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供货合同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方: 地址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供、需双方在互惠
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的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内容达成合意。
供方根据需方的需要,按时、保质、保量的向需方供应消防器材。具体要求如下: 二、
产品相关信息:
以上价格不含税,含运费。 三、
质量标准:
1、供货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同时还应能满足需方的使用目的。供方在供应需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其所供应商品的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2、货商品达不到本条规定或双方另行约定的质量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供方承担。
四、交货方式、地点、付款方式等
1、供货商品的交货方式,以约定交货日(即为供货商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供方应以自己的费用,于双方所约定的交货日内:将供货商品安全地送抵需方指定地点,供应货品采用乙方一次性送货,除非需方就具体要求供方分批送货。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需方,经需方同意后另行约定延期交付时间。
2、 在到货后按照供货商品明细表、其它相关附件或附约对供货商品数量及质量等的具体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加盖章的收货凭证给供方;如供货商品数量及质量等的具体规定不符合本合同及供货商品明细要求的,需方有权拒绝接收,供方应依本合同及时自行处理需方拒绝接收的货物,由此造成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同时在安装使用过程中,供方所供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调换,如出现人为损坏或者其他原因由需方负责。
3、 需方向供方下达商品的采购订单后,自该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消防器材总价的10%订货订金;依本合同供方供货完毕,并经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再支付消防器材总价的50%,消防器材安装成后支付消防器材总价的30%,留消防器材总价的10% ,消防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需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
4、 供方负责所供产品通过消防部门认可。 五、违约责任:
1、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除本合同或相关附约或附件另有约定外,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时,他方可以书面指定适当期限要求他方改正,如他方未于期限内改正、或依其情形无从改正时,他方得终止合同。
2、 任一方的行为导致他方终止合同时,除应自负法律责任外,如因此而致他方、他方负责人或他方员工受主管机关调查或追诉、或受第三人主张权利时,应依他方的要求,出面负责为适当的处理、并提供必要的说明、证据或其他协助;如他方、他方负责人或他方员工因此而受有损害、或支付相关费用、罚金、和解金或损害赔偿金时,并应负赔偿或偿还的责任,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及合理的律师费。 3、提供的消防器材在使用中(非人为损害)前提下,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赔付该消防器材的货款。如超过3次因消防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需方正常使用,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方责任。
六、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货款结清,无债务关系,合同自动终止。 供货日期为:2013年5月20日起到2013年6月5日到货
七、因履行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签章):
年 月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供方(签章):年 月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日
消防器材供货合同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方: 地址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供、需双方在互惠
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的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内容达成合意。
供方根据需方的需要,按时、保质、保量的向需方供应消防器材。具体要求如下: 二、
产品相关信息:
以上价格不含税,含运费。 三、
质量标准:
1、供货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同时还应能满足需方的使用目的。供方在供应需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其所供应商品的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2、货商品达不到本条规定或双方另行约定的质量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供方承担。
四、交货方式、地点、付款方式等
1、供货商品的交货方式,以约定交货日(即为供货商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供方应以自己的费用,于双方所约定的交货日内:将供货商品安全地送抵需方指定地点,供应货品采用乙方一次性送货,除非需方就具体要求供方分批送货。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需方,经需方同意后另行约定延期交付时间。
2、 在到货后按照供货商品明细表、其它相关附件或附约对供货商品数量及质量等的具体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加盖章的收货凭证给供方;如供货商品数量及质量等的具体规定不符合本合同及供货商品明细要求的,需方有权拒绝接收,供方应依本合同及时自行处理需方拒绝接收的货物,由此造成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同时在安装使用过程中,供方所供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调换,如出现人为损坏或者其他原因由需方负责。
3、 需方向供方下达商品的采购订单后,自该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消防器材总价的10%订货订金;依本合同供方供货完毕,并经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再支付消防器材总价的50%,消防器材安装成后支付消防器材总价的30%,留消防器材总价的10% ,消防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需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
4、 供方负责所供产品通过消防部门认可。 五、违约责任:
1、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除本合同或相关附约或附件另有约定外,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时,他方可以书面指定适当期限要求他方改正,如他方未于期限内改正、或依其情形无从改正时,他方得终止合同。
2、 任一方的行为导致他方终止合同时,除应自负法律责任外,如因此而致他方、他方负责人或他方员工受主管机关调查或追诉、或受第三人主张权利时,应依他方的要求,出面负责为适当的处理、并提供必要的说明、证据或其他协助;如他方、他方负责人或他方员工因此而受有损害、或支付相关费用、罚金、和解金或损害赔偿金时,并应负赔偿或偿还的责任,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及合理的律师费。 3、提供的消防器材在使用中(非人为损害)前提下,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赔付该消防器材的货款。如超过3次因消防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需方正常使用,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方责任。
六、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货款结清,无债务关系,合同自动终止。 供货日期为:2013年5月20日起到2013年6月5日到货
七、因履行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签章):
年 月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供方(签章):年 月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