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评析
秦朝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西汉时得到巩固,隋唐时完善,北宋时加强,元朝时发展,明清时期皇权得到进一步强化。其发展趋势:一是不断调整、改革中央行政结构,削弱 相权,以加强皇权。明太祖废丞相,使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基本上解决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进—步强化了君主专制局面。二是不断调整、改革地方行政结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条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缓和,在元明清三朝,再没有出现过国家大分裂。三是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狱就是典型的表现。
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线索及其阶段性特征是,西周重视国家的制度建设,包括宗法制、分封制、井田制、官制在内的“周礼”体系得以确立。这是—个神权下降、王权强化、人文精 神崛起的时代。战国的变法运动,破坏了贵族等级社会,造就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君主集权制、官僚制、郡县制等纷纷出现,对此后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朝确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政体,郡县制在全国范围推广、西汉王朝继承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而在地方实施“郡国并行”制,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力度加强,至 汉武帝时期州刺史的设立,标志着监察制度更加严密。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两大鼎盛时期之间的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的许多制度,表现出承前启后的过渡性。如选官用人制度,自察举制经由“九品中正”制向科举制 过渡。中央中枢机构,自“三公九卿”制向“三省六部”制转变;军事制度,出现北朝的府兵制,发展成为隋唐府兵制的基础;。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继秦汉以后又一次大的发展时期,其确立的基本框架,一直影响到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隋朝统治者采取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如确立三省六部制,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改革地方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建立科举制,扩大地主阶级政权的基础。唐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
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是中国由统一的封建王朝走向分裂并再度走向统一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边疆地区进一步开发,民族融合空前加强;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元朝统 治者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后来发展成为行政区域的名称,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加强了中央与地方、中原与边疆的联系,巩固和发展了多民族的统一国家。
明清(鸦片战争以前)是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进一步发展和封建制度的衰落时期。明初对专制政权进行了全面强化,皇权具有绝对权威,成为明朝政治制度的特色。清朝军机处是 总揽军国大计的中枢机构,军机处的设立,既减少了皇帝处理国家政务的环节,又提高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效率和保密性,这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体现。理藩院的设置, 空前地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各民族的管辖,我国的疆域得以最后确定。对西藏宗教领袖的册封制度、金瓶掣签制度,驻藏大臣制度等加强了对西藏地区的管辖.并为后代所效仿。
上面是中国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演变,下面总结归纳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对历史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
1.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
2.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
展。 3.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有利于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提高,使我国古代人民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明清时期,这一制度在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反击外来侵略方面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也有其消极的影响:君权专制易形成暴治和导致腐败现象的山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在思想方面独尊一家,组制了人们的思想,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概括地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其危害尤为严重。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经历了初创、确立、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对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一、专制主义
专制主义是与民主政体相对立的一个人或极少数人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其主要特征有:
1.君主拥有独揽一切和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权力具有不可分割性和不可转让性。“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君主集立法、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定于上”。不仅君主的权力在法律上不受任何限制,而且凡是君主的谕旨都具有法律效力,当封建的成文法与君主的诏令发生冲突时,法律只能卑贱地服从诏令。君主之好恶成为判断是与非、罪与非罪的最高原则,正如孟德斯鸠所言:“在专制的国家,法律仅是君主的意志而已”。君主不仅独揽大权,且整个统治表现出极其专横残暴。为了强化君权,往往采取大规模杀戮功臣宿将的做法,不仅开国皇帝如此,后继皇帝也往往加罪于有功之臣。君主的权力不受任何限制,意味着臣民被剥夺了权利与自由。臣民的天职被看作仅仅是服从,奉行君主的意旨,忍受一切凌辱和压迫。臣民和君主的关系就是“民不出粟、米、丝、麻,通货财以事其人,则诛”。专制主义的唯一原则就是无视人的尊严,使人不成其人。
2.有无数的大小官僚,作为君权的代表对百姓实行专制统治。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君主,视全国全社会都是自己一姓一家的“莫大之产业”,拥有绝对的支配权。然而,天下如此之大,事务如此之多,无论君主是何等的超人,也不可能事事“钦定”亲裁,他需要选拔和任命一批官吏,给这些官吏以各种特权,让他们为君主的专制独裁服务。这些官吏是君主的奴仆,随时听从使唤,即使他们“远在千里之外,不敢易其辞”,他们代表王权对百姓实行统治,就像君主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在其辖区内被看成是父权的代表,百姓对统辖官吏没有选择的权利,更没有监督权。
中央集权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所谓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内部构成形式,主要是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集权就是中央与地方之间有紧密的政治联系,中央能有效地控制地方,地方必须严格服从中央的政令,地方对中央就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从制”。
秦朝为了有效的加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总结了战国以来各国的官僚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应封建统一国家需要的中央政府机构和严密的郡县行政。
关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地位,前些年讲的很不少,肯定者有之,否定者更多。有不少
论者把它同封建主义和儒家思想一起当作一切罪恶的本源,如禁锢人的思想,残暴,没有自由,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中国无法进入近代社会等等。直到今天,其流毒仍然无穷无尽。今天要现代化,就要反封建,要反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皇权思想等等的一切在现实中生活中的流毒。曾几何时,风水倒转,打着传承优秀文化的旗号,又大讲国学、宣扬孔子、儒家,提倡读经,背弟子规,甚至制作了一座不怎么被认同的孔子标准像。这两类趋于极端的看法不能说没有一点依据。但我们要评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地位,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要看它在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究竟起什么作用,而不能用今天的衡量事物的标准去衡量历史的事物在历史上的作用。有些东西今天看来不对甚至可恶可恨,但历史上却是正当的可行的和必要的。有些东西在今天看来是十全十美,但历史上却不免起着消极作用。
摘 要: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始于战国,成于秦汉,取代了西周的奴隶制贵族政治一直延续到清,成为中国历史的一个特点。其基本特征是国家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到皇帝和他统率的各级官僚机构手上。其演化过程是从秦汉的三公九卿制到唐以后的三省六部制,总的趋势是日益强化,日益僵化,也显现了循环往复式的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是战国时生产力发展和地主经济的需要,到明清,它成了生产力与新生产关系发展的桎梏,而又无法与无力因时变更,终于被历史摈弃。
关键词:中国封建社会;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什么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简单地说,它是把国家一切政治权力, 诸如行政权、军权、司法权、立法权、财政权、监察权、选拔用人权等,高度集中到中央政府,最后集中到封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和代表)))皇帝的手里,形成最高的、唯一的、绝对的政治权力即皇权。皇帝任命各级官僚机构的人员,令他们秉承皇帝的旨意办理政事、统治人民。自然,这仅是概约言之,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由于历史条件的变化,皇权有时强大,有时软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有时严密,有时松弛,其各个方面也有变化发展,总的趋势是逐步严密、强化,最后是僵化。
由于权力层层集中到中央,最后集中到皇帝手中,因此各级官僚只对上级负责。尽管有法有 制度,基本上是人治,人在位即有权,权大于法,权超过法,缺少监督的机制。这样,人民只能寄希望于明君、清官。但明君、清官少,庸君、庸官多,而昏君、暴君、贪官、酷吏也不少,有些庸君、昏君之权被近臣、宦官、奸臣所窃,这些人的作为对社会起着很大的破坏作用,后果是很严重的。如果腐朽势力占了上风,即使有几个明君、清官、有识有为之士,也没有用,无能为力也维持不长,所谓/人存政举,人亡政息0。因此,封建社会的危机往往由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权的强大而又腐败,不仅不能自我调节改革,反而加剧扩大,引起社会的破坏崩溃。
中国的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评析
秦朝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西汉时得到巩固,隋唐时完善,北宋时加强,元朝时发展,明清时期皇权得到进一步强化。其发展趋势:一是不断调整、改革中央行政结构,削弱 相权,以加强皇权。明太祖废丞相,使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基本上解决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进—步强化了君主专制局面。二是不断调整、改革地方行政结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条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缓和,在元明清三朝,再没有出现过国家大分裂。三是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狱就是典型的表现。
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线索及其阶段性特征是,西周重视国家的制度建设,包括宗法制、分封制、井田制、官制在内的“周礼”体系得以确立。这是—个神权下降、王权强化、人文精 神崛起的时代。战国的变法运动,破坏了贵族等级社会,造就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君主集权制、官僚制、郡县制等纷纷出现,对此后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朝确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政体,郡县制在全国范围推广、西汉王朝继承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而在地方实施“郡国并行”制,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力度加强,至 汉武帝时期州刺史的设立,标志着监察制度更加严密。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两大鼎盛时期之间的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的许多制度,表现出承前启后的过渡性。如选官用人制度,自察举制经由“九品中正”制向科举制 过渡。中央中枢机构,自“三公九卿”制向“三省六部”制转变;军事制度,出现北朝的府兵制,发展成为隋唐府兵制的基础;。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继秦汉以后又一次大的发展时期,其确立的基本框架,一直影响到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隋朝统治者采取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如确立三省六部制,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改革地方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建立科举制,扩大地主阶级政权的基础。唐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
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是中国由统一的封建王朝走向分裂并再度走向统一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边疆地区进一步开发,民族融合空前加强;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元朝统 治者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后来发展成为行政区域的名称,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加强了中央与地方、中原与边疆的联系,巩固和发展了多民族的统一国家。
明清(鸦片战争以前)是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进一步发展和封建制度的衰落时期。明初对专制政权进行了全面强化,皇权具有绝对权威,成为明朝政治制度的特色。清朝军机处是 总揽军国大计的中枢机构,军机处的设立,既减少了皇帝处理国家政务的环节,又提高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效率和保密性,这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体现。理藩院的设置, 空前地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各民族的管辖,我国的疆域得以最后确定。对西藏宗教领袖的册封制度、金瓶掣签制度,驻藏大臣制度等加强了对西藏地区的管辖.并为后代所效仿。
上面是中国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演变,下面总结归纳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对历史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
1.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
2.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
展。 3.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有利于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提高,使我国古代人民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明清时期,这一制度在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反击外来侵略方面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也有其消极的影响:君权专制易形成暴治和导致腐败现象的山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在思想方面独尊一家,组制了人们的思想,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概括地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其危害尤为严重。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经历了初创、确立、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对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一、专制主义
专制主义是与民主政体相对立的一个人或极少数人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其主要特征有:
1.君主拥有独揽一切和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权力具有不可分割性和不可转让性。“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君主集立法、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定于上”。不仅君主的权力在法律上不受任何限制,而且凡是君主的谕旨都具有法律效力,当封建的成文法与君主的诏令发生冲突时,法律只能卑贱地服从诏令。君主之好恶成为判断是与非、罪与非罪的最高原则,正如孟德斯鸠所言:“在专制的国家,法律仅是君主的意志而已”。君主不仅独揽大权,且整个统治表现出极其专横残暴。为了强化君权,往往采取大规模杀戮功臣宿将的做法,不仅开国皇帝如此,后继皇帝也往往加罪于有功之臣。君主的权力不受任何限制,意味着臣民被剥夺了权利与自由。臣民的天职被看作仅仅是服从,奉行君主的意旨,忍受一切凌辱和压迫。臣民和君主的关系就是“民不出粟、米、丝、麻,通货财以事其人,则诛”。专制主义的唯一原则就是无视人的尊严,使人不成其人。
2.有无数的大小官僚,作为君权的代表对百姓实行专制统治。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君主,视全国全社会都是自己一姓一家的“莫大之产业”,拥有绝对的支配权。然而,天下如此之大,事务如此之多,无论君主是何等的超人,也不可能事事“钦定”亲裁,他需要选拔和任命一批官吏,给这些官吏以各种特权,让他们为君主的专制独裁服务。这些官吏是君主的奴仆,随时听从使唤,即使他们“远在千里之外,不敢易其辞”,他们代表王权对百姓实行统治,就像君主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在其辖区内被看成是父权的代表,百姓对统辖官吏没有选择的权利,更没有监督权。
中央集权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所谓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内部构成形式,主要是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集权就是中央与地方之间有紧密的政治联系,中央能有效地控制地方,地方必须严格服从中央的政令,地方对中央就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从制”。
秦朝为了有效的加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总结了战国以来各国的官僚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应封建统一国家需要的中央政府机构和严密的郡县行政。
关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地位,前些年讲的很不少,肯定者有之,否定者更多。有不少
论者把它同封建主义和儒家思想一起当作一切罪恶的本源,如禁锢人的思想,残暴,没有自由,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中国无法进入近代社会等等。直到今天,其流毒仍然无穷无尽。今天要现代化,就要反封建,要反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皇权思想等等的一切在现实中生活中的流毒。曾几何时,风水倒转,打着传承优秀文化的旗号,又大讲国学、宣扬孔子、儒家,提倡读经,背弟子规,甚至制作了一座不怎么被认同的孔子标准像。这两类趋于极端的看法不能说没有一点依据。但我们要评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地位,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要看它在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究竟起什么作用,而不能用今天的衡量事物的标准去衡量历史的事物在历史上的作用。有些东西今天看来不对甚至可恶可恨,但历史上却是正当的可行的和必要的。有些东西在今天看来是十全十美,但历史上却不免起着消极作用。
摘 要: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始于战国,成于秦汉,取代了西周的奴隶制贵族政治一直延续到清,成为中国历史的一个特点。其基本特征是国家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到皇帝和他统率的各级官僚机构手上。其演化过程是从秦汉的三公九卿制到唐以后的三省六部制,总的趋势是日益强化,日益僵化,也显现了循环往复式的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是战国时生产力发展和地主经济的需要,到明清,它成了生产力与新生产关系发展的桎梏,而又无法与无力因时变更,终于被历史摈弃。
关键词:中国封建社会;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什么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简单地说,它是把国家一切政治权力, 诸如行政权、军权、司法权、立法权、财政权、监察权、选拔用人权等,高度集中到中央政府,最后集中到封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和代表)))皇帝的手里,形成最高的、唯一的、绝对的政治权力即皇权。皇帝任命各级官僚机构的人员,令他们秉承皇帝的旨意办理政事、统治人民。自然,这仅是概约言之,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由于历史条件的变化,皇权有时强大,有时软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有时严密,有时松弛,其各个方面也有变化发展,总的趋势是逐步严密、强化,最后是僵化。
由于权力层层集中到中央,最后集中到皇帝手中,因此各级官僚只对上级负责。尽管有法有 制度,基本上是人治,人在位即有权,权大于法,权超过法,缺少监督的机制。这样,人民只能寄希望于明君、清官。但明君、清官少,庸君、庸官多,而昏君、暴君、贪官、酷吏也不少,有些庸君、昏君之权被近臣、宦官、奸臣所窃,这些人的作为对社会起着很大的破坏作用,后果是很严重的。如果腐朽势力占了上风,即使有几个明君、清官、有识有为之士,也没有用,无能为力也维持不长,所谓/人存政举,人亡政息0。因此,封建社会的危机往往由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权的强大而又腐败,不仅不能自我调节改革,反而加剧扩大,引起社会的破坏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