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无权代理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注会)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知识点:无权代理

● 定义:

(一)无权代理的情形

(二)无权代理的后果

● 详细描述:

(一)无权代理的情形

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判断思路:

判断是不是代理,重点看是否以被代理人名义;

判断是否有权,看三情形是否存在

(二)无权代理的后果

1.追认权: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未作表示或表示拒绝的,视为拒绝追认,该合同不生效。

【补充】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2.催告权:与无代理权的人签订合同的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3.撤销权: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越权代理VS越权代表】越权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越权代表所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例题:

1.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依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直接归为无效,因此选项A不正确;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因此选项C不正确。

2.甲公司委托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B.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乙公司付款

C.张某无权代理签订购买液晶电视机合同

D.若甲公司因该液晶电视机买卖合同受到损失,有权向张某追偿正确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和表见代理的规定”。依据法律规定,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为表见代理行为,该合同是有效的,甲公司应当承担合同的责任。

3.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无权代理的有()

A.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B.乙冒用同学名义领取了同学的薪水并据为己有

C.丙以其朋友名义给朋友暗恋的女孩写情书

D.某推销员谎称丁的邻居订购了一套健身设备,要求丁代收,丁信以为真,代邻居收下了该套设备并付款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具体情形包括:①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②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③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选项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属于代表而非代理,应排除;选项C不属于法律行为,应排除;选项D中的丁代其邻居付款,属于以他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又欠缺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选项B,乙声称自己就是其同学而非其同学的代理人,属于无权代理。

4.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代理的是()。

A.甲受公司委托,代为处理公司的民事诉讼纠纷

B.乙受公司委托,以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C.丙受公司委托,代为申请专利

D.丁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会上致辞

正确答案:D

解析: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选项B),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选项C)、申报行

为、诉讼行为(选项A)。

5.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A

解析:(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而非无效合同);

(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在本题中,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6.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正确答案:D

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7.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

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7K,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A

解析:(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而非无效合同);

(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在本题中,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8.甲公司委托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公司有权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

B.乙公司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时,甲公司有权基于表见代理要求乙公司履行买卖合同

C.乙公司基于表见代理要求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时,甲公司可以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D.乙公司基于表见代理要求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时,甲公司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正确答案:A,D

解析:(1)选项AB:相对人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而对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2)选项CD:相对人如果主张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9.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

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正确答案:B,D

解析:(1)选项ABD: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情况下,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表示同意的,由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2)选项C: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在本题中,丙不属于善意相对人,丙不能撤销该合同。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注会)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知识点:无权代理

● 定义:

(一)无权代理的情形

(二)无权代理的后果

● 详细描述:

(一)无权代理的情形

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判断思路:

判断是不是代理,重点看是否以被代理人名义;

判断是否有权,看三情形是否存在

(二)无权代理的后果

1.追认权: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未作表示或表示拒绝的,视为拒绝追认,该合同不生效。

【补充】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2.催告权:与无代理权的人签订合同的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3.撤销权: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越权代理VS越权代表】越权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越权代表所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例题:

1.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依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直接归为无效,因此选项A不正确;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因此选项C不正确。

2.甲公司委托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B.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乙公司付款

C.张某无权代理签订购买液晶电视机合同

D.若甲公司因该液晶电视机买卖合同受到损失,有权向张某追偿正确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和表见代理的规定”。依据法律规定,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为表见代理行为,该合同是有效的,甲公司应当承担合同的责任。

3.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无权代理的有()

A.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B.乙冒用同学名义领取了同学的薪水并据为己有

C.丙以其朋友名义给朋友暗恋的女孩写情书

D.某推销员谎称丁的邻居订购了一套健身设备,要求丁代收,丁信以为真,代邻居收下了该套设备并付款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具体情形包括:①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②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③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选项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属于代表而非代理,应排除;选项C不属于法律行为,应排除;选项D中的丁代其邻居付款,属于以他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又欠缺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选项B,乙声称自己就是其同学而非其同学的代理人,属于无权代理。

4.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代理的是()。

A.甲受公司委托,代为处理公司的民事诉讼纠纷

B.乙受公司委托,以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C.丙受公司委托,代为申请专利

D.丁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会上致辞

正确答案:D

解析: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选项B),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选项C)、申报行

为、诉讼行为(选项A)。

5.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A

解析:(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而非无效合同);

(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在本题中,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6.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正确答案:D

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7.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

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7K,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A

解析:(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而非无效合同);

(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在本题中,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8.甲公司委托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公司有权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

B.乙公司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时,甲公司有权基于表见代理要求乙公司履行买卖合同

C.乙公司基于表见代理要求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时,甲公司可以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D.乙公司基于表见代理要求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时,甲公司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正确答案:A,D

解析:(1)选项AB:相对人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而对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2)选项CD:相对人如果主张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9.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

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正确答案:B,D

解析:(1)选项ABD: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情况下,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表示同意的,由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2)选项C: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在本题中,丙不属于善意相对人,丙不能撤销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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