求教:
1 投资成本就是债券的初始账面价值吗?
2 不论是折价还是溢价,下面哪个是通用公式啊
上年摊余成本-(面值x票面利率-账面价值x实际利率)
上年摊余成本+(账面价值x实际利率-面值x票面利率)
回答
投资收益=债券账面价值x实际利率,然后第一年的债券账面价值就是第一笔分录中的 借方成本减去贷方利息调整,就是1000-27.23 ,之后每年的账面价值就是摊余成本了对嘛?---对,可以这样理解
1.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入账成本=公允价值+交易费-到期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
2.对于折价债券: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票面价值*票面利率)
对于溢价债券: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票面价值*票面利率-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盛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日以106万元购入乙公司当日发行的面值总额为100万元的公司债券,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该债券系3年期,按年付息,票面年利率为10%,盛元公司对债券的溢折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如果发生减值迹象的,在期末对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企业所得税率为25%。
1.写出盛元公司初始投资时的会计分录。
2.2008年12月31日应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及会计分录。
3.假设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写出盛元公司初始投资时的会计分录及2008年12月31日应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及会计分录。
4.假设2008年底,在分期付息的情况下,乙公司发生了财务困难,债券发生减值迹象,公允价值降到80万元,计算盛元公司应确认的减值损失。
5.在分期付息的情况下,2009年1月10日盛元公司以5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持有的乙公司债券的60%,把其中的40%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假设剩余部分的公允价值为30万元。
6.在分期付息的情况下,2009年1月20日盛元公司将剩余的40%出售,收取价款33万元(单位:万元,保留2位小数)。
案例解析:
1.分期付息方式下,计算实际利率i,106=10×(1+i)-1+10×(1+i)-2+110×(1+i)-3,求得i=7.69%。
2008年1月1日初始投资的分录: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利息调整 6
贷:银行存款 106。
2.分期付息2008年12月31日相关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 10 (100×10%)
贷:投资收益 8.15(106×7.6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85。
(1)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投资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金)+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现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已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由此可见,在分期付息方式下,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上相当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2008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106+106×7.69%-100×10%=104.15(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等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可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与金融负债相关的利息费用,应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的条件,未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可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即财税〔2007〕80号文件认可了新准则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收入,可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新准则与新税法对实际利率法下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处理已经协调一致,不再有财税差异。此处无论是分期付息还是到期还本付息,都不进行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3.到期还本付息2008年1月1日初始投资的分录:
计算实际利率i,106=(10×3+100)×(1+i)-3,求得i=7.04%。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利息调整 6
贷:银行存款 106。
2008年12月31日相关会计分录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10(100×10%)
贷:投资收益 7.46(106×7.04%)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54。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金)+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已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由此可见,在一次还本付息方式下,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上相当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借方余额。
2008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106+100×10%-2.54=113.46(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
4.2008年末摊余成本为104.15万元,实际公允价值80万元,应该确认减值损失=104.15-80=24.15(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24.1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24.15。
确认资产减值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04 (24.15×25%)
贷:所得税费用 6.04。
5.2009年1月10日出售60%的债券
借:银行存款 5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4.49(24.15×6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60 (100×60%)
———利息调整 2.49 [(6-1.85)×60%]
投资收益 2。
转销出售60%的债券减值准备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借:所得税费用 3.62 (6.04×6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62。
剩余40%的债券转换的处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应以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剩余40%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80×40%=32(万元),公允价值为30万元,差额2万元计入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3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9.66 (24.15×4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2-3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40(100×40%)
———利息调整 1.66 [(6-1.85)×40%]。
转销剩余40%的债券减值准备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借:所得税费用 2.42(6.04×4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42。
确认转换时“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0.5(2×2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0.5。
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相应的,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不得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而是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6.2009年1月20日, 剩余的40%出售。
借:银行存款 33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30
投资收益 3。
将转换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借:投资收益 2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转销转换时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0.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0.5。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2009-9-18 13:47 中国会计报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金融资产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般只含有债券,不包括股票,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表明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以下两种情况可以重分类。
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例1】2009年8月31日振兴股份公司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A公司债券,该债券的账面余额(成本)为2000万元,由于市场因素的影响,该公司持有的A公司债券价格持续下跌。为此,振兴公司于9月1日对外出售该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10%,收取价款240万元(即所出售债券的公允价值)。
假定不考虑债券出售等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9月1日振兴公司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4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200
投资收益 40
同时,原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需要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此时“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余额(2000-200=1800万元),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为2160万元,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2160-1800=360万元)计入所有者权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16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8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60
【例2】接上例假定9月30日,振兴公司将该债券全部出售,收取价款2360万元,则振兴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6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160
投资收益 200
同时,把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的360万元结转为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60
贷:投资收益 360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
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通常为10%或以上),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3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此种情况主要包括: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会计分录处理
来源:上海会计网 编辑:上海会计网 发布时间:2010-11-17 查看次数:3652
1.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人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 对于存在大量性质类似且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企业,在考虑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时,应当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实务中,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该项标准一经确定,应当一直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要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对金融资产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 应当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在一起,例如可按资产类型、行业分布、区域分布、担保物类型、逾期状态等进行组合。
(2) 对于已包括在某金融资产组合中的某项特定资产,一旦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则应当将其从该组合中分出来,单独确认减值损失。
(3) 在对某金融资产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应当以与其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如企业缺乏这方面的数据或经验不足,则应当尽量采用具有可比性的其他资产组合的经验数据,并作必要调整。企业应当对预计资产组合未来现金流量的方法和假设进行定期检查,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损失预计数和实际发生数之间的差异。
3.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按已恢复的金额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 外币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先按外币确定,在计量减值时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金额。该项金额小于相关外币金融资产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6.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的账务处理。
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减值准备”或“坏账准备”科目。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按已恢复的金额,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
【例】 20x9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00 000元(含交易费用)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A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2 5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 250 000元,票面年利率为4.72%,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即每年利息为59 000元),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合同约定:A公司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A公司不会提前赎回。甲公司有意图也有能力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关资料如下:
(1) 2x10年12月31日,有客观证据表明A公司发生了严重财务困难,甲公司据此认定对A公司的债券投资发生了减值,并预期2x11年12月31日将收到利息59 000元,2x12年12月31日将收到利息59 000元,但2x13年12月31日将仅收到本金800 000元。
(2) 2x11年12月31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债券利息59 000元。
(3) 2x12年12月31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债券利息59 000元,并且有客观证据表明A公司财务状况显著改善,A公司的偿债能力有所恢复,估计2x13年12月31日将收到利息59 000元,本金1 000 000元。
(4) 2x13年12月31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债券利息59 000元和偿还的本金1 000 000元。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计算该债券的实际利率r:
= 1 000 000
采用插值法,计算得出 r = 10%。
表9-5 单位:元
* 尾数调整:1 250 000+59 000-1 190 281 = 118 719(元)
** 尾数调整:1 000 000+59 000-1 109 924.19 = -50 924.19(元)
注:表中斜体数据表示计提减值准备后及恢复减值后应存在的数字。
根据表9-5中的数据,甲公司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1月1日,购入A公司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50 000
(2) 20x9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1 0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0 0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3) 2x10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5 100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104 1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2x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A公司债券应确认的减值损失按该日确认减值损失前的摊余成本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定。
根据表9-5可知:
① 2x10年12月31日未确认减值损失前,甲公司对A公司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为1 086 100元。
② 2x10年12月31日,甲公司预计从对A公司债券投资将收到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如下: = 53 636.36+48 760.33+601 051.84 = 703 448.53(元)
③ 2x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对A公司债券投资确认的减值损失 = 1 086 100-703 448.53 = 382 651.47(元)
④ 2x10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投资的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 382 651.47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A公司债券 382 651.47
(4) 2x11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1 344.85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70 344.85
2x11年12月31日,应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 = 703 448.53×10% = 70 344.85(元)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5) 2x12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2 479.34
贷: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71 479.34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2x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A公司债券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根据表9-5可知:
① 2x12年12月31日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A公司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为1 190 281元。 ② 2x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可对A公司债券投资转回的减值准备金额
= 382 651.47(元)
③ 2x12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投资减值损失的转回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A公司债券 382 651.47
贷:资产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 382 651.47
(6) 2x13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利息和本金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50 924.19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09 924.19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A公司 59 000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投资收益——A公司债券 25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成本 1 250 000
A公司2007年1月2日购入B公司2006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期限4年,票面年利率4%,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利息,到期日为2010年1月1日,到期时一次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A公司购入债券面值为1000万元,实际支付价款为992.77万元。另支付相关费用20万元。A公司购入后将其华恩伟持有至到期投资,购入时实际利率5%,按年计提利息。
2007.1.2 购入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成本 1000
应收利息 40
贷:银行存款 1012.77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27.23
2007.1.5 收到06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40 07年摊余成本=(1000-27.23)
贷:应收股利 40
借:应收利息 4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8.64
贷:投资收益 48.64
2008.1.5 收到07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40 08年摊余成本=(1000-27.23+8.64)
贷:应收股利 40
借:应收利息 4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9.07
贷:投资收益 49.07
2009.1.5 收到08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40 09年摊余成本=(1000-27.23+8.64+9.07) 贷:应收股利 40
借:应收利息 4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9.52
贷:投资收益 49.52
2010.1.1
借:银行存款 40 10年摊余成本=(1000-27.23+8.64+9.07+9.25) 贷:投资收益 40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成本 1000
追问
谢谢!
我这样理解对嘛:投资收益=债券账面价值x实际利率,然后第一年的债券账面价值就是第一笔分录中的 借方成本减去贷方利息调整,就是1000-27.23 ,之后每年的账面价值就是摊余成本了对嘛?
最后求教:
1 投资成本就是债券的初始账面价值吗?
2 不论是折价还是溢价,下面哪个是通用公式啊
上年摊余成本-(面值x票面利率-账面价值x实际利率)
上年摊余成本+(账面价值x实际利率-面值x票面利率)
回答
投资收益=债券账面价值x实际利率,然后第一年的债券账面价值就是第一笔分录中的 借方成本减去贷方利息调整,就是1000-27.23 ,之后每年的账面价值就是摊余成本了对嘛?---对,可以这样理解
1.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入账成本=公允价值+交易费-到期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
2.对于折价债券: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票面价值*票面利率)
对于溢价债券: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票面价值*票面利率-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