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效能办、区经环中心《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推动“五个最”软环境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以及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环境是生产力,效能是竞争力”的理念,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通过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为实现“学赶海安、崛起苏中”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整治任务
(一)治庸提能,整治工作平庸、不求上进、能力不足问题。重点治理责任心不强、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对局领导安排的工作待遇当头、拈轻怕重,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机械式请示报告,不主动积极思考解决的对策等问题。
(二)治懒增效,整治工作不勤不实、推诿拖沓,效率低下问题。重点治理思想懒惰、缺乏紧迫感和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敷衍塞责、能拖则拖、消极应对,占着位置不想事、不干事,对安全监管工作总是信奉“多做多错,少做少错”,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安全利益以及项目服务的问题,不认真对待、不及时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不能贯彻“马上就办”的精神等问题。
(三)治散正风,整治大局意识不强、政令不通、纪律松弛问题。重点治理各科室(监察大队)特别是窗口行政服务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审批不透明、执法不规范,承诺不践诺、服务不到位,告知不明确,事者枉跑腿,有利的抢着办,无利的推脱着办,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治理发展环境不优,解决办事效率不高、故意刁难设阻、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治理政治纪律观念淡薄、散发不负责任的言论,缺少全局观念、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对局领导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力,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问题。
三、整治步骤及工作措施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7月10日开始至2015年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即日起至7月31日)
各科室、监察大队要认真落实整治任务,全面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岗位职责、作风纪律要求,重点查找局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在岗不办事、刁难服务对象、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履职不规范等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企业和基层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力求将问题找准、查实。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查找原因,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任务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情况。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办公室将对各科室、监察大队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定期按照各科室、监察大队上报的整改方案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局纪检组,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问责。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建章立制(9月16日至9月30日)。针对专项整治活动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发生的环节和原因,在建立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把整治“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的方法固化,把查出的漏洞和短板补齐,巩固专项活动成果,建立不愿违的自律机制,不敢违的惩戒机制,不能违的防范机制,切实建立治理“庸政懒政怠政”的长效机制。
各科室、监察大队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有效措施,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各科室、监察大队要高度重视,要按照方案要求,针对当前“庸政懒政怠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治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推动我局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2、进一步加强督查和责任追究。局作风建设督查组要加强科室(监察大队)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务人员管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及其他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对违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对影响全局形象的科室和干部职工,要责令整改,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发现纠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发展。
3、强化结果运用。“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情况将与各科室、监察大队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专项检查查出的问题,办公室将上报局纪检组,逾期未整改到位或整改效果不佳的,将在局机关内部进行通报,年度绩效考核扣10分,同时取消相关人员评先评优资格,确保“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切实推动镇党委、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2015年全区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泰姜效办〔2015〕10号),镇纪委将在全镇集中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以及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环境是生产力,效能是竞争力”的理念,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通过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机关(村)和党员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为实现“学赶海安曲塘、重振俞垛雄风”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整治任务
1.聚焦重点工作,强化“庸政”行为整治。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等中心工作,着力解决能力不足、执行力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贯彻落实党委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的,对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任务标准不高、得过且过、消极懈怠的;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执行不坚决、不彻底,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考核中弄虚作假、虚报业绩,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的。
2.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懒政”行为整治。围绕招引项目服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等社会重点和民生热点,着力解决效能低下、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出工不出力、拈轻怕重、选择性办事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生冷硬、工作拒推拖、存在“中梗阻”、“下搁浅”现象的;办事因循守旧、不敢担当,缺乏攻坚克难、创新突破精神,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低下,影响工作进度和工作效率的。
3.聚焦重点对象,强化“怠政”行为整治。围绕“三严三实”要求,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纪律松驰、作风散漫的问题,重点整治宗旨意识不牢、群众观念淡漠,履行职责流于形式、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领导交办或群众反映的急事、难事,不主动担责,碰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往上交的;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炒股、购物、玩游戏等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部门形象的。
三、整治步骤及工作措施
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从2015年7月上旬至9月30日,分自查自纠、集中督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31日)
各村、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治任务,全面开展本单位“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岗位职责、作风纪律要求,重点查找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在岗不办事、刁难服务对象、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履职不规范等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存在不敢担责、怕得罪人,当“逍遥官”“太平官”等问题,制度执行是否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流于形式等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力求将问题找准、查实。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查找原因,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任务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做到立行立改。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及时向区效能办、经环中心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台帐。
2.集中督查(2015年8月1日—2015年9月15日)
镇纪委根据各村、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集中督查,深挖细查机关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政懒政怠政”问题。
(1)开展工作纪律督查。重点督查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串岗,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购物、炒股、聊天、看娱乐视频、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各单位对工作纪律日常督查及处理情况。
(2)开展行政服务效能督查。以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为重点,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模拟办事、抽查执法案卷、走访办事群众等方式,重点督查工作中存在的不按制度落实、不依法依规履职、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单位内部人员绩效管理情况。
(3)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突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重点督查各村、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实际举措和工作成效;督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职能部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服务承诺践行情况和服务效能提升情况,督查部门服务重点园区、重大项目以及区领导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督查是否存在“圈地项目”“围墙项目”“纸上项目”“停摆项目”,督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以小充大、以旧充新、以虚充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3.整改提高(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30日)
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对照自查自纠和集中督查中发现的“庸政懒政怠政”问题,严肃问责,认真整改。要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管理,建立防反弹防反复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常抓不懈。要列出部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规范提升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要将整改工作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公众评议机关等活动有机结合,以实实在在的作风改进、效能提升体现专项整治成效。
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5日前报镇纪委。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的认识,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夯实专项整治思想基础。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认真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落实措施,细化责任,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效开展。
二要严格执纪问责。要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完善效能督查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的督查问责力度,形成整治的高压态势。对集中督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处理;对自查自纠成效不明显、问题仍然较多的村、部门(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要强化结果运用。“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情况将与各村年度工作考核、机关部门(单位)绩效考评挂钩。各村、部门(单位)也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以“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为抓手,切实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树立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对集中督查阶段查出的问题,镇纪委将通过《简报》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严格实施考核考评处罚措施,确保“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区安监局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效能办、区经环中心《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推动“五个最”软环境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以及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环境是生产力,效能是竞争力”的理念,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通过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为实现“学赶海安、崛起苏中”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整治任务
(一)治庸提能,整治工作平庸、不求上进、能力不足问题。重点治理责任心不强、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对局领导安排的工作待遇当头、拈轻怕重,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机械式请示报告,不主动积极思考解决的对策等问题。
(二)治懒增效,整治工作不勤不实、推诿拖沓,效率低下问题。重点治理思想懒惰、缺乏紧迫感和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敷衍塞责、能拖则拖、消极应对,占着位置不想事、不干事,对安全监管工作总是信奉“多做多错,少做少错”,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安全利益以及项目服务的问题,不认真对待、不及时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不能贯彻“马上就办”的精神等问题。
(三)治散正风,整治大局意识不强、政令不通、纪律松弛问题。重点治理各科室(监察大队)特别是窗口行政服务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审批不透明、执法不规范,承诺不践诺、服务不到位,告知不明确,事者枉跑腿,有利的抢着办,无利的推脱着办,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治理发展环境不优,解决办事效率不高、故意刁难设阻、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治理政治纪律观念淡薄、散发不负责任的言论,缺少全局观念、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对局领导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力,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问题。
三、整治步骤及工作措施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7月10日开始至2015年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即日起至7月31日)
各科室、监察大队要认真落实整治任务,全面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岗位职责、作风纪律要求,重点查找局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在岗不办事、刁难服务对象、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履职不规范等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企业和基层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力求将问题找准、查实。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查找原因,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任务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情况。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办公室将对各科室、监察大队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定期按照各科室、监察大队上报的整改方案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局纪检组,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问责。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建章立制(9月16日至9月30日)。针对专项整治活动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发生的环节和原因,在建立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把整治“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的方法固化,把查出的漏洞和短板补齐,巩固专项活动成果,建立不愿违的自律机制,不敢违的惩戒机制,不能违的防范机制,切实建立治理“庸政懒政怠政”的长效机制。
各科室、监察大队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有效措施,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各科室、监察大队要高度重视,要按照方案要求,针对当前“庸政懒政怠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治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推动我局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2、进一步加强督查和责任追究。局作风建设督查组要加强科室(监察大队)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务人员管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及其他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对违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对影响全局形象的科室和干部职工,要责令整改,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发现纠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发展。
3、强化结果运用。“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情况将与各科室、监察大队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专项检查查出的问题,办公室将上报局纪检组,逾期未整改到位或整改效果不佳的,将在局机关内部进行通报,年度绩效考核扣10分,同时取消相关人员评先评优资格,确保“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切实推动镇党委、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2015年全区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泰姜效办〔2015〕10号),镇纪委将在全镇集中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以及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环境是生产力,效能是竞争力”的理念,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通过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机关(村)和党员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为实现“学赶海安曲塘、重振俞垛雄风”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整治任务
1.聚焦重点工作,强化“庸政”行为整治。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等中心工作,着力解决能力不足、执行力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贯彻落实党委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的,对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任务标准不高、得过且过、消极懈怠的;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执行不坚决、不彻底,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考核中弄虚作假、虚报业绩,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的。
2.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懒政”行为整治。围绕招引项目服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等社会重点和民生热点,着力解决效能低下、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出工不出力、拈轻怕重、选择性办事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生冷硬、工作拒推拖、存在“中梗阻”、“下搁浅”现象的;办事因循守旧、不敢担当,缺乏攻坚克难、创新突破精神,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低下,影响工作进度和工作效率的。
3.聚焦重点对象,强化“怠政”行为整治。围绕“三严三实”要求,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纪律松驰、作风散漫的问题,重点整治宗旨意识不牢、群众观念淡漠,履行职责流于形式、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领导交办或群众反映的急事、难事,不主动担责,碰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往上交的;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炒股、购物、玩游戏等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部门形象的。
三、整治步骤及工作措施
开展“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从2015年7月上旬至9月30日,分自查自纠、集中督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31日)
各村、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治任务,全面开展本单位“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岗位职责、作风纪律要求,重点查找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在岗不办事、刁难服务对象、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履职不规范等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存在不敢担责、怕得罪人,当“逍遥官”“太平官”等问题,制度执行是否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流于形式等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力求将问题找准、查实。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查找原因,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任务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做到立行立改。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及时向区效能办、经环中心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台帐。
2.集中督查(2015年8月1日—2015年9月15日)
镇纪委根据各村、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集中督查,深挖细查机关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政懒政怠政”问题。
(1)开展工作纪律督查。重点督查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串岗,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购物、炒股、聊天、看娱乐视频、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各单位对工作纪律日常督查及处理情况。
(2)开展行政服务效能督查。以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为重点,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模拟办事、抽查执法案卷、走访办事群众等方式,重点督查工作中存在的不按制度落实、不依法依规履职、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单位内部人员绩效管理情况。
(3)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突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重点督查各村、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实际举措和工作成效;督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职能部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服务承诺践行情况和服务效能提升情况,督查部门服务重点园区、重大项目以及区领导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督查是否存在“圈地项目”“围墙项目”“纸上项目”“停摆项目”,督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以小充大、以旧充新、以虚充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3.整改提高(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30日)
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对照自查自纠和集中督查中发现的“庸政懒政怠政”问题,严肃问责,认真整改。要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管理,建立防反弹防反复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常抓不懈。要列出部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规范提升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要将整改工作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公众评议机关等活动有机结合,以实实在在的作风改进、效能提升体现专项整治成效。
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5日前报镇纪委。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的认识,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夯实专项整治思想基础。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认真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落实措施,细化责任,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效开展。
二要严格执纪问责。要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完善效能督查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的督查问责力度,形成整治的高压态势。对集中督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处理;对自查自纠成效不明显、问题仍然较多的村、部门(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要强化结果运用。“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情况将与各村年度工作考核、机关部门(单位)绩效考评挂钩。各村、部门(单位)也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以“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为抓手,切实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树立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对集中督查阶段查出的问题,镇纪委将通过《简报》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严格实施考核考评处罚措施,确保“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