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路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实施对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标准的重要依据。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上饶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定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评价意义
一是深化课程改革,完善与课改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建立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规章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二是把它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三是强化素质教育导向,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积极学习和实践,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三、评价原则:
1、导向性原则。体现新课程改革的评价理念,坚持评价内容的综合
化、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方式的多样化。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发挥学生在评价中主体地位的作用,强调在评价过程中实证性资料和数据的应用。
2、公平性原则。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组成和有关规章制度,保障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
3、发展性原则。要以发展的观点来评价学生。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年举行一次,第三学年在进行毕业生综合评定时,既要参考第
一、二学年的评定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素质发展状况。同时要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特长,体现学生的素质结构特征。
四、组织和监督机构
1、成立甲路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 长:黄华新
副组长:戴欢庆
成 员: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方案和监督检查方案;指导评定工作,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咨询,纠正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价小组,由熟悉本班学生情况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对本班的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并负责建立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综合表现记录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五、评价内容与依据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五个维度(一级指标):各维度的评价要素(二级指标)、关键表现和实证材料(见附件二)。
2、学校应为每位小学生学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小学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各种资料,如学生的自我评价、学习成绩记录、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奖惩情况等。
3、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是学生的日常表现。
六、评价程序和方法
1、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班级评价小组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各维度等级评定的结果和综合性评语要征求学生本人或其家长的意见,并在班级内公示A、B等级学生的名单,C、D等级以不公示为妥。此项工作一定要在征得学生或家长意见后,再公示等级结果。
3、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组织填写在《上饶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5、汇总备案。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将本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制作成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按县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备案。
七、制度建设与保障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级比例、结果使用等政策,均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和解释,取得社会和家长对这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2、学校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学生如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初中学校提出申诉。学校要认真受理学生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地作出恰当处理,并及时向申诉人反馈,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4、学校和班级评价机构的组成人员要实行回避制;评价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地操作,要实行责任追究。
甲路学校
2014年9月8日
甲路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实施对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标准的重要依据。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上饶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定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评价意义
一是深化课程改革,完善与课改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建立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规章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二是把它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三是强化素质教育导向,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积极学习和实践,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三、评价原则:
1、导向性原则。体现新课程改革的评价理念,坚持评价内容的综合
化、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方式的多样化。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发挥学生在评价中主体地位的作用,强调在评价过程中实证性资料和数据的应用。
2、公平性原则。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组成和有关规章制度,保障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
3、发展性原则。要以发展的观点来评价学生。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年举行一次,第三学年在进行毕业生综合评定时,既要参考第
一、二学年的评定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素质发展状况。同时要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特长,体现学生的素质结构特征。
四、组织和监督机构
1、成立甲路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 长:黄华新
副组长:戴欢庆
成 员: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方案和监督检查方案;指导评定工作,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咨询,纠正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价小组,由熟悉本班学生情况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对本班的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并负责建立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综合表现记录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五、评价内容与依据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五个维度(一级指标):各维度的评价要素(二级指标)、关键表现和实证材料(见附件二)。
2、学校应为每位小学生学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小学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各种资料,如学生的自我评价、学习成绩记录、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奖惩情况等。
3、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是学生的日常表现。
六、评价程序和方法
1、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班级评价小组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各维度等级评定的结果和综合性评语要征求学生本人或其家长的意见,并在班级内公示A、B等级学生的名单,C、D等级以不公示为妥。此项工作一定要在征得学生或家长意见后,再公示等级结果。
3、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组织填写在《上饶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5、汇总备案。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将本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制作成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按县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备案。
七、制度建设与保障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级比例、结果使用等政策,均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和解释,取得社会和家长对这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2、学校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学生如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初中学校提出申诉。学校要认真受理学生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地作出恰当处理,并及时向申诉人反馈,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4、学校和班级评价机构的组成人员要实行回避制;评价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地操作,要实行责任追究。
甲路学校
201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