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雅典民主政治的积极与消极方面

简论雅典民主政治的积极与消极方面

伯利克里曾在雅典阵亡将士国葬典礼上自豪地宣称说:“我们的制度是别人的模范,它之所以被称为是民主政治,因为政体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是平等,让一个人员负担公职优先于他人的时候,所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的真正才能。任何人,只要他能够对国家有所贡献,绝对不会贫穷而在政治上湮没无闻。”雅典当时的民主政治是否真的就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呢?

从梭伦改革由注重财产划分公民等级到克里斯提尼以地区划分等级再到伯利克里改革凭借才能高低参政。雅典政治不断发展,为公民提供了在古代条件下最广泛也最平等的参政机会,公民的政治素质也大为提高。

下面我将分别从雅典民主政治的优点与缺点做简述分析。

优点:

1)民主政治为雅典的奴隶制经济和文化提供便利条件:没有政府统一管理商业贸易,雅典经济发展成了同

中国“重农抑商”经济完全不同的类型。雅典以农业为基础,工商业比较发达,农业生产也卷入商品经济,葡萄、橄榄等经济作物的生产在农业中占重要比重。土地、奴隶、手工业作坊等重要生产资料归奴隶主私人所有,奴隶多通过市场买卖而来,使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宽松的政治环境孕育了古希腊独特的文化。古典时期的希腊在自然科学的研究上堪称古代最有成就的范例。在古典时期,雅典产生了三位最著名的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约公元前469—399 年)、柏拉图(公元前428—348 年)和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 年),希腊古典哲学发展了自然哲学的唯物主义传统。在自然科学的研究上堪称古代最有成就的范例。这时有关天文、地理、数学、几何、物理、生物、医学等科学知识的积累和理论探讨都逐渐形成学科体系,虽然还未达到近代自然科学那样的条理性和实验性,却已标志着人类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即开始抛弃宗教神学的影响,坚持从物质世界本身去说明事理。这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一定程度的考察分析,使许多希腊科学家在一般原理方面常有天才的洞见,不失为近代西方自然科学的滥觞。在这方面,哲学家的自然科学研究也作出重要贡献,从恩培多克勒到亚里士多德,无不在其具体的科学研究成果上显示出科学精神的典范。

2)抽签制:各级官职向一切公民开放,并都以抽签方式

产生。执政官这类最高官职尚须各选区按比例提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然后再从候选人中抽签决定,候选资格已尽量放宽,无任何财产、等级、资历的限制。其他各级官职和五百人会议成员则在各选区从合格公民中直接抽签产生。

抽签制的优越性在于可以排除资源占有上的一切差别,不受外界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每个人在当选机会上绝对平等。

3) 开三权分立原则的先河,防止中央集权:民主

政治的主要机构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民众法庭握有充分的权力。特别是公民大会,这时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所有公民都是大会成员,都有参加讨论发言和投票表决之权,它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制,即所有公民都直接参加握国家最高权力的公民大会。据估计,当时公民大会每隔八九天便召开一次,讨论国家安全、对外政策、粮食供应、国家债务、员审核、惩罚和罢免;执政官抽签和十将军选举也在公民大会上进行。公民大会还曾允许任何公民就任何问题自由发言(无论违法与否),只要他在祭坛上放一橄榄枝表示请愿即可。当此民主政治鼎盛之际,雅典城邦任何公职人员,无论地

位多高,皆不能离开公民大会而擅自决定任何政务大事。他们都处于公民大会和五百人会议的经常督察监视之下,若公民大会认为他有失职守,则无论其功勋威信多高,皆依法惩处,从罢官放逐直至处死。实际上所有公元前5 世纪的著名政治家都受过公民大会的责罚,泰米斯托克利和伯里克利亦不例外。

4) 打击旧氏族贵族势力:,在公民大会和公民群众获得国家主权的同时,原有的氏族贵族势力则被铲除殆尽。贵族会议丧失了一切政治权力,只处理与宗教有关的事务。而且,由于贵族会议成员照例由卸任执政官终身担任,此时执政官已向一切公民开放,出身平民的公民也能通过担任执政官而在贵族会议据有席位,这个会议也逐渐变质。因此,总的说来,旧日的氏族贵族奴隶主不再成为一支政治力量,贵族特权也烟消云散,这就是伯里克利津津乐道的“任职优先不属某一特殊阶级。”

5)凭借才能任职,“轮番执政”:“轮番执政”这是雅典民主政治的突出特点。正如伯里克利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论雅典之所以伟大》:“在我们这里,每一个人所关心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事务,而且也关心国家的事务;就是那些最忙于他们自己的事务的人,对于一般政治也很熟悉——这是

我们的特点: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一个只注重自己事务的人,而说他根本没有事务。”在雅典城邦中优越性在于可以排除资源占有上的一切差别,不受外界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每个人在当选机会上绝对平等。并且发挥自己的特长参政议政。

6)津贴制激发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为担任公职和参加城邦政治活动的公民群众发给工资和补贴。按城邦旧制,公民担任公职是尽义务,一律不给工资,甚至要由自己负担有关开销(至于贵族当官以权谋私,借官发财则是另一回事),这种作法实际上使贫苦公民参政大受限制,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打破这个传统。伯里克利首先担任民众法庭陪审员的公民发给每日生活补贴,颇得民心;遂加以推广,使五百人会议成员和包括执政官在内的政府官员在执行公务时皆由国家提供膳费;后来发展到参加公民大会可领取津贴,甚至入场观看城邦组织的戏剧会演也可得“观剧津贴。”这为贫苦公民广泛参政提供经济保证,在某种意义上还有生活救济的作用。这种公薪制和补贴制最受第四等级欢迎,也使广大群众关心城邦收入而支持对外扩张掠夺。

缺点:

1)雅典宪政具有鲜明的法治色彩,但法律制度乏善可陈:法治就是规则治理,按章法行事。既然雅典城邦是广泛参与、轮番为治的公民团体,“它必须有规章,要按规章治理。就是说,城邦要有关于公民资格、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要有行政机构、议事机构和法庭的选任、组织、权限、责任的法律,这些是国家法,即宪法。还要有关于财产、继承、契约等等的私法,以及把血亲复仇的古代惯例,转化为国家负责惩处犯罪行为的刑法。于是,政治和法律两者密切相关,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义语”。

在雅典人看来,法律是个人与城邦之间的神圣契约,是不可违背的;合法与非法,犹如白昼与黑夜,界限分明。因此,遵纪守法成为雅典人的共同要求和自觉行为,苏格拉底明知抱屈含冤而慷慨赴死,典型地反映了雅典人的信法、遵法意识。面对劝其越狱的弟子,苏格拉底说,对于冤案,越狱确是一种正义,但遵守即使是不公正的法律,同样也是一种正义的要求,而且在价值上,后一个正义要比前一个正义更为重要。因此,苏格拉底宁舍小义以保全大义,以生命的代价维护了雅典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说明了法律观念在雅典深入人心的现实。

在肯定雅典的法治特色的同时必须指出,在具体法律制度的建设方面,雅典可谓政绩平平,乏善可陈,甚至“很难说他们有一个法律制度。雅典拥有发达而先进的公法,但私法残缺不全,比例失调。雅典始终没有制定过完整的成文法典,没有推理缜密的司法判决,也没有写出富有学理的法学论著。雅典诞生过许多彪炳史册的哲学家、文学家、建筑师和艺术家,留下了无数博大精深的哲学经典、雄伟壮丽的卫城庙宇和脍炙人口的文学名著,却没有产生出一个职业的法官、法学家和律师,没有建造出一座象征法治的永久性标志物(如法院)。法律史家凯利说,在雅典,“我们不知道谁曾担任过法律顾问,谁曾作过教授法律的老师,也不知道可曾有哪一本书贡献给法律的主题”。现行教科书中所阐述的希腊法律思想,实际上都是从哲学、伦理学和政治学著作的字里行间渗透出来的。

2)民主范围局限在成年男性公民(20岁成年),是小国寡民的产物。妇女无权外邦人无权:这是雅典民主政治最关键的。所有的平等实际上都是建立在不平等之上的。成年男性公民所拥有的权利有:雅典的所有官职向全体公民开放,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抽签选举方式(十将军除外)担任政府中的各级官职。雅典的政府官员都有任期,通常为一年,而且大多数的官职,不得连选连任,以避免结党营私。

还柯参与委员会制,凡是重大事务均由集体作出决定,由集体负责。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提到雅典法规定“嗣女的取得遗产者必须在近亲间择配,依长幼亲疏而选婿,不得任意出嫁于无关系的男子。”这明显表现了妇女无权的现状。

3)维护奴隶主特权,奴役奴隶:亚里士多德奴隶曾说:“制度是合乎自然的制度,奴隶生来就比常人低劣,而且他们还有着与常人不同的性质;他们没有理性,他们不能统治自己而必须由他们的主人来统治。他们是工具,只不过是会说话的工具罢了。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只是活的工具,而不是“人”。”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雅典的民主政治有着明显的缺陷------奴隶无权。 即使是在雅典民主政治的“黄金时期”伯利克里时代,这种所谓的民主也只是全体公民的民主,广大奴隶群众不仅毫无权利可言,而且被明目张胆地列为专政对象。雅典一切法制、政策都必须服务于剥削与统治奴隶的最高原则,血腥立法而外,还有警察和特务。而且雅典公民群众各个等级都是大大小小的奴隶主(第四等级往往也有一两个奴隶),他们无不支持城邦对奴隶的专政,在经济上对奴隶剥削的苛酷亦不下于其他古代国家。一般来说奴隶的来源是战俘或是外邦人,(在梭伦改革后公民中的债务奴隶制已经取消)由于雅典的奴隶制经济发展的比较完善,海外贸易的发达带动了农业的

发展,使得最底层的公民也会有一两个奴隶,用于帮助自己耕种,买卖,生育等。在雅典这样民主政治发达的城邦中,以第三等级为主的小农几乎都使用奴隶,数目由五六名至二三名不等,甚至第四等级的贫农也常以一名奴隶帮工,用于帮助自己耕种,买卖,生育等。

此外,不断地以津贴制来刺激公民参政也导致了奴隶制的发展。

雅典国家是奴隶主阶级的国家,虽然取消了贵族左右政坛的特权,让工商业奴隶主得到掌权的机会,并将政权向广大公民开放。但执政官仍是整个奴隶主阶级“最优秀”的代表,他仍属上层奴隶主,偏重代表工商业奴隶主,只不过是新兴的奴隶主取代了旧氏族贵族罢了。雅典民主政治从本质上来说,是维护奴隶主统治的手段和工具。

4)对内民主,对外专横:雅典对内虽行民主,对外、特别是提洛同盟的盟邦却是极端专横残暴的,毫无民主可言。而由于城邦只给自己公民享受权利,公民权本身变成一种特权,公民范围不见扩大反而缩小,非公民获得公民权相当困难,这也就堵塞了雅典在政治上自我扩大之路。

5)体制上造成专权和腐败的滋生:十将军选举制,连选连任,并不给薪俸,这就决定了贫穷公民很难当选将军。而将军是掌握兵权的实力人物,伯里克利就是从公元前443

年起到429 年连选连任首席将军而控制了雅典政局,成为事实上的终身政府首脑。

6)抽签制造成无才无能的“公民”执政参政:雅典的民主展露出这样一种内在冲突和紧张关系,那就是自由的公民所追求的是要避免成为那些只为追求自己利益的人奴隶,然而,他们本身却又企图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和安排他人。雅典公民靠奴隶供养滋生懒惰的习惯,不注重生产发展实体经济而去搞政治。这是造成雅典衰落的原因之一。

同时公职人员的抽签制是一种违背科学的极端化民主。抽签制无视德才标准,难以保证当选者的道德素质和从政能力。而公共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专门的政务管理知识与技能,还需要社会奉献精神和办事公正的品德修养,并非人人都能胜任。抽签制不分良莠,无法保证选拔优秀,淘汰低劣。早在雅典时代苏格拉底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抽签制的弊端,他说,其“根本缺陷在于它不要求其领导者具有任何特殊的知识,它将社会的命运委之于缺乏真知灼见的人们之手”。所以他认为:“用豆子拈阄的办法来选举国家的领导人是非常愚蠢的,没有人愿意用豆子拈阄的办法来雇佣一个舵手或建筑师或吹笛子的人,……而在这些事上如果做错了的话,其危害是要比管理国务方面发生的错误轻得多的”。

7)民主的特点----轮番而治:轮番而治会造成短任期制(通常只有一年)这就造成了权力更替过于频繁,从而影响工作的连续性以及公职人员的经验积累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势必削弱政府的管理效能。

8)雅典民主是直接民主的形式:这种民主形式只能施行于规模狭小、人口有限、居民相互熟悉、政务简单的微型共同体内,因而不可能具有超越时空条件的普适价值。作为直接民主,它的运行结构过于简陋粗糙,缺少必要的行政部门来完善监督,容易导致政策失误,风险较大。因此,对于直接民主的应用范围必须严加限制,如今世界各国一般仅仅在极少数特殊事务(如是否修宪等问题)中才启用直接民主。但是,雅典宪政却把它作为国家的一项根本制度,不加限制地全面推行于政治、法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对专业化有特殊要求因而本应与民主保持一定距离的司法领域也不例外。这势必会造成政治上的混乱。

9)早期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奴隶买卖最能体现这一点。最低等级的公民都会有一两个奴隶

10)公民大会意气用事或朝令夕改: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公民大会多达6000-8000人,规模过于庞大,很容易被少数野心家、阴谋家所操控,因为会议人数越多,会议辩论

和有效交流的难度就越大,召集人和主持人动用特权的机会就越多,普通与会者就越难以独立发挥作用。另一更普遍的危险是,超大型会议容易出现集体不理性和集体无意识。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对大型集会的集体不理性现象作过更加深入的研究,他在代表作《乌合之众》中指出,人们聚合成群后,极容易受到他人的暗示和传染,趋向于轻信、盲从、偏执、狂热、专横、多变,个人才智会被削弱,异质性会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会占据上风,从而形成一种非理性的“集体心理”。而且,由于群体是个无名氏,能够吞噬掉个人责任感,所以,聚集成群的乌合之众总是短于推理、长于行动,“永远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经常会做出平时不可想象的举动,既可能干出惊天动地的千秋伟业,也可能犯下令人发指的滔天罪行。举例如,据普鲁塔克记载,在雅典的一次放逐投票时,一个目不识丁的公民请求政治家阿里斯提德代为写票,阿里斯提德问这位公民为什么希望放逐那个人,这位公民答道:“不为什么,我甚至还不认识这个人;但是到处都称呼他为‘公正之士’,我实在听烦了”。

11)行政,法律和司法混淆: 陪审法庭堪称雅典在法律制度上最值得称道的建树,但它始终没有达到专业化、职业化的水准。陪审法庭除审判案件外,也可以决定政治问题,反过来,公民大会、执政官也经常越俎代庖,行使司法职能,

这意味着法律与政治、司法与行政尚未彻底分离开来,这是与法律自治、司法独立的宪政要求相抵牾的。

总结:雅典民主为希腊城邦带来新的统治制度, 为平民争取了部分的权益, 使贵族阶级相比从前少了特权, 为西方民主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开启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先河,也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举手表决制的地区。但同时因为民主是有限制性的, 是贵族特权没落而商人贵族兴起, 在大体上没有完全推动民主, 只是贵族和商人间的权力交替而已! 再者雅典民主制度的推行和改革都有一定对贵族留有特权的, 所以对贵族阶层影响也不大, 反而在行政方面出现问题, 因为其陶片放逐法和全民投票等都是每次在公民大会中举行的, 而公民大会中常出现不一致的裁决。再来, 由于雅典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制,其公民的素质存在很大的差异,其所谓的民主也不见得民主, 因为是公民大会决定的所以会有私怨渗透其中, 如苏格拉底之死的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

对雅典民主政治的分析应当使我们明白:奴隶主剥削阶级民主一方面意味着对奴隶和非公民群众专政;另一方面意味着保障奴隶主公民的自由、平等、参预国政,就第一方面的含义而言,这种民主政治同历史上剥削阶级国家采用的其他

简论雅典民主政治的积极与消极方面

伯利克里曾在雅典阵亡将士国葬典礼上自豪地宣称说:“我们的制度是别人的模范,它之所以被称为是民主政治,因为政体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是平等,让一个人员负担公职优先于他人的时候,所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的真正才能。任何人,只要他能够对国家有所贡献,绝对不会贫穷而在政治上湮没无闻。”雅典当时的民主政治是否真的就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呢?

从梭伦改革由注重财产划分公民等级到克里斯提尼以地区划分等级再到伯利克里改革凭借才能高低参政。雅典政治不断发展,为公民提供了在古代条件下最广泛也最平等的参政机会,公民的政治素质也大为提高。

下面我将分别从雅典民主政治的优点与缺点做简述分析。

优点:

1)民主政治为雅典的奴隶制经济和文化提供便利条件:没有政府统一管理商业贸易,雅典经济发展成了同

中国“重农抑商”经济完全不同的类型。雅典以农业为基础,工商业比较发达,农业生产也卷入商品经济,葡萄、橄榄等经济作物的生产在农业中占重要比重。土地、奴隶、手工业作坊等重要生产资料归奴隶主私人所有,奴隶多通过市场买卖而来,使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宽松的政治环境孕育了古希腊独特的文化。古典时期的希腊在自然科学的研究上堪称古代最有成就的范例。在古典时期,雅典产生了三位最著名的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约公元前469—399 年)、柏拉图(公元前428—348 年)和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 年),希腊古典哲学发展了自然哲学的唯物主义传统。在自然科学的研究上堪称古代最有成就的范例。这时有关天文、地理、数学、几何、物理、生物、医学等科学知识的积累和理论探讨都逐渐形成学科体系,虽然还未达到近代自然科学那样的条理性和实验性,却已标志着人类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即开始抛弃宗教神学的影响,坚持从物质世界本身去说明事理。这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一定程度的考察分析,使许多希腊科学家在一般原理方面常有天才的洞见,不失为近代西方自然科学的滥觞。在这方面,哲学家的自然科学研究也作出重要贡献,从恩培多克勒到亚里士多德,无不在其具体的科学研究成果上显示出科学精神的典范。

2)抽签制:各级官职向一切公民开放,并都以抽签方式

产生。执政官这类最高官职尚须各选区按比例提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然后再从候选人中抽签决定,候选资格已尽量放宽,无任何财产、等级、资历的限制。其他各级官职和五百人会议成员则在各选区从合格公民中直接抽签产生。

抽签制的优越性在于可以排除资源占有上的一切差别,不受外界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每个人在当选机会上绝对平等。

3) 开三权分立原则的先河,防止中央集权:民主

政治的主要机构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民众法庭握有充分的权力。特别是公民大会,这时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所有公民都是大会成员,都有参加讨论发言和投票表决之权,它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制,即所有公民都直接参加握国家最高权力的公民大会。据估计,当时公民大会每隔八九天便召开一次,讨论国家安全、对外政策、粮食供应、国家债务、员审核、惩罚和罢免;执政官抽签和十将军选举也在公民大会上进行。公民大会还曾允许任何公民就任何问题自由发言(无论违法与否),只要他在祭坛上放一橄榄枝表示请愿即可。当此民主政治鼎盛之际,雅典城邦任何公职人员,无论地

位多高,皆不能离开公民大会而擅自决定任何政务大事。他们都处于公民大会和五百人会议的经常督察监视之下,若公民大会认为他有失职守,则无论其功勋威信多高,皆依法惩处,从罢官放逐直至处死。实际上所有公元前5 世纪的著名政治家都受过公民大会的责罚,泰米斯托克利和伯里克利亦不例外。

4) 打击旧氏族贵族势力:,在公民大会和公民群众获得国家主权的同时,原有的氏族贵族势力则被铲除殆尽。贵族会议丧失了一切政治权力,只处理与宗教有关的事务。而且,由于贵族会议成员照例由卸任执政官终身担任,此时执政官已向一切公民开放,出身平民的公民也能通过担任执政官而在贵族会议据有席位,这个会议也逐渐变质。因此,总的说来,旧日的氏族贵族奴隶主不再成为一支政治力量,贵族特权也烟消云散,这就是伯里克利津津乐道的“任职优先不属某一特殊阶级。”

5)凭借才能任职,“轮番执政”:“轮番执政”这是雅典民主政治的突出特点。正如伯里克利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论雅典之所以伟大》:“在我们这里,每一个人所关心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事务,而且也关心国家的事务;就是那些最忙于他们自己的事务的人,对于一般政治也很熟悉——这是

我们的特点: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一个只注重自己事务的人,而说他根本没有事务。”在雅典城邦中优越性在于可以排除资源占有上的一切差别,不受外界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每个人在当选机会上绝对平等。并且发挥自己的特长参政议政。

6)津贴制激发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为担任公职和参加城邦政治活动的公民群众发给工资和补贴。按城邦旧制,公民担任公职是尽义务,一律不给工资,甚至要由自己负担有关开销(至于贵族当官以权谋私,借官发财则是另一回事),这种作法实际上使贫苦公民参政大受限制,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打破这个传统。伯里克利首先担任民众法庭陪审员的公民发给每日生活补贴,颇得民心;遂加以推广,使五百人会议成员和包括执政官在内的政府官员在执行公务时皆由国家提供膳费;后来发展到参加公民大会可领取津贴,甚至入场观看城邦组织的戏剧会演也可得“观剧津贴。”这为贫苦公民广泛参政提供经济保证,在某种意义上还有生活救济的作用。这种公薪制和补贴制最受第四等级欢迎,也使广大群众关心城邦收入而支持对外扩张掠夺。

缺点:

1)雅典宪政具有鲜明的法治色彩,但法律制度乏善可陈:法治就是规则治理,按章法行事。既然雅典城邦是广泛参与、轮番为治的公民团体,“它必须有规章,要按规章治理。就是说,城邦要有关于公民资格、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要有行政机构、议事机构和法庭的选任、组织、权限、责任的法律,这些是国家法,即宪法。还要有关于财产、继承、契约等等的私法,以及把血亲复仇的古代惯例,转化为国家负责惩处犯罪行为的刑法。于是,政治和法律两者密切相关,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义语”。

在雅典人看来,法律是个人与城邦之间的神圣契约,是不可违背的;合法与非法,犹如白昼与黑夜,界限分明。因此,遵纪守法成为雅典人的共同要求和自觉行为,苏格拉底明知抱屈含冤而慷慨赴死,典型地反映了雅典人的信法、遵法意识。面对劝其越狱的弟子,苏格拉底说,对于冤案,越狱确是一种正义,但遵守即使是不公正的法律,同样也是一种正义的要求,而且在价值上,后一个正义要比前一个正义更为重要。因此,苏格拉底宁舍小义以保全大义,以生命的代价维护了雅典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说明了法律观念在雅典深入人心的现实。

在肯定雅典的法治特色的同时必须指出,在具体法律制度的建设方面,雅典可谓政绩平平,乏善可陈,甚至“很难说他们有一个法律制度。雅典拥有发达而先进的公法,但私法残缺不全,比例失调。雅典始终没有制定过完整的成文法典,没有推理缜密的司法判决,也没有写出富有学理的法学论著。雅典诞生过许多彪炳史册的哲学家、文学家、建筑师和艺术家,留下了无数博大精深的哲学经典、雄伟壮丽的卫城庙宇和脍炙人口的文学名著,却没有产生出一个职业的法官、法学家和律师,没有建造出一座象征法治的永久性标志物(如法院)。法律史家凯利说,在雅典,“我们不知道谁曾担任过法律顾问,谁曾作过教授法律的老师,也不知道可曾有哪一本书贡献给法律的主题”。现行教科书中所阐述的希腊法律思想,实际上都是从哲学、伦理学和政治学著作的字里行间渗透出来的。

2)民主范围局限在成年男性公民(20岁成年),是小国寡民的产物。妇女无权外邦人无权:这是雅典民主政治最关键的。所有的平等实际上都是建立在不平等之上的。成年男性公民所拥有的权利有:雅典的所有官职向全体公民开放,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抽签选举方式(十将军除外)担任政府中的各级官职。雅典的政府官员都有任期,通常为一年,而且大多数的官职,不得连选连任,以避免结党营私。

还柯参与委员会制,凡是重大事务均由集体作出决定,由集体负责。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提到雅典法规定“嗣女的取得遗产者必须在近亲间择配,依长幼亲疏而选婿,不得任意出嫁于无关系的男子。”这明显表现了妇女无权的现状。

3)维护奴隶主特权,奴役奴隶:亚里士多德奴隶曾说:“制度是合乎自然的制度,奴隶生来就比常人低劣,而且他们还有着与常人不同的性质;他们没有理性,他们不能统治自己而必须由他们的主人来统治。他们是工具,只不过是会说话的工具罢了。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只是活的工具,而不是“人”。”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雅典的民主政治有着明显的缺陷------奴隶无权。 即使是在雅典民主政治的“黄金时期”伯利克里时代,这种所谓的民主也只是全体公民的民主,广大奴隶群众不仅毫无权利可言,而且被明目张胆地列为专政对象。雅典一切法制、政策都必须服务于剥削与统治奴隶的最高原则,血腥立法而外,还有警察和特务。而且雅典公民群众各个等级都是大大小小的奴隶主(第四等级往往也有一两个奴隶),他们无不支持城邦对奴隶的专政,在经济上对奴隶剥削的苛酷亦不下于其他古代国家。一般来说奴隶的来源是战俘或是外邦人,(在梭伦改革后公民中的债务奴隶制已经取消)由于雅典的奴隶制经济发展的比较完善,海外贸易的发达带动了农业的

发展,使得最底层的公民也会有一两个奴隶,用于帮助自己耕种,买卖,生育等。在雅典这样民主政治发达的城邦中,以第三等级为主的小农几乎都使用奴隶,数目由五六名至二三名不等,甚至第四等级的贫农也常以一名奴隶帮工,用于帮助自己耕种,买卖,生育等。

此外,不断地以津贴制来刺激公民参政也导致了奴隶制的发展。

雅典国家是奴隶主阶级的国家,虽然取消了贵族左右政坛的特权,让工商业奴隶主得到掌权的机会,并将政权向广大公民开放。但执政官仍是整个奴隶主阶级“最优秀”的代表,他仍属上层奴隶主,偏重代表工商业奴隶主,只不过是新兴的奴隶主取代了旧氏族贵族罢了。雅典民主政治从本质上来说,是维护奴隶主统治的手段和工具。

4)对内民主,对外专横:雅典对内虽行民主,对外、特别是提洛同盟的盟邦却是极端专横残暴的,毫无民主可言。而由于城邦只给自己公民享受权利,公民权本身变成一种特权,公民范围不见扩大反而缩小,非公民获得公民权相当困难,这也就堵塞了雅典在政治上自我扩大之路。

5)体制上造成专权和腐败的滋生:十将军选举制,连选连任,并不给薪俸,这就决定了贫穷公民很难当选将军。而将军是掌握兵权的实力人物,伯里克利就是从公元前443

年起到429 年连选连任首席将军而控制了雅典政局,成为事实上的终身政府首脑。

6)抽签制造成无才无能的“公民”执政参政:雅典的民主展露出这样一种内在冲突和紧张关系,那就是自由的公民所追求的是要避免成为那些只为追求自己利益的人奴隶,然而,他们本身却又企图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和安排他人。雅典公民靠奴隶供养滋生懒惰的习惯,不注重生产发展实体经济而去搞政治。这是造成雅典衰落的原因之一。

同时公职人员的抽签制是一种违背科学的极端化民主。抽签制无视德才标准,难以保证当选者的道德素质和从政能力。而公共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专门的政务管理知识与技能,还需要社会奉献精神和办事公正的品德修养,并非人人都能胜任。抽签制不分良莠,无法保证选拔优秀,淘汰低劣。早在雅典时代苏格拉底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抽签制的弊端,他说,其“根本缺陷在于它不要求其领导者具有任何特殊的知识,它将社会的命运委之于缺乏真知灼见的人们之手”。所以他认为:“用豆子拈阄的办法来选举国家的领导人是非常愚蠢的,没有人愿意用豆子拈阄的办法来雇佣一个舵手或建筑师或吹笛子的人,……而在这些事上如果做错了的话,其危害是要比管理国务方面发生的错误轻得多的”。

7)民主的特点----轮番而治:轮番而治会造成短任期制(通常只有一年)这就造成了权力更替过于频繁,从而影响工作的连续性以及公职人员的经验积累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势必削弱政府的管理效能。

8)雅典民主是直接民主的形式:这种民主形式只能施行于规模狭小、人口有限、居民相互熟悉、政务简单的微型共同体内,因而不可能具有超越时空条件的普适价值。作为直接民主,它的运行结构过于简陋粗糙,缺少必要的行政部门来完善监督,容易导致政策失误,风险较大。因此,对于直接民主的应用范围必须严加限制,如今世界各国一般仅仅在极少数特殊事务(如是否修宪等问题)中才启用直接民主。但是,雅典宪政却把它作为国家的一项根本制度,不加限制地全面推行于政治、法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对专业化有特殊要求因而本应与民主保持一定距离的司法领域也不例外。这势必会造成政治上的混乱。

9)早期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奴隶买卖最能体现这一点。最低等级的公民都会有一两个奴隶

10)公民大会意气用事或朝令夕改: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公民大会多达6000-8000人,规模过于庞大,很容易被少数野心家、阴谋家所操控,因为会议人数越多,会议辩论

和有效交流的难度就越大,召集人和主持人动用特权的机会就越多,普通与会者就越难以独立发挥作用。另一更普遍的危险是,超大型会议容易出现集体不理性和集体无意识。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对大型集会的集体不理性现象作过更加深入的研究,他在代表作《乌合之众》中指出,人们聚合成群后,极容易受到他人的暗示和传染,趋向于轻信、盲从、偏执、狂热、专横、多变,个人才智会被削弱,异质性会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会占据上风,从而形成一种非理性的“集体心理”。而且,由于群体是个无名氏,能够吞噬掉个人责任感,所以,聚集成群的乌合之众总是短于推理、长于行动,“永远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经常会做出平时不可想象的举动,既可能干出惊天动地的千秋伟业,也可能犯下令人发指的滔天罪行。举例如,据普鲁塔克记载,在雅典的一次放逐投票时,一个目不识丁的公民请求政治家阿里斯提德代为写票,阿里斯提德问这位公民为什么希望放逐那个人,这位公民答道:“不为什么,我甚至还不认识这个人;但是到处都称呼他为‘公正之士’,我实在听烦了”。

11)行政,法律和司法混淆: 陪审法庭堪称雅典在法律制度上最值得称道的建树,但它始终没有达到专业化、职业化的水准。陪审法庭除审判案件外,也可以决定政治问题,反过来,公民大会、执政官也经常越俎代庖,行使司法职能,

这意味着法律与政治、司法与行政尚未彻底分离开来,这是与法律自治、司法独立的宪政要求相抵牾的。

总结:雅典民主为希腊城邦带来新的统治制度, 为平民争取了部分的权益, 使贵族阶级相比从前少了特权, 为西方民主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开启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先河,也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举手表决制的地区。但同时因为民主是有限制性的, 是贵族特权没落而商人贵族兴起, 在大体上没有完全推动民主, 只是贵族和商人间的权力交替而已! 再者雅典民主制度的推行和改革都有一定对贵族留有特权的, 所以对贵族阶层影响也不大, 反而在行政方面出现问题, 因为其陶片放逐法和全民投票等都是每次在公民大会中举行的, 而公民大会中常出现不一致的裁决。再来, 由于雅典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制,其公民的素质存在很大的差异,其所谓的民主也不见得民主, 因为是公民大会决定的所以会有私怨渗透其中, 如苏格拉底之死的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

对雅典民主政治的分析应当使我们明白:奴隶主剥削阶级民主一方面意味着对奴隶和非公民群众专政;另一方面意味着保障奴隶主公民的自由、平等、参预国政,就第一方面的含义而言,这种民主政治同历史上剥削阶级国家采用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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