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ional Economy
区域经济
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特点的探讨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肖逾白 吕大娥 陈淑萍
摘 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的资源共享变得越来越重要,区域经济的合作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各个国家都开始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本文选择了三类经济一体化模式进行分析。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自由贸易区 经济一体化模式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10(b)-208-02为了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已然成为一种潮流。到目前为止,中国参与了的区域经济合作形式有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等。积极参与各种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将会为本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大的空间。然而,各种经济一体化组织并非都是正面影响,组织不同带来的影响亦不同。有的对成员国的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有的也会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因此,研究各一体化各模式的特点、以及对如何选择经济一体化模式进行全盘考虑势在必行。
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及特点
经济一体化在最近的二十几年时间里发展速度很快,特别是
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然成为国际经济的潮流。所谓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即两个或多个的国家或关税领土,在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际分工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缔结条约,建立多国的经济联盟。在此联盟区域内,商品、资本和劳务能够自由流动,不存在任何贸易壁垒,并拥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监督条约的执行和实施共同的政策及措施。也就是以某种协议为基础,在某些特定的经济领域实施统一规则,并有效整合。
由此可见,该定义有以下三点实际意义:
(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模式建立主要是基于某些经济领域、关税领土之间所指定的某种统一的规则,并在此之上建立相关的机构、构建一体化模式。其机构的设置、功能、数量,以及主要的运行模式,在其经济领域或关税领土间实施的规则都需要所有成员商议决定。
(2)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是某一区域内的具有一定政治、经济、军事联系的国家、经济领域或关税领土。
(3)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依赖于规则的生效,而不仅仅是单一的统一规则。因此,既需要一个相关的机构或指定相关的机制来监督规则的执行情况,也需要各成员积极、自主地遵守规则,同时也有义务督促其他成员。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大特点,是从实际上取消了各国家、经济体、或关税领土间原有的的贸易壁垒。这样,就能有效地扩大成员之间的市场,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张,市场竞争也就日益激烈,激烈的竞争使高利润的产品更容易脱颖而出并产生规模效应,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有效促进成员的经济发展。同时,日益扩大到市场需求也增加了许多非成员国家或经济体的机会,从而大范围地带动经济的发展。
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几种模式
2.1 欧洲模式
欧洲是最早的经济一体化组织诞生地,因此以欧盟为代表的
208
2012年10月 www.chinabt.net
经济一体化欧洲模式一直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典之作,该模式对日后产生的各种经济一体化组织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同心圆欧洲”,这是由前欧共体委员会主席德洛尔提出的。也就是以欧共体国家为核心,除了与临近的发达国家进行经济合作之外,也同时将合作圈子逐渐扩大,使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逐渐加入到这个同心圆中,这样,欧共体国家和其余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也逐渐增多,形成以欧共体为圆心的一个个“同心圆”。这个“同心圆”使欧共体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一步步建立起一种跨区域的经济合作关系。
该模式的基础是法制。最初的欧共体组织就包含了各类完善的具有立法、执法功能的超国家机构,以及独立且完备的欧共体内法律体系。除此之外,还有一套用以保障规则实施和争端解决机制。而且,欧共体的法律至上原则是适用于成员国的所有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的,因此,欧共体法律与各成员国宪法之间的关系也成为了一个敏感话题。2.2 北美模式
与法律至上、超国家机构完备的欧共体相比,北美模式显得相对柔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基础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这一模式中强化规则的同时,弱化了机构的力量。北美自由贸易区并没有一系列的具有立法、执法、司法功能的超国家机构,只有一些成员国之间平等合作为前提的机构,其成员国间的关系只是贸易伙伴为主,导致该模式下的体系结构比较松散。北美自由贸易区也没有形成成套的章程或管理制度,只在贸易规则上具有较高层次的规则精确性,成员国有自主制定区域性协调政策的权利,其目的只是有效地促进国家间的贸易往来。因此,美国依赖于经济实力上的绝对优势,在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各成员国相互关系上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核心,以纵向合作为主,以产业链为基础,分工合作,联系紧密。
该模式下的自由贸易区是个跨越了关税同盟的组织,它弱化了组织机构,所设立的自由贸易委员会、秘书处、专门委员会、工作组和专家组都不具有立法和司法权,其权利仅仅集中在督促实施规则和解释各种自由贸易区的制度上,其目的是服务而不是管制。2.3 亚洲模式
亚洲各国家间在经济基础、国际地位、人文、政治等多方面都有非常显著的差异性与多样性。因此,相比起北美模式,以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代表的亚洲模式上,具有更加松散的组织结构。其各成员国之间的合作更加平等,淡化了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而是在各种决策与争端上都寻求协商与一致。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东盟的组织机构便逐渐完善起来。到如今,东盟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了东盟首脑会议、东盟部长会议、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东盟经济高管会议、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议、秘书处等六个部门。但其机构设置依然算不上健全,东盟并没有专门的决策机构和司法机构,而且根
Regional Economy
区域经济
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特点的探讨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肖逾白 吕大娥 陈淑萍
摘 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的资源共享变得越来越重要,区域经济的合作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各个国家都开始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本文选择了三类经济一体化模式进行分析。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自由贸易区 经济一体化模式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10(b)-208-02为了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已然成为一种潮流。到目前为止,中国参与了的区域经济合作形式有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等。积极参与各种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将会为本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大的空间。然而,各种经济一体化组织并非都是正面影响,组织不同带来的影响亦不同。有的对成员国的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有的也会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因此,研究各一体化各模式的特点、以及对如何选择经济一体化模式进行全盘考虑势在必行。
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及特点
经济一体化在最近的二十几年时间里发展速度很快,特别是
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然成为国际经济的潮流。所谓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即两个或多个的国家或关税领土,在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际分工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缔结条约,建立多国的经济联盟。在此联盟区域内,商品、资本和劳务能够自由流动,不存在任何贸易壁垒,并拥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监督条约的执行和实施共同的政策及措施。也就是以某种协议为基础,在某些特定的经济领域实施统一规则,并有效整合。
由此可见,该定义有以下三点实际意义:
(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模式建立主要是基于某些经济领域、关税领土之间所指定的某种统一的规则,并在此之上建立相关的机构、构建一体化模式。其机构的设置、功能、数量,以及主要的运行模式,在其经济领域或关税领土间实施的规则都需要所有成员商议决定。
(2)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是某一区域内的具有一定政治、经济、军事联系的国家、经济领域或关税领土。
(3)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依赖于规则的生效,而不仅仅是单一的统一规则。因此,既需要一个相关的机构或指定相关的机制来监督规则的执行情况,也需要各成员积极、自主地遵守规则,同时也有义务督促其他成员。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大特点,是从实际上取消了各国家、经济体、或关税领土间原有的的贸易壁垒。这样,就能有效地扩大成员之间的市场,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张,市场竞争也就日益激烈,激烈的竞争使高利润的产品更容易脱颖而出并产生规模效应,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有效促进成员的经济发展。同时,日益扩大到市场需求也增加了许多非成员国家或经济体的机会,从而大范围地带动经济的发展。
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几种模式
2.1 欧洲模式
欧洲是最早的经济一体化组织诞生地,因此以欧盟为代表的
208
2012年10月 www.chinabt.net
经济一体化欧洲模式一直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典之作,该模式对日后产生的各种经济一体化组织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同心圆欧洲”,这是由前欧共体委员会主席德洛尔提出的。也就是以欧共体国家为核心,除了与临近的发达国家进行经济合作之外,也同时将合作圈子逐渐扩大,使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逐渐加入到这个同心圆中,这样,欧共体国家和其余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也逐渐增多,形成以欧共体为圆心的一个个“同心圆”。这个“同心圆”使欧共体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一步步建立起一种跨区域的经济合作关系。
该模式的基础是法制。最初的欧共体组织就包含了各类完善的具有立法、执法功能的超国家机构,以及独立且完备的欧共体内法律体系。除此之外,还有一套用以保障规则实施和争端解决机制。而且,欧共体的法律至上原则是适用于成员国的所有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的,因此,欧共体法律与各成员国宪法之间的关系也成为了一个敏感话题。2.2 北美模式
与法律至上、超国家机构完备的欧共体相比,北美模式显得相对柔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基础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这一模式中强化规则的同时,弱化了机构的力量。北美自由贸易区并没有一系列的具有立法、执法、司法功能的超国家机构,只有一些成员国之间平等合作为前提的机构,其成员国间的关系只是贸易伙伴为主,导致该模式下的体系结构比较松散。北美自由贸易区也没有形成成套的章程或管理制度,只在贸易规则上具有较高层次的规则精确性,成员国有自主制定区域性协调政策的权利,其目的只是有效地促进国家间的贸易往来。因此,美国依赖于经济实力上的绝对优势,在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各成员国相互关系上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核心,以纵向合作为主,以产业链为基础,分工合作,联系紧密。
该模式下的自由贸易区是个跨越了关税同盟的组织,它弱化了组织机构,所设立的自由贸易委员会、秘书处、专门委员会、工作组和专家组都不具有立法和司法权,其权利仅仅集中在督促实施规则和解释各种自由贸易区的制度上,其目的是服务而不是管制。2.3 亚洲模式
亚洲各国家间在经济基础、国际地位、人文、政治等多方面都有非常显著的差异性与多样性。因此,相比起北美模式,以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代表的亚洲模式上,具有更加松散的组织结构。其各成员国之间的合作更加平等,淡化了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而是在各种决策与争端上都寻求协商与一致。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东盟的组织机构便逐渐完善起来。到如今,东盟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了东盟首脑会议、东盟部长会议、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东盟经济高管会议、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议、秘书处等六个部门。但其机构设置依然算不上健全,东盟并没有专门的决策机构和司法机构,而且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