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考核办法
1.目的
为保证计量器具按照《在用计量器具周检计划》进行检定,并确保现场使用计量器具的有效性。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装厂内所有的计量器具。
3.职责
3.1检查科负责计量管理考核办法的制订与实施。
3.2技术科进行必要的现场抽查,及时处理未受控的计量器具,并按体系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3.3检查科负责每月按工装厂《在用计量器具周检计划》和国家颁布的检定规程进行计量器具的检定,并每月25日前向质量监督部计量科上报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表。
3.4机动工具科负责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的计量器具的补办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3.5各车间(科)有责任认真执行周检计划、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好所有计量器具的送检工作,确保现场在用的计量器具处于受控状态。
4.工作程序
4.1各车间(科)按计量确认体系要求配备兼职或专职管理人员,并负责日常计量管理工作,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4.2检查科每月对各车间(科)未按工装厂《在用计量器具周检计划》送检的个人进行考核,每件扣款15元;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连带责任,每次扣款10
QG/34.2 1113—2001
元;兼职或专职计量员每次扣款10元。
4.3未按检测中心《在用计量器具周检计划》送检的单位,承担计量管理部 门的考核。
4.4在生产现场发现使用非有效期的计量器具持有者,每次扣款50元。
4.5检查科应对检定的计量器具的准确性负责,出现因计量器具不准而引起的计量失准,每次扣款30元。
4.6各车间(科)临时停用、需要封存或延期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向检查科申报,检查科将按照有关程序文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前,责任单位应对计量器具的有效性负责。
4.7发现违规使用未纳入计量部门管理的属“黑户口”的检验、测量设备,每次扣款100元,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引起的各项责任。
4.8 计量管理考核扣款用于奖励计量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个人。
5.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检查科。
编制: 审核: 批准:
计量管理考核办法
1.目的
为保证计量器具按照《在用计量器具周检计划》进行检定,并确保现场使用计量器具的有效性。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装厂内所有的计量器具。
3.职责
3.1检查科负责计量管理考核办法的制订与实施。
3.2技术科进行必要的现场抽查,及时处理未受控的计量器具,并按体系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3.3检查科负责每月按工装厂《在用计量器具周检计划》和国家颁布的检定规程进行计量器具的检定,并每月25日前向质量监督部计量科上报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表。
3.4机动工具科负责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的计量器具的补办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3.5各车间(科)有责任认真执行周检计划、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好所有计量器具的送检工作,确保现场在用的计量器具处于受控状态。
4.工作程序
4.1各车间(科)按计量确认体系要求配备兼职或专职管理人员,并负责日常计量管理工作,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4.2检查科每月对各车间(科)未按工装厂《在用计量器具周检计划》送检的个人进行考核,每件扣款15元;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连带责任,每次扣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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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兼职或专职计量员每次扣款10元。
4.3未按检测中心《在用计量器具周检计划》送检的单位,承担计量管理部 门的考核。
4.4在生产现场发现使用非有效期的计量器具持有者,每次扣款50元。
4.5检查科应对检定的计量器具的准确性负责,出现因计量器具不准而引起的计量失准,每次扣款30元。
4.6各车间(科)临时停用、需要封存或延期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向检查科申报,检查科将按照有关程序文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前,责任单位应对计量器具的有效性负责。
4.7发现违规使用未纳入计量部门管理的属“黑户口”的检验、测量设备,每次扣款100元,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引起的各项责任。
4.8 计量管理考核扣款用于奖励计量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个人。
5.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检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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